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米就像是没有见过钱一样,抓起了一把,“哇,冴子快看啊,好多钱,都是咱们唱歌赚的。n/>
“你演电视剧,挣的比这多的太多了。现在就这么一点,你竟高兴成这样,真是个财迷。”凌云没好气的道。
“你知道什么,我这还是第一次,在这种场合唱歌呢。以前都是听别人说,流浪歌手什么的,现在看来真是太有意思了,好多钱啊,嘻嘻。”杨米说着又抓起了一把。
冴子也学着杨米的样子,抓起一把,试了试手感。
两个女孩,很明显都是因为这个过程才高兴地。
对于杨米这样,常年呆在聚光灯下的明星,很少能够在这种场合自由的唱歌,今天对她来说是难忘的经历。
两个女孩,玩高兴了,兴奋这才稍稍减弱,跟着凌云从人民广场,踱步离开。
三个人坐上了车,杨米这才把手里装满钱的吉他盒放下。
“今天真是太有意思了,好多人围着听我们唱歌,我当时还真的担心被人认出来呢。”杨米声音中仍然有着难以掩饰的激动。
冴子嘻嘻一笑,“还好咱们选的地方光比较暗,没有人看到。”
“好玩归好玩,以后我不在的时候,你们可千万别自己跑过去唱歌。万一真被别人认出来,跑都没法跑。凌云提醒道。
“放心啦,我们又不傻。”
凌云把车停在了一家披萨店门口,“你们在车上等着,我去给宛瑜买点东西。”
“好啦,去吧。”杨米挥了挥手。
买了披萨后,三人就直接驱车回到了住处。
今天晚上唱歌,都折腾的够呛。
虽然凌云很想亲热一番,不过实在是没有那个精力,也就作罢,三人蒙头呼呼大睡。
……
此刻,在京城人民广场附近的一个小区里,一个叫秦琴的女孩,正托着下巴,听着手机里的歌。
“真的很好听哪。”
她一连听了几遍,越听越喜欢。
“太有意思了,很搞笑,以前没有听过,不知道这是谁的歌啊。”秦琴眯起了眼睛,然后在网上查了一下,却没有发现这首歌。
“咦,网上怎么没有啊?”
秦琴搜索了一番,什么都没有找到。
当时那两个女孩,和男孩似乎是在吃炸鸡,莫非这是他们随性创作的歌曲吗?
“不管了,这首真的很好听啦,而且也非常有意思。”
女孩直接登录了一个音乐论坛中,发出了这样一个帖子。
“今天晚上我在人民广场遛弯时,听到有人在唱歌,就凑了过去,看到她们变吃炸鸡边唱歌。她们唱了一首,我从来没有听过的歌,非常好听,发出来跟大家一起鉴赏。”
在这一句话的下面,就是拍摄的视频。
不过因为是黑夜,视频根本看不清唱歌的人。
只能看到,两个女孩和一个青年的轮廓。
“很好听啊,这首歌叫炸鸡吗?真是太有意思了。”
“这声音实在是太特别了,而且歌词也非常好玩,很喜欢,感谢楼主分享。”
“这首歌以前的确没有听过,好歌。”
“这是专业歌手把,竟然唱的这么好。”
“什么歌,这么多人夸。”
“哈哈,我转走了,在人民广场唱歌吗?”
“这么好的歌,应该让更多的人知道,楼主我转到我的微博里了。”
“这三个人正在边吃炸鸡边唱歌,这是他们现场创作的歌曲吗,如果是真的话,那太厉害了。这么好听的声音,应该不是无名之辈吧,有没有人能认出来是谁?”
“视频太模糊了,看不出来,那两个女孩看体型非常不错,鉴定肯定是两个大美女。”
与此同时,这首歌也被很多人转发到微博中。
人都是群居的,有很多不同圈子。
有不少人,听到好听的歌,都把这首歌分享给自己喜欢音乐的朋友。
“哥们,我在论坛里听了一首非常有意思的歌,分享给你听听。”
“三个流浪歌手在吃炸鸡时唱的歌。”
正在睡觉的三个人丝毫没有意识的,《我在人民广场吃炸鸡》在这个晚上,开始慢慢的传播开来。
……
第二天,凌云是被冴子的歌声给叫醒的。
一个一直嘶吼,我不转弯、我不转弯、我不转弯的高音在你的耳边响着,恐怕你再怎么困倦也睡不着了。
“我去,冴子连睡个懒觉的机会都不给啊。”凌云从床上爬了起来,没好气的盯着眼前正在对着自己练歌的冴子。
“该吃饭啦,也不看看都几点了。”冴子拿着手机递到了凌云跟前。
“才八点。”凌云揉了揉眼睛。
“都八点了,你还嫌早啊。”冴子拿起了旁边的衣服,递给了凌云,“快点起床、刷牙我先出去了。”
“你出气干什么,我没穿衣服的样子,你又不是没见过。”凌云调侃道。
冴子俏脸一红,“去你的。”然后就跑了出去。
凌云洗漱了一番,直接来到了客厅。
杨米和冴子连个女孩,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凌云扫了一圈,没有看到林宛瑜的身影,奇怪的问,“林宛瑜还没有起吗?”
“已经起来了,好像是出去晨练去了。”杨米指了指外面。
“奥。”凌云点了点头。
这时候外面的门被推开了,只看到穿着运动服的林宛瑜慢步跑了进来,她的耳朵上还带着耳机听着歌,她看到了凌云,还笑问,“你醒啦,多谢你昨天给我买的披萨。”
“为美丽的女士买披萨,是我应该做的。”
“你说什么?”林宛瑜没有听清。
凌云直接把林宛瑜耳朵上的耳机拿了下来,“你跟我带着耳机聊天,能听见个屁啊,现在挺清楚了吧。”
“我当然是戴着耳机听歌啦,我今天在微博中看到了一首非常好听的歌,不信你听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