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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五章、《父亲》的散文诗

  迅哥儿把灯摆到最佳的位置,铺好纸张,拿起笔,便听到汤皖说道:

  “我出世在南洋,那边天气热,小的时候,父亲总是喜欢光着膀子,躺在一张草席上纳凉。

  我总是喜欢凑到父亲身边,便会被双手叉着胳肢窝,举过头顶。

  在半空中,正面对着父亲的胸膛,那时候,约莫三两岁,刚学会记事。

  因此,在我小时候的印象里,父亲的胸膛是黑色的。

  有一次,我指着自己的胸膛,问父亲,为什么我的不是黑色的呢?

  父亲也不管我懂不懂,便严肃说:没本事的人,胸膛就是黑色的;你可莫像我一样,以后要当个有本事的人;我们中国人的胸膛,都是黄色的。

  于是,幼年的我,便记住了父亲说的话:没本事的人,胸膛是黑色的;以后要成为有本事的人;我是个中国人,皮肤是黄色的。

  父亲身材不高,但是浑身结实,大腿很粗,在膝盖那个地方,有一个很明显的分界线,膝盖正面以下,是黑色的;膝盖正面以上到腰部,是黄色的。

  我便好奇,想看看膝盖背面,是黑色的还是黄色的,于是趁着父亲“睡觉”的功夫,就努力的用肩膀抗父亲的大腿,想瞧个仔细。

  我一开始是扛不动的,渐渐地就能抗动了,但站不起来;然后是能扛起来,也能站起来;即使最后面,父亲“偷偷的”在大腿上使力气,我也能轻易地扛起来。

  父亲摸着我的头,笑着说:小皖终于长大了,可一定要记得自己是中国人呀!

  约莫过了些日子,突然有一天,父亲在吃饭的时候,告诉我,该去读书了。

  我便问道:是像隔壁阿黄哥一样,要挨夫子打手心么?

  阿黄哥大我一岁,每次下学回来,和我玩耍的时候,都要抱怨被夫子打小腿,打手心的事,因此我便不想去读书,怕也挨夫子的打。

  一向宠溺我的父亲,这回却是没有依我,第二天,一大早就提着我,去了夫子那里。

  站在门外,顺着门缝,偷摸看到父亲递给了夫子好些东西,里面不乏有我最喜爱吃的脆饼,心里一阵嘀咕。

  就这样,我便开始了读书生涯,后来才知道,阿黄哥挨夫子打手心,打小腿,是因为他没有完成夫子布置的作业。

  我怕挨打,就只能下学后,老老实实的写作业,眼馋阿黄哥可以下学玩耍,心里又不免对夫子和父亲产生了怨气。

  说是怕挨夫子打也好,受父亲压迫也罢,总之,和阿黄哥玩耍的时间是越来越少,而我的学业却在同龄人中,最为突出。

  每次考试完,取成绩的时候,便是父亲最为风光的时刻,而我也不出意外的,成了别人父母嘴里的好孩子。

  但我却不乐意,因为即使成绩考的在好,父亲也不让我,同阿黄哥他们玩耍了。

  我渐渐的对父亲的印象从“宠溺”的好父亲,变成了不让我玩耍的“坏”父亲。

  又过几年,突然某一天,夫子对我说,回家让你父亲来一趟,我有事同他讲。

  父亲去的时候,脸色阴沉,回来的时候,喜笑颜开。

  于是,隔了几日,父亲便告诉我,要去一个远的地方继续读书,我是知道那个地方的,只要年龄大的都要去,可我分明比他们都小。

  第一次去的时候,是父亲带着我的,看到的校舍又大又宽敞,里面的人又多。

  有白皮肤,黑皮肤,也有黄皮肤,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场景,便紧紧抓住了父亲的手臂。

  父亲却是拿开了我的手,对着我说:咱们中国人,去了哪里,都不能害怕,我走在前面,你在后边跟着我走。

  走到最里头,是一间白房子,父亲让我待在门外,自己一个人进去了,透着门缝,看到父亲站着,给了坐着的人塞了许多纸币,出来后,父亲就说:明天可以来读书了。

  次日早上,父亲要我一个人去,我就只被父亲带着走过一次,心里不免害怕起来,那条弯弯曲曲的路光是走,就要花费好些时间。

  路两旁都是高大的灌木丛和大树,眼睛根本看不穿,一会这个弯子,一会又那个弯子,心里怀揣着对父亲的极度不满,便一个人倔强的踏上了这条路。

  我走的早,路上静悄悄的,一个人害怕的紧,总觉得身后有脏东西,可猛地一回头,身后空空如也,只有不远处,灌木丛在抖动。

  我认为是野兽在钻灌木丛,吓得撒着腿就往前面跑,根本不敢往后看,连下学的时候,也是远远的跟在顺路的人身后。

  即使心里害怕的紧,回家了也不同父亲讲,路上遇到“野兽”的事情,甚至想着还不如让野兽吃了罢。

  于是,吃饭的时候,父亲问我今天学的如何,我就懊着气,只说是不知道。

  父亲也没说什么,就夹着一块鱼就往我碗里放,我生气的躲开了,鱼块掉到了地上。

  父亲就蹲下去,用筷子夹了起来,心疼的吹着气,然后自己吃了。

  我这才发现,父亲漆黑的后背上,多了不少划伤,有的得有手指那么长,但生气的我,也没管那么多,连一句心疼的话都不知道讲。

  这些生父亲气的小事,渐渐的也就都忘记了,但随着我逐渐长大,读书的时间越来越多,父亲与我讲话的时间却是越来越少了。

  每次父亲想与我讲话的时候,我也大多以“嗯!嗯!知道了!”此类话去应付着。

  渐渐的,父亲变得不爱说话了,只是光给我夹菜,到后来,我也不接父亲夹的菜,只说自己能夹。

  大概是怕我嫌弃他讲话烦人吧,其余话就都不讲了,只是坚持讲着:小皖啊,你一定要记得,自己是个中国人,老家在徽州鸠兹,大江边上,再长大些,我们就一起回老家!

  我父母是随同乡一起来的南洋,我头上有过几个哥哥姐姐,都没能活下来,到有我的时候,算是“老”来得子。

  因此,当说这句话的时候,父亲已经是四十多岁的人了,常年辛劳的晒太阳干活,身上变得漆黑,也只挣得了一份还算可以的产业。

  在我十五六的时候,父亲就开始筹划卖掉这里的产业,一家人准备回老家,可最终还是没能回去。

  唯独我幸免于难,又在外国飘荡了十几年,最终带着父亲的遗愿,回到了老家!”

  ......

  汤皖说的时候速度不快,时常讲讲停停,思考思考,迅哥儿也就不紧不慢的记着,当汤皖说完最后一句话,迅哥儿也恰巧记录完。

  “文章名字是什么?”迅哥儿问道。

  “就叫《父亲》吧。”汤皖说道。

  迅哥儿把汤皖杯子里的酒倒掉,大概是冷着了,从暖炉上的酒壶里,重新倒了一杯,又给自己满上,俩人就着稀疏的月光,对饮了一杯。

  虽然文章里父亲做的事情,并不是真实的,但汤皖巧妙的把父爱,融合进去了,大概是因为父爱超越了地域和时空限制性吧。

  迅哥儿不免也想起了自己的父亲,在小时候,对自己十分上心和严厉,导致失去了许多童年乐趣,光是一个百草园硬生生的玩出了游乐场的感觉来。

  记得有一次,迅哥儿想去看庙会,非常兴奋的准备着,然后他父亲却突然出现了,并且严肃的对迅哥儿说:“去拿你的书来,给我读熟。背不出来,就不准去看会。”

  想起这些事,迅哥儿有些怀念道:“我父亲在我小的时候,也和你父亲一样,很是严厉!”

  “天下的父亲大概都是差不多的,若是你以后成了一位父亲,也会是这个样子的。”汤皖肯定道。

  迅哥儿只是苦笑了一下,喝着酒,也不回应,心里却想着,自己这辈子大概是当不成一位父亲了。

  无奈的“哼笑”了一声,便回归到这篇文章上来,说道:

  “这篇文章大地方不需要修改的,不过有些地方需要润色一下,我不便相助,把握不了里面的情感。”

  “想不到,还真的很不错呢,给了我不少灵感,等空了我也作一篇出来。”

  汤皖只是笑笑,没说话,俩人又喝了几杯,闲聊了一会,迅哥儿就回去了,回他自己住的地方去,倒是让汤皖好一阵舒服,终于不用听大牛打鼾了。

  晚上,一个人躺在床上的时候,脑海里便不由自主的浮现起,父亲的画面来。

  都是农村家庭,汤皖小的时候,家里是种棉花的,所以父亲被晒得很黑,本来个子就不高,就显得浑身结实。

  后来从种棉花变成了给人开大货车,再到开大巴车,虽然家里没什么大钱,但是对汤皖的培养一直很上心。

  奈何汤皖就像是文章里描述的那样,充满了叛逆心,书读的也不好,最后只上了一所一般的本科。

  “呼!!”汤皖盯着漆黑的屋顶,嘴里小声念叨着:

  “也不知道,警察是怎么下的结论?逃婚还是无故消失?”

  最重要的便是父母亲,辛苦了一辈子,都临老了,养了快30年的儿子却人间消失了,也不知道能不能缓过来。

  至于结婚对象,相亲认识的,就算有那么一丝情感,也架不住时间的摧毁,再说了,结婚证也没领,不妨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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