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你,很想杀朕?
常福。
常福
纵观满朝文武,竟是不如一个新入宫的小太监。
真是可笑。
周乾眼眸寒光一闪,看来想要以明君的方式,成为系统所言的千古一帝。
目前,是不行了。
那他就,反其道而行!
“常福。”
“小的在。”
“你可忠心于朕?”
“陛下,小的是大周臣子,陛下便是天,小的愿为陛下,上刀山,下火海。”
“万死不辞!”
常福以头杵地。
“好。”
“常福,朕封你为六品笔墨太监,钦赐天子剑,你且带上此令”
周乾一把取过,悬挂在龙案之上的宝剑,再从腰下取出一枚金色玉牌。
一同交给了常福。
此刻,常福早就迷糊了。
他才刚入宫,直接就面见了天子。
更是从任人驱使的阉人,成了正六品御前太监。
而且,还有天子剑在手。
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玉牌。
通体金红,入手生温。
其上雕刻着一头五爪金龙,栩栩如生。
正面,更有四字。
如朕亲临。
常福手一哆嗦,差点没拿住。
“记下了吗?”
周乾微微一笑,亲手将其拉了起来。
对待,真正忠心于他的人。
不管是人才,或只是一个小太监。
他都一视同仁。
为君之道,更是御下之道。
“陛下,小的承蒙圣恩,得陛下委以重任,必不负陛下吩咐!”
“从今以后,小的就是陛下的一条狗。”
“纵死,也难报陛下大恩!”
常福叩首再拜,已是泪流满面。
不是底层人,不知底层苦。
今日之后,他常福,不再是昔日的常福!
周乾眯着眼。
望着常福将剑藏在衣内,躬身离去的背影。
心情,蓦然大好。
他是大周天子,至少明面上是。
普天之下,千万万的百姓,哪个不知?
忠义者,不知凡几。
他有系统在手。
满朝奸贼,又能如何?
能用则用,不能用的,一律诛杀!
“来人。”
“陛下?”
张让先前离去,向太后禀报雨化田之事,回来时,正好遇见常福从宫内出来。
虽然,有些疑惑。
天子为何召见,一个小太监。
但身为大太监,他还真没将其放在眼里。
“摆驾。”
“凤仪宫。”
周乾语气平淡。
估摸着,要不了半日,他的陷阵死士们,便能建功。
想来,系统奖励少不了。
还能震慑一下朝野。
爽啊!
“陛下,您说什么”
张让嘴张得老大,一脸不可思议。
“凤仪宫,那可是皇后娘娘”
“怎么?”
“朕要去陪陪皇后,难道,还要征求你这狗东西的意见?”
周乾一脚踹了上去,他没有用内力,速度也不快。
张让想躲,哪里敢躲?
只能硬着头皮,被踹了一个趔趄。
“咱家不敢,陛下恕罪。”
“陛下有旨,摆驾凤仪宫!”
太监的嗓子。
穿透力,的确是强。
而且,是一传十,十传百。
不多时,周乾已经坐上了,专属于天子九龙车辇,纯金属打造。
雕刻技艺,活灵活现。
大家手笔无疑。
拉车的九头汗血马,皮毛无一不是雪白,找不出半点杂色。
左右有御林军开道,前有太监宣旨。
所行之处,宫女、太监跪成一片。
从承天宫到凤仪宫。
周乾愣是坐了十几分钟的马车。
这皇宫之大,可见一斑。
他此行,当然不是体验下天子出行的感觉。
而是,想要见一见,他这位名不副实的妻子,大周的皇后。
历史上,鼎鼎大名的武曌。
凤仪宫内。
以武则天为首,左右宫女、太监,望着从车辇上下来的天子,一同下拜。
“恭迎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免礼。”
“朕的皇后。”
周乾一眼便看到了,武则天。
纵使是他,也是一怔。
其貌,或许不能说是,世间第一。
但是武则天的美、媚,其中带着一种天生的高贵、不可侵犯。
所散发出的气质,更是冷艳。
这就是,属于他的女人?
周乾一脸温和笑意,毫无顾忌,一把扶住了武则天雪白、滑腻的胳膊。
武则天秀眉轻蹙,声音依旧温柔。
“谢陛下。”
“皇后客气了。”
周乾面上,恢复平静。
只是,盯着武则天显示出的信息。
暗自摇头。
姓名:武则天。
身份:大周皇后。
忠诚:三十
天赋:掌权(地位越高,权利越大时,所属势力忠诚度提升,智力提升)、天命(所属国土,气运增加)、亲政(处理国务时,智力大幅提升)
武学:无
功力:无。
境界:无
啧啧。
又是一个,拥有三种天赋的狠人!
周乾心下感叹。
目光,越发坚定。
女人再美、再艳、再有天赋。
那也是女人。
想杀他,那就不要怪他!
“陛下,请用茶。”
宫内,周乾端坐首位,打量着四下环境。
高力士身为皇后身边的太监,白天一直伺候在近处,面对天子的目光。
摆出一副谄媚的嘴脸。
其他,则是宫女。
“你们退下吧。”
周乾端茶喝了一口,挥手示意。
一群人,没有动。
而是望着皇后。
“陛下有旨,你们还不速速退下?”
武则天深深望了一眼,气质大变的天子周乾。
这,真是那个软弱、无能的废物吗?
难道,以前只是装的?
那他现在来凤仪宫,是想干什么
也不知,想到何处。
武则天雪白的脸上,浮现一抹羞怒。
娇艳无比。
“这茶,味道不错。”
“要比前些日子,那碗药汤,强多了。”
“媚娘,你很想杀朕?”
周乾面带笑意,望着身边的佳人,眼神复杂。
他记得。
前身对武则天,爱慕至极。
甚至都能称得上是舔狗。
可惜,越是这样。
反而,让武则天更感厌恶,一直避而不见,甚至逐渐暗藏杀心。
想着取而代之。
何止一个惨字了得。
事实证明。
舔狗,要不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