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游戏竞技 清穿:咸鱼贵妃升职记

第三百七十章:她也算能展示自己所长了

  普通客房尚且如此,而高向菀所住的那个天字一号房就更不用说了。

  天子一号房就相当于是客栈的总统套房。是最大,最贵的一间大厢房。

  听秦文石说,他开业至今五年多了,天子一号房从未有客人入住过。

  所以高向菀刚来那会儿,秦文石是想将天字一号房给拆了,分建两个普通厢房的。

  这样起码能有人住得起。

  但高向菀却认为不妥。

  天子一号房可以说是一个客栈档次的标杆,即便用不上,可有它在,客栈就比周围那几家没有大客房的客栈高一个档了。

  这万一要是哪天真遇到一个要住豪华客房的贵客呢?

  要知道能住得起豪华客房的人,吃穿用度肯定也有要求,只要有这样的客户入住,那客栈各方面的营业收入不就高了嘛。

  所以她建议秦文石保留天子一号房。

  而秦文石当即就答应了,并说就让她住进这天字一号。

  高向菀吓一跳,急忙推辞,说自己只住一个普通客房就可以。

  天地可鉴,她提这建议可不是为了让自己住的。

  可秦文石好说歹说,说她一个姑娘家,而且还是客栈的半个老板,住天字一号房一来衬得起身份,二来也可以给天字一号增加点人气,吸引客人。

  听到是为了吸引客流,高向菀这才没再推辞,住了进来。

  谁知道这一住就是一年多,还真就没有一个人投宿这天字一号的。

  在秦文石看来,天字一号他之所以答应不拆分,其实就是特意留给她住而已。

  高向菀是钟羽介绍来的,而且她一来就帮他度过难关,他很感激高向菀。

  天子一号房的位置和采光都是最佳的。

  高向菀回了房间之后并没有上床歇息,而是走到窗前护理起了她养在窗台上的那盆茉莉花。

  看着今日新绽的几朵洁白的花朵,高向菀心情大好地俯身凑近轻轻嗅了嗅。

  窗外清风徐来,带起了白色茉莉花的清香,萦绕鼻息间,瞬间让人心旷神怡。

  “小晚姐姐。”

  门外忽然出现一个稚嫩娇柔的声音,高向菀顿时眉眼带了笑,转身过去开门。

  门一打开,高向菀低头就看见了一个四岁多的小萝莉一手拿着一串冰糖葫芦,正仰着小脑袋,眼睛一眨一眨地看着她。

  这是秦文石的女儿秦吉月。

  “小晚姐姐,这是给你的冰糖葫芦。”白嫩可爱的小女孩一下子就将右手的冰糖葫芦举得高高的递给她。

  高向菀蹲下身子接过冰糖葫芦,笑看着她,“月儿,你是娘亲给你买的吧。”

  “嗯。”小女孩笑着点头,眼睛亮亮的。

  “那小晚姐姐可不能吃了月儿的。”

  “月儿有两个。不怕,你吃。”

  月儿像是怕高向菀不肯收似的,小手推着高向菀的手就把糖葫芦往她嘴里送。

  “你还是赶紧吃了吧。这丫头,一来就往你这里钻,就是为了给你送这个。”一个长相温柔贤惠的少妇含笑走了过来。

  “嫂嫂。”高向菀一手拿着糖葫芦,一手拉过月儿的手,站起了身子。

  这位少妇正是秦文石的妻子,宋念巧。

  宋念巧夫妻二人都是和善之人。而她也只比高向菀大一岁,两人年纪相仿,相处一年多,感情也颇好。

  就连他们的女儿月儿也爱黏着高向菀玩。

  “这丫头没吵到你歇息吧?”宋念巧问道。

  “没有,我没歇息呢。”高向菀笑着将母女迎进了屋里坐。

  宋念巧抱着女儿坐在桌前,“我听兰花说全大婶又来给你说媒了?”

  “哎哟,你就别提了,我这脑瓜仁给她吵得现在都还有回音呢。”高向菀坐在旁边顺手给她倒了一杯茶。

  “不过啊,以后都不会了,我一跟她说我克夫还被恶鬼缠身,她吓得瞬间跑没影了,估计下次见着我,她躲都来不及了。”

  “你啊。”宋念巧噗嗤一笑,“就是淘气。”

  “不过啊,你拒了她也是好的,这上黔镇虽然比咱们这儿富庶许多,但其实人也复杂,我听我兄长说最近上黔镇可也不太平呢。”

  宋念巧的娘家就在上黔镇。

  高向菀轻笑道:“嫂嫂你放心,我哪儿也不会去的。我就是喜欢咱这平乐镇。”

  喜欢它够僻壤安静。

  “话虽这么说,但你也不好总是一个人的,我让石哥给你多留意着咱们平乐镇的好男儿,等……”

  “嫂嫂,我好不容易才从全大婶那边脱身,你就饶了我吧。”高向菀一脸求饶地看着宋念巧。

  “再说了,你也不是不知道,咱们客栈现在才刚上轨道,我还等着赚钱买大房子呢。”高向菀指了一下屋里,

  “我也总不能一直占用着咱们客栈的这个天子一号房吧。”

  “你啊。”宋念巧看着她那张娇艳动人的脸,叹息一声,

  “罢了,反正估计这方圆百里的乡镇也找不着什么能配得上你的人,随缘吧。”

  “嫂嫂慧眼如炬。”高向菀眨巴着眼睛朝她竖起大拇指。

  宋念巧嗔了她一眼,才又道:

  “不过,这天字一号房的事你这说法就不对了,这本也就是空着的,而且你也是老板之一,不也就是住自己的房子么,何来占用一说?”

  高向菀听着心里不由一阵温暖。

  虽然这平乐镇是一个小镇,而她也没有了以前的养尊处优,但却每一天都过得踏踏实实的。

  高向菀觉得现在的内心既充实又平静。

  虽说留一晚客栈的投宿生意惨淡,但饭市的生意还是不错的,所以她也算能展示自己所长了。

  她在融化了当地百姓的口味之余再加上了一些别有风味的烹饪手法和精美的摆盘,使得菜肴色香味俱全。

  在这小镇上还是挺受欢迎的。

  第二天早上。

  趁着宋念巧在客栈站柜台,午市又还未到,兰花便拉着高向菀陪她上街去帮她母亲买鞋去了。

  两人在街上逛了将近一个时辰,最后是高向菀硬拽着兰花回来的。

  “你啊,说是给你母亲买鞋,其实就是上街找吃的。”

  高向菀一边回头数落着手里还拿着糖糕吃的兰花,一边往客栈大门走去。

  迎面就看见两个男人一脸失望地从客栈走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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