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防止少爷沉迷美色
<b></b>“……”
木倾歌感觉头上飞过一群乌鸦。
这人也太迷信了吧,又是冤魂又是孟婆汤的。
深吸口气,沉声解释道,“我说过了,我不是鬼,我……”
木倾歌话还未说完,天上忽然飞下来一袭白衣瞬间把她给掳走了。
“啊,鬼啊!”
在场的人再次大叫了起来。
“歌儿,歌儿……”
林逸轩跟着白衣飘然离去的方向追了上去。
“少爷,”林承彬忙抱住林逸轩的腰往后死死地拉着。
憋红着脸苦口婆心地劝说,“木大小姐已经死了,她被白无常给抓走了,您别追,不然白无常也会把您的魂给勾走的!”
原本他是不相信鬼神之说的,可经过了今晚,他是完完全全地信任了!
天哪!
没想到说书先生说的那一套全都是真的。
冤魂不仅会在遇害的地方弥留,还会喝孟婆汤、忘记了前尘往事。
林逸轩望着木倾歌离开的方向忍泪吞声,颤抖着喉咙大叫道,“歌儿,我明晚还会来的,你记得出来见我……”
林逸轩的声音极大,在幽静的竹林中响彻云霄,把山中的群鸟都给惊飞了,瞬间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嘶鸣声。
吓得林承彬无意识地吞咽了下口水,再次默念起了阿弥陀佛!
……
听着林逸轩的叫声,容瑾修绯色薄唇勾着嘲弄的笑。
低头看着怀里的木倾歌,由于捂着她的嘴,只能怒睁着大眼表示着自己的不满。
容瑾修双目微眯,漆黑摄人的眸子锐利森冷,加快轻功的速度,待到温泉池旁把她直接丢到了水里。
“啊……”
随着惊叫声,木倾歌摔到了温泉内。
在池水中扑通了几下后站稳脚步,趴到温泉池的石框上不断地大喘了几口粗气。
抬头看向容瑾修,气急败坏道,“你想要摔死我啊!”
容瑾修缓缓飞入泉水中,一把拉起木倾歌的肩膀将她抵在石框上,看着她怒色满满的眸子,幽邃的瞳仁像是浸染在万年深潭中的寒冰,不带半分感情。
薄唇轻启,声音低沉却略带冷意,“见到刚才那个男人,你是什么感觉?”
上次林逸轩在那么远的地方大叫她就能听到,现在林逸轩在那里烧纸钱招魂她又能不由自主地走过去。
看来,两人真的是心有灵犀啊!
可现在她是自己的女人,他不允许她和别的男人心有灵犀!
木倾歌神情微顿,咬唇思忖片刻,伸手摸了摸自己胸口的方向,莫名其妙道,“奇怪了!”
“听到那个男人在那里哭,我会感到心痛。”
难道,是这个身体做出的本能反应?
说到这里,木倾歌突然想到她还没问清楚那个男人自己是谁。
握拳朝着容瑾修的胸口用力锤了一下,一脸恼怒,“都怪你,我本来就要问清楚自己身世的。”
“不过,我听他一直叫我歌儿,那么我的声音中肯定带着一个歌字。”
“而且他身边还有四个小厮都叫他少爷,摆明了他家里很有钱。”
“还有,看他那伤心欲绝的样子,我猜测我们两个肯定是情人。”
“在这古代,能成为情人的要么是门当户对,这样的话我家里肯定也特别有钱。”
“要么我就是寄养在他家里的丫鬟,被家里的老爷和夫人发现了我和少爷相恋。”
“为了防止少爷沉迷美色,老爷和夫人就偷偷给我下了催、情、药,把我扔到这山上又安排那个混蛋想要玷污我的清白。”
“古代女子把清白看的比命都重要,所以,他们认为我不堪受辱自尽了。”
“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
“够了!”打断木倾歌的各种猜测,容瑾修脸色已经不能用简单的黑沉来形容了。
这个女人平常在哪儿看的话本,竟然这么能胡诌八扯。
可令他更生气的是她对林逸轩与生俱来的感情。
都失忆了还能为他心痛,两人的感情可真不是一般的深啊!
双手把木倾歌死死抵在石框上,声音严肃,语气霸道,“我告诉你,现在你是我的女人,从今以后你的心里的只能是我。”
“……”
木倾歌一脸吃惊,“你有病吧,谁是你的女人?”
伸手用力推了下容瑾修却推脱不开,皱眉怒目而视,“放开我,我要去找他问清楚我到底是谁。”
容瑾修瞳孔微缩,声音骤降,“你还要去见他?”
“当然了,”木倾歌义正辞严,“我想知道我叫什么名字。”
如果她现在的身体也叫木倾歌的话,那她和身体本身这个人一定有着不解的渊源。
现代的小说不都是这么说的么!
或许,这个身体是她的前世也不一定呢!
“然后呢?”容瑾修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沉声怒问,“知道你名字之后你会怎么做?”
“我当然要问问我的身世了,”木倾歌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悠悠然道,“如果我是有钱人家的女儿,那我就让他带我回家,过着吃香的喝辣的生活。”
当然,这是她穿越不回去时才会选择的路。
“如果我只是一个丫鬟的话那还是算了,老爷夫人已经害过我一次了,我绝对不可能再傻傻的回去让他们迫害。”
“我给他要些钱,自己去做生意挣钱养活我自己,过不了一年半载,我肯定就是有钱人了……”
容瑾修面色一沉,这个女人,还真能胡思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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