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和部落首领联姻,明剑也慢慢的搞懂了一些美洲大陆的情况,现在的这个小岛,距离一个名叫库斯科的王国已经很近了,这个库斯科王国人口大约有一百五十万,算是一个比较大的国家了。
只不过这个王国的国民经济以农业为主,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农业经济,他们有一支常备军队,人数超过五万人,武器装备以弓箭和标枪为主,其中弓箭里面,还有吹箭,箭头上,大多数都抹了毒液,这玩意儿射中人肯定会死人的。
而且印第安人擅长丛林作战,如果正面遇上,宋军可以轻松击败他们,但一旦进入丛林,那就不一定了。
这个小岛上的印第安人就是库斯科王国的人,他们是被排挤出来的,还经历过一场血战,原本部落有二十多万人,结果一战之后,被杀光了,最后只剩下这一万多人抱着木头漂流来到这座小岛上。
“你爹可想报仇?”
晚上,明剑搂着麦子的身子,问了一句。
麦子柔声劝道:“不可!仇人势大,官家人少,去恐难回。”
麦子倒是个好姑娘,知道心疼宋军人少。
明剑笑道:“朕这几百人,均千人敌,何惧之有?你一族人,难道想终生生活在这个小岛上吗?改日天气转好,朕便率军亲征库斯科王国,到时候让你爹做国王。”
麦子喜道:“果如官家所言,臣妾欢喜之至。”
印第安人首领得知明剑要为自己的族人报仇,欣喜不已,暗想这个女婿真是不错,宋军的战斗力,他早就见识过了,自己的人一点反抗能力都没有。
而且一旦攻破了库斯科王国,那自己就能够登上王位,到时候风光无限啊。
所以,他马上就来见明剑,表示愿意派所有的能战之士协助宋军作战,一举攻破库斯科。
看到首领如此激动,明剑笑道:“那好吧,你们印第安人全部负责后勤保障,以及打扫战场,抓俘虏,侦查敌情。作战的事儿,你们就不要管了。”
听了女儿麦子的翻译,首领简直高兴坏了。
在小岛上修整了一个月之后,明剑命岳云安排人手留守小岛,其余人包括金兀术都要出战,坐着蒸汽铁甲船,直奔美洲大陆而去。
船快要靠岸的时候,金兀术已经被眼前能看到的一幕给吸引住了,一望不到边际的陆地啊,还靠近大海,气候条件也不错,比起澳洲来,也不会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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