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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宫带你去六零 八步莲心 18539 2024-02-07 08:40

  林雨涵眨巴眨巴眼。

  她没想到傅瑶会直接这么问出来。

  诚然, 小孩子童言无忌, 且好奇心极其旺盛, 但, 这孩子似乎除了这两样之外, 还有着跟其他孩子不一样的敏锐。

  能细致入微地观察这些, 已经不是一个小孩子会做的事情了。

  于是,她看傅瑶的眼神也有了些玩味:“小朋友,你也很特别哦。能不能跟姐姐说说你的故事呢?”

  “不能。”傅瑶斩钉截铁,回答得毫无压力。

  林雨涵无语, 轻咳:“你不说,那我也不会说呀。要公平嘛。”

  然而,傅瑶摇摇头:“不一样。我不说因为我对你无所求。但你想要找我们买肉。你想要肉, 就必须要说。”

  林雨涵哑然。

  好像是这样,无欲则刚。对方对自己无所求, 而自己却是有求于人家。可是――

  “不对啊, 你们是卖东西的,我是买东西的, 算你们顾客了。顾客是上帝知道吗?应该是你们来巴结我, 而不是我巴结你们。”

  傅瑶虽然不知道“顾客”和“上帝”, 但联系语境也很容易就猜到。微微一笑:“万事无绝对,物以稀为贵。”

  虽然,在她的那个年代,客人也是最大的,但, 任何事都有例外。现在很明显是林雨涵迫切想买,而冷艳不急着卖。

  林雨涵无语。

  她不得不承认傅瑶说的是对的。现在算自己有求于人家。那么,应该先给出讨好态度的,是她自己。

  但,她肯定不可能真的把自己秘密给说出来啊。

  所以,她犹豫了半晌,开始编:“我其实也没什么故事,无非就是会借力男人而已。你也看到了,吴青山的条件不错,他是个当兵的,可以保护我,所以我现在跟着他。以前呢,我跟的是别的男的,反正不同时期按照自己的需要来选。其中有一个就是富商,他很有钱很有钱,就帮我买了那个保温杯。”

  作为一个资深拖延症患者,为了不接受惩罚,每天到deadline就疯狂刷字数开脑洞,时间长了,那脑洞反应速度绝对不是盖的。所以,这一会的功夫,已经完全想好了一个故事,且为自己做了比较合适的人设,在故事前后统一不崩。

  这大约是她这么长时间日更九千的最大收获了。每天那么写写写,不管是脑子还是手指,都十分灵活。

  果然,傅瑶对照了下她之前的表现,有些信了。

  好像这货真的只是利用男的的感觉啊。

  于是又想起自己之前还为她找个抠门男不值,觉得自己同情心实在太过泛滥了。

  “这保温杯你前面男人在哪买的?”傅瑶还想深入问一下。

  如果对方是撒谎,多问几句往往就会露出破绽。

  然而,作为一个曾经常为了断更编借口的无耻作者,林雨涵圆谎的能力还是很强的。听到傅瑶的问话,秒答:“这个我就不清楚了。反正他给我我就用呗。男人嘛,就是拿来利用的。他给东西我只管收着就是,其他的管那么多干吗?”

  “……”听了这话,傅瑶无语。

  男人就是拿来利用的。坦白说,这观点林雨涵不是第一个提出来的,但,别人肯定都只会在心里默默地提,唯有她真的说了出来。毕竟,女人都是要打造自己清纯形象的,哪有开口闭口就直接说男人是拿来利用的。那不是“坏女人”才做的事么?

  经过深宫宅斗,见识了无数绿茶,傅瑶觉得林雨涵这样不走寻常路,似乎不是寻常人。

  但,对方已经解释了这保温杯的来路,且这解释合情合理,她也就信了。

  林雨涵暗中观察傅瑶的表情,见对方已经相信,松了一口气,暗暗佩服自己的机智。

  撒谎什么的,确实是有技术的。首先你要从内心相信你自己说的是真的,然后你撒的谎要跟平时的人设对应。最后,不要画蛇添足,把该撒的谎撒了就行,不要再描补太多。对于一些不清楚的问题,直接回答“不清楚”,远胜过刻意再去编。

  毕竟,人本来就是不能处处弄清楚的,有些盲点也很正常。

  相反,如果什么盲点都没有,万事搞得一清二楚,才真有可能像瞎话。

  傅瑶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她相信了林雨涵的话。

  不过,她还是抱着最后一丝谨慎,随口问:“对了,你皮肤怎么养的?非常好啊。”

  这个年代,有这样的皮肤可不正常。

  林雨涵心中一紧。她当然知道自己的皮肤不正常。

  可是女生都爱美,她也不例外。所以,来这个世界后,看着自己的脸色一天天因为营养不均衡而气色很差,她差点哭死――那时候没钱吃水果和蛋白质,每天就是方便面啊八宝粥啊之类最便宜的碳水化合物填饱肚子,即便是后来自己出去单住了,也做不来饭,还是吃了很长一段时间方便面。最后好不容易学会做饭了,却也没什么钱买东西,毕竟虽然她日更九千,但文章坑太久,曝光率完全不行,所以依然只能吃白饭就老干妈。

  后来有了些起色,终于每个月赚的钱多一点了,她立刻就给自己买了水果、鸡蛋、牛奶之类。甚至,到后来赚得更多一些,她还会偶尔奢侈一把去买面膜。

  所以,即便是这样的皮肤在这个大环境下很突兀,林雨涵也是要坚持的。

  皮肤和身材,是一个女人一辈子的坚持。她始终这么认为。

  ――而当初她断更,也跟她完全不愿意熬夜有关。其实写文的人往往到晚上灵感特别多,写起来也很顺手,但她偏偏是个保养控,从来都是到九点半准时睡觉。所以,从不会为了更新而耽误自己半点作息。

  此时,这样的坚持明显成为了自己的破绽。

  一般人或许不会注意,但像傅瑶这种有心人,还是注意到了。所以,她笑眯眯,同时脑子飞速运转:“这个也是用了前面一个男人送的东西啊。他送了我很多大上海擦脸的东西,都对皮肤很好,你要吗?”

  大上海。

  那个地方董珠跟傅瑶说过。说不尽的繁华,道不尽的奢靡,是无数红男绿女绽放内心**的天堂。

  那里生产的东西,自然是好的。

  傅瑶有些动心了。

  她也一样,深深爱着自己的容颜。

  见她如此,林雨涵心里更有数了:“你想要的话,我可以送你一些。”

  她也已经看出来了,这个傅瑶不是普通人。而作为一个写手,好的故事总能刺激他的写作。

  她相信,傅瑶会是一个好故事。

  就这样,两人都有了结识的意向。

  不过,傅瑶却说:“不用你送给我,我用肉跟你换。”

  林雨涵心里一突:用肉跟我换?咳咳,这太令人浮想了。

  肉偿什么的。

  正当某污作者在脑中乱开车的时候,吴青山走了过来,如乌龟般背着三份粮食。

  他是特地陪林语涵来买粮食的。而他自己家的粮食,却是让父母去买。

  真正的二十四孝男友。

  傅瑶不得不承认:这个叫林雨涵的女子,对男人的确有一手。

  林宇晗反倒不这么觉得。作为一个21世纪的新女性,她觉得男朋友照顾自己是理所当然。

  况且,刚刚跟傅瑶说的话也不完全是假的,在她看来,男人本来就是拿来用的。因为她根本不喜欢男人啊。

  是的,她就是个“渣女”,各种言情里抨击的那种人。或者说,她更像是各种言情里抨击的那种男人――渣男。

  这一点,她自己是很清楚的,并以此为荣。

  是的,以此为荣。

  以前的她并不渣,甚至,还很善良,也很纯情。

  正因为如此,她招惹了无数渣人。

  不管是亲戚、还是朋友,抑或男朋友,都会时不时渣她一把。没办法,谁让她像一只小白兔,浑身上下散发着“来渣来渣我”的光芒呢。

  没办法,这世界总是弱肉强食且相互吸引。这孩子一路被人坑着长大,各种被教学做人。最后终于黑化了。

  其实也不算黑化。她并不去害人,也不会做坏事,就是什么都自己利益至上。

  所以,她对坑那么多读者,也毫无愧疚之感。而她利用自己的美貌,在大学期间,也是占了不少男生的好处。当然,不是刻意去狐媚人家,而是人家来追求,她觉得还不错就发展了,但实际上感情也没到位。不过男生给予的好处和照顾,她却是不介意照单全收的。

  谈恋爱期间不劈腿,厌倦了就分手,一切以自我爽感为标准。

  直到后来她发现晋江还有个页面叫百合频道,点进去发现还有女女在一起的文,于是入坑,于是自我怀疑:会不会我不喜欢男孩子,是因为我其实骨子里是les啊?

  为了验证这一点,她找了个女孩子来试了一下。发现……唔,她确实更喜欢女孩子。起码,看着那女孩在自己指尖灵动,还是挺刺激的。

  当然,那刺激也并不持久,后来她还是跟那女孩分手了。找下一个。

  就这样,一路渣下来。

  而穿越到六零年代后,她一样吸引了男性的注意――其实她这时候已经知道自己完全不喜欢男人了。但是在这个特殊时代,而自己又什么资本都没有,她知道自己还不够资格找女人,所以,先勉为其难接受了吴青山。

  这吴青山家庭背景还是很不错的,只是下乡视察时看到了她,她那白里透红的肌肤,在一众无精打采的菜色皮肤中,出类拔萃,让人特别想亲一口。

  于是,在吴青山疯了一样的追求下,她终于勉为其难答应,并决定利用他走出农村。

  她没有半点愧疚感,反正对方喜欢她愿意为她付出,她也明说了自己还不够喜欢他。

  而显然,热恋中的男人容忍度是无限的。吴青山不止容忍了她的一切,甚至愿意等她动心――毕竟,在他看来,林雨涵身边没有比他更优秀的资源了。

  不止是他,就连他家里和亲戚,都把她当成他对象了,动用了各种关系把她给调到城里来。

  她很开心,终于可以不用每天下地干活了。城里的工作比干农活轻松太多太多,每天没事的时候就眯着眼睛用意识码字,晚上终于不用熬夜了。当然,这跟她的速度提升也有一定关系。

  总之,她的日子越过越好。

  而她也发现,往往人活得越自我,就越过得开心。里的渣男渣女总是会得到报应,而现实中的渣男渣女反而都潇洒到老。

  她曾经很想让那些傻白甜们都清醒一点,多为自己考虑,所以才会在晋江相关论坛里一看到包子贴就进去怼楼主“是包子就别怪狗惦记”,话虽然难听,却是真的想让楼主能早点觉醒。

  不过可惜,除了她自己,没人认可她这观点。

  甚至,还有人说她是坏女人,以标榜自己的善良纯良。

  渐渐她也就不说了。

  只自己按照这个模式好好过好。

  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就是一切以自己舒服为前提,永远不要让自己不开心。并不会主动去害人。

  显然,吴青山是被她收服得服服帖帖了的。

  “语涵,你们聊完了么?”他满脸堆笑,写满讨好。

  傅瑶感叹:这么抠的男人,怎么会对一个女的这么好呢?果然是一物降一物啊。

  而林雨涵却不满意,回了个白眼:“你背这么多粮食过来干吗?放在那边不就可以了么?”

  吴青山委屈:“放在那里会被人拿走的。这年头,粮食可是好东西。他们想粮食都想疯了。”

  “得了。再想粮食想疯了还敢动你的粮食?谁不知道你家是什么人?就算真不知道,这年头也没人敢去当众偷东西的啊,抓到别说自己完了,连带自己的孩子都完了。”

  别以为她不懂。她可不是一般的盲目小女生,她是从2018穿回来的。虽然对六零年代不是很清楚,但年代文还是看了一些的。在这个年代,偷东西可是大事,一旦抓到就是要批/斗的,而且还会被打成坏分子,连累自己家人。

  这个时代,谁家要是有个坏分子,一家人都不得好。

  吴青山笑呵呵,没再说话了。

  林雨涵还不满足,翻了个白眼:“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还不是想用苦肉计来邀功。”

  因为她很难动情,这货经常用些苦肉计之类的东西来邀宠,意思就是自己很爱她为她受了很多苦之类。

  不过可惜,她真的不动心。

  吴青山笑得更尴尬了。

  傅瑶看不下去,她拉着冷艳就走:“那什么,你们慢慢聊,我们先回去了。事情就按我们之前说的办。”

  她是真的看不下去这种对男朋友呼来喝去的人。

  虽然她自己也是个利己主义,甚至,也不是真心喜欢皇帝,但是,她觉得做人要有最基本的责任感。你既然入了一场游戏,不管原因是什么,既然入了,就要遵守游戏规则。

  当然,林雨涵有林雨涵的活法。

  那是她的自由。

  傅瑶尊重,却并不认同。

  所以,知道那人不过是个傍各种男人来一步步往上爬的女人、本身却没任何天赋异禀之后,她就再没结交的意思了。准备回头让冷艳把买卖完成就算了。

  买卖自然还是要做的。一来已经答应了。二来嘛,冷艳也是需要赚钱的。在这个年代生活需要钱,且,把那个世界的粮食和肉类弄到这个世界来卖,也算行善积德了。

  两人背着分到的粮食回家。

  一路小声讨论着。

  看分的这分量,不算少。

  一个县城的人这么分下来,应该是把她们运回来的粮食全部分了。

  唔,看来县级领导选择了先解决下面人的问题。

  其实,之前她也想过,这些领导看到粮库里突然多出那么多粮食,到底是会朝上面打报告上交,还是瞒着上面发下去呢?

  如今看来,他们选择了后者。

  傅瑶还是有些感动的,觉得这个年代不管是民还是官,都比较实在。人民真心爱着这个国家,而当官的也真心为国为民。有这样的氛围,即便是有短暂的灾难时期,也一定会好好走过去的。

  其实,为官之道,不求无功,但求无过。按理,这些人是该上报的。

  毕竟,就算不上报,瞒着上面把这些粮食发下去,发到自己手上也没多少,还要扛罪名。

  但他们宁愿为全县人民扛起罪名,也把粮食偷偷发了下来,真的算很难得了。当然,他们也不傻,找了个借口,说这是粮仓里之前被遗忘的余粮。

  反正就算上面追究起来,也有个说法。至于能不能说得过去,就听天由命了。

  傅瑶很羡慕这样有这样的为官者。再不由得想到自己的国度。

  不免在叹息之余有些牵挂。她想回去,改变一些东西。

  冷艳看出了自家皇后眼里的向往。

  她只有在想家的时候,才有这种向往。

  于是,问:“我们要回那个世界看看么?”

  纵然不能回家,起码,还可以回到“家乡”。

  傅瑶点点头:“嗯。我们可以喝灵泉水喝得频繁一点。这次回去,再拉些粮食回来。而且,还要给林雨涵打些猎物。”

  冷艳点头:“是。”

  这就是她家皇后,在任何时候,都能考虑到正经事。

  感情用事,从来与她家皇后无关。

  这是她爱的一点,却也是她不放心的一点――傅瑶说,即便是回到古代,对她的心也不会变。可,以傅瑶的这种性格,回到古代后,真的会顾及这一份时间狭缝里的感情么?

  她不敢想。

  刚才林雨涵说的那些话,她一字一句全听了。

  并且,有些惶恐。傅瑶,是否骨子里也有着跟林雨涵一样的想法?

  或许,与其期盼傅瑶会顾念这一段情,不如自己变得强大,变得最强大!这样,不管是选择这份感情,还是选择利益,都会选择自己。

  冷艳如此想着,脑中,不自觉冒出了那天看的叫做《女驸马》的电影。

  心,猛地一抽。

  傅瑶显然没注意到她的那么多情绪,只是开心地在前面走着。

  等到两人回到家门口,发现家门口又有了人。

  这一次,不是那些借水的邻居,而是一个不认识的中年妇女。

  冷艳原本想直接使着轻功带傅瑶从别处翻墙而入,但傅瑶觉得与其回避不如直面。

  总不能一辈子躲在家里不出门。

  “请问,你们是这房子的新主人么?”

  那中年妇女先开的口。

  显然,她是提前打听过的,知道这房子的新主人是两个孩子。

  傅瑶点点头,脸上却没有笑容:“请问你是?”

  她来这个世界已经渐渐悟出来了:这年代的人活得苦,随时都在生死线上挣扎,所以,但凡有一点出路,都会牢牢抓住。而你的微笑,可能就是人家抓住的理由。

  她并不想莫名其妙就惹来一些占便宜的人,所以不笑是最保险的。

  “啊,我叫王春兰。是孙玉树家的。”那女的说着,脸上有了些焦急神色,“我家玉树失踪好几天了,请问你们看见了么?”

  傅瑶反应过来:原来是孙玉树的老婆。

  孙玉树失踪,自己当然知道。但是,肯定不能说。

  “我没看见,也不知道他是谁。”

  “你怎么能不知道他是谁呢?”王春兰更急了,“他来这边堵过你们啊。当时很多人都看见了的,还差点让人当拐子给抓了的那次。”

  瑶假装刚想起来,“你说那个人是孙玉树啊。我还以为他真是拐子呢。他不是么?”

  “……” 王春兰语塞。

  当然不是。

  傅瑶沉吟:“他现在不见了?唔,我后来就没见过他了,也根本不认识他,你想找人的话,去找别人问问。”

  说着,开了门就要往里走。

  “大闺女!”那王春兰将门拉住,有些不好意思,“我在这等你大半天了。我从乡下来的,很远的路呢,一路上也没吃口喝口的,你那有没有点吃的喝的,随便什么都可以,给我垫垫,实在不行了。”

  她说得可怜。

  傅瑶也不由得动了恻隐之心。

  天地不仁。这样的饥荒年月,谁都不易。

  傅瑶叹了口气:“行了,你进来。”

  说着,把那女的让了进来。

  倒是想找些吃的给她,但无奈家里的东西还不会用。就干脆问她:“这些东西你会用么?会自己做饭么?”

  王春兰把厨房打量个遍,最后说:“我会用。虽然我现在在农村,但以前在他大伯家用过。”

  大伯家?

  傅瑶默默捋了捋:孙晓宁说孙玉树是她二叔,这女的口中的“他大伯”,应该就是孙晓宁的父亲?

  唔,不管是谁,反正能用能自己做饭就好。

  “那好,你就自己做,想吃多少做多少,顺便教教我们怎么用这些。”

  傅瑶也没有不好意思。这年月粮食最珍贵,自己肯贴粮食,让对方教教自己做饭,不算过分。

  毕竟孙晓宁那么忙,她也不想再去打扰人家,问这厨房里的各种东西该怎么用。

  “好嘞!”王春兰很开心。

  傅瑶说的不错,这年月,能有口吃的就不错了,更不用说傅瑶和冷艳家都是精细粮食,还让她能吃多少吃多少!

  这样的优厚条件,让她自己动手并且教教她们做饭,算得了什么?

  于是,开始一一给她们讲解:这是煤球炉,这是煤球,要这样这样生火,不用了就用这个封上,最好不要全灭了,因为灭了重新再生活麻烦……

  傅瑶在一旁听得十分惊奇:这个小小的叫煤球一样的黑饼饼,居然能生火做饭?而且看样子比柴火都好使呢。而这个煤球炉也很方便啊,都不用灶台了,完全不占地方啊。怪不得她一直没找到灶台了。

  千年后的人可真厉害!

  那王春兰一面讲解一面做饭。很快,挺丰盛的一顿饭就做好了。

  看到厨房里还有一块腊味野鸡肉,她也给做了。

  那还是孙晓宁用冷艳送的野鸡肉腌好再送来的。

  冷艳和傅瑶还一直没吃呢。

  傅瑶有些不是很舒服。

  虽然这年月的人都饿,在吃的面前都有些丧失本性,但这也太不客气了,直接把人家挂着的腊肉给拿来做了。

  毕竟是答应了管人家吃喝的,所以傅瑶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心里却看扁了对方。

  越是特殊时期,越见人品。

  这王春兰,也是个眼皮子浅的。

  当然,即便她眼皮子不浅,傅瑶也没打算要结交这么个人。不为别的,就为她是孙玉树的老婆。

  “疏不间亲”四个字,她还是懂的。

  她跟孙玉树明显是利益对立面,且还想要弄死人家,所以不可能跟人老婆做朋友的。

  给她口吃的,也不过是纯粹因为上天有好生之德,看她实在可怜而已。

  那王春兰本来也眼皮子浅,有的吃就很开心,也根本不管别人如何看自己。反正,不管傅瑶怎么看她,都不如她吃到肚子里的东西实在。

  看她吃得完全无所顾忌,终于,在她吃了两大碗米饭还打算继续去盛的时候,傅瑶按住了她的手:“你别再吃了。长期饿着,是不能一下子吃太多的,胃会受不了。”

  甚至可能会死人的。

  被她这么一说,王春兰愣了一下,随即也反应过来。

  是的,饿了太久不能一下子暴饮暴食,这事她也是知道的,毕竟活了大半辈子,虽然不像傅瑶有专门的贴身大夫教,却也有足够的生活经验。

  但是看着锅里剩下的饭和桌上的肉和菜――她把刚刚傅瑶她们买回来的菜也给煮了,十分舍不得。

  拿着碗,就是不肯松手。

  傅瑶无语:“你真不能吃了,相信我,再吃会出事的。”

  虽然她对这个女人并无好感,但也不希望好好一条人命就这样没了。毕竟也是个可怜人,久饿之后被一顿饭活活撑死……她实在看不下去。

  傅瑶发现,自己来这个世界后,心越来越柔软了。大约,是因为要平衡灵泉水,做了那么多善事,养成了习惯?

  她突然有些担心了:现在有这习惯不要紧。可如果真的回到古代,以自己现在的妇人之仁,还怎么去宫斗啊?

  皇帝的后宫,就是修罗场。千红一窟,万艳同杯,也不过如此。在那里,没有女人是幸运的。而想要从中活命,甚至走得更高,就只能抛却一切善意。

  “大闺女,婶能把这些剩饭剩菜给带回去吗?”

  一个“大闺女”、再加一个“婶”,瞬间把两人间的关系拉近。

  然而,傅瑶并不想跟她近。

  所以,毫不犹豫拒绝:“这恐怕不行。我只答应你让你进来吃喝,可没答应还要给你带走。”

  吃完还要带走,这确实不能忍了。

  那王春兰想了想,最终心一横:“那行,我就在这吃了!”

  说着,如下了某种决心一般,又要去盛饭。

  对于她这种常年饥饿的人来说,要放弃这些饭菜,是不可能的。

  “……行了。”傅瑶扶额,“算了,你带走。带走带头,马上给我走。”

  “好!”王春兰终于开心了。

  去打包饭菜。

  傅瑶默默吐槽自己:真是来这个世界后就各种心软了,真不知道以后回到皇宫还怎么过?

  不一会儿,王春兰把饭菜都打包好,欢天喜地跟她们道别:“谢谢你们哈。”

  傅瑶扯了扯嘴角,挥了挥手,不想说话。

  王春兰撇嘴:“大闺女,你别这样。这房子还是我大伯家的呢,我也就拿了你一点剩饭剩菜,瞧你那张脸。”

  剩饭剩菜,呵呵。

  傅瑶不想说话。

  见她不说话,以为是小孩子好欺负,王春兰还来劲了,凑上来笑着问:“大闺女,我看你们也不会做饭,要不要我留在这帮你们做饭?”

  “不要!”毫不犹豫,傅瑶拒绝。

  王春兰又撇嘴:“你这孩子咋这样,分不出好歹咧。我来帮你们做饭,省了你们多少事。你说你们两个小孩子,每个大人怎么能照顾自己?”

  呵呵。

  “我连我亲爸妈都不需要,会需要你来照顾?”傅瑶觉得完全不需要好态度了。

  王春兰尴尬,终于没再说什么。

  这两个孩子的事她还是知道一些的。孙玉树在家里说过。

  也正是因为听到这两孩子过继到孙晓宁名下的事,孙玉树才气不过,上来找孙家老两口闹秋风,结果居然发现她们还住着这套房子,这才一直尾随想打主意。

  其实,想过继到冷爱国和孙晓宁膝下的,不止冷家的人,还有孙家的人。

  孙晓宁的父母也是农村出身,虽然自己凭着在枪林弹雨里穿梭,用命换来了些好日子,家族人日子却并不好。

  而孙父又是个很有原则的,不肯动用手里的关系帮宗族一些原则性的忙,只肯偶尔接他们来住一住。

  孙玉树是孙父唯一的弟弟,也是来孙家住得最多的一位。

  甚至还拖妻带子,主动来住着不走。

  正是因为曾经家里有这些不速之客,孙晓宁才特别反感家里有“家人”之外的人。那样的日子她受够了。

  如果冷家知道她这心理阴影的来历,只怕会恨死孙玉树一家了。

  当然,即便没有孙玉树一家,以冷家的尿性,来了也一样会让孙晓宁不爽。而孙晓宁几次死里逃生,极端热爱生命,是绝对不肯浪费大好生命去不爽的。所以,最终肯定还是会把冷家人赶出来。

  孙玉树一家当初可就是被孙晓宁赶出来的。

  孙父孙母毕竟传统,虽然暗示很多次对方可以回家了,但孙玉树两口子装傻赖着不走,他们也不好意思真开口赶人。最后还是孙晓宁直接说了。直接说他们也不走,孙晓宁就直接把他们东西丢出去,然后把锁和钥匙换了。

  开玩笑,她好不容易捡来短短一生,可不想用来敷衍这些人。

  而孙玉树一家虽然被赶走了,心却没有死,还一直怀念在大哥家打秋风的日子,怀念县城的繁华。

  尤其是冷爱国和孙晓宁多年无所出,他们的心就更蠢蠢欲动了。

  作者有话要说:本文预计4月结束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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