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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昔峣

玄衣纁裳 信德之路 4614 2024-01-26 20:09

  大雍的灭亡,不仅仅影响到了中原,也影响到了周边国家,其中受到其影响最大的莫过于海对岸的新济国。

  如今的新济王名叫昔峣,是一个可怜之人,因为祖先留给他的国家已经是内乱丛生,外患不止。

  昔峣时曾经的统一的新济王国开始进入动荡时期,统一的新济已经成为昨日黄花,国势走向衰落,辉煌只能成为记忆。

  其实从一百多年前开始,新济国就已经显露出了衰败的迹象。究其原因,自然与其政治经济制度有着极大关系。

  新济国当年在和大雍联合灭了百罗国,帮着大雍灭了句骊国,随后又把大雍驱逐出半岛南部之后,一开始非常重视对全国人口的控制为此建立了帐籍制度。此外新济国还实行丁田制。直到百多年前,丁田制才被废。

  丁田制的主要内容是大雍均田制的翻版,将土地分为永业田和口份田两种分别授予十六岁以上的丁男丁女其中口份田限本人终身使用不得买卖转让后者在本人死后则可以由子孙继承。

  丁田制的实行使得新济国的国库有了可靠的经济来源。

  丁田制规定土地国有但是这并不影响私有土地制度的发展。可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土地是不可能自己增长的,而随着人口繁衍,这制度必定出现问题,土地一定会最后全部转到私人手中。

  当时的新济国存在三种土地制度,即国有土地所有制和大地主土地所有制以及自耕农土地所有制,随着人口繁衍和最后丁田制瓦解,后者比重越来越小。

  施行丁田制是为了增加国库储备。但是丁田制只能在国有土地上施行,对于大地主、贵族持有的土地国家不能丁田。所以,丁田制的适用范围本身就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促使这制度的解体。

  这种情况之所以出现主要因为是新济实行食邑制、禄邑制。食邑制就是赐予当时有大功的臣子一定数量的地区的农户的佃租、贡赋和摇役。禄邑制则是一种根据官位向文武官员赐予一定地区的收租权的制度。食邑制在新济国进行统一战争时期广泛实行仪公。

  至新济国统一战争完结统一新济步入正轨之后,食邑制依然存在基至扩大了封赏的范围到整体官僚。

  禄邑制始于新济国神文王时期。起初是授以官员地区收租权但是两年之后改为以棒禄代替收租权但是到了新济国景德王十六年又恢复禄邑制。

  除了食邑和禄邑新济王还将全国的牧场分配给了各级官署和功臣。以上新济的经济措施催生了统一新济大地主的出现。加上贵族和地主在政治上的特殊地位在昔峣祖父在位时期甚至出现了私有的农庄。

  此外寺院庄园也逐渐发展。在这种情况下,丁田制难以为继最终破产。

  其次,新济国的在完成统一战争之后,为了稳固统治,极力动员骨品贵族和京城的豪族迁移到九州、五小京地区。中央统治阶层目的是开发地方经济更为重要的是去除京城豪族的深厚根基。

  此外对于新征服的原属于句骊国和百罗国的地区也需要新济贵族来管理。所以迁豪政策可谓一举数得。

  但是食邑制、禄邑制与迁豪政策的并行对于新济国的社会稳定却没有起到好的作用。迁豪政策暂时解决了中央内部的矛盾问题,却加剧了中央与地方的矛盾。

  京城豪族迁到地方之后,与当地的大地主大商人勾结形成新兴的地方势力再加上受赏的食邑和禄邑她方势力就掌握了经济大权和行政大权这对中央来说是极其危险的,以至于地方叛乱层出不穷。新济国中央一直处于叛乱的困扰之中。

  到了新济国宪德王十四年三月熊川州都督昔宪昌,以父昔周元不得为王反叛,自行建国,国号常安建元庆云元年。

  昔宪昌的叛乱集中体现了新济国王室内部斗争,也体现了王权与地方势力的矛盾。昔宪昌以为父争位的名义直接否定新济国的中央政府转而自立国号开元建国。

  对于新济国来说棘手的不仅仅是昔宪昌反叛的问题还有其他地方势力与之呼应的麻烦。当时新济国九州之中的四个州响应,叛军一度与官军平分秋色。昔宪昌的叛乱是新济国的一次最具代表性的叛乱。

  从表面看这是一次贵族内部争夺王位的战争但是从深层次来看启也是新济国经济政治制度相互矛盾的产物,即使没有昔宪昌的这次叛乱,其他地方势力在强大之后也会滋生叛变之心。

  还有,中央内部争权问题也是新济的重要问题。新济国自统一战争前就开始着重加强王权在借着大雍力量获得半岛南部之后,新济国的国王们更加注重提升王权的权威。

  为此,从新济国武烈王开始新济国王着力提高执事部的地位希望借此限制甚至是瓦解以上大等为首的和白会议。新济国王有意以亲近人出任执事部的长官,以此来提升执事部的地位进而达到加强王权的目的。但是执事部没能够限制和白会议。

  这主要是因为新济社会受骨品制影响深远。

  骨品制始于公元四世纪是一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抉定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的社会等级制度。

  新济国国的统治集团是由三姓王族和六部贵族组成,为巩固其特权地位,新济国的大贵族为了确保自身的政治,经济特权,以森严的“骨品制度”来划分血统与身分的阶级地位。

  朴、金、昔三姓是新济国统治集团中最大的贵族,不但可世袭王位,还独占整个官僚体系,拥有无上权力。

  朴、昔、金三家王族地位最高,称为“圣骨”,大小贵族依次分为“真骨”、六头品、五头品、四头品等四个等级。

  “圣骨”贵族能继承王位。“真骨”贵族可以担任国家最高级别的官职,因为“真骨”贵族是拥有王室血统却因为各种原因无继承权的人。各骨品都自我封闭,互不通婚。此外还有六头品,五头品,四头品,可以担任新济国的官职。

  此外社会等级还有三头品、二头品、一头品、平民、奴隶等各个低级阶层,这些阶层属于非骨品。

  然而六部贵族间势力难免有所消长,为了扩张或确保既有势力,同等阶级内的贵族会相互联姻攀亲,以通婚的手段达到政治联盟的目的。

  圣骨男与圣骨女所生孩子的血统为圣骨,圣骨与真骨,真骨与真骨只能为真骨,既为王族。各骨品都自我封闭,骨品和非骨品更不通婚。

  新济国是族制的骨品社会,如果不是出身骨品,在仕途上的发展就很困难。

  曾经就有新济国人因为自己出身非骨品的家族,决心赴中原游学以改变现状。

  新济国起初实行贵族民主制,由朴、昔、金三姓贵族交互继承王位,其他贵族按不同的骨品,担任高低不同的官职。

  国家大事须经国王和高级骨品的贵族参加的“和白”会议决定。

  骨品制在前期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因素,后期由于社会由奴隶制度向封建制度过渡,这种制度严重阻碍了社会生产力发展,激化各种社会矛盾。

  地方势力得不到政治上真正的好处,就只能致力于封地庄园的经营和海上贸易。正是这种被逼之下的转型,反而让地方势力的经济和军事不断加强,继而使他们有了打破骨品制的强烈意愿,这就对新济旧体制——“骨品制”造成了很大的威胁。

  随着新济国历史发展,圣骨为了压制真骨贵族权力,使得六头品贵族受到重用。但是总体来说骨品制依然是主要的社会身份制度。

  和白会议和骨品制的结合对于官员任免、对外政策的制定,甚至是王位继承在很大程度都有制约。

  新济国虽然仿效大雍的律令制度但是受限于本土的实际情况统一新济无法达到中原的那种高度集中的皇权。

  王权不能得到加强就使得中央内部的各圣骨贵族,甚至真骨贵族都有了凯觑王位的心思。

  最后,大雍的灭亡,使得新济国王失去了政治上最有力的外援,此时在西边和北边,已经有两个人自立为王,盯着新济国这块肥肉,昔峣实乃岌岌可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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