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纪是李国庆一直都十分重视的问题,而赏罚为军中要务。一支军队想要在战争中取得胜利,需要具备多方面的条件。
《孙子兵法》就开篇明义,提出了'七情'、'五事',所谓的五事,就是指道、天、地、将、法。
所谓的七情,指的就是根据五事而具体考虑的七个问题:“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
孙子关于战争胜负的论述中,赏罚与军法问题就占了“五事”之一、“七情”之二,足以见得赏罚与军法在军队之中的重要地位。
厉行赏罚的主要作用——赏勇罚怯,提高士气。关于通过严明赏罚提高士气以取得战争胜利的例子,最典型的就是战国时期的秦国。
在战国七雄中,秦国原本是一个军力并不强大的国家,在秦厉公到秦出子的几代国君之时,实际上是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
但商鞅变法之后,秦国却一跃成为最大的军事强国,形成了“齐之技击不可遏魏之武卒,魏之武卒不可以直秦之锐士”的局面。
强大的秦军在秦始皇的指挥下,最终'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一统天下,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
但历代史家都一致认为,秦国奖励军功的“军功爵制”是其中重要的原因。秦**功爵制的基本精神就是奖励军功,禁止私斗。
无论何人,只要杀敌立功,就可以被赐予一定级别的爵位,或得到一定的奖赏,“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也”。哪怕你是王亲贵胄,如果没有军功,都不能够取得官爵。
另一方面,对于不努力作战的要施以重刑。秦**功爵制的考量可以用一举俗语来概括:“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实际上这也是古代兵家的常用之语。
宋代的《武经总要》更是中肯地总结了秦国的史事:“战国时秦国兵力最雄,盖能教,蓄锐士,恒之以庆赏,警之以刑罚。民欲要利于上者,非斗无由。”
严明军纪的作用——整肃军纪,赢得民心。军队作战要取得胜利,除自身应有战斗力以外,还必须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深得民心。
这在《孙子兵法》一开篇的'五事'、'七情'中处于首要位置,叫作道。“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故可以与之死,可以与之生,而不畏危”。
而有道的关键就在于要与人民有共同的利害关系,正如当年刘邦率秦入关中时,严格执行军纪,“秋毫无所害,因此收获了亲民无不欲得大王王秦者”的效果。
对群众的利益做到秋毫无犯,是关心、保护群众利益中极为重要的内容,只有如此,才能够得到民众的支持和拥戴,做到得民心者得天下。
而要得民心,做到秋毫无犯,就必须执行严格的军纪,实行严明的赏罚。正所谓“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
没有一支队伍,是靠着烧杀抢掠,危害四方而得天下的,就连清军入关,都在明面上提出“勿乱杀、勿抢劫、勿烧房”的军队纪律。
当然具体执行到哪一步,就另当别论了。然而就多尔衮个人而言,他也希望看到这样一支军队。
正是由于李国庆的这些言辞,内阁会议才统一了观点,形成了李国庆给施琅的命令,而向吴三桂等替白德求情的人才缄口不言。
就连张煌言、吴三桂他们也意识到,如果按照李国庆的方法治军,以后,没有任何军队可以战胜这样的军队。
内阁会议的第二天,李国庆望着一屋子的与会人员说道:
“诸位,我们虽然用了一整天的时间,讨论了军队纪律问题,但本王觉得,军纪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看看大家还有什么要说的。”
“按照殿下所说,奖惩都是军队纪律的一部分,然而现在惩罚的条款已经十分明确,可奖励的办法依然是采用在扬州的那套做法,十分模糊。”张煌言说道:
“特别是军工集团的股份,现在是名存实亡,已经不再适合现有军队的奖励制度,是不是需要建立一套新的奖励制度?”
“的确是这样,以前刚刚来到琼州,又遇到军事调整和大强度的军事训练,再加上前些日子比较太平,大家就忽略了这方面。”吴三桂也说道:
“但是白德事件一出,将士也有些议论。有人就提到了现在的奖惩不对等,希望我们改进。既然有了这样的机会,我认为可以讨论一下。”
李国庆看着宋应星、柳如是等人,问道:“你们的意见呢?”
柳如是说道:“殿下,我不懂军旅上的事情,可是认为刚才二位的提议很有道理,只有奖惩对等,才能更好的提升将士们的士气。”
看到大家纷纷同意,李国庆说道:“既然如此,大家可以就奖励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办法,还要包括伤残、阵亡的各项抚恤。”
见到李国庆点头了,大家的积极性似乎也高涨了许多,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起来。作为朝廷的前兵部尚书,张煌言说道:
“殿下,大明兵部制定的军攻奖励政策,称为首功制。“首”即头颅、首级,就是根据斩获敌人首级数量来评定将士的劳绩巨细,再予以相应的夸奖,包括物质上的犒赏和官职上的提升。”
李国庆知道,在明朝的确有拿着清军的首级去领赏银的,黄得攻就干过这样的事儿,但是具体如何却不清楚。要想否定旧的制度,首先就要了解其真实情况。说道:“那你仔细说说。”
“大明兵部按斩杀敌人的地域不同,将首功分为四等,分别给予不同的夸奖。一等是宁夏、大同等地北虏,斩获首级一颗可官升一级,赏银三十两。”张煌言如数家珍:
“二等是辽东女真,斩获首级两颗可官升一级,赏银三十两;三等是陕西、四川等地番苗蛮贼,斩获首级三颗可官升一级,赏银三十两。”
又道:“四等是内地反贼,斩获首级六颗可官升一级,四个等级进阶都以三级为上限,超出上限部门只给予物质犒赏,不升官。”
“就这些?”李国庆疑惑的问道。
“当然不是,砍人头是有讲究的,不是什么人头都能获得功劳和赏银。苗蛮、女真、反贼三等功中,妇孺的首级不作为升官依据,只作为物质犒赏的依据。”
吴三桂说道:”幼男、妇女的首级均作为升官依据,差别在于,若首级属于壮男升官为实授,若首级属于幼男、妇女,只授予署职,即署理官职。”
听了他们二人的介绍,李国庆开始思索这种奖励的弊端,最明显的是凭借现在的武器,要是这么犒赏下去,自己有多少银子都不够。说道:“还有吗?”
“还有一些,不多了,就是军官的夸奖与部下斩首数量挂钩。”张煌言接着吴三桂的话说道:
“把总、指挥等军官,若领军五百,部下每斩首五颗可升一级,若领兵千人,部下每斩首十颗可升一级,其余以此类推,升级上限依旧为三级。都指挥使及以上的,最多升署职两级。”
听完整体介绍,李国庆心想,这是什么破奖励办法,要是按照这个办法执行,不出三年,估计自己的部队里就找不出士兵了,全都是将军。
二十多万的清军,加上李自成、张献忠的人马,差不多有个百十万,按照李国庆的估算,一百颗人头一个总兵官,到时候自己的队伍里光总兵就得有个万八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