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零九章 你怎么好像在说你自己似的
说起李纵的诗,其实,第五银翎一直都有一个疑问。
那就是,像李纵写的这种长短不一,不过,倒也挺顺溜的句子,到底算不算是诗。
其实过往的诗,你也不能说完全并非没有长短。
像是乐府诗,就是长短不一的,二至八言都有,而以五言句式为主。
乐府诗的形式通常是自由变化的,而且,语言朴素自然而带感情。
另外,乐府诗通常来说,篇幅都相对比较长。
相较之下,李纵写的这些……
你说它长短不一,像乐府诗吧,可它又没有乐府诗那么长。
另外,在语言方面,显然,也并非有乐府诗那么朴素自然。
自然倒是自然,可却明显也是经过精雕细琢的。
带着这些疑问,第五银翎便问道“说起来,你写的这种叫什么诗?”乐府诗还有一个旧题呢,而自己夫君这个呢,感觉就像是他自己瞎编的题目。
李纵听得她这么问,也是道“这不叫诗,叫词。”
“词是什么东西?”
第五银翎自然不可能听说过。
按照此时的历史发展轨迹,最多最多,也就是只有‘不合乐的为诗,合乐的称为歌’这样的认识。
而词,其实就如同歌差不多,因为词都是需要一个词牌名的,词牌名有了,曲谱就有了,曲谱有了,接下来只需要填词就行了。
其实……
唐诗、宋词当中的宋词,说白了,不过是当时那个时代的‘现代歌’罢了。
只可惜怎么唱的,却没有被记录下来。
不然,倒是可以听听宋朝的人是怎么唱的。
“这词呢,就是怎么说……”李纵也不知道该如何跟她解释,便道“就是唱出来的。”
“那就是说……之前的那首词,其实也是可以唱出来的?”
“这要如何唱?”
第五银翎说完,面对面地凑了过来,离他离得很近。
香气也是随之扑面而来,不得不承认,第五银翎的确长得好看。
那肌肤柔嫩细腻得,如同美玉雕成。
而且,他还发现,她的足一点都不比莺儿的差。
你要问他是怎么得知的,这洞房花烛夜,他不得双手握实了她一双纤细足腕,将她大腿向两旁拉直分开,然后傲然挺进。
就是那时候,得知的。
想到这里,李纵便又有些食髓知味了。
当然,表面上的他,依旧保持着镇定,很快便回她道“这要如何唱,其实我也不会唱,如今,就是等一个会唱之人。”
“?”
见第五银翎不解。
李纵便又道“意思就是,只有歌词,没有曲谱,要有人给谱曲,才知道如何唱。”
“也就是说,你还什么都不知道。”
第五银翎便道。
“可以这么说。”
第五银翎便皱了皱眉,但旋即,她便又想到了,“那之前的风花雪月是不是也能唱。”
“那个当然是拿来唱的。”
“那你唱一唱?”
“咳咳!不唱。”
“为什么?”
“越界了,越界了!”
她凑得越来越近,李纵也是赶紧跟她划开界限道。
“今天是莺儿的时间,明天才到你。不过,虽说风花雪月我不能给你唱,但是我可以唱别的。”
听到李纵可以唱,第五银翎也顾不得那么多了,欣喜道“那你赶紧唱。”
李纵便道“这唱也得先准备准备吧,词都忘得差不多了。”
说着,李纵便一边回忆歌词,一边把歌词都抄了下来。
‘霜重遣寐意,梦觉方披衾,颠沛四十余,沧浪已靖平……’
这开头,就很快把第五银翎给镇住了。
毕竟,这种文字,还是很正经的,一点都不像李纵之前的圆又圆,香又香。
然而……
越是看下去,第五银翎便越是不熟悉,因为这显然是写的一个人。
唔……
估计还是一个老人,毕竟这都写了颠沛四十余,光是颠沛就有四十余了,那算他十五岁出来,这人的年纪都怕是要有五六十以上了,至少。
然而,她不知道的却是,他为什么写这个老人。
很快。
李纵便写好了。
又重复地看了一遍,背了背,看看有没有错漏,因为有时候歌词这种东西,真的很有可能会串,当然,这首串倒是应该不会串,毕竟要串也不容易,就是心中暗暗地唱一下,看看哪里有没有问题。
心中唱过一遍,并没有什么问题。
然后……
李纵便可以开始了。
至于歌词的话,给第五银翎看着应该会更有代入感一些。
毕竟,接下来他有的地方可能会唱得有点快,如果她不看着的话,可能会听不清歌词,然后,恐怕就不会有什么代入感了。
“你拿着这个看吧。”
“你不用?”
“你夫君我已了然在胸。对了!接下来还得再增加些道具。”
毕竟这伴奏还是需要的,不然,没有伴奏的,唱出来也没灵魂。
然后,李纵便去拿了自己的鼓。
用鼓的蹦蹦恰,虽说无法完全囊括这首歌的全部精妙之处,但也廖胜于无。
当一切都准备好了以后。
李纵便开始唱了。
这首写辛弃疾的歌,无疑是他最喜欢的歌之一。
以往每次工作完,他的爱好就是听歌。
只不过实话实说……
这首歌让他来唱,还是颇有些难度的。
只能说,他尽力吧。
李纵清了清嗓子,伴奏很快响起,然而,他似乎还是有些太过于高估自己了,让他唱没问题,但是一边唱,一边击鼓,这就显得有些忙乱。
所以,唱完了开头几句,觉察到这样做似乎有些勉强,李纵也是干脆放弃了伴奏。慢慢地转为了清唱,主要是这样他的气才更充足。
当李纵逐渐唱入佳境,第五银翎这里自然也是瞪大着眼睛。
而且,这唱得,简直好好听有没有!
这简直是余音绕梁啊!
最后,李纵还不忘补上个虚构的背景。
济南,历城县。
一位少年在爷爷的带领下跑到了燕京玩耍,玩得很开心。他的爷爷是朝廷人士,谯县县令,如果他努力一把,中证评议搞好点,依然可以不落门风。
于是,在他14岁的时候,他参加了第一次中证评议,没被选上。
17岁再评,还没选上。
于是上天给他了安排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史馆编辑。
挺好的。
然后忽然罢官不干了。
问,你干啥去?
“干想干的事去。”
跑到南部山区,拉了2000多人马。
少年武艺超群,人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搁他身上,纯属扯淡。
舞刀弄枪,样样精通,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不服的可以试试,保准一枪撂倒。
于是这个人受到了南边儿皇帝的接见。
为何是“南边的皇帝”?
因为那时是国家被北人入侵,只能偏安一隅。
南边儿的皇帝表示。
“恢复祖国大业全靠你这样的年轻人了!”
少年时年22岁。
起先,少年的爷爷当的是北人的县令,却一直南望京师。一年,又一年。
按照一般人的原则,身为南边儿皇帝的臣,就别接受北人的敕封,但少年的爷爷总算是老狐狸,曲线救国,吃饱饭才能跟丫干。
南边的皇帝很欣赏身怀绝技的少年,决定封少年为承务郎、天平节度使掌书记,所谓掌书记,实则就是资深老编辑。
所谓“天平”,就是天平军,驻扎在山东。
但实际上屁都没有,所以少年受命在北人内部搞一些起义。
此时,身为天平节度使,也是少年合伙人的某京决定在山东杀出一片天地。
没想到,出师不利,被叛徒某安国给害死了。
少年当时正拿着南边皇帝送的奖状往北走,路上听说某京被杀,非常生气。当即率领五十骑杀进了对方的重围。
据说,围困者多达五万。
少年最后活捉了叛徒,押去首都斩首。
举国震惊。
这种轰动源自于这个年轻人变态的能力。
于是该重用吧?
呵呵,那是不行的。
毕竟皇帝根本就不想赢回故土。
打仗?你闲的没事儿惹那帮鞑子干嘛?打仗不仅拉低我们的生活水平,搞不好弄疼他们,他们杀过来,国都不保!既然选择了岁月静好,那就不要再搞什么开拓疆土了,世界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于是少年被荒废了四十年。
四十年的闲置,让有心报国,无处发泄的他怨恨不已。
但众人都觉得朝廷待少年已然不薄,好歹给他个官儿做。去地方办公,居然也是个好官,百姓安乐,军队整肃。
说完,李纵便回过头来对两人问道“怎么样?我这个故事还行?”
两个人则是一幅,你怎么好像在说你自己似的。
那沉痛的表情,没错,就好像说得是他自己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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