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隔壁老王在谈恋爱啦, 稍后就来!一截断指滚落到地上。↑>
嗯?
这么快就有好戏了?
琳琅听到声音,想探身去看屏幕。
眼前突然漆黑一片。
男人伸手掩住了她的眼睛。
即便是她是主谋, 他也不愿意让她看到如此血腥的一幕。
“现在结果出来了。”他平静地说, “后续的事情,我来。”
女孩纤长的睫毛颤动着,缱绻般扫过傅熙掌心, 给他一种柔弱的、纤细的、需要人呵护的美感。
“阿熙?”
琳琅像是不解问了一句。
她略微扬着脸,姣薄的唇红得润了,微微咬着出一道印子, 就算是银夜下以歌声惑人的海妖,也比不上这半分的风情。
他就这样捂住她的眼, 低下头, 与她亲吻。
“啊!救命――”
“杨露你这个贱人!”
凄厉的呼救在耳边响起。
而男人闭上眼, 温柔舔舐着他怀里的共犯。
郑思游废了。
这个在游戏里呼风唤雨、不可一世的大神,现实世界里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公子哥,承受了三天三夜的屈辱,绝望到一度想要自杀。
而杨露连夜跑路。
火车驶过大山开凿下的暗长隧道,明灭的光照在她憔悴苍白的脸上,眼里布满了红血丝, 像是刚刚从鬼窟里逃出来。车上有个好心人看她太瘦弱了,怪可怜的, 好心给她打了一盒饭。
杨露看着红色的爪子, 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哇的一声直接吐到对面乘客的身上, 一股恶臭弥漫开来。
在乘客愤怒不已的骂声中,逃亡的女主两眼一黑,咕咚一声栽倒下去,不省人事。
在剧情崩盘到无法挽救的时候,顶着罪魁祸首的名头,琳琅穿着一身舒适的居家服,半靠在傅熙的身上,慵懒翻阅从不同地方送订过来的婚纱插画。
她跟男主要结婚了呢。
就在放了郑思游跟杨露的那一天晚上,这男人不声不响的,在荒郊野外,一个废弃破旧还死过人的工厂里,用最简陋的方式向她求了婚。
琳琅答应了。
书页被女孩轻轻翻动着,傅熙斜着身子靠在橘红色的坐垫上,他的手搁在她的肩膀上,指尖从她那绸缎般的秀发穿过,一遍又一遍的,不知厌倦,像是玩着什么有趣的游戏一样。
明澈的落地窗折射过午后的阳光,细碎的光影在风中摇摇晃晃,映在琳琅纤细雪白的足踝。
旁边是一盆翡翠欲滴的绿萝,是他跟琳琅逛市场的时候相中的。两人当时刚好经过花市,琳琅看得那盆绿萝生得精致可爱,便停留了一下,却并不打算买回去。
老板看这男俊女俏的一对儿,还得知他们即将结婚了,这下好了,他立马就说绿萝的花语是守望幸福,带回新家也算是增添一点儿情趣,为贺新婚,他还打了个八折。
就冲着老板的祝福,傅熙二话不说就付钱了,打算搬过去装饰新居。
琳琅就笑他,说他不像是一个成熟出色的商人,这么乖巧就被老板给套牢了。
在人来人往的花市,开满了鲜花,姹紫嫣红的一片,她就站在花海里边,湖绿色水鸟纹的系带长裙,露出纤细的肩头,然后歪着那张晒得红润诱人的脸,笑嘻嘻说,傅熙,你是不是傻。
傻吗?
因为是陪着人去看新婚家具,傅熙对这件事很上心,当天穿了一身考究笔挺的西装,格外的帅气俊朗。
只不过,当他手里多了一盆稍有重量的绿植,站在猛烈的太阳底下,这份翩翩风度就化成了泡影――他的后背全湿透了。
车子是停在花市的另一边,距离还不远,两人是一路走过去的。
那一天他狼狈惨了。
回到车上,他发觉underwear也难以幸免。
最尴尬的时候,偏偏琳琅还发现了,一直笑得乐不可支。
傅熙又好气又好笑,就把人抓过来,用汗味熏了她一通,还微笑着威胁说,要是她再闹,他就当场将人就地正/法,然后再换新衣服,他也不亏。
反正,最后她是住嘴了。
傅熙漫不经心看了那枝叶缠绕的小玩意一眼。
令他讶异的是,它居然开花了。
绿萝是一种很难开花的植物。
虽然那花并不算漂亮,甚至还有点儿丑,可他心里莫名涌上一股难以言喻的满足。
开花结果。
瓜熟蒂落。
他脑海里第一时间想到了这些词。
心里就柔软的一塌糊涂。
他朦朦胧胧想着那个小身影,刚出生,脸蛋儿皱得像个猴子一样,红扑扑的,又小的可怜,软软的连脖子都立不起来。
小脑袋瓜啊,就蹭呀蹭的,拱呀拱的,使劲儿要挨到他。
“呐,琳琅,你喜欢孩子吗?”
他将嘴唇贴在她的耳边,亲吻了一下。
“怎么问这个问题?”琳琅从精美绝伦的婚纱插图里抬起头,仰着脸看着男人绝美出尘的轮廓,他的眼里盛着一种粼粼的柔情,像是撒了糖的蜜,已经溢出来了。
“你先回答我。”男人说。
“那当然是――”
讨厌咯。
一群麻烦的讨债鬼。
就她家那个破系统,完完全全的小屁孩一枚,胆子那么小,竟敢背着她离家出走,现在还下落不明。
既然不回来,那就永远都别回来了。
就当死了吧。
“喜欢呢。”她报以微笑。
喜欢的恨不得想要掐死。
傅熙很高兴,“那我们以后生一个!”
琳琅:“哈?”
然后,这个高级精英型的男人兴致勃勃跟她讨论起了以后的养娃日常,比如说如何胎教,以后小公主的房间要怎么布置。他要当个全能爸爸,教她读书认字、穿衣吃饭,教会她足够生存的能力。
“你就那么确定是个女孩儿?”琳琅挑眉。
“我希望是个女孩,她必须是个女孩。”他无比严肃地说。
这样,总有一天她长大了,要出嫁,去到另一个男人的身边。
而琳琅,就是他的了。
他可以尽情独占这个人一辈子。
逃跑的杨露被郑家的人抓了回去,逼迫她嫁给郑思游。
两人互相折磨,时常弄得伤痕累累的。
郑思游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弃报复琳琅,是她毁了自己的一生,他也要这个恶毒女人尝尝他受到的耻辱!在长辈的痛心疾首下,他卖掉了郑家大部分的股份,花了重金去收集那天的绑架证据。
但很明显,证据早被清理过了,人也死了。
始终没找到是谁动手的。
因为他消失的地方正好是摄像头的盲区。
于是郑思游又四处搜寻那座山以及工厂。
琳琅故意留了一丝破绽,在那家废弃的工厂里掉了一条手链。
接受委托的警察找上门来了。
他们没想到开门的是一个年轻美丽的女孩,她松松扎着一个丸子头,居家服上印着一只慵懒揉眼的小黑猫,一双纤细笔直的腿,正光脚踩在地板上。
眼眸水雾朦胧的,好像是刚睡醒的样子。
“我说,你怎么又不穿鞋,是想着凉么?你就这么喜欢惹我生气?”后头是一道低沉清冷的男声,他俊秀的轮廓在逆光中若隐若现。
男人宽肩瘦腰,低领的白色毛衣穿出了性感的味道,锁骨优美蜿蜒着,显得细长精致。
然后,越过琳琅的肩膀,他看到一身制服的警察。
“麻烦先等一下。”
傅熙说着,将琳琅抱起来安置在沙发上,单膝跪地,将她的小脚塞进那双毛绒绒的拖鞋里。
“乖乖的,等我回来。”
他倾尽所有的深情,在她的额头留下一吻,滚烫的。
等我回来,我们就举行婚礼。
就在你最喜欢的那个开满鲜花的小镇。
你一定要替我生个女孩。
她的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傅不遇。
然后,他去了。
再没有回来。
他杀了人。
无期徒刑。
他的哥们谢珧华拦住了韩术,隐晦地说两人之间有一些过往,需要单独谈谈。韩术皱眉没说话。
开办晚会的场地附近是一条绿荫小径,曲折深处建了木棚,几簇紫罗兰安静卧在顶上,细穗与藤丝在凉风中摇曳。
看起来是很美,但琳琅心情不太妙。
高跟鞋的鞋跟很细,好几次都差点崴脚。
她快走几步,伸脚直接踩下去。
细跟在皮鞋上留下一个深深的凹痕。
尖锐,刺痛。
傅熙一下子就清醒了,眼珠子还有些血红。
“傅先生,现在可以冷静下来了吗?”她含笑地问,那张妍丽娇艳的小脸一如记忆里的明媚,眼神却全然陌生了。
一种不可名状的愤怒充斥在胸膛里,他听见自己冰冷的、略带不屑地说,“才跟上一任分手,你就迫不及待找下家了?”
看见男人就眼巴巴往上凑,计琳琅,你怎么就这么贱?你难道不知道别人看中的,只是你的脸跟身体吗?
他又气又恼,肺都疼得厉害。
――恨她这么不爱惜自己!
“我分不分手,找不找下家,跟一个说着不认识我的前前任,有半毛钱的关系吗?”
琳琅拨弄着耳垂,那玛瑙坠子秋千似乱晃着,有着难言的旖旎美艳。
“傅先生,你家又不住海边,没事别管那么宽!真要是闲得无聊,还不如教教你那小学妹,如何去尊重人。我看她迟早要把所有靠近你一米之内的女性都得罪光。你喜欢她是你的事,能别恶心别人吗?”
傅熙原先是气恼的,听她这样一说,更是气得七窍生烟,“你他妈的那只眼睛看到我喜欢她了?”
“两只眼睛都看到了呀。”琳琅冲着他笑。
“计!琳!琅!你明明知道我――”
傅熙恨得咬牙切齿,一颗心都在油锅上煎着,可对面的女孩儿却浑不在意的模样,手指拨弄着衣结。
一瞬间,满腔怒火都哑了声。
傅熙觉得自己就像天底下最大的大傻瓜!
明明就是她抛弃自己跟别人走了,她把自己定义成无关紧要的“前男友”,他居然念念不忘,简直毫无尊严可言!
“知道你什么?”琳琅问。
她的眼眸如圆润的杏仁,黑白分明,眼尾却又细长的,盈着一汪细密的春水。
这个坏女孩,惯会用无辜的表情来欺骗世人。他栽到她手里一次,交得学费还不够吗?傅熙自嘲。
“没什么。”
他又恢复成之前那种生人勿进的模样。
“看在我们认识的份上,我只是想提醒一句,韩家的大公子并不喜欢女性,我劝你――别竹篮打水一场空。”青年扯了扯嘴角,冷酷的,轻蔑的,就像打量贬值的商品。
仿佛面前的美丽一文不值。
这才是冷漠男主的正确打开方式嘛,琳琅暗想。
“哦,是吗?”
琳琅无意识伸出手指,卷着头发玩儿,神态带有一股天真娇憨之意,丝毫不觉自己说出的话有多么的惊世骇俗,吃吃笑着说,“同性恋吗?那就更有趣了。”
“本来我还犹豫要不要先下手为强呢,不过现在看来,韩术真是一个不错的恋爱调/教对象。”
她歪着脸,几缕黑发滑到脸颊上,“多谢你的情报了,等我拿下他,改天请你吃饭。”
wtf?
傅熙瞬间有一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憋屈。
这个女人薄凉自私,把别人的心剜了一个血洞,却又拍拍屁股走人,还一副什么都没发生过的样子!
自己好心好意提醒她,还不当一回事!
他当初怎么就瞎了眼瞧上这种云心水性的坏女人?
傅熙恨得牙痒痒的,手里若不是拿的是钢笔,早就被折成两半了。
“boss?”
身边人声音陡然拔高。
傅熙才回过魂来,姿态矜持而冷漠,“嗯?”
“呃……是这样的,因为雪梅姐的辞职,我们也放出了招聘助理的消息,经过笔试的筛选还有三十位面试者,这是她们的简历,你过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