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七章 花衫与铁马
吴史墨走了。
这个中年人很克制。
送礼,喝酒,聊几句。
没谈到正事,就像是特意来找老友见个面,拿点东西,拍拍屁股就走人。
不给狄征一丝心理负担,为人处事尽显圆滑。
狄征看着手里的酒,自嘲了声“拿人的手短。”
罗阎没有用‘真如之眼’去窥视他的心声,这是出于对这个男人的尊敬。
不过,他也知道,狄征应该挺纠结。
另一方面,也不想一口回绝掉吴史墨。否则以他的性情,断不会去贪图一瓶十几万的酒。
罗阎干咳了声“如果仅是干涉兵团活动的问题,大可相信他。”
“至少现在,他的手不会伸得太长,去碰兵团。”
狄征看了他一眼。
没有问罗阎凭什么这样觉得。
狄征只是笑了下,点头道“好。”
然后他也走了。
到了晚上。
罗阎穿上了斗篷,带上‘环龙’,腰负‘剔骨’,来到了南风塘。
南风塘是广陵市的‘贫民窟’,他之前买下的破旧音像店也在这一带。
这片地区鱼龙混杂。
酒吧,黑市,雇佣兵团,帮派堂口随处可见。
这里人员成份复杂,地城对此地睁只眼闭只眼,因此也滋生了许多问题。
但只要不是太离谱,这里的地保局根本不会去管。
同样因为这个原因,生活在城市底层的人们,无须任何牌照,就可以在这里讨生活。
于是白天上班,晚上摆摊,几乎是这片地区底层人们的常态。
罗阎拉着兜帽,在人群中穿梭,在经过一个烧烤摊时,有把声音怒叫起来。
“你瞎啊,我刚买的衣服,妈的!”
接着有道身影跌在了罗阎的脚下。
那是个十来岁的男孩,穿着洗得发白的衣服,脚上一只布鞋一只拖鞋。
倒在地上的他,一只刚满月的小土狗正用鼻尖轻轻碰着男孩的裤脚,然后朝着烧烤摊里某人奶声奶气地吠了声,似乎在为自己的主人抱不平。
一只脚飞过来,把小狗踢得‘呜呜’叫。
小男孩连忙抱住狗子“别打阿黄。”
打人的是个穿着花衫,带着耳环,头发染有一抹红色的男人。
他的花衫上有一片油渍,看样子是给小孩不小心弄脏的,所以才大发雷霆。
像这样的事情,罗阎见过太多。
没打算管。
但现在,那花衫男挡住了他的去路。
罗阎只得轻声道“麻烦让让。”
花衫男愣了下,接着转过身,歪着头看罗阎“咋?扮英雄?打抱不平?”
“帽子拉得那么低干嘛,耍酷啊?”
他揭开罗阎的帽子,看到一双红眸,立刻‘呸’了声“晦气,居然是个毒人。”
那一边,应该是男孩父亲的摊主,已经拉着自家儿子退后,悄悄地收起摊,想趁花衫男注意力在罗阎身上的时候开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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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阎皱了下眉,不想在这种无聊的事情上浪费时间,拉起帽子就要走。
一个酒瓶飞了过来,朝他当头砸去。
“你聋还是哑巴啊,老子跟你说话呢。”
花衫男又拎起一个酒瓶,砸到罗阎的脚下。
罗阎这时接住朝着他头顶飞来那个酒拼,反手砸了回去,正中花衫男的脑袋。
花衫男惨叫一声,顿时头破血流,整个人也摔到了一张桌子上,打翻了上面的食物。
那桌子四周四五个男人呼啦啦站了起来,纷纷抽出了匕首铁棍,就向罗阎冲去。
花衫男捂着脑袋叫道“砍死他,妈的,在这里敢打我们‘花衫’的人,你是活腻了。”
他话音末落,便见人群中刀光闪烁,他那几个手下不是手掌给剁下来,就是整条胳膊给卸下来。
他说完最后一个字时,四五个手下全躺在了地上,捂着伤口惨叫不断。
接着才看到,那个双眼赤红的年轻男子将一把长刀缓缓收进鞘里。
罗阎看也不看那穿花衫的男人,只是抬起脚,踢中一把匕首。
那把匕首顿时带着抹寒光,破空而去,埋进刚才喊打喊杀的男人胸口。
那男人瞪大了眼睛,似乎不敢眼睛,罗阎居然敢杀自己。
“你”“雷七爷会替我报仇的。”
他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罗阎已经走远,消失在人群中。
这时,烧烤摊的摊主更是手脚麻利,推起小车,带着儿子赶紧远离这是非之地。
小小插曲后。
罗阎找到了西九胡同。
胡同里光线昏暗,地面砖石铺得不够平整,不知谁家将脏水直接从窗口泼了出来,倒在了地面上,惊起了一对野鸳鸯。
罗阎有些狐疑。
这地方,真藏着个雇佣兵团?
他正要一脚踩进去,眼角处,瞥到一片身影。
罗阎停了下来。
抱刀站在胡同入口处,放眼看去,一个个穿着花衫的男人,杀气腾腾地朝这边走过来。
‘花衫’雷七的人?
‘花衫’是这里较大的一个帮派,雷七是‘花衫’的头,帮众皆着花色衬衫,这是他们的主要标志。
就在罗阎以为这些人是来找自己报仇时,不料他们来到胡同口,看了他一眼后,就拐进了西九胡同里。
胡同中顿时一阵鸡飞狗跳。
有个声音大声道“我是‘花衫’的山鹰,这里做买卖的赶紧给我滚,不然呆会身上少点什么零件,别怪我没先提醒。”
顿时,胡同里钻出一道道身影。
有做走私生意的‘水鬼’,也有做皮肉生意的姑娘,各色人等,顿时走了个干净。
这时候,胡同深处又有把洪亮的声音响起。
“花衫好大的威风,来到就要清场,怎么,当我们‘铁马’全是死人么!”
最后一句,声如炸雷,在胡同里不断回荡。
与此同时。
一盏盏灯光亮起来,把胡同照得雪亮。
胡同里的窗口,捅出一管管乌黑发亮的枪管。
胡同两边的平房屋顶上,冒出一个个端着枪的身影。
而在胡同的尽头处,一个正对着胡同的大院门口,站着道魁梧的身影。
左手拎着一把枪,右手扛着一把刀。
嘴上咬着一根雪茄。
腰上缠着一圈手雷。
就这么大刀金刀地站在那里,直面一巷子的花衫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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