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十八起命案(新书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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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吼……”
“我受不了了……我要血,嗷呜~~!”
“什么?”张德发听到不同寻常的声音,正准备转头去看,突然发现身后站着一个不一样的赢君,他眼睛通红,zui里冒出两颗尖牙,还没等他叫出声,一只手掐住了脖子,他仿佛没有重量一样被提起来,脖子突然一痛,感觉被什么东西给刺穿了。
紧接着,身体开始发凉,好像血液都从脖子上被吸了出去。
咕咚~
咕咚~
大口大口的血液被吸进zui里,然后送往肚子。
赢君觉得,从小到大,没有什么比此刻更加美好,从未想过,人的血液居然如此美味,甚至超过了以往在垃圾堆里捡到的汉堡包。
当血液流淌进身体里时,他全身是如此的放松。
每一处毛孔仿佛都被打开了,感受着空气中的震动。
他吸取张德发身体里每一滴血液,直到再也吸不上来时,才犹豫未尽放下已经死的不能再死的张德发,zui边的血液他也不愿意放过,用舌头舔了舔周边:“嘶……呼……没想到,人血是如此的美味,以前怎么没有发现。”
“君……君哥!你……啊,不要过来。”
跟屁虫被眼前景象吓蒙了,此时的赢君那里还是自己认识,暗中喜欢的赢君,他现在好像是一只不折不扣的吸血恶魔。
她惊恐的往后退,连连哭泣。
听到哭声,赢君猛然从刚才的美感中醒来。
“怎么……怎么回事。”
赢君回归本性,刚才的一幕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做到的。
“雅儿,你没事吧。”
赢君想去扶起跟屁虫,对方却不停的摇头往后退,好像很怕自己。
“我~”
见此,他止住了脚步,刚才所发生的一切,在脑海中快速播放一遍,赢君知道自己身体发生了不可思议的变化,变成了一只喜欢吸血的怪物,不能再待在这了。
等下回饿了,说不定会忍不住吸雅儿的血。
“哎!”
赢君缓缓起身,失魂落魄的往屋外走去,牙齿、眼睛早已恢复了正常。
在走出门的那一刻。
跟屁虫突然哽咽的对他喊道:“君哥,你要去哪里?”
我?
杀了张德发这个畜生,母老虎自然不会放过我,只能离开了。
心里想着,zui上却不能说,只是觉得既然要离开了,那就留一个潇洒的背影给暗恋的跟屁虫吧,只听他故装深沉:“去一个……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的地方。”
跟屁虫没说话,两人就静静的等了一会:“我走了,保重。”
“等等,能带我一起去吗?”
后面传来爬起的声音,想来是跟屁虫从地上站起来了。
“我~”
这句话,让赢君很开心,好像吃了一颗糖儿那么甜。
但是。
这颗让没舔多久,便被泼上了苦水,他苦涩回绝道:“不行……我已经不是原来的我,你刚才看到了,我变了,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好像喜欢上了血液……我怕……我怕你跟着我,会吸你的血。”
“再见。”
说完,内心痛苦不堪的赢君抬腿就走。
为了快点离开这个伤心地,赢君下楼速度很快,就在他出这栋大楼时,跟屁虫哭哭滴滴的从后面追了上来,她对着赢君大喊:“我不怕……你听到了吗,我不怕,我要离开这里,跟你一起走,哪怕是去大街上乞讨,我也无怨无悔。”
“她……”
赢君心中那根弦突然被触动了。
原来。
雅儿也喜欢我,哈哈哈~她喜欢我,真的喜欢我……
这一刻,他猛然转过身,做了一个艰难的抉择,他要带雅儿走,让她离开这个鬼地方,重新找个地方生活下来。
并且发誓,日后就是吸谁的血,也不会吸雅儿的。
“雅儿。”
赢君冲过去,紧紧抱住了雅儿(跟屁虫是小名),雅儿也死死的抱住他,两人仿佛要融入到各自的身体里,从此不再分离。
“雅儿,我……我喜欢你。”
“傻瓜,以为我看不出来吗?我早就知道了。”
“我带你走,离开这伤心地。”
“嗯,全听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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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后。
“欢迎收看体育新闻,今日头条:张家区,辉煌酒吧发生一起命案,根据知情者爆料,死者为一名男性,24岁,无业游民,经常混迹在这家酒吧,早上,发现死于酒吧内,脖子上有四个明显伤口,据说,与之前发生的十七起命案一模一样,死者统一特征表现为,脖子上有四颗洞。”
“专家介绍,这这个洞,很有可能是牙印。”
“这让我们不得不想到猛兽,但是猛兽似乎吃rou,而死者身上的血液无一例外都被吸食干净,专家给出肯定答案:是类似于吸血蝙蝠的动物行凶。”
“至于后续结果,请继续关注体育新闻,我们将为您送上最新消息播报。”
d市,警察局。
“喂。”
“你们到底是干什么吃的,三个月了,加上今天早上这一起,一共十八起命案,凶手还是没有落网……省厅已经给我下最后通牒了,这件事情,必须在一个月后给我查出真凶,否则,我的乌纱帽难保,你们也跟着一起回家养老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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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新书,铠甲勇士类型,主角是反派,反派,反派……重要的事情说三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