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貌俊逸的吟游诗人一脸情深怀抱里拉琴,轻轻拨动了几下琴弦,心中酝酿着诗歌,片刻后,低声唱起。
“遥远的东方,比人们所知更远的地方,
越过高山与大河大江,能看到一道横贯荒野的高耸城墙。
在那之后,是巨龙腾飞的地方,是万千商人苦苦寻求的天堂。
集市里碰撞的黄金、白银和宝石清脆作响,千奇百怪的货物来自四面八方;
被驯服的钢铁巨兽匍匐在铁轨上,吞入煤炭与火光,呼出蒸汽与能量,奔腾在广袤无垠的大地上,将各个地方的特产带往他乡……”
吱嘎――
酒馆的大门被推开,午后阳光倾落进来,吟游诗人仍忘情地吟唱着描绘东方那个强大帝国景象的诗歌,大多数人继续吃喝谈笑,但也有少数几个人将目光投向了门口,同时紧绷起了身上的肌肉。
可当他们借着阳光看到门外那三个高矮不一的身影之后,便忍不住眯起了眼睛。
然后,一只利爪探入门后,紧随着,一只布鞋也踏入了酒馆,那些关注着门口的人不由自主地瞪大眼睛,张开了嘴巴。
就在他们被震惊得说不出话的时候,门外的两个身影走了进来,一个面目狰狞可怖,身体佝偻萎缩,看上去无比丑陋,而另一个,却宛如从画中走出的女神一般,美丽动人,不可方物。
那个形貌美丽的人怀里还抱着一个小女孩,看他们相貌和衣物,应该是大曦人。
那几个人的异状吸引了其他人的注意力,顺着视线看了过去,当即被吓了一跳。
“食尸鬼?!”
一片桌椅翻倒的声音接连响起,再加上那声惊呼,把所有人的视线都吸引了过去,就连吟游诗人也不例外。
被人打断吟唱的他皱了皱眉头,扭头看向门口,心下大惊,可当他的视线流转到了梅花脸上之时,当即愣住了。
一枚金币从梅花手上弹起,在空中翻滚着,划过一道美妙的抛物线落到了酒馆老板的手里,人高马大的酒馆老板迷茫错愕地接过金币,旋即,有一个清越的声音传入耳中,“给在场所有人都上一杯酒,剩下能买多少肉食,就上多少。”
声音不大,却能让酒馆里的所有人听得一清二楚,往常如果有人要请他们喝酒,他们绝对会高声欢呼,但现在的情况,让他们有些迟疑。
梅花也看出了他们的顾虑,轻声解释:“放心吧,迪普利是一头好食尸鬼,不吃人,也不伤人――只要别惹它。”
就在人们还在迟疑之时,吟游诗人呆呆望着梅花的脸,下意识拨动了琴弦,“好似一抹皎洁的月光,照亮了我整个心房……”
当他用着咏叹调唱出这两句之后,整个酒馆的紧张氛围得到舒张,人们看到那头食尸鬼乖乖蹲在那个大曦人身边,便慢慢坐了回去。
斗雪从梅花怀里跳下,没有理会周围沉闷的气氛,跑到一张空桌子旁,努力爬上了椅子,拍着桌子脆生生叫道:“迪普利快过来呀!”
食尸鬼慢悠悠走过去,它早就习惯周围人对它表现出厌恶的态度,能够坦然待之。
曾经它也很讨厌这些视线和态度,但后来它发现,这些人的态度并不会给它带来任何伤害,反正它和凡间的联系只有道长和大小姐――顶多加上那个巫师――他们不会歧视它,那么其他人怎么对待它,也就无所谓了。
麦尔祖格直发申请看守马车,所以这一次只有他们三个‘人’。
不过他们来这里本来就是为了打探消息,用餐只是附带的,主要是斗雪想吃肉。
酒馆里有不少人正悄悄打量着梅花,他们以为自己行事很隐秘,却不知道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在梅花的感知之下。
梅花径直走向了那个吟游诗人身边,他听到了一些失望的叹息,当他在吟游诗人那张桌子坐下后,这个形貌俊逸的年轻男子跟着反应了过来。
――吟游诗人慌忙整理自己的衣服和外形,并开始后悔自己在出门之前没有喷一喷香水,清了下嗓子,脸上泛起一个阳光灿烂的笑容,“女士你好,我叫……”
“小道是男的。”梅花淡淡一句话把他后面的话都堵在了嗓子里。
酒馆里的其他人听到这句话,都忍不住哈哈大笑,吟游诗人的笑容僵在脸上,一巴掌拍在脸上,深吸一口气,重整状态。
当他抬起头来时,神色已经恢复正常,脸上浮着一抹礼貌性的微笑,问道:“不知先生有什么事情?”
吟游诗人脸上看不出任何情绪,可还是忍不住拨弄琴弦,以排解心中的郁闷。
“小道想问问,这附近有没有什么风景名胜,或是有趣的事情?”梅花拿出五枚铜币,推了过去。
在他们来之前,麦尔祖格就估算过这里的物价,虽然麦尔祖格是个奥斯曼人,也没来过这里,但按照他们之前的消费和这个镇子的繁荣程度,可以大概计算一下消费水平。
而对于吟游诗人而言,五枚铜币已经足够撬开他的嘴巴。
吟游诗人叹了口气,把那五枚铜币揽过来,这位来自大曦的客人确实很慷慨,其实问这些事情的话,根本不需要五枚铜币,请他喝一杯就足够了。
“这位客人,很不好意思,我们这附近没有什么风景名胜,硬要说的话,神庙大概能算一个,那是古罗马时期的建筑,现在被辉月冕下的信徒使用……话虽如此,除了年代古旧之外,神庙也没有任何可称道的地方,不如去大城市那里参观。”吟游诗人拿起放在桌上的清水喝了一口,“至于有趣的事情……倒不是没有,只是我也不能确认那些传言是否是事实。”
梅花面色不动,“说说。”
“镇子里‘有趣’的事情大概有三件,这些都是我从别人那里听来的,不保证就是事实――第一件,小镇有个闹鬼的破屋子,这种传闻几乎每个城镇都会有,而且那个屋子也已经有月神教会的祭司去检查过了,什么都没有发现,但在那之后,有些流浪汉或者‘老鼠’在进去之后,再也没出来过,因为害怕被诅咒,那个屋子至今没拆。
“第二件,西边山里据说有一群从幽暗地域爬上来的蛇人,这是最近才传出来的事情,没人去确认过,不知道真假。
“第三件,据说在镇子地下,沉睡着一头巨大无比的恶魔,矿山那里曾经有人挖到过恶魔的一部分躯体,后来那些矿工全疯了,领主跟着禁止镇子里的人讨论这个问题,并且不允许矿工往镇子的方向挖掘矿石。”
说完,吟游诗人笑了笑,手里把玩着一枚铜币,“因为客人你给的钱多,不然我也不会把这件事告诉你。”
他这句话不是说说而已,事实就是如此,寻常人来他这里打探消息,他一般不会把这件事告诉其他人。
而且,一般人也不会打听这种消息,这是他在知道这件事之后,第一次把这件事告诉其他人。
“谢谢。”梅花拱手道谢,起身走向斗雪那边,此时其他人的麦酒已经都送上了桌,酒馆招待,也就是老板女儿正捧着一盘烤肉走过来。
这个女孩外表质朴,之前一直偷偷打量吟游诗人的她此时把目标转到了梅花身上。
或许是有些害怕迪普利,她的脚步很慢,像是在挪动,可再长的路也有走完的时候,她磨磨蹭蹭走到了桌子旁,远远地把盘子伸到桌子上,“你,你们的烤肉,等下还有……”
“谢谢。”
三个不同的声音同时响起,让她略感惊讶,旋即害羞跑开,惹得酒馆里的人们一阵哄笑。
盘子里没有刀叉,梅花他们也无所谓,直接用手抓起,分食起来。
这也让一直在关注着他们的人大为吃惊,那个食尸鬼好像还真的是一头‘好食尸鬼’,不仅会在吃东西感谢送餐的人,吃东西的时候虽然也是狼吞虎咽,却很明显地在让着那个小女孩。
当然,更让他们感到惊讶的是,那个大曦人竟然真的让那头食尸鬼和他们坐在一起用餐。
享用一顿不算美味,但量很足的午餐过后,斗雪很满足地瘫软在椅子上,周围的人也来来去去换了好几波,不断有新来的人吃惊,有人甚至还做出一些过激反应,都被梅花一一化解,这也让酒馆里的人认识到了这位慷慨的大曦人不仅很有钱,而且还很厉害,某些人因此打消了某些不该有的想法。
镇子并不大,梅花他们在这里用餐的时间足以让消息传遍整个小镇。
当他们把食物打包给麦尔祖格,向停靠在镇外的马车走去的时候,就算是斗雪都能感觉到有许多人在关注他们。
看到梅花他们回来,麦尔祖格露出一个笑容,“道长,情况如何?”
梅花把自己从吟游诗人那里打听到的事情告诉了麦尔祖格,麦尔祖格一听,就知道完蛋了。
以他对梅花的了解,梅花对这些事情肯定很感兴趣,不然也不会说得那么详细。
麦尔祖格叹了口气:“道长,你有什么打算吗?”
瞥了他一眼,梅花淡淡道:“小道想要在这个镇子多待些时日。”
不管愁眉苦脸的麦尔祖格,梅花转头看向小狐狸,“斗雪,拿你的水晶球占卜一下,看看那个闹鬼的屋子在哪。”
吃饱喝足刚准备睡一觉的斗雪听到这句话,立马就清醒过来,“好!”
斗雪装模作样地念了一堆咒语,很快,水晶球内就出现了一个破旧屋子的影像,屋子原主可能相当富裕,房屋不仅很大,还有一个前院。
只可惜,现在这个屋子已经变得无比破旧,前院大门有一边倒在了地上,倒是屋子正门仍旧严严实实地闭合着。
通过背景可以看出,这栋闹鬼的屋子可能在郊外。
得到了足够的信息,梅花转头看向巫师,“麦尔祖格你要来吗?”
麦尔祖格眼睛一撇,“我就算了吧……马车没人看着的话,会被偷的。”
可实际上他们早就设下了结界,没有人可以把马车的东西偷走。
不过梅花也不想强迫他,既然他不想去,那就由他好了。
梅花带着迪普利和斗雪向镇子走去,向镇民问了一下那个鬼屋的位置,虽然迪普利让他们感到有些害怕,但梅花还是凭借着他的脸,问出了鬼屋位置所在。
当他们到达鬼屋之时,发现这栋屋子确实和水晶球显示出的模样差不多,只是身临其境的时候,更能感觉到这个屋子的破旧。
走过绿意盎然,杂草丛生的前院,梅花轻挥长袖,一到微风帮他们推开了满是尘埃的大门。
门板嘎吱作响,许多灰尘被震了下来,梅花带着斗雪和迪普利走了进去。
他能感知到,有一些人正站在院子外窥视他们,不过他并不在意,这栋闹鬼的屋子在这个镇子可能是一件众所周知的传闻。
他在这里没有嗅到任何怨气,理应不会闹鬼,就算有鬼,也不可能是‘亡魂’。
斗雪牵着梅花的手,亦步亦趋跟在他身后,好奇打量着这栋房子的内部。
虽然有梅花在身边,但迪普利也没有放松警惕,一双绿豆小眼不断扫视四周,视线从每个残破的家具、每面墙壁上划过。
通过正门,梅花他们就看到了一个厅堂,但是,这个厅堂里的家具很少,只有两张‘沙发’和一张桌子,除此之外,堪称家徒四壁。
有一张沙发已经断裂,桌子完好无损,只是那上面已经满是灰尘。
各个角落都有蜘蛛网,当梅花的目光从那些节肢动物身上经过的时候,它们还稍微动了动。
与家具不同的是,地面的灰尘反而没那么多,而这个疑问的答案可以从缩在角落的蛇身上得到。
梅花的视线在那些冷血动物身上略微停留,就带着斗雪和迪普利继续向着鬼屋深处进发。
鬼屋没鬼却闹鬼,那个吟游诗人说的没错,这件事情确实挺有趣的。
你是天才,一秒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