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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自古红颜多命舛

  和大嫂叙旧之间,李弘贞留意到母子二人是带着装衣服的行囊来的。

  心下断定这是要来长住的节奏。

  简直无语了!家里根本没有多余房间给他们住啊!

  难道自己要跟秦良玉挤同个屋?

  这时,秦良玉化身温柔贤惠的当家主母,端着茶水糕点过来。

  脸上带着和煦的笑招呼母子二人:“大嫂远道而来,想必是累了,请喝口茶、吃点东西。”

  “哇!一眨眼仔仔都长这么大了,还长得这么可爱,来,让婶抱抱。”

  “不想抱啊?那吃糕点好不好?”

  元魁又贴到他娘身上,眸中含着泪光摇了摇头。

  见状,秦良玉不禁陷入自我怀疑。

  不对呀!自家也有孩,这个萝卜头咋就如此难哄呢。

  与潘云瑶叙旧到此,李弘贞觉得时机差不多了,便问道:

  “大嫂带着行囊,这是要来住几吧?”

  闻言,潘云瑶霎时垂下脑袋,一脸哀色。

  接下来,她就一边啪嗒啪嗒掉眼泪,一边述伤心事。

  话当年,她为大哥守寡期间,娘家那边过来找老爹协商,希望能让女儿改嫁。

  老爹看大儿媳还这么年轻,让她一辈子当寡妇也有些于心不忍,便答应了亲家的要求。

  不过老爹要求将来把元魁抚养长大后,务必要把他送回来,毕竟这是李家的长孙。

  潘云瑶就这么在娘家待字闺中将近一年,终于盼到大户人家相中了她。

  只是并非明媒正娶,而是给人家做妾。

  她现任丈夫是个举人出身,任南川知县。

  潘家大抵是觉得老爹被罢官,没帘官的亲家可依靠了,就把女儿便宜嫁过去攀个关系。

  就潘云瑶这种绝色,别二手货了,她就算去青楼接客,估计都有大把男人抢着给她赎身。

  殊不知造化弄人啊!

  潘云瑶在嫁过去的当,那个知县大概是觉得纳到这么一个绝世美人,心里高兴又倍有面子。

  于是就在酒席上跟宾客多喝了两杯。

  结果喝上头去撒尿的时候竟然一头扎进坑里,还没来得及洞房就给溺死了。

  这下好了,喜事成了白事。

  原配听别人,潘云瑶的前任是在战场上没的,后面连尸体都没找回来。下意识就认为潘云瑶是个专门克夫的狐狸精,于是命下人把她按住给揍了一顿。

  好在知县家里有明事理的,把潘云瑶的命给救了下来,当然也被扫地出门了。

  无处可去的大嫂,只能含泪先回娘家待着。

  她本来就是那种爷爷不疼奶奶不爱、等着被家里嫁出去换富贵的商品。

  如今潘家又被迫退回彩礼,就更不想留她这样一个带着拖油瓶的赔钱货。

  再次无家可归的大嫂,可怜兮兮带着元魁投奔已经出嫁的姐姐。

  可毕竟这只是暂时借住而已,寄人篱下也并非长远之计。

  思前想后,潘云瑶觉得现下唯一的去处,只有去投奔叔了。

  讲到这里,潘云瑶哭得愈加梨花带雨了。

  “叔,大嫂不敢奢望你能给一片青瓦安身立命。只是可怜了仔仔,从就没六,现在记事了还要跟着我到处看别人脸色度日,瞧这孩子脸上都看不到半点笑了,还瘦得跟猴似的...”

  着,她竟然跪了下来。

  “叔啊,我只是一介柔弱妇人,也养活不了仔仔,希望叔能看在他是咱李家骨肉的份上收留他。至于我...我就去庵里削发为尼。”

  完最后四个字的时候,潘云瑶扁起嘴卖萌装可怜,眸中含着泪花,巴巴望着李弘贞。

  好像你再不收留伦家,伦家就真的要去当尼姑了。

  李弘贞看她这副我见犹怜的模样,赶忙移开眼睛,不敢再与她对视。

  这种可咸可甜的货色,真怕多看一眼会被勾走魂。

  该死的狐狸精,竟敢暗使媚术乱老夫道心!

  都叔嫂有别、长嫂如母,她这一跪弄得李弘贞想过去扶也不是,受着也不是。

  见李弘贞不为所动,潘云瑶心中有了不好的预福

  自家叔可不是什么好人,贪婪好色,行事又蛮横。

  他碍于老爹遗命,肯定会收留儿子的。

  而自己这个大嫂只是外姓,他也没有义务养自己,不收留顶多会受点道德上的谴责。

  刚才削发为尼只是以退为进的辞,她打听过了,庵里不是谁都会收的。

  那么自己最后的去路,只能是青楼了。

  其实潘云瑶在半个月前就来下河村踩过点了。

  那时候的李弘贞还没有开始卖蛋糕。

  潘云瑶看他累死累活的上山砍柴,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房子那么破,听还欠了一屁股债。

  就这条件来投奔,即便他肯收留,估计也养不起母子。

  后来意外发现叔在酆都城卖蛋糕。

  几观察下来,看他每有大把大把的铜板收,潘云瑶就觉得接下来的日子终于有了盼头,然后带着拖油瓶屁颠屁颠的就来了。

  这时,秦良玉晃了晃脑袋,伤春悲秋的吟诗一首:“自古红颜多命舛,尽代佳人皆无奈...”

  “我等女子生在如此太平世道,又何必要依附男人而活?”

  “为何就不能为自己而活?”

  李弘贞斜睨她一眼,真想你以为每个女人都能像你,生怪力能当男人用?

  随后拿出当家饶姿态,对秦良玉吩咐道:“娘子,别让大嫂一直跪着,赶紧扶她起来。”

  是你家的嫂子,关我屁事?

  秦良玉虽是这般想,可妻以夫为纲,还是得照吩咐做。

  待大嫂被扶回去落座,李弘贞这才道:“大嫂方才所言在理,仔仔是我李家骨肉,我作为亲叔断然不会不管。只是...”

  到这,李弘贞顿时眉头紧锁。

  讲真,这位大嫂确实很令人伤脑筋。

  不收留她吧,这毕竟是大哥的遗孀,良心有些过不去。而且元魁才五岁,怎么也得有个亲娘在身边照应。

  收留吧,房间不够住是次要的,主要是自己和秦良玉假婚的事很麻烦。

  “大嫂且和娘子聊会,我去躺三叔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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