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头领看了一眼吴玠道:“借马自然可以,只是贼兵人多,不如等刘将军归来,再做计较。”吴玠道:“不妨事,在下只是探听一下贼人行踪,烦请兄弟方便一二。”
宋兵头领看到坚持,也不再说什么,让人到城门牵马出来。
吴玠扭头对手下的军士道:“兄弟们暂且入城中休息,等待刘将军归来,请他差人传信于曲端将军。”那些军士齐声道:“我等愿随吴校尉前往。”
吴玠心中激动,双手抱拳向这些军士道:“多谢各位兄弟了,玠不才,难得兄弟们如此相待,只是此去只是探听贼人去处,人多反而不美,兄弟们先进城好好休息,静等晋卿归来。”
那些手下看他坚持,也都不言语了,吴玠翻身上马,打马向方才来的官道而去。
那个宋兵头领看着他的背影,赞道:“此人倒真是有些胆识。”
吴玠打马如飞,他心急火燎的,也顾不得被那贼兵发现了,只盼那吴加亮走的不远,至于追上后到底应该怎么办,他却不去想。
此时天色已经大亮,官道也有一些百姓出门行走,吴玠追出十多里路,却没有看到一兵一卒,他心中大奇:莫不是贼兵走了别的道路了?以他骑马的速度,本应该早就追上那些步兵的。
他折回头来,又在别的岔道小路上追了几路,却依然是无功而返。
此时太阳已经慢慢升了起来,吴玠走了一天又战了一夜,着实疲惫,像这样无头苍蝇一般的乱找,也不是办法,只是看时间慢慢的过去,那些贼人越走越远,心中却又着急万分。
他打马走到一个比较偏僻的路口,这里有个三岔路,他正在想该到那条路上追呢,右边路上一个老头儿慌慌张张的紧步急走,从远处快步走了过来。
吴玠看他年岁这么大了还是这么急的走路,心中奇怪,上前问道:“老丈慢走,这么急急的,前方可有什么事端么?”那老头儿看到他是个官军,忙停下来气喘吁吁的道:“这位军爷,前面好像昨夜打仗了,好多死人,吓死小老儿了。”吴玠一听,向他身后看了一眼道:“老丈请速去府衙报信,我先去看看。”
那老头儿匆匆行了一礼,向前奔着走了,吴玠打马向右面道路奔去。
前面转入一个山谷,两面高山纵横,一条小路弯弯曲曲的穿山而过,吴玠一看此地地形,便是一个埋伏袭击的绝妙的地方。
吴玠抽了佩刀出来,小心的向前,转过一片高粱地,却见在路边、草上、山脚等处,有许多尸首横七竖八的伏在那里,这些人所穿的衣服,都是昨天所见的那些史斌手下的贼兵。
吴玠大约数了一下,有三百多贼人死在这里,奇怪的是竟然没有一个对手的尸首,看样子是有人事先在此设了埋伏,这些贼兵一入,便给收了口袋,只是即便是有埋伏,没有死伤一个人杀死贼兵三百多人,也是极不可能的,除非是设伏的人将自己人的尸首带走了。
吴玠仔细查看,这些贼兵的武器旗帜都在,旗帜上大大的一个“卢”字,正是昨夜追赶吴阶的史斌右军卢可信部,只是卢可信有没有死在这里,却无法知道。
这些贼兵的尸首不像有人翻动过的,可见敌人并没有打扫战场,可是在大宋境内,有这等实力的只有大宋官军,可是官军剿匪,光明正大的,即使是不拿这些武器旗帜,怎么可能不去翻动一下贼人的衣物,收拾些贼人身上的财物。
这些人急匆匆的撤走,却好像只是想杀了这些贼兵,并不想让人知道一样,现在那支官军不是有绿豆大小的功劳,快马急送东京汴梁?生怕报的晚了让人抢了似的。
吴玠摇头,却也想不明白,他打马绕后山,下马攀上那些曾经伏兵的位置,那里留下一只靴子,想是有人冲杀下去走的急了,靴子也给跑丢了也不知,这种靴子吴玠自然熟悉,他脚下穿的便是这种黑面布底皂靴,这是大宋西北军统一配发的军靴。
看来真的是大宋官军所为了,吴玠心想,尽管他不清楚这些人为何急急的撤走,可是杀了这么多的贼兵,想来也不是平庸之辈,只是不知道那名女犯是不是在这贼兵之中,那名引开卢可信部的的男犯是不是已经让人给杀死了。
吴玠望了望远处,群山环绕,这条小路蜿蜒向前,直奔远处,他心中打定主意,下山沿路一直追下去,期望能有所发现。
他刚要下山,脚下的黄土下露出半截木杆引起了他的注意,他走上前去,伸手拨出了那木杆,却是一面黑色旗帜被掩埋在黄土中。
这面旗帜吴玠自然识得,西北宋军长年和西夏打仗,这面属于西夏军的旗帜他再熟悉不过了。
吴玠忽然感觉到这件事更加匪夷所思起来,难道是西夏军跑到宋境内,替对手清理内乱来了?这简直是天大的笑话了,可是如是宋军伏击了反叛朝廷的逆贼,本可以大报大喜的唯恐天下有谁不知,却打了西夏军的旗帜遮遮掩掩的,还要临跑前匆忙的把西夏旗帜掩埋起来。
吴玠想了想,把那面西夏旗帜重新埋好,不露一点痕迹,他走下山来,打马向那条小路直奔而去。
他在这里想着方三伟有没有被这些伏兵杀死,而此时的方三伟正躺在那山坡上一觉睡到大天亮了。
他终于还是被远处的鸡鸣吵醒了,他前世可是从没有听到过真正的鸡鸣声。
方三伟坐了起来,裤子让山里草叶上的露水湿了许多,后背上感觉不知什么虫子咬了好几个包,痒痒的有些难受。
初升的太阳把阳光懒洋洋的洒在大地上,望眼过去,四下一片绿色,不远的地方一棵大树上,一只不知名的小鸟在吱吱的叫着,声音十分的动听。
方三伟打了个哈欠,站了起来,他抓着后背的痒痒,走下那个地坡,远处有隐约看到一片村镇,却看不太清晰,一条大道从前面不远处如长蛇一般,盘旋着伸向远方。
方三伟感觉到腹中饥饿之极,想找些东西来吃,他看到不远的山崖处有几棵酸枣树,上面挂着零零几粒小小的青果,他找了树枝,折了将那枣枝拨的近了,摘了那几粒酸枣青果来吃,青果的核尚没有硬,他便合着一起吞下腹中,尽管青果极小极没有味道,他却吃的津津有味,毕竟饿的时间太久了。
此时他应该上哪里去呢?
方三伟想的应该先到一个人多的地方去,至少找件上衣来穿,光着上身让他十分不舒服,更要找些食物来吃,他昨天吃的那一点点面饼和甘薯,早就消化完了。
他和那条大道隔了一条小谷沟,他决定越过小谷沟到那条大道上去,然后沿路走,总是可以有村镇的。
那小沟中有一条极小的溪水流淌着,方三伟走到那溪边,看那溪水倒是清澈,他早就有些口干,便伸手合了手掌,舀了几捧水来喝了,竟然又凉又爽,竟然有一丝丝的甘甜,想来这可是正宗的矿泉水,后世是极不容易喝到的。
方三伟喝了水,又拿水好好的洗了把脸,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鞋子,他身上的这套衣服不知从那里来,又破又烂,上身短衣早已经给那女犯耶律红鸟穿走了,这裤子奔了一夜,已经给小灌木挂破了几个破洞,裤脚处更是成了条状,昨夜睡的地上草绿色和黄土色沾了一屁股,看上去十分的不雅。
这双鞋子是一双黑面白底平底快靴,已经让黄土搞的分不清楚原来的颜色了,右脚的脚趾已经破洞,大脚趾十分高傲的露了出来。
方三伟坐在地上,把那双靴子从脚上脱了下来,一股刺鼻的脚臭袭了过来,他赶紧掩了口鼻,将自己的靴子扔的远些,伸脚在黄土中用黄土把脚抹了一下,然后伸进那溪水中,那溪水极凉爽,让他觉得格外的舒服。
方三伟躺了下来,长长的伸了个懒腰,他仰望着湛蓝的天空,几朵白云掩映之下,真是从未见过的美妙,几只麻雀吱吱的扑着翅膀飞向远处,高高的天空中,一只苍鹰滑翔着飞来飞去。
这种美妙的感觉让他顿时已经忘记了昨夜的惊心动魄,他本就是个胸无大志,却又能随遇而安之人,既然来这里了,感受着前世从未有的美丽景色,就这样活在大宋,也是极快乐的吧。
他在那里躺了一会儿,听到附近好似有人喷了一口水在那水面上,方三伟寻声望去,却见那离他不过三丈的下游溪水处,一名大汉正将一个大葫芦中的水倒入溪中,眼神却正死死望着他,一副极其愤怒的样子。
这大汉二十五六岁的样子,穿了一件破旧的夹褂,上面沾了不少草叶,他满脸的大胡子,头发长长的遮了前额,双手孔武有力而粗壮,腰间斜插着一把砍斧。
大汉看着他,又重重的向地上吐了数口口水,好似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要吐个干净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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