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TD></TABLE>
其实,在走向孤沙亭的路上,火羽邪云就一直竭力控制亢奋的情绪。
是的,亢奋,他非常亢奋!群刷小怪他已经很习惯了,刷怪练级这回事,也相当的游刃有余了,否则他不会在两个多月间达到这样的等级。
群刷玩家这件事,对他还是崭新的,他舔了舔干燥的下唇,迫切地要去迎接这个崭新的体验!
情绪激烈的时候,尤其不能丢失理性和克制,这向来是火羽邪云约束自我的信条,发消息向野山梨的询问,正在那八名玩家抵达他藏身处十码外的一刻。这八个玩家在化剑池就已鉴定过,都是五十多级,没有一个达到六十级。
三秒后,火羽邪云就已出手。向野山梨询问应该优先对付什么职业,并不是为了取得所谓的正确答案,只是他需要对自己强调一件事:我仍然是冷静的。
夏日烈阳下的野风拂过,吹得沙地和枯草发出猎猎的声响。楼兰主城位于沙漠地带,辖区野外多半是这种干燥的场景,草木茂盛的绿洲并不多见。
两道人级必杀重叠而延续紧密,一名盗贼几乎是被秒杀。这种本职业的对手,会令他下意识地更加忌惮一些。
他的身形暴露出来,红名高悬头顶。剩余的七名敌对玩家又是一阵乱七八糟地叫骂,大致意思是说他藏头露尾地偷袭,十分阴险之类的吐槽。
专注于pk杀人,他可没心思打嘴仗,跟着就趋身迫近另一名盗贼玩家。三名法师已然退开几步,法术随之飞袭过来,三名武士也近身上前挥剑劈斫。
火羽邪云的身形灵动而又充满了暴发力,躲避法术的空隙,几次普通攻击尽数命中,那名盗贼在他的匕首挥砍下毫无还手之力,他再出两个伤害技能,盗贼玩家啪嗒倒地而死,掉了个什么东西。一名武士的长剑得空砍中了他的左臂。
他藉由这一剑劈砍的推力,身体向后侧大幅度跃出,然而三道法术前后夹击,于半空中截住他,将他定在了原处。大步追上的一名武士,手中长剑刹那间闪烁耀眼的光源,兜头兜脑的就是一道必杀。
仅剩半血的火羽邪云堪堪被法术定住了身形,这道必杀再无避让的可能,整个人被强大的力道劈飞出去,秒杀!
复活在一座不远处的村庄,他死亡爆了四个铜币和两件装备,皮甲和头巾,都是五十级套装的组件。再看属性,敏捷和攻击力均大幅度降低,当然他早有备用的。每到一定等级,他都会或刷或收购好几套同样的装备,时刻给自己预留可伸展的退路。
还好武器没爆出去,火羽邪云这把匕首131攻90伤,市场价不低于八百金币,是他单刷**副本,九死一生才撞大运得到的。如果武器爆出去他真会心疼很多天。
由于他杀死三名玩家,被杀后自行复活仍是红名,是不能直接刷回主城的,连次一等的辖城也不行。这变相是对红名玩家的一种保护,因为城池之内,红名必会遭到npc守卫的缉捕,之后坐牢可不是闹着玩的,哪怕就坐三天牢,这可是要用在线时间去硬扛的。
有的玩家认为,别让npc逮到不就完了?跑呗!有一定游戏经验的老玩家会郑重警告你:最好别跑。
半年前,就有个刚刚职业转正的三十级玩家红名进城,立刻全城警戒,他一见不对马上溜出城,把红名刷干净再回来,傻眼了。所有系统商店的物品全面提价,所有npc仇恨度全面提高,主城内的任务完全不给提示;这还在其次,职业导师也不再认识他,对他的提问完全不予理睬。他后来打听到,佣兵公会可以接系统任务刷回主城声誉度,那就刷吧。细碎的任务枝节繁琐之极,这一刷就是一个多月,等级全拉下了。
这样的冒失鬼,或者有的玩家就是那么任性,在游戏初开的阶段不止出现过一次,只是后来随着玩家间口口相传,越来越罕见。
火羽邪云修整片刻,便收到野山梨的文字消息,觉得野山梨说的有点道理,法师实在是破坏平衡的职业,杀伤力最强,还能加血,是团战中最大的威胁。
但野山梨说近战都是菜,他有点受打击了。
一对一的话,火羽邪云不惧任何职业,哪怕是敏捷最高的二转潜行者,他自信要磨死对方也就是时间问题,但正面对抗一群近战……这个问题值得研究。
想到这里,他果断下线了,他得再去研究一下野山梨杀人的视频。
…………
利器这支队伍在无名山谷里刷了两天银翼蝶,出了六把银翼弓,匕首出了四十多把,且炎神与富贵妹各升了一级多,收获堪称巨大。然而如此高效率的刷怪,**依然未曾出现,对此大家都是很有些失望的。
两天前利器昭告叫卖的银翼弓,最终以7500金币的价格,被一位六十三级的剑武士玩家收购。不差钱的众位帮派、公会大佬显然多数是为了凑热闹,更关心的反而是利器这个人。
其后由肖凡丢了一把银翼弓进拍卖行试水,这把弓攻击是红的,但等级是绿的,这也是众人商量的结果,有意让更广泛的玩家参与竞价。随之被竞拍了三十余次,直接顶进了热拍榜,成交价五千多金币,扣除8%拍卖佣金,仍然所获不菲。
就如此高端的价格来看,一股脑扔进拍卖行是自毁财路,只能一把一把寄拍。
利器也决定离开这里了,如今上线时限解禁,他的全服第一等级被赶超已然无可避免。他现实中有工作,跟全职的游戏玩家可拼不起。
但是,如果这个时间能尽力推迟一些,利器就有更多余裕巩固自己的优势,也就能给他将要创建的公会打下更为牢固的基础。时间很显然越来越紧迫了,在这里刷武器赚钱,已经不符合他的根本利益。
(本章完)</P></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