元光五年,正月二十傍晚,大汉济南郡与临淄城交界地带,汶河边,天空灰色黯淡,阴蒙蒙的,乌云密布,压的人透不过气来,空气中还夹杂着湿润的泥土气息。
水里的色彩各异的鱼儿都浮在水面上,张开小嘴,吐着泡泡,拼命呼吸着暴风雨来临前的新鲜空气。
河畔一家破旧的客舍外,穿着褐色衣衫、头发花白的“舍人”正拿着一根棍子,四处奔忙,企图养殖的鸡、鸭通通赶回窝内,一只忠心的大黑狗跟在他的后边,摇着尾巴,时不时地吠几声,恐吓着这群会奔跑的肉食。
俄而,一道蓝紫色的光芒划破天空。
紧接着,便是一声“轰隆!”的雷声,倾盆大雨“哗啦”的落了下来。
哗哗啦啦的雨水冲刷着地面,汶河水面,也被落下的雨珠,砸出了无数个圆形的涟漪。
经过一番努力,这位老舍人终于将鸡、鸭赶了回去,把大黑狗拴在狗窝里之后,他才踉踉跄跄地跑进屋内。
“轰!轰隆!”
雨下得越来越大,天空越来越黑了,汶水的水面显著抬高,并且有向外溢出的趋势。
汶水的泄水能力达到了上限,河畔开始出现积水的情形,客舍大门的位置,雨水从门缝里渗了进来。
老舍人仿佛见多了这种情况似的。
对窝在屋内的客人挥挥手,示意他们不用担心,接着,便慢吞吞地走到后堂,用他年迈的身体,扛着一大麻袋早就装好的泥土,放在门口。
他一来一回好几趟,最终,摞在门口土袋达到了半米的高度,才罢休。
他搓了搓手,把黏在手上的土拍打干净,重新走回柜台后,用右手支撑着脑袋,昏昏欲睡。
睡意正袭来,忽然,门外传来了激烈的狗吠声,“汪!汪汪!”
接着,便是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咚咚咚,咚咚咚……”
这位老舍人眼睛忽然眯了起来,死死的注视已紧闭的大门。
他的第一个念头是一个疑问:这么晚了,怎么还有人住店?
黄河决口之后,流民多了不少,黄河下游的治安也变差了许多,他不得不谨慎。
他迈着小步子,慢吞吞地走到大门的位置。
拉开门栓,打开了一条缝,扯着沙哑的声音,“谁啊?有何事?”
袁丁撑着一把白色皮,竹子骨的伞,狼狈的出现在门外,对着门缝,解释,“店家,吾与家主欲从临淄前往鲁县。天色不早,还遇上了暴雨,希望在此居住一晚,明早赶路。”
老舍人在此经营十几年了,精明得很,眼中闪烁着精光,声音却依旧沙哑,“可有传信?”
“有!”
“请客人恕罪,最近流民泛滥,匪徒猖獗,老朽不得不谨慎,可否先将传信塞进来?”
“诺!”
袁丁总咯吱窝夹住伞把,在随身褡裢里摸索一阵子,掏出了一块木制的传信,沿着门缝,塞了进去。
舍人用身体抵着门,看了一会儿,点了点头,把装着泥土的麻袋挪开,将门打开了。
看着头被雨淋湿,衣服也湿透了的袁丁,拱手,“敢问贵家主身在何处?”
袁丁拱手,“公在车厢内,店家稍等,吾这就去接。”
“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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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会儿,司匡与袁丁撑着伞,对抗着满天暴雨,踩着地面上浑浊的积水,火急火燎地走了过来。
雨下得太过突然,二人都没有防备,身体多多少少都淋湿了。
加之气温降低,二人来到门口,在屋内相对温暖气流地抚摸下,皆有情不自禁地打了几个寒颤。
司匡上身褐衣湿透了,颜色更加深了,而下身的绔也好不到哪去,湿了大半,脚上的草鞋被水泡过之后,变得格外扎脚。
他与袁丁进入房舍内,给老舍人留出关门的空间。
目光在屋子里打量一圈。
如今的旅店,说是旅店,其实,基本上就是给路人一个居住的地方而已。
除了特别尊贵的人可以拥有单间之外,其他人,都是睡大通铺。
因此,看看在场有几个人,基本上就可以断定今晚在这里住宿的人数了。
司匡环视一圈后,心里有了数。
这家破旧的旅店,算上自己这两个人,一共七个大男人。
小农经济下,农民都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除了服徭役,或者来往的商贾、官吏之外,其他人,很少在此留宿。
可能是天气的缘故吧,今晚住店的人,并不算少。
老舍人把门关上,回到柜台后,拿起毛笔,铺开一卷竹简,对司匡呼唤,“客人,汝之传信。”
“哦,好。”
转身,从褡裢里掏出来,递了过去。
白发舍人收了下来,看着制作格式,又对比了一下脑海中临淄地区的雕刻字体,脸上这才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如今的工匠,大多都是受官府管辖,负责雕刻传信的,更不用多说。
经过多年训练,同一地区的传信,雕刻的字体,几乎一模一样。
老头儿提着笔,按照记录格式,在竹片上认真抄写。
这是为了留存记录,防止有住店之人犯事,来日官府查验的时候,拿不出来,被一起带走。
且,有了这个,在缴纳商税的时候,也算有缴纳数额凭证。
虽然舍人没有读过书,认不得几个字,但抄,总不会抄错。
他知道自己抄的慢,因此,为了防止客人等待时候不耐烦而大吵大闹,他每次抄写的时候,都特意寻找话题,与客人主动聊天。
如今流民增多了,原本有爵位的人,因为离开原来的地区,在没有传信或者授爵位文书来证明自身地位的情况下,一般都会被记为无爵。
传信上明确记录,这两个人,都没有爵位,因此,他谈话的时候,更放得开了。
老舍人咧嘴,笑呵呵的,提着笔,一边抄写,一边说着:“听闻,二位欲前往鲁县?”
司匡略有兴趣地盯着柜台后老头儿的动作,同时点了点头,“嗯。”
“敢问去鲁县所为何事?”
“参加孔府祭祀。”
“果然!”老舍人抬起头,笑了笑,脸上的褶子都笑开了,“二位也是孔夫子七十二门徒之后?”
“老丈为何这么说?”
“自前几日开始,凡是欲前往鲁县的客人,在渡过汶水之前,都会在吾这里居住。诸君不是第一批,也不会是最后一批。”
他一边写着,一边说着,同时,又用眼睛的余光瞄了一眼其他几个住店的,锁定了目标后,抬起左手,指着,
“二位,那位客人,与尔等目的相同。其也是去鲁县参加祭祀活动的,若是有兴趣,一会儿可以去聊一聊。说不准,君之祖上,与之交好哩!”
司匡顺着老丈所指的方向望去。
只见,一个头发蓬乱沾满了灰尘、皮肤粗糙、身材魁梧,脸色刚毅、神色憔悴的男人,左手正捂着自己的肚子,右手抱着曲着的腿,蜷缩在一个角落,盯着不远处、被其他四个男人围着“呼呼”燃烧的火盆发呆。
这个魁梧男人上穿粗布麻衣,下身绔打着众多补丁、脚穿破旧草鞋、脚指甲里塞满了黑乎乎泥土。
其虽看起来格外落魄,但是头发却依旧用一块崭新的麻布条缠绕,尽量保持自己的儒家风雅。
司匡走上前,伏在柜台上,压低声音,悄悄询问,“老丈,那人姓甚名谁?”
白发老舍人摇了摇头,断然拒绝,“抱歉,吾不能向官府以外的人透露住店之人的信息,请君见谅。若感兴趣,可以亲自去问。”
司匡抱拳,行了一礼,“是匡唐突了,抱歉。”
“无妨。”
老舍人笑了,抄完了,放下笔,把传信双手递回去。
上下打量司匡,又看了看袁丁,把手放在柜台下,用衣服蹭了蹭枯槁手掌上的沙土。
指着身后的价格牌,问道“二位客人要吃点什么吗?”
司匡听到这个问题,也下意识地捂了捂肚子。
不说还差点忘了,二人从早上就开始赶路,至今还滴米未进呢。
他望着舍人身后挂着、用木头撰写的小块块记录着饭菜名称与价格的小牌子,沉吟片刻,做出了决定。
解开腰间的钱袋,从里面小心翼翼取出住店自己吃饭用的钱,放在了柜台上。
“老丈,来两大碗肉糜,再来两碗肉汤吧。”
舍人看到柜台上的钱,笑得更灿烂了。
用手指快速点了点个数,抬头,道:“可否要酒?”
司匡摇了摇头,拒绝了,“不用了,明天还要赶路,不便饮酒。”
虽然如今的酒度数不高,但他还是不喜欢做正事的前一晚饮酒。
他还记得大学的时候,同专业里有一个有名的男生宿舍。
那个宿舍:
一个男孩子,因为踢足球的前一晚喝了酒,第二天比赛的时候,摔断了胳膊,回家躺了三个月。
另外一个男孩子,在运动会的前一晚给舍友庆祝生日喝酒,第二天,跳远的时候,起跳瞬间,把膝盖扭了,在床上躺了一个月。
自此,他就养成了做重要事情之前,切勿饮酒的习惯。
这老舍人点了点头,把钱收起来,“二位稍等,吾这就去做饭。”
随后,便弯着腰,向后堂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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