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酒馆里的闲聊
他的腰上缠着一条黑色牛皮带,皮带上绑着腰包,匕首和放置魔药的魔药袋,黑色剑鞘的精炼钢剑被他挂在右边的腰带上,狼学派标志性的狼头徽章藏在了衣甲里。
这身全副武装的打扮,配合他高大强壮的身形,暗金色的短发,琥珀色的猫瞳,一看就像是一位强悍的剑术高手。
当他进入狐狸酒馆之后,与常人完全不同的形象,立刻引起了老板和酒客们的注意,甚至让酒馆内的喧嚣气氛都安静了一瞬。
不过,生活在维吉玛城中的居民,在见识方面还是比乡村里的农夫要强上许多的。
他们虽然或明或暗,用警惕的目光打量着韦恩,但也没有人轻举妄动,都还装作若无其事的喝酒吹牛。
作为猎魔人,韦恩早已见惯了各种异样的目光,他无视那些酒客们的打量,走到酒馆老板面前,轻轻敲了敲木质的吧台。
这是个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黑白参差的短发,一条狭长的刀疤贯穿了他的左脸和上下唇,看起来像是个战场上活下来的老兵。
韦恩和他对视了一眼,看了看他后面酒柜里的各种酒水,还有用绳子吊在柜台上的新鲜野味,开口说:
“老约克,来一瓶维吉玛啤酒,再给我弄点兔子肉来。”
被他叫做老约客的中年老板,抬头瞥了他一眼,嘴唇动了动,用沙哑的声音,平淡的说:
“五十铜币。”
“客人,请先付账,这是我们这的规矩。”
韦恩闻言点点头,不过他身上可没有铜币这种小钱,他从腰包的钱袋里摸出一枚奥伦,放到酒馆老板面前的吧台上,说:
“一枚奥伦,按这个价格再弄点牛肉来吧。”
老板伸手拿过了那枚奥伦,放在手里颠了颠重量,确认是真货后,表情也变得稍微和善了一些,说:
“请去找个位置坐下吧,客人,酒肉等下就会有人送上来。”
韦恩没有多言,在酒馆中环视了一圈,找了一个人群稀少的空桌坐下,并取下钢剑放在了桌子上,打量了一下其他的酒客。
酒馆里的其他客人见他没有什么异样的举动,纷纷收回视线,又开始了自己的喝酒吹牛,气氛很快恢复了刚刚的喧闹。
过了五六分钟,一个瘸腿的三十多岁女人端着啤酒和烤肉,小心翼翼地放到了他的桌子上。
韦恩抬头瞥了一眼那个女人的脸,忽然神色一动,想到了什么,不过他没有立刻反应出来,而是拿起刀叉,一边进食,一边听着酒馆内其他人讨论的声音。
中世纪消息闭塞,除了官方宣传的消息外,大部分普通人根本不知道多少新的情报。
而像这种人流密集,鱼龙混杂的酒馆,就是很多人收集情报的重要渠道。
在这一点上,猎魔人的超强听力有着天然的优势,能够帮助韦恩获得相当多的情报。
就像现在,在他不远处的一张桌子上,两个工人打扮的男人正在聊天。
年轻的工人身体强壮,但表情有些抑郁,他看着旁边的工友,有些郁闷的问道:
“嘿,杰森,你听说了吗?”
“新维吉玛建好以后,所有想要去新城居住的人,都要到市政厅里交一笔购地税,才能获得一块土地,建造自己的房子。”
“他们把整个新城区分为了三个区域,每个区域的地价天差地别,我们不但要自己买地,建房子的钱也要自己出,这是准备彻底将穷鬼和富人分开呀!”
那个四十岁左右,叫做杰森的工人则不以为然的说道:
“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你难道还想让国王替你出钱,给你盖房子?”
“没让我们给建造新城交税,已经是弗尔泰斯特国王的仁慈了。”
“我听梅里泰莉教会里的修女说了,适合我们居住的区域叫做神殿区,到时候,梅里泰莉教会也会在那里修建新的教堂,维吉玛八成左右的居民,都会住在神殿区。”
“还有一个区叫做贸易区,但是只有贵族和富商以及那些体面的有钱人,国王的官员,才能住得起的地方。”
“这样也好,和那些眼高于顶的大人物,还有那些奸诈的商人分开住,也能让我们过得自在一些。”
那个年轻人挠了挠头,压低声音抱怨道:
“可我刚刚才和丽莎结婚,以前存的钱都用光了,哪里还有钱去新城里买房子呀。”
“丽莎现在已经怀孕了,只能我一个人出来干活,想要存够买房子的钱,不知道要多久呢?”
杰森看了一眼陷入烦恼中的朋友,语气稍缓,安慰道:
“这倒是也不急,罗塔,新维吉玛想要建好,最少也要一两年,市政厅只会负责修建那些公共设施以及城墙,我们自己的住宅得自己花钱修。”
“你可以先借点钱买块地皮,先占个位置,房子等以后有钱了慢慢建。”
“你不是会点木工吗?正好可以到建筑队里干活,那里正缺人手,工钱也还不错,很容易找到工作。”
“实在不行,先花点钱,租别人的房子住也行,维吉玛旧城不能多待了,你难道不害怕丽莎半夜起来失踪了吗?”
听到这句话,年轻人似乎也想通了,他语气变得坚定的说:
“是的,丽莎才是最重要的,我明天就找人把破房子卖了,不管能换几个子儿,我都要先搬到新城里去,就算住窝棚,也比这里安全。”
杰森似乎也很满意年轻人的态度,开口说:
“不用找别人,罗塔,我已经在神殿区买了块地皮,暂时也没钱盖房子,咱们先搭个帐篷住起来,人多也安全一些,我不收你租金。”
年轻人罗塔闻言,非常惊喜,笑着说道:
“杰森,谢谢你,你真是我的朋友,等我买地皮的时候,看看咱们能不能做邻居,这顿酒我请你喝,你千万不要客气。”
说完,两人就开始了你一杯我一杯的喝酒吹牛环节,说的内容也成了毫无意义的琐事。
韦恩收回注意力,看向不远处的另外一桌,三个带着武器,佣兵打扮的人坐在那里喝酒,一个长相丑陋,满脸胡茬,有着一口烂牙的壮汉小声骂道:
“淦,最近日子不好过呀!”
“狗屎国王把军队派到了森林里,还在沿途设立了很多哨站,眼看着这么多肥羊,在我们面前晃荡,可咱们没有机会下手,真是太操蛋了。”
另外一个脸上有几道刀疤的光头男人闻言,立刻训斥道:
“操你妈的,烂牙,你可以喊得再大声一点,让旁边的农夫们都听到,然后去告密,让卫兵吊死我们。”
“不过在此之前,老子一定要先砍掉你的老二,然后再塞到你的屁股里。”
另外一个身材瘦小,长相猥琐的中年男人,立刻笑着在两人中间打圆场,说:
“疤脸大哥,烂牙大哥,都别生气,大家都是兄弟,老大让我们来城里,是有重要任务交给咱们的。”
“可不要因为一点小事,耽搁了老大的任务。”
被叫做烂牙的壮汉哼了一声,自知理亏,没有去和疤脸大汉斗气,而是对瘦小男人问道:
“鼠眼,你找到目标了吗?”
“现在城里的商队那么多,到处都需要护卫,咱们混到一个商队里,应该是很简单的事情。”
被叫做鼠眼的瘦小男人,警惕地左右看了看,然后小声说道:
“我瞅准了一个富商,他是做高档餐具生意,最近那些富人区里的有钱人,都在建新房子,高档餐具都卖得很火。”
“这个富商准备雇佣一批护卫,去护送他从浮港运回来的一批货,应该很值钱,符合老大的要求。”
“那个富商准备三天后出发,我已经花钱买通了关系,能够让我们三个加入护卫队伍里。”
“到时候通知老大,咱们里应外合,应该能狠狠赚上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