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 喝酒吃肉
“有肉就得有酒。本官刚好带了些酒,正好拿出来跟大家共享。”马时易一边说着一边要部下去车上拿酒来。
孟小鱼不想喝酒,可她知道褐樟和其他人是喝酒的,便呵呵一笑“好主意!明日便是大年三十了,我等便当是提前过年了。”
褐樟一直默默不语地观察着众人和运粮的车马,此时似乎看到了什么,默默站起来,朝着大队人马的方向走去。
“不知大人此次送来了多少粮草呢?”孟小鱼问道。
“本官共运来六十车粮草和二十车军用物资。”马时易的神情有些骄傲。
“那大人可知如今赫北关有多少将士?”
“呃――大约两千。”
“在下听闻去年卫将军率三千人支援赫北关,至今未归。在下的亲人刚好便是跟着卫将军来的,故略知一二。”
马时易一愣,讪笑道“本官乃朝廷任命的粮草官,大多时候都在外运送粮草,消息不通啊,只以为就徐将军两千军士在此,竟不知卫将军尚未回都城。惭愧惭愧!”
孟小鱼哈哈一笑“这消息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大人长年在外奔波劳累,不知此事也属正常。”
她暗暗算了笔帐,赫北关一共五千将士,而马时易这六十车粮草,就算每车都装着满满的粮食,最多也不过撑半个月。要维持如此多人马的存活,边关将士除了减少每日的口粮外,似乎别无他法。
她不禁便担心起哥哥来。她已经四年未见过他了,他吃得饱吗?穿得暖吗?
这时,马时易的部下已经取了酒来。
“碗不够,剩下的就只管抱着酒壶喝!”马时易一边说一边拿起一个酒壶。
孟小鱼说道“在下这边每人带了一个葫芦用来盛水的,此时拿来喝酒倒是合适,在下这就拿自己的葫芦来装点酒喝。”
她站起身来,抬眼便看到褐樟站在雪屋前,示意她过去。
孟小鱼抬腿便往雪屋走去。
“主子,我们的马全在马大人运粮的队伍里,帮着他的人拉粮车。”褐樟说道。
孟小鱼微微蹙眉,心想自己刚刚明明告诉了马时易他们昨晚走失了马,可这人却似乎毫不知情一般,仍谈笑自若地看着他们烧掉了木箱和草料,吃喝自如。
这人到底是没有意识到那些马就是他们的呢,还是铁了心不还马?
“知道了。我们先过去喝酒吧。”她说道。
“主子……”褐樟有些不悦。
孟小鱼看了看坐在火堆旁的马时易。他又撕下一块狼肉,一边啃肉一边大声招呼大家喝酒。
“他们人多,又是官府之人,我们硬讨恐怕不成,只能见机行事了。”
孟小鱼拿着自己的葫芦,和褐樟一起走回火堆旁。
马时易这时喝得正起劲,立刻就给她和褐樟的葫芦倒满酒,笑呵呵地说“来,在此边荒之地能遇到两位小兄弟也是缘分,本官敬你们一杯。”说着自己便仰头喝了一大口。
褐樟偷偷跟孟小鱼换了个葫芦。
孟小鱼并未注意,举起葫芦笑道“不敢不敢!应当是在下先敬大人的。在下借花献佛,祝大人一切顺利,官运亨通!”
“多谢小兄弟!但愿承小兄弟吉言!”马时易哈哈笑着又仰头喝了一大口。
孟小鱼举起葫芦,闭上眼,仰头喝了一小口,突然觉得一股凉意从唇舌直入喉管,随着她一个冷颤,冰凉的液体呛入气管,她立刻咳嗽不止,涨得满脸通红。
褐樟看着她,竟目瞪口呆、不知所措。
他明明刚刚已经将她葫芦里的酒换成了雪水,怎的她竟还这般难受?
他哪里知道,孟小鱼这是被呛的,可不是被酒烧的。
马时易此时已经喝得满面红光,双眼迷离“看来小兄弟喝不惯本官的烈酒啊。可本官觉得这冰天雪地的,非得喝烈酒才能觉得暖和。”他说完又自顾自喝了起来。
孟小鱼此时咳嗽稍缓,憋着气回道“在下是不胜酒力,还望大人莫见怪。在下再敬大人,向大人赔罪。”说着她一仰头咕咚咕咚喝了好几大口。
马时易笑呵呵地也跟着灌进了好几大口酒。
褐樟这才放下心来,默默撕下一块狼肉,配着小酒一口口地细细品味,嘴角不自觉地泛起笑意。
孟小鱼站起身来,大声说道“各位兄弟,今日在此能和大家一起喝酒吃肉,实乃何某之荣幸。明天就过大年了,何某在此敬大家,给大家拜个早年。来,喝!”
她豪气干云地咕隆咕隆喝了三大口。
于是,一帮人便放开了肚皮吃喝起来,一派欢乐祥和的气氛。
不久后,众人都有了些醉意,有几个官兵便跟护卫们称兄道弟起来。
马时易喝得最多,话也最多,喝到后来便竹筒倒豆子似的,把他的官史全抖了出来。
他出身穷苦,年少时帮当地伍长运送税粮,后来帮乡长运官粮,又通过各种讨好巴结终于谋得一官职,却因书读得太少出了几次丑,险些丢了官,他又出了大把银子打点,最终谋得了个粮草官的职务。
他得意洋洋地说道“小兄弟,不瞒你说,粮草官这一职很多人都不愿干,不但累还不讨好。你想想,送粮去的地方,不是偏远之地,便是在打仗,要么就在闹灾荒,这一路上辛苦还不说,还得打点各地方官,万一遇到山匪或流窜进来的敌军把粮抢走了,可能脑袋都不保。好不容易把粮送到了,接粮的将军和地方官可从没有满意的,总说这粮送去的少。可本官就喜欢这差事。本官从记事起就开始帮官府运送收上来的税粮了,这活儿都干了近三十年,什么门道都摸清了。”
他打了个酒嗝,摇晃着手中的酒碗,凑近孟小鱼,眯着两眼看了看“小兄弟,你这人本官喜欢,越瞧越觉得长得清俊。”
褐樟闻言猛地将孟小鱼往他身旁一拉,让她离醉态毕现的马时易远点。
孟小鱼装作是自己醉酒失态,又将身子往火堆歪了歪,摇晃了两下,说道“大人,在下是不是眼花了,怎么总觉得刚刚在大人的运粮队伍里看到了在下的马?”
褐樟此时也现出醉意来,大声说道“我刚刚也看到了……看到了你的马和我的马……在拉粮车。”
马时易虽喝了不少,却还没醉糊涂,闻言却装起糊涂来“哦?是吗?哪――哪匹马呢?”
褐樟回道“不久前已经走过去了。在下自己的马自己认得。”
孟小鱼哭丧着脸“大人,在下可真是惨啊。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鬼地方把马弄丢了,您说我是该走着去边关呢,还是走着回去?万一在路上再遇到狼群怎么办?我连马料和装马料的木箱都烧了烤狼肉了。”
“哎,小兄弟怎的如此悲观?天无绝人之路,你这不遇到本官了吗?本官无论如何也不能坐视不管不是?更何况我们还如此投缘。来,喝!再喝一点,你们就跟本官一起出发。本官带你们去边关。”他昨晚好不容易捡了几匹马,哪里愿意轻易还给孟小鱼。
孟小鱼也听出来了,这送粮官在打太极呢。她也不再装可怜,暗自寻思着应对法子。
一堆人吃喝完毕,未时将过。马时易便招呼众人上马,又让他的随从各带一名孟小鱼这边的人共骑,去追赶运粮的车队。
在这个世道,若让人知道一个姑娘与一个陌生男人同骑一马,她这辈子大概就真的没啥名誉可言了。虽然孟小鱼也不是很在乎这些,但她却不太乐意跟马时易的属下同骑一马。
褐樟也意识到了这一点,赶紧走到即将带她上马的男子面前,说道“这位兄台,我家何公子每每喝完酒后,总会把肚里的东西都吐出来。他在马上一颠,恐怕难以自持,会吐到兄台身上。如若弄脏了兄台的衣服,我等将无地自容。不如兄台和这位兄台同骑一马,在下来骑马带我家公子一起走如何?”
那人跟着吃喝了一顿,心情不错,看了一眼醉醺醺对着他傻笑的孟小鱼,点头同意“也罢,我们大约一个多时辰便能赶上队伍。到时候你们就帮运粮的士兵一起赶车吧,路上总少不了你们吃的。”
“是,多谢兄台!”褐樟客气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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