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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二章 周少言的小仙女

  <link href=/r/book_piew_ebook_css/2715/513752715/513752758/20200629135605/css/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吕崇安被噎了半天,感觉像是在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甚至想抽自己两巴掌,让你嘴贱,让你嘴贱。

  就在他准备找补的时候,沈安安已经冲着路边的人喊了起来。

  “帮忙通知一下于冲少爷,就说沈安安请他晚上去王爷别苑吃大鹅,别忘了要一钱赏银。”

  路人立刻兴冲冲的跑走了。

  这种事情,在沈安安这里是常有的事情,要想找谁,随便叫个人,说一声,就能通知到。

  毕竟很多人也都是靠着于家吃饭的。

  “咦?你脸色怎么这么难看?”

  沈安安回头,就看到吕崇安一脸便秘的表情,看那样子,似乎还想抽自己。

  “咳咳,没什么。我是在想,这铁锅炖大鹅可能不够吃!”

  “嗐,我还以为你在担心什么。

  没关系,王爷是个大方的人,肯定不会只做一个大鹅。

  知道咱们能吃,没事儿。

  我现在在担心,周少言知道要去吃饭吗?”

  周少言这个小可怜,已经在风中凌乱了,感觉自己被全世界抛弃了。

  刚刚说好器重我的王爷呢?

  跑了!

  刚刚说好是好兄弟的吕崇安呢?

  也跑了!

  对朋友慷慨大方的沈安安大小姐呢?

  好吧,也跑了。

  卫须眉……这个就算了,躲自己都来不及,而且跟自己也把话说清楚了。

  然后……

  这是哪?

  我是谁?

  谁能救救我?

  我哪也不熟啊!

  小可怜蹲在犄角旮旯里画着圈圈。

  然后过了很久,被一个小仙女给拯救了。

  “请问是周公子吗?”

  “你是?”

  “婢女桃花,给公子见礼。婢女是沈家大娘子安安小姐的店员。

  小姐让我跟公子说一声,晚上在王爷别苑设宴,邀请公子一起去。”

  桃花笑的甜美,周少言只是觉得这姑娘背后有光。

  下意识的伸手,想要触摸一下。

  桃花神色复杂,抿着嘴想了想,终究还是躲开了。

  周少言恍然,看着人家姑娘羞红的脸,知道自己孟浪了。

  顿时也有些不好意思。

  “那个,多谢姑娘告知。

  不知道沈小姐现在在哪里?姑娘可否引我前去?”

  周少言现在的心情,跟吕崇安一样一样的,想要抽自己两巴掌。

  自己这是怎么了,竟然作出如此举动。

  让人家姑娘怎么想?估计是会把自己当流氓吧?

  桃花迟疑了一阵,终究还是点了点头。

  这公子长的真好看,跟个姑娘似的。

  就是这动手动脚的习惯不太好。

  倒也没有别的想法。

  毕竟这么好看的男人,怎么着也轮不着她桃花啊。

  桃花是服装店的总经理,嗯,这个称呼太洋气了,沈安安只好改成总管。

  反正差不多的意思。

  总之现在服装店,就是她在经营,倒也弄的有声有色的。

  没有大单的生意,沈安安也懒得过问。

  属于撑不死,也饿不着。

  街面上倒也能看到许多穿新款式的衣服。

  但大多数人都是看着眼馋,真要买,也舍不得那银钱。

  桃花便主动让人把服装分了等级,现在也卖麻布之类的衣裳,账面上的数字倒是好了很多。

  “姑娘,是沈家府上的?”

  “回公子的话,婢女不是沈府的,而是于家的家奴。

  小姐赏识,跟在她身边帮忙打理生意。”

  态度无可挑剔,是大户人家的规矩。

  周少言挠头,感觉气氛有些尴尬。

  他其实并不是想问这个,而是想问问这姑娘愿不愿意赎身之类的。

  但又觉得太过孟浪了。

  他不知道的是,跟着沈安安干满三年,这些人都会脱奴籍,然后以合同工的形式继续工作。

  这就让大家在了盼头。

  合同工就很好理解了,这个时代也有契约工的嘛,无非是换个说法。

  一路上两个人气氛别别扭扭的到了服装店。

  周少言跟桃花都松了一口气。

  此时沈安安正在看着一溜木头模特出神。

  小豆芽在一旁过着地主家傻儿子的日子。

  小冬梅跟小福宝一边一个,往他嘴里塞着水果。

  “福宝,行了行了,你别可着一样不停塞啊,你少爷又不是鸭子,哪能这么填。

  你看冬梅就很机灵,你要学的还多着呢。”

  福宝看到冬梅收到了夸奖,有些不开心,然后拿着水果往自己嘴里塞。

  “哎哎哎……”小豆芽抬了抬手,最终无奈的放下了。

  自己这都找的什么随从。

  “阿姐,你都看了半天了!

  再看也看不出花来。”

  沈安安回过神来,走到他跟前,一只手把他给提了起来,然后坐在了他的位置上。

  两只手在他脸上使劲的揉了揉。

  “阿姐,你干嘛?我脸都让你揉花了!”

  “你跟姐说,你到底都有什么朋友?

  这些都是京城过来的?

  我怎么不知道你还有京城的朋友?”

  “哎呀,就是郑二狗他二舅啊!跑商的。

  这次去京城,拉了好些成衣回来。

  知道咱们家开店的,就问收不收。

  结果我一看,这不都是我们家的款式吗?

  我还以为他在逗我玩,差点让富顺把他打出去。”

  “等下,郑二狗是谁?

  那个富顺又是谁?”

  一旁一个店员小厮,委屈巴巴的指了指自己。

  “小姐,我就是富顺啊!以前小的叫狗蛋,您嫌不好听。

  说富顺好,又富有又顺利。”

  沈安安拍了拍脑袋,好像是有这回事。

  挥了挥手,富顺退了下去。

  “这郑二狗,就是春妮的邻居啊!

  阿姐,你可别告诉我春妮是谁你又不记得了。”

  “那不会,那天娘气势汹汹的去找人家算账,结果看了春妮之后,死活要把那丫头带回来给你当媳妇,这我怎么能忘?

  这春妮长的就这么好看?”

  这已经成了郑小云的人生污点。

  之前还死活不同意儿子跟那屠夫的闺女玩,说人家卖肉缺斤短两的。

  结果自己倒是看中了人家春妮。

  小丫头长的俊俏,水灵,说话怯生生的,看着就好欺负,呸,看着就可人。

  回来就说同意了这婚事,把小豆芽气的两天没跟她说话。

  人家本来就是普通朋友,你在这儿乱点什么鸳鸯,弄的小姑娘都不太敢跟小豆芽玩了。

  小豆芽涨红了脸:“阿姐,不是说好不提这一茬的吗?我生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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