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三十三年(求追读)
只不过那月石琉璃灯却非寻常油灯,乃是内蕴小阵法,以玉石为光,无需那引火点燃。
曹魏这才恍然察觉,只是林莺儿与林燕儿两人累极了,却仍各伸着一只手紧紧地合握抓着那根火折子不放。
见此,他也不好从几榻上下来,只好躺着任那斑驳的日光照在身上。
这时林陈氏推门走了进来,见了此景,不禁啧啧了几声。
来了。
曹魏从两具玉体之中起身,走下了几榻,从地上捡起了一件大氅披在了身上,而后扶着林陈氏坐在了椅子上。
你也不怜惜着,前夜就算了,昨儿又是整整一天,到了今早已经是第三天了,她们可如何受得了?林陈氏瞥了一眼,有些心疼地说道。
毕竟两人送一碗参汤,可是从前晚送到了现在,中间隔着一天时间。
我看是你想的吧。林陈氏哑然失笑,而后她又问道:曹郎,你与我说句实话,在其他地方可还有生养着别的儿女?
其他美人哪有弟妹这般好运道,你这肚子里的可是我曹某人活了三十三年头以来的第一个。
他以肉身来到此界时,模样看似十五六岁,可当步入炼气期之后,有了神念,这提示词才出来。
当时已是他在这里的第七个年头,而以内视之法所得见的骨龄却只是二十岁,因而他来时不过是十三岁而已。
此后又耗费了五年时间,他因为世俗之中灵气稀薄的缘故,修行卡在了那中期的临门一脚。这才去了白芒山脉七年时间,眼下又在灵水郡城之中逗留的大半年。
因而这年纪已算是三十三岁了。
当真?林陈氏闻言,颇为高兴。
如此她这一胎的意义可就不一样了。
不过再过些时候,可就不一定了,弟妹或许要多几个外孙。好了,这屋中味道重,你也别待着太久了。
曹魏起身将其搀扶出了屋外,而后又吩咐门口的两个嬷嬷进去收拾了一下。
两人一进门,便闻到了一种莫名的味道,不过脸色并无半点变化,她们将熟睡之中的林家两姐妹背回自己的闺房之中休息,这才以熏香熏染各处,而后开窗透气。
这两人出身卫府,早就对这种事情见怪不怪了。卫家兄弟夜宴宾客时,那美人轻衫纱衣,轻歌曼舞,让人应接不暇,起初前半夜还好,不过到了后半夜酒劲微上了头,场面便开始有些乱了起来,众人放荡不羁,可谓是真风流名士!
眼下不过是小场面而已。
在高门大户之中做事,最重要的便是听话,其次就是嘴巴严实,最后才是手脚利索。
不听话的那些人,都成了花肥了。
曹魏将这丰腴的美妇人送了回去,以木行柔和法力蕴养了一下胎儿,见林陈氏安然入睡了以后,他这才笑着离去。
自从这位弟妹有了以后,他方才松了一口气,幸好这身体没有什么隐疾。
毕竟有枪有弹与有枪无弹,两者可不能相提并论。
这些年来,到了今日这般生活,可当真来得不容易。
他初来这里人生地不熟,加之又无路引在身,只好装成乞丐,先混个肚饱,而后又装聋作哑地讨得几枚铜钱给了那守城门的老差役,借机混进了一座就近的城镇之中。
毕竟此界的文字与语言,可不同于前世。乞讨也只能将自己弄得灰头黑脸的,然后‘啊啊啊啊’地伸着手。
不过幸好他学东西极快,听着街上的摊贩叫卖,城中百姓交谈,还有在那教导幼童蒙学的书塾墙角下偷听偷看,很快就学会了当地的语言与常用的一些文字。
当然起初那书塾的老秀才本来是不愿这来路不明的家伙偷学的,不是对方心胸狭隘,而是怕曹魏不怀好意,万一拐走了孩子,那可就不好了。
不过他身体虽是个少年,可在前世已是个在社会之中翻滚了好几年的人,在一番死皮赖磨下,帮着老秀才又是挑水,又是劈柴,所表现出来的求学之心极为坚定。
或许对方也是因为曹魏长得眉清目秀满脸的正气,看起来又极为懂事,着实不像是个坏人,这才肯给一个机会,让他用苦力来换取学问。
这老秀才年轻时沉迷于科举,只是学的一般,从年轻读到了白发苍苍也未能中举,那妻子早已二十余年前忍受不了,与之合离了。
他膝下无儿孙,见曹魏后面学得快,是个读书的种子,也就起了念头,将之收作了孙子,用来养老。
至此曹魏记在了老秀才名下,在官府里也有了一个正正经经的身份,不再是黑户。
本来若是照着这般生活下去,那他指不定也能中个举人进士,然后做一个三年清知府,赚个十万雪花银,风风光光地生活下去。
只不过这种日子很快就到了头,两年之后那老秀才在冬天里着了凉,染了风寒,没有撑过来便走了。
而很神奇的是,老秀才这些平日里见不到半个的族人,当他刚死的第二天,就一个个地争先恐后地冒了出来。
曹魏这一个不在族谱里的外人则被赶了出来,莫说是房子了,就是半枚铜板都没能带走,至此他又流落到了街头。
至于报官,他没钱没势,连门都找不到在哪里。
幸好肚子里多了些墨水,曹魏混入了一个小帮派中,当起了狗头军师。毕竟读书人清贵,肯与这些三教九流混在一块的,可没有几个。
也就是在这段时间里,他学了一身的武艺,又或许是双灵根资质的缘故,很快就有了内气,继而又极为快速地纳气入体,成了堪比先天武者的炼气初期修士。
有了实力在身,曹魏便鸠占鹊巢,弄死了那帮主,掌控了这小帮派。
:我是垃圾,写嗨了,主角这章还没有回修行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