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丹阳
程普,韩当二人,在丹阳郡外二十里下寨,以为丹阳郡之犄角。
得知丹阳失落,立刻率领大军前来救丹阳,却被赵云,张飞二人,率军击退。
如今丹阳已经陷落,他们一支孤军,再在城外驻扎也无意义,只好连夜撤军。
孙策大军行到半路,就听到沥阳郡已经陷落,太史慈被吕布擒获,顿时眼前一黑,差点从马上掉了下来。
他与太史慈互为知己,倾心相交,知道太史慈绝对不会投降吕布,如此一来,太史慈很可能已经被吕布斩首了,心里如何不痛。
同时,他更加震惊吕布军队的实力了。竟然能在数日之内,就拿下丹阳郡。
虽然丹阳不是什么重镇,也没有什么雄关拱卫,但这么短时间,就能拿下丹阳,足以证明当日吕布迅速击败袁术,并非只是运气好,而是实力使然。
周瑜看到孙策状态不好,不禁问道,“主公,既然丹阳郡已经沦陷了,再日夜兼程也无益了,不如暂且原地歇息,再做商议。”
孙策点点头,随即下令休息。
孙策问周瑜道,“如今丹阳郡已经失守,吴郡,会稽,豫章都在吕布兵峰之下,我们该如何防守?”
周瑜回道,“现在,我们只有两条路,第一,趁现在吕布在丹阳郡立足未稳,出兵与吕布在丹阳郡决战。
第二,退回吴郡,整顿兵马防守吴郡。”
孙策问道,“你觉得哪条路更加合理?”
周瑜坚定回答道,“主公当年建立大业,费尽了千辛万苦,如今好不容易才占领江东四郡,怎么能如此轻易拱手让人?
去年我们与吕布,在江夏也曾大战一场,虽然吕布骁勇无双,兵士精锐能战,但我江东将士也不弱,若由我选择,我选择出兵丹阳,趁吕布立足未稳,与其大战,如此,可重新夺回丹阳。”
孙策采用了周瑜的建议,继续带领大军往丹阳郡进发。
行至半路,程普,韩当率领败军过来。
程普见到孙策,不禁跪地痛哭。
孙策以他为先锋,救援丹阳,然而他却被一阵杀退,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反而让丹阳郡极速陷落了。
程普跟随先跟随孙坚,后跟随孙策,孙家两代人,创业之艰难,他都是亲眼目睹,孙坚在十八路诸侯讨董中为先锋,身先士卒,亲冒矢石。后又跨江击刘表,终至殒命。
孙策当时只有十八岁,只能带着全家老投靠袁术,为袁术立下无数功劳。
然后又以传国玉玺为质,从袁术那里借来几千兵,历经了千辛万苦,才有了今日之盛,眼见孙氏已经发展起来,占据了扬州四郡。
谁知道这个时候,吕布仿佛突然开了窍,变得势不可挡,用了不到一年时间,就完全覆灭帘日下排第二的诸侯袁术。
覆灭袁术之后,吕布马不停蹄的将兵锋指向了孙策。
不到一个月时间,孙策用了一年才拿下的丹阳郡,就落到了吕布手里。
难道,主公两代人辛苦创下的基业,就要这样归于流水了吗?
想到这里,身为孙家两代家将的程普忍不住悲从中来,痛惜自己力不从心。
他并非没有效死力,只是,吕布的军队,实在是太强了,他根本无法抵御。
孙策扶起程普,因为现在不是军营中,孙策罕见的没有露出三军主帅的威严,而是叹息着道,“老将军不用如此,丹阳之败,非老将军之罪也。只是可惜了太史慈。”
程普止住哭声,道,“太史慈被吕布生擒后,吕布迟迟没有发落,太史慈现在还活着,或者投靠了吕布了。”
孙策大喜,“太史慈与我倾心相交,不可能投降吕布的,吕布没有发落太史慈,真乃仁德之人也。”
从吕布送粮食给袁术赈济庐江郡百姓之后,孙策对吕布一直是有好感的,虽然吕布打垮袁术后,第一个对手就选择了孙策,但孙策对吕布却始终讨厌不起来,甚至当日与吕布大战,怀疑自己会战死,也是托周瑜,如果大事不可为,家属可以去投靠吕布。
有好感归有好感,战场上可不会手下留情,有好感的意思是,我失败了可以投靠你,家属也可以托付给你,但这丝毫不影响我在战场上阵斩你。谁在战场上心慈手软,那才是真的愚蠢。
孙策情绪高涨,带领大军继续向丹阳进发。
行不到半,忽然,太史慈单枪匹马,来到大军阵前。
看到孙策,急忙下马跪拜。
孙策看到太史慈,惊喜交加,问道,“听闻子义陷于吕布处,子义如何逃出丹阳?”
太史慈面露惭愧之色,“主公,属下无能,丢失沥阳郡,更被那吕布活捉。那吕布见我不肯归降,就直接命人将我放了。”
众人一听顿时讶然。
他们都以为是太史慈杀死了看守士兵,或者趁看守士兵不注意,偷偷盗了兵器马匹回来的。
其实他们也是关心则乱,如果是偷跑出来的,就算能跑出来,盗出的马也不会是自己的马,更不会连自己的双戟都能完整无缺的盗出来。
按照道理,像太史慈这样,失去了城池,犯下大罪,又被敌人放回来的武将,很难再赢得信任,是放回来,万一是回来做卧底的呢?
但是孙策和周瑜无疑都是雅士,竟然丝毫不以为意。孙策跟太史慈倾心相交,自不待,就连周瑜,也未向孙策进献一言,似乎孙策信任太史慈是理所当然的事,丝毫不值得提醒孙策。
太史慈见状,更加的惭愧难当。
孙策笑道,“难得吕布如蠢义,日后我们若擒得吕布之将,若有不愿意降者,也跟吕布一样,直接释放。”
他一直担心太史慈的人身安全,这个时候太史慈安全归来,对于孙策来,实在是件高兴事情。
众将看到孙策情绪突然高涨起来,无不感动到无以复加,内心里想着,真吾主也!
太史慈丢失了孙策的丹阳郡,孙策毫不在意,心里担心的,只有太史慈的安全,如此之主,下少樱
当然,也有人在心里感念吕布,确实盛名之下无虚士,不愧为仁德之主。不过现在吕布是大敌,这种想法,自然没有人出来。
孙策问起太史慈丢失丹阳郡的原因,为何程普韩当二人还没来得及援助,就将城池丢了。
太史慈惭愧的出事情的原委。
听完,孙策和周瑜二人面面相觑,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震惊。
吕布,太可怕了!
军中有对方的卧底,吕布到底是如何做到处变不惊,反而将计就计,使得太史慈败得这么彻底的。
这次失败,还真不是太史慈的过错,如果对方军中,有自己的卧底,自己绝对也会像太史慈一样,带兵接应,乘势劫营的。毕竟,这种能够一鼓能胜对方的机会,太难得了。
更加离谱的是,太史慈已经证实,自己的内应,确实是真心为内应的,绝对不会是吕布提前用出的计策。那么吕布到底是如何在一瞬间平定自己营中内乱,同时迅速设计,在自己营中埋伏太史慈,同时还派人去攻取丹阳城池。
此人莫非真不是凡俗之人,而是神下凡。
孙策和周瑜几乎同时得到了一个结论,吕布之机,神鬼莫测。想让吕布中计,难上加难。
丹阳城郑
吕布已经在处理丹阳郡的内政了。
丹阳郡的文书印绶都在吕布手里,各处县令,也由吕布开始派人上任。
这几年,随着曹操袁绍吕布刘表等饶统治逐渐稳固,再有谁由太守逆袭为一方诸侯已经很难了,至于县令,那就更不可能了。
所以现在,县令几乎都是由郡守来决定的,谁能拿下郡城,谁就自发成为这些县的首领,没听谁打地盘,还需要一个县一个县去打的,除非这个县是超级超级重要的战略要地,或者有大江大山与其他县相隔。
吕布既然拿下沥阳郡,丹阳郡的所有县,就自动成为了吕布的属地,他要做的,只是派人去取代孙策一方的官员,成为新的县令。
又拿下一郡,新的郡守,吕布自然毫不犹豫的任命了张飞。
张飞身为刘备手下的二号人物,在刘备成为豫州牧,关羽已经成为了沛国郡太守(沛国郡现在已经去国改郡了,只是名字仍然叫沛国)的时候,张飞仍然只是一个县令,确实有些不过去了。
张飞的军职和他的地方官职已经完全不匹配了。
一般将领,兼职县令的,往往都是校尉,而张飞,已经是偏将军,竟然还只是个县令,只能怪刘备地位太高,地盘太少了。
吕布手下,别高顺,张辽,臧霸等人,就连韩暹和杨奉,都已经领太守了。
领太守不是真的太守,但领的太守如果是吕布的地盘,那就不会再另外任命太守了。
举个例子,如果吕布任命谁领琅琊太守,那么这个人虽然不能去琅琊真的当太守,但是琅琊吕布也不会再任命别的太守了。
但现在如果吕布想恶心曹操,命谁领司隶校尉,或者领汝南太守,领东郡太守,那曹操当然不会鸟吕布,自然会任命自己的汝南太守。
张飞听到自己被任命为丹阳太守,顿时大喜过望,自己也终于成了一郡太守了。
吕布任命张飞为丹阳太守,自然有他的用意。
虽然现在,他的第一要务就是攻取江东,全据扬州,但是他不会狂妄到,认为自己可以在短短几个月就将江东全部拿下。
时间,永远都是流逝极快的。
上一世,周瑜携赤壁大胜的余威,大战南郡,也用了大半年,刘备攻略益州,用了整整三年,从建安十六年,一直打到了建安十九年,就算如此,益州仍然极度不安定,曹操拿下汉中后,整个益州竟然一夜数惊。
由此可见,要攻略一块别饶土地有多么的不容易。
吕布觉得自己拿下丹阳,虽然只用了一个月,但是要想杀退孙策的大军和其他孙策的零星势力,彻底稳固在丹阳的统治,至少需要半年。至于去攻打孙策的其他郡,怎么的也是八九个月之后的事情了。
这么长的时间,丹阳郡根本没有那么多粮食可供大军食用。
毕竟,丹阳不是什么大城,孙策也不会将大量粮草堆积在丹阳。
就跟袁绍的粮草会储存于邺城,吕布的粮草会储存于下邳和寿春一样,孙策的粮草,自然会储存于吴郡。
丹阳的粮草,除了一部分留在丹阳供军队食用,其他的都被送到了吴郡去了。
所以等这次击退孙策,吕布又要带领大军返回寿春,到时候,丹阳肯定需要一个智勇双全的猛将镇守。
张飞智勇兼备,有他在,足以防备孙策。更何况,还可以让赵云留下来辅助他,以免张飞喝酒误事。
其实以个人慎重心来,赵云比张飞更适合当丹阳太守,但是赵云在军中的地位,暂时还远远比不上张飞,更重要的是,赵云一直以兄事张飞关羽二人,让赵云地位高于关张二人,这是万万不可能的。
虽然军中一直是能者上,不能者下,但实际上,资历也是很重要的因素,在这个时代,没有人能张飞是不能者,所以就只能看资历了。
同时,吕布又从丹阳郡中挑选了一个县,任命刘晔为县令,同时为丹阳校尉,辅佐张飞赵云。
吕布对刘晔的观感并不好,这个人,是个汉室宗亲,与子的血缘,比刘备还近,上一世居然成了灭汉的急先锋,曹魏的死忠。
但是,这次见到刘晔,却发现此人确实有光武帝子孙的风采,颇具才能,尤其是懂大势。
刘晔其实终身未得到曹魏三代的信任,曹家三代一直都在试探他,直到最后,立下无数大功的他,还是逃不过曹家的怀疑,忧虑而死。
这次刘晔为吕布出谋划策,吕布感觉刘晔此人也还是有可取之处,既然已经成了自己部下,就不能再以前世目光来看待他了,思前想后,还是决定给他一个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