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比小说还精彩的牌局
洞穴之中,李苟和莉雅玩着掌机的聚会游戏,早就被李苟吵醒的草哥趴在李苟的头上,看着掌机之中的游戏画面。
或许是掌机的按键声吵到了爱丽丝,爱丽丝也是醒了过来,刚刚醒来的爱丽丝便吵吵着让李苟给她看教学视频,李苟给了爱丽丝脑瓜一个脑瓜崩,对其道:“都进来遗迹了,学什么习?就当休假了!你再按之前的速度学下去,你也就快学不到什么东西了。”
被弹了脑瓜崩的爱丽丝抱着胳膊,鼓着嘴巴生着气,李苟也没安慰她,毕竟孩子嘛,气来的快,去的也快。
见爱丽丝醒了,总不能自己和莉雅玩掌机,晾着爱丽丝不管,就干等着这无聊的遗迹关闭吧?一番思索下,李苟掏出来了扑克牌,决定教两人斗地主。
将莉雅和爱丽丝拉到身边后,李苟便讲解起来了斗地主的游戏规则,当试玩了一把确认了两人是学会了之后,便敲定了游戏的惩罚,一是可以选择在脸上用笔画画,二是贴纸条。
讲好惩罚之后,游戏便开始了。
第一把,李苟作为地主,直接翻了三张底牌,是一个大王,一个对2,底牌是极好的牌,配上李苟的手牌,可谓是必赢的牌。
李苟撂下对2之后,手里便只剩了一张K,当莉雅和爱丽丝表示要不起后,李苟便胜利的取得了一场的胜利,他心满意足的在莉雅和爱丽丝的脑门上画了了一只眼。
精神妹咋能少的了眼的加持呢?
第二把,爱丽丝是地主,但爱丽丝没有叫地主,被李苟抢了去,李苟这把牌也还算比较顺,也是最后手里拿了个王,才堪堪赢了这把,于是莉雅和爱丽丝的脸上便再次多了个王八。
第三把,依然是爱丽丝地址,这把爱丽丝叫霖主,但其牌艺不佳,最后还是输了,于是脸上两边各多了一个螺旋状的花纹。
第四把,爱丽丝爆种了,依然是地主牌的情况下,赢了李苟和莉雅,李苟和莉雅的额头,多了一棵翠绿的儿童简笔画的树。
从第四把开始,不论爱丽丝在哪一方,哪一方便会赢,仿佛做了弊一样,但毕竟牌是李苟自己拿的,爱丽丝能做什么弊呢?
“这牌技啊,是真的烂。”
“狗哥,你这种牌技在车友车行面前,真的连提鞋都不配。”
“我感觉我和狗哥打牌,都能赢他几个亿的欢乐豆。”
弹幕之中,直播间的家人们调侃着李苟的牌技,不能家人们的有问题,只能家人们的极为正确。
李苟打牌,打的住的必打,从不考虑技巧,而且李苟也是一个只打顺风局的主,逆风局根本打不了。
这也不怪李苟,要怪也只能怪爱丽丝太强,毕竟有着过目不忘的最强大脑,记个牌还是很容易的,再加上几个人打牌的时候,总有人喜欢折牌,爱丽丝也能通过这些痕迹,来判断这个牌的大概数字,这都赢不聊话,短短几刷到大学的课程那不就白刷了?
当李苟的脸上没有能画的地方后,便开始往其脸上贴纸条,直至李苟脸上贴成了吉利服,李苟都没吭一声气。
又是打了几把,李苟直接将牌扔到了爬爬垫上,表示不玩斗地主了,真的赢不了啊。
“玩抓鳖,这个玩起来有意思!”李苟表示,斗地主真的玩不过爱丽丝,那就比运气呗?我都能穿越,那运气肯定特别棒咯?但李苟没想过,自己刚刚穿越,就撞到了哥布林。
将抓鳖的规则讲明白之后,李苟便将脸上的纸条揭了下来,爱丽丝指着李苟他耍赖,玩不起,李苟一叉腰,大义凛然的道:“前朝律法怎可斩本朝的官?”
爱丽丝知道李苟是玩不起了,并未在这件事上与李苟计较。
李苟将一张牌藏了起来,便开始分发剩下的牌,当手中的牌分发完毕之后,三人便开始找各自手中的对子并且扔出去,最后,李苟剩了七张牌,莉雅和爱丽丝各剩了四张牌,按规则来,牌最少得先抽,于是莉雅和爱丽丝来了一局石头剪刀布,结果是莉雅赢了,于是莉雅便开始抽爱丽丝的手牌。
第一发,中了,第二发,不对,换爱丽丝抽李苟。
爱丽丝一把都没中,手里变成了三张牌。
换李苟抽莉雅,李苟盯着莉雅手里的牌,不断的摸摸这个,动动那个,就是不抽牌,气的莉雅咬牙切齿的道:“你还抽不抽了?”
看到莉雅的表情,李苟大概了解了,当即选择了一张牌,很幸运,中了。
由于李苟手里的牌最多,所以只要不是抓了那个鬼牌,不论抓到什么牌,大概率都是成对的。
抽走莉雅两张牌后,第三张牌没中,而莉雅手里只剩下了一张牌。
…
几圈之后,莉雅爱丽丝反而是第一个跑掉的,李苟看着自己的手里的两张牌和莉雅手里的一张牌,陷入了沉思。
“中,中,中!”莉雅摸着那张牌,嘴里念叨着。
当她将牌抽出来发现是个2的时候,便知道没中,她要的牌是A。
莉雅将手背到身后,一阵切换牌的位置后,对李苟问道:“你要左,要右?”
李苟摸着下巴,思索了片刻后,还是决定遵从本心,选左。
左边的牌正是A,莉雅喜提一张纸条。
几把抓鳖下来,三个饶脸上皆是贴上了纸条,就连算牌高手爱丽丝,也不得不佩服这个游戏,真的是看运气,尤其是最后一对一的绝杀局,鬼知道被后面的那两张牌,哪个是哪个,真就是靠运气。
“我真的不敢相信,我能看他们玩一下午的牌。”
“我也不敢相信,抓鳖被他们能玩的这么情节跌宕,比作者写的情节都精彩。”
“我要去找我妹妹打扑克了。”
李苟瞄了眼弹幕,算了算时间早够了,便用牌捂着直播球,掐断了直播。
“狗哥也真是的,经常关直播不打招呼直接掐。”
“你要习惯,毕竟狗哥不善言辞。”
“确实,狗哥除了苟一点,确实不善言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