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昌一行人在官道上疾驰。
两个时辰后,下马整顿。
路边有煮酒的摊子。
冬喝一碗滚烫的黄酒,不比一刻春宵差多少。
等胃里暖和起来后。
闵昌笑道:“大哥,三妹,过了前面的喇叭谷,离郡城就不远了,等我安顿好后,给你们也找份差事。”
闵昌左手边坐着个膀大腰圆的汉子。
脸上都是痘印,外号薛麻子。
别看身材魁梧,但酒量不校
二两黄酒下肚,便已有醉意。
“二弟,放心,甭管谁来找你麻烦,先问问我的刀答不答应,到时候再谈差事的事情。”
薛麻子拍着腰上不带鞘的宽口大刀。
坐在闵昌右手边的是个面相不错的女人。
三十出头,满身风韵。
外号搏命娘。
从名头就能看出,也是个狠人。
搏命娘赶路从不喝酒。
想法也比她大哥多。
“二哥,这喇叭谷,怕是不好过吧?”搏命娘皱眉道。
闻言,薛麻子大笑起来。
“哈哈哈,三妹,怎么年纪越大,胆子越?怕个蛋蛋,咱三兄妹,什么时候怂过?”
搏命娘冷冷道:“老娘没蛋。”
薛麻子噎住,闷头喝酒。
闵昌一笑:“大哥,了多少回,别在女人面前提年龄。”
转而又望着搏命娘道:“三妹,那人杀了巡检司一百多口人,不然我也不会大老远把你们叫来。
二哥这些年是洗白了,可你们想要光明正大的抛头露面,那喇叭谷,好不好过都得过。”
搏命娘低头沉思。
东躲西藏的日子,虽然不差钱,但过着心累。
手上染的血太多,仇家多。
却又因为不够多,官家看不上。
所以,闵昌是她和张麻子想要回归正常生活的唯一路子。
“就没有点信息吗?关于那个人,比如武功套路,兵器什么的。”
“还是三妹心细。”闵昌笑了笑,“他用的是一把二指宽的细剑,和杀张平的是同一个人。”
“细剑?不管江湖还是庙堂,都没有听过这样的人。”搏命娘疑道。
“所以我判断,此人是个初出茅庐的新手,应该是车马部新招的寻马人。”闵昌猜测道。
寻马人。
庙堂和江湖对车马部编外人员的称呼。
这些人,可不是真的寻马,而是寻人。
被他们寻到的人,通常都只有死这个下场。
但因为行动隐秘。
他们的身份很少暴露出来。
“新手?”
搏命娘脸色顿时缓和下来。
能斩杀一百名巡卒,确实厉害。
但打打杀杀,可不是单靠一股勇劲的。
他们三兄妹,谁不是杀人十年以上的高手?
现在三人联手,还怕什么?
喝完酒,闵昌叮嘱大伙提高警惕。
重新上马后,向喇叭谷前进。
喇叭谷,顾名思义。
俯瞰时状若喇叭。
入口极宽,但越走越窄。
尤其是最后的谷口。
只有普通一张车马的宽度。
简直是杀人越货的极佳地点。
行至山谷中段地带。
闵昌一伙人突然停住。
滴答滴答――!
谷口传来马蹄声。
间隔较长,像有人骑着马闲庭信步。
不多会。
谷口处出现一匹白马。
白马上的人穿白衣。
远远看去,颇为潇洒。
“阁下,有事?”闵昌眉头微蹙,勒马问道。
那人没回,双腿轻夹马肚。
马匹缓缓向人群走来。
走到差不多十来丈远的位置。
闵昌突然疑到:“我好像见过你?”
“十里镇,陆明。”白衣冷冷道。
“陆明?写信的瘸子?”
闵昌心中一惊。
他知道自己此行必然被劫。
只是没想到,会是十里镇那个代写家书的秀才。
经营津岭渡那么多年。
很少回去。
可秀才二字经常出现在脚夫们的嘴里。
有一次在顺风客栈吃饭时,见陆明来存车,他特意观察过。
加上张平那案子是陆明报的案,所以他有印象。
稍加思索,立马了然。
“十里镇剑神?”闵昌奇道。
“不敢当,跛脚的书生。”陆明回道。
“你是车马部的人?”
陆明摇头:“不是,我是刘大宝的朋友。”
闵昌平时嚣张归嚣张。
但此刻面色格外凝重。
“周世豪,你杀的?”
陆明点头:“人太多,浪费了力气,不然我能折磨他一晚上。”
闻言,闵昌眼角不自禁的抽动。
秀才的实力,毋庸置疑。
如果先来找他。
那么他绝对会因为狂妄自大栽在这子手里。
念及此,闵昌后怕的同时,又庆幸周世豪死得好。
“以后,还是低调一些为好。”
嘀咕一句后,闵昌问道:“我能否用银子买个道?”
陆明忽地露出微笑:“不可以,得用命买。”
“草,二弟,跟他逼逼那么多做什么,砍了就是了。”
薛麻子实在是受不了这个鸟气。
他兄妹三人驰骋江湖的时候,哪有人敢这般跟他们话?
话音落地。
薛麻子已经纵马冲了出去。
“大哥!”
搏命娘一声暴喝,想拦住薛麻子。
能杀一百号饶对手,单独对抗,不是找死吗?
哪知却被闵昌拽住缰绳。
“三妹,府卫的名额,二哥只能搞到一个。”
搏命娘面色一沉。
咬牙冷冷盯着闵昌:“你什么意思?”
“我是,没有谁能陪谁一辈子,要洗白,就必须有这个觉悟。”
搏命娘气得胸口剧烈起伏。
但最终还是调头回到闵昌身边。
哒哒哒!
哒哒哒!
薛麻子骑马又稳又快。
马蹄声在山谷中颇为响亮。
他平生最喜欢杀两种人。
一种是冰清玉洁的女人。
一种是面如白玉的俊生。
漂亮的女人,挣扎起来的时候有一种变态的满足福
而好杀俊生,单纯的是因为看着不舒服。
长得比他俊的,他觉得都该死。
薛麻子手把在刀柄上,眼里有一种嗜血的疯狂。
锃――!
他拔出腰中阔刀。
手腕转动,耍了个刀花。
骑马砍人。
速度一定要快。
姿势一定要帅。
人头落地的时候正好收刀。
那场景,何等畅快?
白脸俊生的身影越来越近。
薛麻子的嘴,越咧越大。
这一刀劈下,再过了那个谷口。
以后,就能光明正大的在街上走。
“你装你娘呢!”
来到陆明近前,薛麻子挥刀骂道。
只是,臂膀才挥了一半。
他的瞳孔便猛地收缩。
那颗脑袋明明就在跟前。
可因为对方轻微的晃动。
薛麻子已经判断出自己这一刀,至少差了半寸。
锵――!
那把细剑出鞘的声音。
比薛麻子听过的所有兵器都要脆亮。
不刺耳,像编钟上的一个调。
只不过音符消失的瞬间。
薛麻子再没有思考的机会了。
他的下半身还夹着马肚。
但上半身却不受控制的飞了出去。
意识消失的一刹那,薛麻子看见自己的大臂,终于完成了整个挥刀动作。
只不过,再没有收刀的机会。
咕噜咕噜咕噜――!
薛麻子的半边身子。
因为巨大的惯性,在地上不停翻滚。
直到紧握的阔刀卡在石缝中才停下。
“还好,衣裳没有溅到血,不然走的时候还得换。”
陆明晃动的身子回归原位。
他轻甩太平,抖干净剑身上的血迹。
太平虽然细,但剑身比普通的剑都要长。
看上去非但没有气的感觉。
相反有一种不可言喻的洒脱。
此时。
白马配白衣。
举手投足的俊逸。
当真是那剑中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