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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第一节 杨柳依依

汉国往事第二部 蓝猫blct 6616 2024-01-30 12:12

  元狩二年三月初四日,经过将近两星期的晴好天气,上林苑中的气温已经变得十分燥热,给人一种夏天将至的感觉——毕竟按公历来说,亚热带地区已经快算进入夏天了。天依站在家奴营的院门口,感受着吹拂过来的热浪,心里五味杂陈。

  经过在汉地一年的生存,她原先对炎热天气,或者说夏季的感觉非常不好。经她自己的整理,这或许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一是因为冰淇淋、空调这种解暑良品已经远离了她的生活,二是因为在现有的物质条件下,每日沐浴已经是一种奢侈的愿望,三是因为,一直到夏天结束之前,她都在赵府过着奴隶生活,挨过两顿痛打。

  但是这是自己对夏天的感受。如果把对象换成一个汉代的农夫的话,他必然会热爱夏天更甚于冬天,就算炽热的阳光会将自己黑红的脊背晒得汗流滚滚,或者在稻麦抢收的时候用一场雨浇灭他一年的劳动——至少品物滋长的夏天并不用担心冻饿的危机。

  自己另外较为担心的一点是,骠骑司马出军时的天气这样热,说明河西走廊一带应该也进入了热季。到那个时候,融化的积雪和东南带来的降水都会增加,地表的液态水会恢复许多季节河,原来坚固的冻土也会软化,这样就对汉军的跋涉增加了更大的困难。

  历史上的霍去病在打第一次河西之战时,也面临着这些情况。但是他还是顶着如此众多的自然和敌情方面的压力,仅花六日就突进了四百公里,在半个月内凿穿西域,精准地找到并歼灭了浑邪王的主力,重创了河西匈奴政权的力量。从这个层面上来看,霍去病仍然比同时期的中原将领要高出不少来。当然,这个经验不是凭空获得的,他在这个年纪,已经实践地对塞外的地形气候有深入的了解了。

  天依回回头,看张嫂、毋奴韦,还有家奴营中的其他人,都站在院门口送自己和阿绫。

  “就出塞半个到一个月,肯定能回来的。”乐正绫安慰她们,“我们有这重重的保护,还不怕么?到时候,还要回来看看为桂长了几寸呢。”

  “说是这么说,可是……人一旦离了自己的身边,就难免什么事情都会出了……尤其是你们还远离内舍……”张嫂紧握着手中的篾条,“这样,我们这些天聚了两袋粟米,你们带上,如果没吃的了,你们可以多吃几天。”

  “这个不用,骠骑将军这次远征带的粮秣够多的!用不着这么费心。”

  乐正绫笑着向她们摆手,但是架不住众人都把粟米塞到她们的手上。二人没有办法,只得收下心意,将粟米挂到她们的马袋中。通书什的士兵们和闵升的骑兵队都快准备好了,两人依依不舍地和家奴营中的人们做了最后的道别。为桂仍是欢笑着,向被一群铁甲片和铁帽子裹得严严实实的两位姐姐挥手。

  军幕中的传令员来到门口,将二人引至大营的北门。通书什的士兵们已经聚集在了那里,每个人身上都全副武装。营中的骑兵已经有一队先导出发前往苑外,而通书什和掩护通书什的骑兵则被命令跟随在赵破奴的卫队后面行动。

  “这次赵司马——鹰击司马说,我们要先到上林苑北门,然后同骠骑将军的主力骑兵会合。”乐正绫向齐渊道,“然后我们同骠骑将军的部队去到陇西,从陇西出击。”

  赵破奴的鹰击司马是在昨日拔擢的,他在这场战役中担任军司马的同时,独自领导一部骑兵,辅助骠骑将军行动,而自己的部属就分配在他的名下。

  “明白。”齐渊及何存都咬咬牙。他们虽然也对将至的远征感到畏惧,但是他们作为各自伍的长官,不能在其他士兵之前表现出丝毫的胆怯。

  天依看了看附近的赵破奴的军幕和卫队。赵破奴似乎在升任以后,换上了一件新的将铠,而在众人中格外显眼。天依不知道未来在河西时,这件颇为鲜明的将铠会不会给他带来麻烦。

  一队一队的北军骑士从上林苑大营中骑出。未几,鹰击司马的卫队也跟着其中一队骑兵出了营门。在路过自己面前时,赵司马做了一个跟上的动作。乐正绫遂给夷邕下令,夷邕挥挥小旗,整个通书什引着闵升的百人队跟在了军幕卫队的后面。

  季春时节的上林苑仍然是一股万物滋长的状态。两侧的树林中时不时有野兔出入其间,而河边的杨柳也是一副繁盛之状。这让天依想起了《诗经》中的句子——“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当然,今日的状态和诗里所写的不能比之。如果自己回到内舍的时候真的是“雨雪霏霏”,那就说明霍去病短期快速打击敌人的军事行动失败了,或许自己最终是像张骞一样狼狈地逃回关内的。天依当然不想自己是在“雨雪霏霏”的时候回到关内,最好是“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杨柳依依。”

  通书什的后生们一边骑着马,一边小声交谈。十七岁的他们还不知道自己在塞外能不能独当一面,通过体格或者脑力上的优势来取得功绩。在听说有一整个百人队来保卫他们的安全后,他们整体上对战场的恐惧减轻了很多,但是压力仍然很大。在这个情况下,聊天谈话是减缓出征的紧张感的良药,故在关内的白天里安全地行军时,将尉是不禁止人们在马上私语的。甚至乐正绫等几位什官有时也加入和他们的谈话。

  骑兵们行出上林苑,忽然在路口一字排开。乐正绫一开始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直到她将队伍拉到路口上时,她才发现,从长安附近出发的骠骑军的万骑正在道路上源源不断地行进着。马上的人们面貌状态各异:有的衣甲较旧,而有的则光鲜;有的覆甲较多,有的覆甲较少;有的携带的物品较多,有的携带的较少。相对来说,通书什的装备与其他军队比起来,仍然属于最好的那一档。所谓人饰衣马饰鞍,这装备的差距让小伙子们对自己的地位有了一种优越感。

  “嘿,我们骑到陇西,一定要打听到之前所部的位置,穿着我们的大甲去好好招摇一番。”魏功对楼昫说,“让那些天天叫我们洗裤子的人看看,他们一辈子也就配让刚来的新兵给自己洗裤子。”

  “你是恨不得把这一身穿到你老家!”何存转过头来。

  “那是当然了。富贵不还家,跟穿着丝锦走夜路一样。”魏功笑了几声,“我原来那个伍,有人三十多岁了,身上着的甲片可能还没我们身上的四分之一多呢。”

  “我们现在也没有富贵,说白了就是一个大头兵。把我们这一身东西扒下来,身上加起来的东西还没买一头牛的价钱多。”

  “什正说了,要畅想畅想前途的嘛。”

  在大约看了两千多骑兵经过以后,众人看见骠骑将军的卫队在远处朝北军骑士们移了过来。北军骑士们插进了骠骑将军马队的前面,而通书什和闵队正则跟随赵司马,殿在了骠骑将军的尾后。

  “来,大家把队排整齐。一个伍一列。”乐正绫号令通书什道,“昨天学的歌怎么样的,大家吼一嗓子给骠骑将军看看。”

  祁叔负责起头——虽然他走音甚远。众人遂在马上齐声呼出昨日洛什副课的什进歌。这个歌声倒是惊动了前后的队列——似乎并没有什么部队在行军的过程中呼喊口号或者唱歌。这一点自三个月前便是这样。看样子,通书什应该是第一支编唱行军口号和歌曲的汉军部队,虽然他们只有二十个人。

  这个动静引起了前面的反应。很快,一名披着将甲的将军便带着几个军尉,从前面骑了过来,顺带将赵破奴也引到了通书什的队伍前。众士兵都向他们行礼。

  “你们挺会来事。”骠骑将军眯着眼睛,向通书什的什官说,“走马就走马,还喊话唱歌。”

  “让士兵们唱唱歌,也对他们参加战斗有帮助。”乐正绫拱揖道,“平日里大家晚上扎营的时候会唱歌,大部分是唱一些故乡的曲子,说明这确实是对纾解士气有帮助的。”

  “不错。但是在塞外和晚上,你们不能这么唱。容易把人引来。”赵破奴说,“现在在安全的环境,以后到了不安全的环境,就得收一收。”

  “唯。这一点我是铭记的。”

  “这歌喊起来还蛮有点壮气。”霍去病骑在马上,“今天安顿下来以后,我让周遭的卫队也这么学学。谁编的?”

  “是洛什副。”乐正绫道。

  “好。不错,回头把内容呈个文书上来。”

  骠骑将军这么说着,又和通书什的官兵闲聊了几句,随后打马回到自己的卫队中。这次行军持续了一整天,虽然数千人都使用马匹行动,但是在关内,整体的行军速度并不快。待到三月初四日结束的时候,大家只抵达了武功县和陈仓县中间,在渭河旁的高地上安营扎寨。

  第二日清晨,军队又复出发,越过陈仓县,继续沿着渭河的河岸往陇西进发。据说部队要抵达陇西,至少还要两天。

  张万安乘在祁晋师的身边,看着向自己的后方缓慢移动的山原,一股思念之情不禁从这个十六岁少年的胸臆中涌起。当士兵们都在唱行军歌的时候,他行在一旁,默默地抹着从颊边沾到铁胄上的泪水。

  “阿安,坚强一点。我们这次去,不一定能见到的。”祁晋师骑在前面,挺直着背,对他说。

  天依闻得万安的哭声,从队列的前面骑过来,询问他的情况。

  “他想他父亲了。不知道他父亲现在在临洮,还活着没有。”祁晋师说,“如果活着,他蛮想去找个机会见见的。”

  “这个恐怕没办法,军事甚急,而且你父亲是在壁垒上干活,不知道他在哪一段。”天依叹了口气,“但是万安,你放心,我们能传信给他。只要我们从塞外回到陇西,那会你肯定能受到你父亲的回书。”

  张万安抬起头,抹了抹泪眼:“我父亲现在是生是死,我们都不知道……他是个刑徒,就算传书了,又怎么能送到呢?兴许在半路上就给军吏给撕了吧。”

  “只要有可能送到,我们就去托人送。”天依向他保证,“我和你父亲都亏待过你,这个是我应尽的。日后到了陇西,我马上去想办法请人做这件事,去给长城传书。”

  在天依的安慰下,张万安的情绪有所恢复。他重新打起精神来,面对着眼前的群山,一边走马,一边绸缪着自己要通过文书写给父亲的话。天依看着他的样子,想起来莫子成数个月前交代给自己的话——张万安的父亲到了临洮,被分得的会是那边死人最多的活,每日负石,在宽不到三尺、十几丈高的断崖上来回搬运。这么几个月下来,恐怕张万安的父亲,早已经不在人世间。她直到现在还不知道怎么同万安交代这个事情,让他做心理准备。

  又行了一个白天,骠骑将军的军队进入了渭河狭窄的河谷。两侧山峰耸峙,树林已稍显稀疏。马群开始往海拔较高的地段爬升。天依心知,当她们从河谷里出来以后,离陇西,也就是后世的天水,便不远了。对于在平原生活久了的天依来说,比起狭窄的谷地,她更乐意于见到河谷下方的秦川平原,或者河谷顶部的河西走廊,而不乐意在河谷中走——尤其是山峦比两京之间更为陡峭的宝鸡到天水一带。在这个时期,森林还未被伐秃的时候,此地的山水倒是还好。等两千年后,这些山峰全部变成了黄土台子,再就着西斜的日影,驱车在其中穿行,那带给人的心理体验就要难受许多了。

  “还好,路上没有盗贼袭扰。”薄暮,当部队于山谷间扎营的时候,在煮饭的时候,乐正绫同士兵们开玩笑道。经过了三个月在各地的生活,现在两个女什官已经完全同士兵们住在了一块。因为除开她们,部队中再无别的女性了。

  “怎么可能有盗贼!”齐渊说,“盗贼见了王师,不撒腿就跑就不错了,恐怕还怕我们是去清缴他的哩!”

  “还是要重视起来。虽然我们不在军中担负晚哨的任务,但是大家要警觉。这不是为的现在服务的,而是为的几天之后服务的。大家长个心眼。”乐正绫同士兵们说,“当然了,匈奴人基本上不可能发动夜袭。因为他们的营养结构普遍不是很好,夜晚的视力应该没我们那么远。我们更多时候要注意的,还是我们营区内部可能由失声所产生的混乱。所以,大家晚上睡觉的时候,得把发给大家的木头含上。我们也要含。”

  楼昫听着什正这么讲话,拿出自己所发的木枚,看着看着,出了神。这支木枚和其他战时的装备一样,仿佛负载着什么预兆,被发到自己手上——当一名士兵晚上需要含着枚睡觉的时候,危险就离自己不远了。

  ——第一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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