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九章、唤鹿,唤人
看过了蜂场,和钱塘生埋好合作的引线,南易又向钱塘生打听起崔正龙的事情。
“钱大哥,不知道你家掌柜的腿是怎么瘫的?”
南易嘴里的掌柜的就是崔正龙,钱塘生这个畸形的家庭,尽管他是家里的顶梁柱,可名义上的一家之主还是崔正龙。
“掌柜的原来是山上伐木的把头,一次顺山倒的时候,腰被树枝扫到了一下,受了内伤,等好以后,腿就不会动了。”
“那就是筋糟了,骨头没糟?”
“去医院拍过片,骨头一点事都没有,医生说是神经上的问题。”
“钱大哥,你说的侄女允梅,其实是你女儿吧?”
“对,是我的亲女儿,我和丽花生的,可她得管掌柜的叫爹,只能管我叫叔叔。”钱塘生面带狰狞痛苦的说道:“我喜欢允梅,可一声爸爸都没被叫过。”
南易从兜里掏出一包烟拆开,抖出一根塞到钱塘生嘴里,并帮他点上火。
虽然戒烟了,可南易的身上揣的烟却更多、更好了,自己抽可以一根根散,自己不抽,大多时候散烟就得成包甚至两包。
这时候不抽烟的男人是凤毛麟角,抽烟的女人也有,从南到北,每个村里总能找出一两个抽烟的女人,越往北,抽烟女人的比例就越高。
只不过,这时候的人们抽烟,烟瘾和解乏对半分,累了一茬,出了大力,抽上一炮麻痹一下自己的神经,这是很惬意的事情。
当然,能喝上几口更能解乏,可酒贵啊,烟叶子还能自己种点,酒就只能买,自己做根本做不了多少,粮食才堪堪够吃,哪来那么多余粮做酒。
“京城的洛克菲勒医院里面专家多,可以送过去看看,还有,我听人说过,说温泉对瘫痪有点效果,长白山上有温泉吧?”
“鹰嘴崖那边就有一个。”
“那可以把你家掌柜的每天送过去泡一泡,就算治不好瘫痪,对身体也有好处。钱大哥,不是我说,你现在这状态是钝刀子割肉,你这头叫驴也叫不了几年了;
与其这么不尴不尬的过着,还不如想办法把你们掌柜的治好,嫂子跟谁由着她自己选,是死是活来个痛快的,也落个干净利落。”
“我也想啊,这些年,一直都带他去看,可就是不见好。”
钱塘生可能是烟卷抽习惯了,旱烟么,抽着嘴干,抽的时候不自觉的就会吞咽口水,现在抽上香烟,一时吞咽出太多的口水,说话的时候和“口水兵”一样,噗噗噗、噗噗噗噗,口水四溅。
“骨头没糟就有机会治好,再试试,要是真治不好,那就再说。”
南易还真怕他和钱塘生合作上了,蜂场也扩大了,自己的这个合伙人哪天把命丢在睡梦里。
头顶王八绿盖子的男人太好挑唆了,只要用对了办法,灌对了酒量,怂包也可以武二郎附体,血刃冲破封建枷锁,崇尚自由恋爱的潘金莲和西门庆。
看到崔正龙的第一眼,南易就知道这个男人的神经已经进入了一个紧绷状态,自责、懊悔、羞愤等各种负面情绪已经充斥他的全身,这就是个火药桶,谁给他插上引线,他会自己把自己点着。
每当南炕羞人亢奋的叫声响起,他应该无数次幻想过把钱塘生弄死,要么自己一头撞死。
至于为什么没付诸行动,这和好死不如赖活的思想、舒适圈有关系,崔正龙已经陷入了一个舒适圈,他已经充分享受呆在这个圈里的快感。
不用干活,吃了睡,睡了吃,偶尔再过下手瘾,小日子这么过好像也不差。
可要等南易和钱塘生合作展开,钱塘生分到第一笔大钱后,他要还不懂得防着点崔正龙和高丽花,南易还真不知道崔正龙会不会恶向胆边生。
长白山里,只要高丽花配合,想毁尸灭迹真不要太容易,扔下几片钱塘生沾血的烂布头,说是被东北虎给吃了,谁也挑不出错来。
搞不好还有人借着这个事情,再打上一波老虎,虎皮、虎骨、虎血,哪样不能卖大价钱?
钱塘生好人呐,得给他报仇……
“那就再试试,送他去京城治病。”
钱塘生狠狠把烟头扔在地上,下定了决心。
南易抬头看看天,他还记得于慧刚才说的这两天又会下大雪的话,提议让钱塘生带他去看看椴树林和冰凌花。
花了两个小时在椴树林里转了转,又去高岗看过冰凌花,关于这个蜂蜜该如何炒作抬价的粗略计划就在南易的脑海里成型。
下午不到三点,带上一点蜜蜂巢脾和蜂蜜、蜂皇浆在天黑之前下山赶回了朴大山家里。
在朴大山家里宿了一夜。
诰日一大早,南易又让朴大山带他去鹿场参观。
很凑巧,刚来到鹿场门口,又遇到了刚刚从鹿场出来的于慧。
“于姑娘,上哪儿去啊?”
“南易同志啊,我去唤鹿。”
“你昨天不是说要下雪了么,怎么还去唤鹿?”
“我是要去金鹿岭,那里的路好走,就算大雪封山也可以下山,不会有什么危险。”
“那我能跟着你去么?”
“行啊,跟我来吧。”于慧率先走在前面领着两头鹿,带着南易他们往山里走。
金鹿岭,听到这个名字,南易的第一印象这应该是在长白山深山里的山岭,可没想到其实这个地方并不远,只是往山里走了三里多路,他们就到了地方。
而且,这一路很好走,没有什么险峻的地方。
说是金鹿岭,其实这里并没有岭,是密林间的一块大山场,茫茫的白雾压着四下的山头。
于慧告诉南易,在这一带,一年四季都有成群的马鹿和梅花鹿出没。
去年有一个勘探队计划在这儿打井探矿,听说这儿是野鹿岀没的大山场,鹿茸的价值又比较高,勘探队为了保护这笔大自然的财富,就放弃了对这个地方的勘探。
至于是什么勘探队,于慧也不太清楚。
南易猜测不是勘探石油,就是勘探铁矿,也只有勘探这两样的勘探队才满世界的转悠,管它是哪里,他们都恨不得钻个洞出来看看。
于慧在空地上撒了一点豆饼,让两只鹿在那里吃着,然后带着南易几人躲到一堆枯草堆的后面,只见这位驯鹿姑娘把笛子往唇边一横,神采奕奕的吹起来。
看着于慧,南易想起了哈默尔恩的彩衣吹笛人。
1284年,哈默尔恩的一个小镇突然出现了很多老鼠。这些老鼠非常猖狂,带来无尽的梦魇。
镇上的居民都要求镇长尽快想办法恢复往日的平静,于是他贴出告示,承诺给能赶走那些老鼠的人一笔丰厚的奖赏。
不久,来了一个穿彩衣的吹笛人,他吹了一首旋律,所有的老鼠竟然都涌了出来。他一边吹笛子,一边往城外走,把老鼠引到河里淹死。
吹笛人回去领赏,可镇长和镇上的居民却反悔拒绝付出赏金。
吹笛人只是笑笑,一句话都没说就走了。
当天夜里,吹笛人又吹响了奇妙的旋律,这一回,家家户户的孩子,就和那些老鼠一样,全都从床上爬起来,跳着舞,奔向那个吹笛人,无论他们父母们如何的呼唤、拦阻,都不回头。
那个小镇上所有的孩子,都跟在吹笛人的后面,去了一座叫科彭的山上,再也没有回来。
这是一个荒诞的故事,但却有真实历史背景,哈默尔恩城仍有一条街道名叫禁鼓街,据说孩子们追随吹笛人致命的旋律时,就经过这条街道。
有意思的事,那条街禁止演奏音乐。
前段时间,南易在徳国的报纸上看到过两个研究人员提出的观点,他们认为13世纪末有大量移民到当时徳国东部领土的新土地上定居。
当地贵族尼古拉斯·冯·施皮格尔贝格伯爵在年轻人中寻找潜在的殖民地开拓者,似乎说服了一些十几岁的孩子加入。
他们乘船出发,1284年7月在海滨城镇科潘附近遇难,船只沉默,几乎无人幸存,小镇的名字显然和科彭山类似。
此事发生的年代也和吹笛人故事里相符,很可能不只是巧合。
这似乎解释了为什么一大批年轻人追随一个人离开城镇,随后消失不见。
那么老鼠是怎么回事?
当时有一种用高频哨子驱赶老鼠的技术,主要在鹰国传播,但欧洲大陆也有人用。
也许当时有一场严重的鼠灾,可能冯·施皮格尔贝格插手帮忙清除了老鼠,提供了一些吹笛手驱赶老鼠,以换取年轻人跟他一起去建新殖民地。
南易甩甩头,把自己的思绪给拉回来,耳朵里听着哟呜声,眼睛看着前面的山场。
据于慧所说,现在不是最好的唤鹿季节,最好的时间是在每年秋风凉的时候,在这个金鹿岭,常常上演一场场美妙奇异的话剧。
因为秋天正是野鹿寻找配偶的季节,那时候,野鹿十分活跃,到处乱跑,母鹿会追逐着公鹿,只要山场上发出公鹿的嘶叫声,母鹿就会闻着腥味过来。
随着悠扬的笛声荡开,南易扒开一丛干草,往山坡的方向凝视,他已经看到有两只野鹿往这边走来。
两只野鹿慢慢往前走,一直来到于慧刚才撒了豆饼的地方。
两只野鹿冲着两只家鹿仰着茸角,四肢在原地按照一定的规律踩动着,眼睛一直闪射着贪婪的目光,嘴唇在上下嚼动……
南易压低声音问于慧,“你知道它们是在表达什么意思吗?”
“它们在说鹿语,你仔细看,两只野鹿正在用眼神、四肢的动作用和善的口吻问两只家鹿:‘哎,京城来的爷们,地上的点心能不能给我们也吃点啊?’”
南易睖了一眼于慧,没想到这个驯鹿姑娘还有点调皮,两只野鹿表达的是大致这个意思,他也能看明白。
不过,他认为两只野鹿是在说:“孙子,把点心给我放下,麻溜的给我滚,下次记得给孝敬,不然把你们鹿茸给打飞?”
野鹿和家鹿一直在交流,大概一分钟的样子,它们仿佛达成了协议,或者是家鹿衡量了一下自己已经退化的差不多的格斗技能后,不得不屈服了,四只鹿挨在一起,对着地上的豆饼大快朵颐。
“接着怎么办?”南易再次问于慧。
“等,野鹿和我的鹿闹熟了,就会跟着它们走。”
“这两只野鹿和梅花鹿长得不太一样,不是梅花鹿吧?”
“不是,这是马鹿,是长白山特有的珍贵动物,和梅花鹿是同族,它们的茸角比梅花肉的价值更大。”
南易盯着鹿看,不久,他就不得不承认,于慧翻译的版本比他更贴切。
四只鹿已经混熟了,有两只嘴巴贴着嘴巴,仿佛在说着什么悄悄话;另外两只在玩着一块碎豆饼,在那儿逗弄个不停。
“嘴巴贴着嘴巴,是在表示异常的亲昵;嘴巴紧紧的贴在对方的脖子边上,那是在撒娇或者是帮对方舔背毛;舔对方的蹄脚,那是在求爱……”
于慧不厌其烦的给南易讲述鹿和鹿之间的语言,仿佛她很乐意有个人愿意听她倾诉,很骄傲有人以求教的姿态问她这些知识。
“这些都是你总结出来的?”
“有些是,有些也是别人教我的。”于慧说着,就要站起来,“你们先别出来,我要把两位客人带回去,你们在我后面远远跟着。”
“好。”
于慧站起来,除掉身上一切鲜艳的东西,她头上的火红狐狸帽,她脖子上的红色围巾,这些鲜艳的颜色可能会刺激到两只野鹿。
猫着腰,于慧走到下山方向的一块土岭上,再次把笛子给吹响。
两只家鹿听到笛声,就循声朝她走过去,而两只野鹿还是站在原地,亮晶晶的眼睛看着渐行渐远的两只家鹿,里面闪现出痴迷和眷恋。
两只野鹿在踟蹰不前,南易看的出来,这已经到了唤鹿的关键时刻,它们跟着家鹿走,这场唤鹿就大功告成,要是吃干抹净拍屁股走鹿,那就是白忙活一场。
于慧领着家鹿越走越远,悠扬的笛声传过来,在两只野鹿的耳边荡漾。
哟呜……哟呜……
两只家鹿也回身仰着脖子顾盼,嘴里嘶叫着“哟呜、哟呜”,呼唤着它们刚结交的同伴,仿佛在说:“跟我们一起走吧,家里豆饼管够,我们还会娶你们……”
在双重的诱惑下,两只野鹿意动了,情也动了,迈开腿向前奔跑,追逐着前面的两“根”雄性荷尔蒙,一往无前。
君去天涯,妾身就跟你去天涯!
笛声一路,鹿追随,于慧引着鹿往鹿场而去,南易他们远远缀在鹿的后面。
“老把头,鹿场是属于哪个部门的?”
“搞不太清楚,好像是县里的,又好像是林场的。”
“那这个于慧是领工资的工人吗?”
“有工资,不过还是农户,不吃商品粮。”
南易寻思那就是临时工,没编制的,估计工资也高不到哪去。
“她家里都有什么人啊?”
“爷奶都不在了,她爸是个赤脚医生,她妈……身体不太好,是个药罐子,这丫头平时还会上山给她妈采药,是个好姑娘。南易,你是不是对她有意思?”
“老把头,这哪跟哪啊,我跟她就见了两面。”
“两面还不够啊,我当年娶我老伴,成亲那天才见第一面。”
“呵呵,我是对她有意思。”
“那要不要我帮你去说说?”朴大山跃跃欲试,看来他骨子里还有当媒婆的潜质。
南易心里嘀咕着,“你有魔笛可以唤鹿,我该用什么来唤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