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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既然无法阻止土地兼并,那就主动兼并土地!

大明第一狗县令 老紫蜀道山 5600 2024-01-30 13:43

  居然……

  是琉璃的!

  没错!

  琉璃!

  这得是多奢侈啊!

  拿琉璃当窗户?!

  朱元璋直接傻眼了!

  可朱英雄满脸的无所谓。

  接着开口说道:“对了,老爷子,昨日光顾着谈生意了,您贵姓啊?如何称呼?”

  朱元璋想了想。

  一旁的朱标脑子转的还是快。

  连忙拱手道:“哦,家父名曰……马二四!”

  “您叫他马四爷就好。”

  朱英雄闻言,点了点头,道:“马四爷。”

  “这房子也参观完了,如何?对本县的地产业,感觉如何啊?”

  朱元璋想了想,又摇了摇头道:“唉!”

  “这房子,看着是挺好。”

  “就是这个价格啊……”

  “虽说,这里的百姓,每年的收入也不少。”

  “像你说的,一年到头还能攒下来二十两银子,但若是想有一个像样的家,也不容易啊!”

  朱英雄一听这话,连忙摇了摇头,道:“唉!这马四爷可就说错了。”

  “本县的钱庄呢,提供了底息贷款。”

  “利息的话,只有三成!”

  “也就是说,你不花一分钱,便可得到一座这样的房子,然后每年按时还款就行了。”

  只需要多支付三成的利息,在现代那妥妥的就是高利贷了。

  但在古代并不算是高利贷。

  明律规定,利息超过本金才算高利贷。

  也就是说,朱英雄就是将利息设置在九成九,那都在合法的范围内!

  所以,三成的利息,在这个时代,那可真就是活菩萨了啊!

  果然!朱元璋一听这话。

  心想道,不愧是自己大孙子啊!

  居然给百姓提供这种贷款!

  利息这么低!

  哈哈哈哈!

  这爱民如子这一点,随咱!

  哈哈哈哈!

  朱英雄这时又开口道:“并且呢,为了防止房价过高,导致底层百姓最后买不起,本官还规定,每户百姓的名下,只能拥有一座房产!”

  “当然,这个规矩也是有个漏洞的。”

  “一些投机者,也会为了囤积房产、抬高房价,而将自己的儿女们踢出自己的户籍,给他们另外立户籍。”

  “不过呢,另外立户籍的话,本官不就能多收一份税收了吗?何乐而不为呢?”

  “哈哈哈哈!所以说,不管怎么样,本官都是赚的!”

  听到这,朱元璋是满脸黑线啊!

  这小子?!

  这个臭小子!

  真是掉钱眼里了啊!

  亏咱刚才还在心里夸了你那么多回!

  你这一下子就原形毕露了!

  让爷爷我很没有面子啊!

  不过,朱元璋转念又一想。

  朱英雄的这个方法,其实也没什么坏处。

  那些投机的商人们,愿意赚钱就赚去呗。

  反正,到头来他们还得多交几份税。

  至于抬高房价的问题。

  倒也无所谓。

  房子的价值,取决于人们的需求。

  适当的提高一些中心地段的房价,也是有利于经济发展的。

  只要那群商贾们,别把房价给炒的太过离谱了就行。

  保持在平均每个人,十年二十年就能买得起一座房子的价格,其实就能接受的了。

  房价要是过于底了,也不会有人珍惜,不珍惜,那用不了几年,这些房子就得破烂不堪了。

  房价稍微高一点,让人们知道,这东西是宝贝,自然也就珍惜自己的房产了。

  想到这,朱元璋点了点头。

  接着,他又皱眉道:“只是,朱大人,咱有一点不明白。”

  “但说无妨。”

  朱英雄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朱元璋开口道:“你说你,搞这么高的薪水,这沛县县城发展的这么好。”

  “那周围的农户们怎么办?”

  “一个佃农,名下也就几亩良田,一年到头,能产出多少粮食来呢?”

  “进城打工,一年的收入是五十多两银子,可那些佃农种田,一年的收入,能有五两银子那都要谢天谢地了啊!”

  朱英雄闻言,连忙摆了摆手。

  朱元璋的分析并不无道理。

  在古代,农业社会,特别是朱元璋的小农经济。

  在生产力如此底下的时代,你大搞工业,最后搞得农民一年到头辛辛苦苦挣不来几个钱,反倒是城里的打工人一个个的高高在上。

  那那些还挣扎在温饱线上的农民,心里肯定不平衡。

  他们心里不平衡了,不就不种地了吗?

  也去城里打工。

  那没有人种地了,粮食如何生产?

  在古代,粮食才是硬通货。

  没了粮食,那你挣在多的钱,也得饿死!

  可关于这个问题,朱英雄却满不在乎的摆了摆手。

  道:“这马四爷可就不懂了。”

  “本县实行的,是大农场政策。”

  “所谓的大农场,就是主动的去进行土地兼并!”

  “我们都知道,历代王朝,基本上都亡于土地兼并。”

  “历代帝王们呢,也都苦心防着土地兼并。”

  “但本官呢,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

  “既然,我们最终都无法阻止土地兼并,那何不顺从?”

  “主动将土地,分给那些地主们。”

  “然后由官方下达政策,地主可以雇佣佃农,但要有最低薪水。”

  “也就是说,在本县,那些给地主打工的佃农们,每月的薪水,也是按照本县的最低工资标准来发放的。”

  “至于这些佃农们是否能产出比他们薪水更高的价值,这么说吧!”

  “本官发明的那个犁地机器,就是最好的证明!”

  “一个人,一天就能收割完一片农田!”

  “一个拥有三百亩地的地主,雇是三十个人,只需要一个月,便可将所有耕地全部收割完毕!”

  “这三百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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