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血肉之画
严格来说,像刑侦大队这种级别的办案单位。
能接到最大的案子,封顶也就死个人,发现几公斤d品一类的。
但这一次,的确是大案子,惊天的案子!
还是犯罪嫌疑人都被抓到的那种。
一个好玩的问题出现了。
犯罪嫌疑人死不承认自己的罪行。
大队上报支队,支队上报市局,市局上报省厅,申请下一台……测谎仪!
牛掰吧?
这种东西一般不够级别的单位都不会配备。
就算配备,也需要有专业人士使用。
当一台测谎仪连同两名测谎专家抵达,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测谎。
结果有93%的可能,嫌疑人没有说谎!
所有人都惊呆了。
知道嘛。
如今的年代不是过去。
真抓错人,判下冤案,一大群人会跟着倒霉。
一个不好,本市警察系统都能被上级连窝端!
你就说面对这样的案子,谁脑瓜子不嗡嗡地?
正因为案子太大,出了三条人命,一家三口被灭门,死状急惨,省厅督促尽快侦破。
不光刑侦大队全体都动起来,整个市的警察系统都动了。
限期之内无法侦破,就会问责,省厅会亲自接手案件……
算肖御命好,才帮刑侦大队破获一起大案。
还是一名见习警员,给了三天假不好说话不算。
别人可就没有那么好运,什么白天晚上休息不休息。
全员上班加班,开始了24小时连轴转模式。
务必要在限期之内侦破该起……特大案件!
是的,特大案件!
三条人命,起步都是特大系列案件。
原本这种案子,最低都得是市局亲自成立专案组,甚至是省厅直接接手。
再恐怖点……那就上升到国安了!
倒霉就倒霉在,案子出现在刑侦大队管辖区。
如果破不了,刑侦大队可就要倒霉了……
……
的确是大活!
看着眼前的案件卷宗,肖御嘴角抽搐了两下。
哪怕前世,特大系列案件,他接触的都不多。
都什么年代了?
哪有那么多大案要案,你当是影视剧呢!
才上班不到一个星期,遇到两次杀人案。
自己这是什么体质……肖御牙疼!
翻开卷宗,首页有几个大字。
特大灭门碎尸案!
死者是一对小夫妻和一个婴孩,一家三口。
死的太惨了!
一家三口的皮被完整剥下,还被钉在墙壁上。
血肉也从骨骼上被完全的剥离,分割成碎块,骨头被磨碎成骨粉……
你以为这就完了?
不。
被害人的血肉和内脏,被一块块钉在墙上的人皮上。
骨粉和血液做成涂料,粉刷在人皮,血肉,内脏上。
最后,形成了一副血肉之画……
看到这里,肖御惊呆了。
震惊凶手的残忍与变态。
这是一个人类能做出来的事情吗?
心里变态扭曲到什么程度,才能做到如此丧心病狂的地步?
那么,警方抓到的犯罪嫌疑人是怎么回事儿?
因为这个人当时昏睡在案发现场。
抓人拿脏,警方为什么认定他是凶手?
首先,嫌疑人身在惨案现场。
其次,一家三口中的女性被害人,是嫌疑人的前女友!
狗血吧?
据警方调查。
嫌疑人前女友与嫌疑人两年前分手,和嫌疑人的兄弟好上了。
虽然不是头上青青大草原,但这种背叛没几个男人受得了。
正因如此,警方才怀疑嫌疑人有了作案动机。
报复!
但是,光怀疑没用,需要真凭实据。
警方的证据是什么?
案发时,嫌疑人接到前女友的短信,去了前女友家。
而后,出现了灭门碎尸案。
警方抵达现场,逮捕昏睡在案发现场的嫌疑人。
通过现场指纹、dNA、凶器、短信,以及作案动机。
查出一套完成的证据链。
嫌疑人被坐实杀人凶手的嫌疑人身份……
正因为案件太大,警方小心谨慎,加上嫌疑人极力否认犯下的罪行。
才像上级申请了测谎仪。
结果,不言而喻……
根据测谎仪给出的答案,嫌疑人极有可能说的全是实话。
尤其是关于犯罪经过,更是完全不知道。
连嫌疑人自己都说,他去到前女友家中,自己突然昏睡过去,等醒来后便被警察抓了……
麻烦了!
放下卷宗,肖御眯起眼睛。
是的,的确麻烦了。
假设嫌疑人的确不是做下这起案件的凶手,那么只有一个可能。
有人栽赃嫁祸给嫌疑人,真正的凶手还在逍遥法外,连他是谁都不知道。
可是根据警方排查,通过小区内监控视频,以及楼道内的监控录像显示。
被害人一家遇害的时间段内是在夜晚,只有嫌疑人一个出现在监控之内。
出现在被害人一家门前,在没有其他人出没。
岀鬼了……肖御惊愕。
怎么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