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四十五年在一片爆竹声中到来,帝国本土已经经历了数十年的和平,经济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让这片土地越发的繁荣,仿若世界的一切肮脏与纷乱都与帝国的人们无关,而这也是这个国家的缔造者所追求的。
开春后不久,裕王府大规模出行计划成为了帝国第一重大新闻,王府三位嫡子都要出国,反倒是一向出国主持帝国外务的裕王反倒是留在京城,并不出动。
王府出行分为了两支队伍,一支是以皇家邮轮凤凰号和青鸾号为主,辅以运煤船、服务船和护航船,裕王府王妃和幼子李昭铭的访印团在其中,长子李昭承的访欧团也在其中。
而第二支则是李昭承的平叛队伍,两艘巡洋舰和两艘运煤船组成,军中尽是军人和随军记者,因此并无民船服务。
实际上,这两支船队是一起出发的,预计到了槟城才会真的分开,但以禁卫军少校身份前往益州主持平叛的李昭承却从没有出现在两艘豪华邮轮上,作为这支军队的统帅,他需要以身作则。
这也是李昭承为军中所喜的原因之一,帝国皇室历代子弟,都有军旅履历,但诸王一般与军队保持若即若离的关系,李君威从不碰军权,林君弘也从不在军中结党,这些率领帝国大军横扫天子的王爷,与军队关系实际上并不亲密。
唯独李昭承是一个例外,他是皇室子弟之中唯一一个读完军校的,也是唯一一个从最低的准尉开始做起的,当然,他的履历也与普通军官不同,比如他当准尉的时候,连军校都没有上过,而上完军校,就被授予中尉军衔,而他在军校的成绩其实并不多么出彩。
但军中都知道,李昭承喜欢军队,也以军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从军校毕业之后,他出入任何公开场合,都以军人礼服示人,而且他不止一次的公开表示,军人的身份是他最重要的身份。
两支队伍结伴而行,每当停下补充,或者靠港,访问团都会有人上军舰来探访或视察,尤其是李昭铭,这个年幼的孩子对军舰这种人类能制造的最大的钢铁机械极为着迷,他总是穿着水手的制服,在两艘巡洋舰上游玩儿,甚至央求巡洋舰迅鹰号的舰长,让他开上一炮。
舰长可是不敢,最后是王妃出面表示许可,在众人的见证下,这个小孩像是过年放爆竹一样,用迅鹰号上的200毫米的主炮,对着南海的无人岛礁来了一发,当然,主炮用的是冷炮发射,李昭铭只是站的远远的,拉了一下绳子。
虽说这件事是孩子的闹玩的意思更重一些,但在迅鹰号的航海日志中,确实可以增添一笔。
在槟城,舰队进行了最后一轮休整,在送别了前往印度和欧洲的访问团后,舰队继续出发。一般来说,帝国海军舰队前往大西洋是会走苏伊士运河的,而前往南大西洋,则是绕印度洋北缘,靠着海岸线前进,但李昭承是不会在这种事上耽误时间,要求横渡印度洋,直接前往帝国在非洲东海岸的主要城市,夏城。
夏城就是后世莫桑比克的首都马普托,是帝国在非洲东海岸开拓之中的第一个立足点。
早年,夏城属于非洲开发公司,公司的总部就在于此,但是随着帝国在非洲开始划定疆域,夏城就属于了帝国的内陆行省。
因为按照帝国海外事务部的规划,在非洲东海岸,以林河为界,河南岸就是属于帝国的疆域,河北岸是殖民地,因为林河在帝国地图之中也被称之为北界河。
内陆省是指的后世南非的东部区域,从夏城往内陆不远就是该省最重要的支柱产生――矿业,尤其是金矿采掘。
虽然夏城已经属于了帝国疆域,但在夏城还有非洲开发公司的总部,占据了城中相当一片的面积,而在十五年前,这座城市原本还是各种肤色的人杂居的地方,在非洲开发公司的强力配合下,所有的黑人和混血都迁移到了新城,也就是林河河口的城市。
那座城市就叫新城,原本叫赛赛,是当年帝国从葡萄牙人那里买来的殖民地,早期的非洲开发公司在那里落脚,后来发现夏城的港口条件更好,才迁移到此地的。
夏城是靠殖民起家的,但现在已经洗白了,成为帝国在非洲大陆上的第二大的城市,仅次于开普敦。
南半球的二月,正处于相当热的时节,因此李昭承拒绝了本地长官为他准备欢迎仪式,他可不想在太阳底下检阅这里的仪仗队,而是答应在合适的时候,前往军营视察。
这对于本地的官员来说,适逢其会,因为他们不敢对李昭承太热情,毕竟没有人对李昭承当上皇帝有把握,如果最终他没有,过度的热情反而是有害的。
在这座城市里,还有一群少数族裔,那就是葡萄牙人,而且其中很多,就是殖民地白人,出生在非洲,长在非洲,从未回过葡萄牙本土。
现在的葡萄牙非洲总督区在蒙巴萨,这些年来,葡萄牙人一直在帝国的庇护下活的相当滋润,早些年其致力于奴隶贸易,现在则不是,因为其在非洲东海岸开辟了大量的种植园,奴隶用于自己的种植园尚且不够,哪里还能出售呢。
而李昭承之所以在夏城停留,并且主动接触当地的葡萄牙人,就是想着招募一些会说葡萄牙语的人,因为在益州面对的敌人虽然以日本人为骨干,但与其同流合污的,不少是印第安人和混血儿,这些人的语言却是葡萄牙语。
只不过,夏城之旅实在是有些不顺利。
原因很简单,在这座城市居住的葡萄牙族裔,全都是非富即贵的,这也是非洲东海岸的主要生态,不论是内陆帝国非洲开发公司的那些权贵还是葡萄牙的非洲总督区的贵族,都在殖民地和帝国领土上有大量的产业。
殖民地虽然不受法律的约束,个个都是土皇帝,但医疗卫生条件都非常差,一些大地主和大种植园主,往往会选择住在夏城,用电报的方式遥控殖民地种植园的农业活动,而出产的产品和进出口的商品交易,也几乎都在夏城这座东海岸最大城市进行,以至于让葡萄牙的非洲总督都会抱怨,他的总督府所在地蒙巴萨,就是一个军营。
这些非富即贵的人可没有前往遥远美洲参与战争的想法,他们的生活状态与申京的那些富人差不多,每天担心的是股票的涨跌,考虑的是晚上的酒会舞会在哪里举办。
只不过,这些人虽然没有本人为李昭承效力的动力,但掌握着相当的资源,他们的种植园里不缺乏这样的人才。
“二公子,卑职南非战区预备役司令部司令田龙。”在夏城的预备役司令部大楼,司令田龙在门口欢迎了李昭承。
而李昭承没有去握住对方主动伸过来的手,而是挺直身体敬了军礼“禁卫军少校李昭承,见过田长官。”
田龙赶忙还礼,邀请李昭承去了自己的办公室,奉上茶水。
谷</span>“二公子,卑职已经接到了申京的公函,您有所需,都可以满足。”田龙笑着说道。
“你手下有没有对殖民地熟悉的人,我指的是非洲东部的殖民地。”
田龙点头“当然有,陆军南非战区与非洲开发公司合作良好,在边境管控,暴乱控制等方面。”
“不不不,我说的是葡萄牙人的殖民地。”
田龙想了想“也有,但人数就少些了。”
“没关系,我希望你能派遣几个信得过的人,跟随明天的船去蒙巴萨,替我挑选一批懂葡萄牙语的人。”李昭承说道。
田龙早就知道这件事了,他说“听葡萄牙人说,那几个伯爵都愿意帮助您,怎么,他们不肯尽心?”
李昭承摇摇头“我需要的是熟练军事又听从命令的军人,不是一些动不动就断人手脚,砍人脑袋的屠夫。那几位葡萄牙贵族,为我挑选的肯定是种植园那些负责管理奴隶的打手恶棍,而我需要的不是这种人。”
“卑职可以提供帮助,但如果满足您的需求的话在葡萄牙人里,应该是贵族了。
二公子,卑职不知道您是否清楚,殖民地的军队对待土著是没有什么军纪约束的,所以遍地都是屠夫,而听从命令又熟练军事,还有军纪的军人是没有的,只有那些拥有荣誉感的贵族,才是您需要的人才,他们可不受什么军纪约束,不对土著施暴,仅仅是这不需要他们亲手去做。
这样的人一半都有贵族身份,这一点似乎是个问题。”田龙认真解释说道。
李昭承不在乎的摆摆手,说道“这你不用担心,你甚至可以告诉他们,随我出征,立下功勋,是可以从他们国王若昂五世那里获得勋章的。”
“这不会吧。”
“若昂和我是朋友。”李昭承说道,他摸了摸手边,似乎有些遗憾的摇头,问身边已经担任护卫的张同“你回迅鹰号上看看,我的象牙权杖还在不在,是不是真的让昭铭给偷走了。”
“没有,小公子只是和您开玩笑,他偷走之后,又偷偷送了回来,不让跟你说,说是等您用得上的时候,再给您。权杖现在由舰长收藏着。”张同说道。
李昭承点点头“好吧,那你去取来。”
李昭承对田龙解释说“在申京时,若昂国王把他的权杖输给了我,他这次前往申京的时候,在蒙巴萨停留过,那里的贵族应该见过权杖。”
“不用了,二公子,我当然相信您与那位年轻国王的友谊。”田龙立刻改变了态度。
甚至说,他心里已经在挑选人了,作为预备役司令,他在南非战区也是响当当的人物,和葡萄牙方面来往不少,完全可以用这几个名额赚取不少的人情。
“田长官,你还是让你的人带上吧。”
田龙点头“那我让我的儿子去,他去过几次蒙巴萨,对那里的人很熟悉。另外,二公子,南非战区这里还需要为您准备军队吗?”
“义从军?”李昭承问。
这是帝国在美洲作战的传统,当年李君威率领大军攻略美洲,打遍大半个南美,其中有帝国陆军的精锐,但主力还是义从军,而这些义从军主要就是从南非调遣的。
非洲开发公司是提供兵力的主力,后来也靠义从军来解决境内的族裔问题,比如在瀛洲(马达加斯加),非洲开发公司就大量招募当地人加入义从军,前往美洲或者在非洲殖民地参与各种烈度的战争,然后把土地封在非洲大陆上,再把这些士兵的家眷迁移来,基本解决了瀛洲行省内陆地区的黑人部落。
“如果有葡萄牙族裔的话,是可以的,白人,混血都可以,但数量不要太多,三百为限。”李昭承考虑之后,说道。
田龙问“黑人不行吗?”
“不行。我要去的美洲,而这次不能用非洲开发公司的军队,所以配属的义从军都要由我来安置。美洲是安置不了黑人的,这也是为他们好。”李昭承认真回应到。
田龙一听,心道也是,黑人在现在的美洲身份就是奴隶,无论在西班牙的殖民地还是在葡萄牙的殖民地巴西,非洲开发公司甚至就发生过类似的事情,一些义从军前往美洲作战,不想回东非安置,在领了军饷和安置费在美洲安置,结果被抓成了奴隶,甚至还发生过,反乡安置的船只,被奴隶船劫持,一些黑人士兵被抓做奴隶的事情。
后来在帝国方面的交涉下,其中一些幸存者才得以恢复自由。
拥有自由身份的黑人只有海盗,但在美洲,海盗虽然谈不上销声匿迹,但早就不是往年那么猖狂了。原因很简单,美洲主要海运被帝国的蒸汽船垄断,而对于只有帆船的海盗来说,劫持一艘蒸汽船的难度实在是太大,往往会被直接撞散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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