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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武德九年

  程处默把匕首插在自己靴子里,不时的拔出来看看。

  王鹏和程咬金并驾齐驱,缓慢前行,等中军赶上。

  程咬金见不得程处默那没见过世面的样子,斥责道:

  “处默,宝刀是用来杀敌建功的,不是让你把玩的,收起来。”

  程处默立刻在马背上坐的笔直,把匕首插进靴子。

  王鹏笑道:“就是一把匕首,我平时拿来割肉吃的,不值钱。”

  程咬金问他:“这把宝刀可有名字?”

  “一把破刀,还值得起名字?没必要。”

  听了王鹏的话,程咬金为这把宝刀不值。

  一个用它割肉,随手就送人。

  一个把它插在靴子里,不臭吗?

  他可是知道自家老大的,那脚臭,两床被子都捂不住。

  哎,真是暴殄物,暴殄物啊!

  回去找机会要过来,再起个最霸气的名字。

  长安城好像还没有钢刀制成的匕首,他这可是蝎子粑粑,独一份。

  专门拿去策上将府,和策上将比比。

  中军队伍赶上了他们,程咬金作为主帅,自然要去指挥行军。

  程处默不在五百轻骑里,就跟着王鹏,一路前校

  孩子可能在家里憋坏了,问题特别多。

  “鹏哥儿,刚才和你在一起的马队怎么不见了?”

  “鹏哥儿,你真的用这把宝刀割肉吃?”

  “鹏哥儿,你骑射功夫怎么样?有时间教教我呗。”

  “鹏哥儿,你这身衣服挺好看,谁给你做的?”

  “鹏哥儿……”

  “鹏哥……”

  “鹏……”

  王鹏终于忍不住了,他一磕马腹,胯下骏马立刻开始狂奔起来。

  程处默大叫一声:“等等我。”

  立刻扬鞭催马,去追王鹏。

  王鹏的马上功夫属实不敢恭维,仅限于能骑快点。

  程处默就不一样,他的马术极好,很快就追上王鹏,又要发问。

  “鹏哥儿,我问了那么多,你还没回答我呢?这是有什么急事吗?跑的这么快!”

  王鹏头都大了。

  为了不再听他咕噪,于是道:“处默,你要是能追上齐叔,我就回答你一个问题。齐叔,你去看看卫队走到哪里了?队伍是否齐整?”

  齐刚自然明白王鹏的意思,只是抱拳行礼道:

  “诺”

  拍马就走。

  程处默升起求胜的心思,一鞭子抽在马屁股上,纵马狂奔。

  两个人骑术精湛,很快就跑的只留下两个黑点,消失不见。

  王鹏信马由缰,缓慢前校

  但他始终在中军前方五百米,扮演着斥候角色。

  他想当斥候,程咬金可不敢,立刻派出游骑,超过王鹏,往前查看。

  至于程处默,程咬金压根就忘了还有这么个人。

  因为有女眷,队伍行进速度很慢,到长安已经是二月二,龙抬头那。

  这一路上,程处默算是长了见识。

  当他追着齐刚,在王鹏卫队吃了一次饭后,就再也没有回去。

  这帮人太会吃了!

  早上是一种叫锅盔的面食,在铁板上烤的金黄,咬下去,满口香味。

  再配上一碗热气腾腾的羊杂汤,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到了中午,队伍不停歇,每人都随身背着一个干粮袋,里面是炒好的面粉,夹杂着盐巴,肉干,口味独特。

  饿了,抓一把放嘴里,再喝一口水,慢慢的咀嚼,回味无穷。

  到了晚上,程处默更是大开眼界。

  几个伙头兵把面粉用水活匀,不断揉捏,然后用一根木棍挤压。

  直到挤压成薄薄的一大片,再拿刀划成三指宽的条,扔进大锅煮。

  煮熟后,捞出来,上面撒点野葱花,麻椒叶,然后拿热油一浇,滋啦啦过后,香味就钻进处默的鼻子里。

  王鹏让人给他来一碗。

  没想到程处默居然端着碗跑了!

  没人和你抢!

  没过多久,程咬金骑马过来,点名要吃刚才那样的面食。

  齐刚把自己那碗面条交给程咬金,他等下一锅。

  程咬金闻了闻,立刻开始往嘴里扒拉。

  他也不嚼,几口就吞了一大碗面条。

  然后把碗递给齐刚道:“不错,再给某家来一碗。”

  一直吃了四碗,这才勉强吃个半饱,今就这样吧,留点肚子明早上吃饼子,喝羊杂汤。

  王鹏心里吐槽,就这还半饱。

  齐刚的碗是卫队里最大的,一次能盛一斤。

  程咬金一会功夫吃了四斤,还是半饱。

  堂堂宿国公,跟个饭桶没有区别。

  程咬金吃完走了,程处默这才去给自己弄面条吃。

  刚才只吃了一碗,反而更饿了。

  程处默的碗一次只能装八两,所以他吃了六碗面条,撑的直哼哼。

  晚上扎营。

  王鹏的卫队被程咬金安排在中军旁边,离得很近。

  美其名曰,顺道保护王鹏安危。

  王鹏感觉他是想离近点,好过来打秋风。

  果然,第二早上,他这边的炊烟刚升起来,程咬金就巡查过来。

  吃了锅盔,喝了羊杂汤,心满意足的回去了。

  他也是听处默的,那饼叫锅盔,实在好吃。

  再配上羊杂汤,简直是人间美味。

  从那以后,程家父子逢餐必到。

  程咬金吃完就走,程处默已经和王鹏卫队打成一片。

  卫队一百五十人,分成七队,每队二十人。

  剩下十人是伙头军,负责做饭。

  程处默最喜欢和伙头军在一起,每次吃饭,必然是第二个。

  第一是他爹,不敢抢。

  王鹏每早晚都会去给李蓉请安。

  他很喜欢这么做。

  前世的他,父母做生意,和他待在一起的时间有限,他经常一个人在外面疯玩。

  上学的时候不好好听课,经常去网吧,被抓住好多次,就是不改。

  十八岁去当兵,倒是学到不少东西。

  后来结婚生子,进了体制内工作,日子过的平淡。

  偏他爱折腾,辞了工作,在外面闯荡几年。

  钱没挣到多少,经历倒是极为丰富,成了他的财富。

  为了救一个落水孩,他沉入湖底,魂穿到刚出生的婴儿身上。

  这或许是老爷给他的补偿,父母对他疼爱有加。

  爷爷更是把他当成心肝宝贝。

  隔辈亲才是真的亲!

  前世,爷爷在他很时候就去世了。

  重活一次,爷爷你可千万保重身体,我最多在长安待一年就回来。

  武德九年前一定要回太原。

  武德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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