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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李程心里一动,看那个壮汉腰背挺直,行动颇有章法,不像是普通百姓,不如问一问,若是没什么劣迹,请来做自己的保镖也不错。
而且此人一脸络腮胡,高大健壮,颇有些神似花和尚鲁智深,让李程有些莫名的好感。
眼看一干人要走,李程招了招手,一名曹府随从立刻过来,略弓着腰,恭敬的问道“官人有何吩咐?”
“去把下面打人的汉子带上来,我有话要问。”
随从应了一声,便下去带人。
只见那随从下楼追上了众衙役,给为首的班头看了一个腰牌,那班头赶紧施了一礼,话未多说,便让人松了壮汉的镣铐,谁知那壮汉却不肯跟随从前来,非要那青衣年轻人一起走,不然宁愿跟着到县衙。
闹了一会,随从无奈只得答应了。
上了楼,二人站在李程桌前。
壮汉约莫三十来岁,一米八出头的个子,肤色略黑,面圆耳阔,直鼻方口,两腮带着络腮胡须,相貌堂堂,一身肌肉健硕无比,若不是一头长发束在头顶,倒真像是花和尚在世。
青衣年轻人相貌也不坏,皮肤白皙,衣服质地上乘,看来家中也不愁吃穿。
两人站在李程的身前,有些拘谨,李程让坐,两个人也只是斜斜的坐着占了点边。
李程也不勉强,和声问道“不知两位尊姓大名,仙乡何处,作何营生?”
“当不得大官人如此抬爱,小人姓杨贱名进,家住城外五里坡杨家庄。家中略有薄田,因有屋舍靠近官道,开有一家脚店。这位是我好友,姓施单字明,关西人士,原是西军一名都头,因事恶了上官,便辞了职事前来汴梁投奔小人。”
“小人施明,见过大官人。”施明在旁起身唱了个喏。
这施明看似粗豪,实则心思细腻,刚刚窥见那随从拿出的是曹府的牌子,曹家在大周的名声可以说是响当当的,属于顶级权贵之流。
李程既然能支使曹家随从,相来不是曹家的人也是其亲朋好友。自己现在孑然一身,没有进项,在杨进家中寄居也不是长久之策,总要有个事做。
李程招他上楼,必是有甚缘故,不如趁此良机讨个差事,倘若能成,也算意外之喜。
施明心中所想,李程自然一无所知。
“不知施都头家中还有何人?”李程看着施明道。
“小人家中尚有老母在堂。”施明心里暗喜,看来这位官人有招揽之意,正和自己心思。
李程点了点头,道“施都头,我身边缺一个长随,意欲招纳都头,不知都头可愿屈就?”
施明闻言有些失望,他本以为李程会给他安排一个官府的差事,却没想到是给人做长随,当下心中犹豫不决,脸色也是阴晴不定。
沉默了一会,正待回绝,却听杨进道“大官人若是不弃,小人愿意追随大官人,小人这兄长为人粗鲁,恐日后冲撞了大官人,反而不美。”
杨进见李程听了没有发怒,又大着胆子道“小人自小在汴京长大,对京师熟悉无比,定能帮到大官人,还请大官人明鉴。”说完起身又施了一礼。
李程心中有些不快,不过也能理解,这施明是做过军中都头的,放到现在也是低级军官了,自然不愿意做他人的仆役。
而杨进说的也有几分道理,他自小生长于京师,自然对城内外相当熟悉,三教九流想必也是认识不少。再加上他家在城外,有田有产,又比光棍一条的施明更让人放心。
李程点了点头,说道“说的有几分道理,既然如此,那就依你所言,明日一早你自去曹府见我便是。”
说完便起身准备离开。
杨进赶紧又施了一礼,有些紧张道“大官人留步。”
见李程转过身,他又道“还请大官人开恩,与我这兄长谋个差事,小人往后赴汤蹈火,在所不辞。”说完深施一礼,不敢起身。
李程听了这话,站在原地,沉默不言。
不一会杨进额头脖颈汗滴迅速浮现,滴落在地。但却一动也不敢动。
施明在一旁有些手足无措,张口欲言,却不知要说些什么才好。
李程心中暗叹,古代的阶级制度果然深入人心,这个施明打自己十个八个不在话下,却惧怕曹家的名头,不敢有任何举动。
中午与曹彬闲聊的时候得知,曹家以武起家,在军中威望极高,后来曹彬祖父恐有震主之祸,才主动放弃军权,回到汴梁做了富贵闲人。
当时的皇帝见曹家这么识趣,于是也不吝赏赐,金银珠宝,田产布帛,赏赐无数,更是把皇城的防务交由曹家掌管,曹彬的姑姑是上代皇帝的妃子,姐姐也成了当今天子的贵妃,曹家在大周可以说权势熏天,仅有三四家开国功勋之后能与之一较高下。
不过,家大业大,消耗也大,几代下来,族人众多,且大多不事生产,整日里寻欢作乐,靠着族中供养,坐吃山空,平日里曹彬也是奢靡无度,以至于大周开国仅有几十年,曹家祖宗积攒的财货就被挥霍了个七七八八,这才给了李程趁虚而入的机会。
言归正传。
李程看着低头弓腰不敢动弹的杨进,觉得时间差不多了,才淡淡的道“下不为例。”说罢,转身下了楼。
李程一边走一边忍着心中的笑意,脸上摆出一副我很不爽的样子。心里却是暗道,难怪装x是小说的经典桥段,感觉真的很爽。
上了马车,李程顺道去了一趟珍宝坊,找到了孙掌柜,将之前王昊要求的金佛一事拜托给了他,孙掌柜满口答应,月底之前一定完成,不会耽误李程的事。
回到了曹府,将施明之事给曹彬提了一句,曹彬表示小事一桩,便让曹福派人去办此事。
到了晚上又是一顿宴饮,曹彬的几个弟弟及年仅十四岁的长子都出席陪同,虽然在他们看来李程只是商人身份,但几人依然很有礼貌,也许是曹彬安排过,又或许是世家子弟的气度。一顿饭宾主尽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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