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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威岁数和黎耀阳差不多,比他大一岁,但看起来却像是黎耀阳的叔叔辈,一张历经风霜的脸,跟年轻人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他很有意思,一见面就跟黎耀阳聊爱情,别误会,他倒是不喜欢男人,他聊得是华人的爱情和白人的爱情有何不同。
然后她讲到了自己,把自己描述成一个迷弟,在受伤时迷恋过一个大他七岁的女护士,两人订过婚,可后来还是被抛弃了。
通过聊天,黎耀阳能够感受到这位大文豪既随性又极度自律,他喜欢绞尽脑汁地打磨自己的写作技巧,为了顺利地写下一个句子他付出不知多少努力。
为了在写作上有所建树,新婚时放弃了去意大利度蜜月的约定,而去了巴黎,因为那里才是文学中心。
他和庞德的关系很好,他和菲茨杰拉德的关系也很好,那是一个文学群星荟萃的时间段,而所有能够验证那黄金般精灵飘落的时代证据,都封存于一张张相片,一篇篇信件中。
《打不垮的硬汉:海明威评传》中写道:
海明威喜欢搞特写,内容大都是犯罪、暴力、拳击、自杀、吸毒、卖淫、英雄行为和死亡事件等等,这实际上已经预示了他今后创作的独特风格。
其中后来被发现并重印的代表性报道是《战争、艺术和舞蹈熔于一炉》。八壹中文網
而这在他的往来信件中也得以证明。
这印证了他的中的确包含这些主题。
海明威是一个不凡的作家,他力求作品与风格与众不同,形成自己独有的特色,这也和他的经历有着极强的关联。
中学时代,海明威就给学校办的报纸和刊物写过报道和短篇,他的写作才能得到了非常好的锻炼和发挥。
后来去《星报》工作,那里曾经培养了许多优秀的新闻记者。
报社内有一个文学部,专门]摘录、搜集报刊杂志上一些优秀的文章和新闻资料供记者们和读者阅读。
在报社内部发行的工作手册上,指导记者们“如何避免陈词滥调,如何写得生动活泼”,指导他们“写好新闻报道的关键是文句要简短,要以简短的段落开头,用词恰当,语气有力,作文流畅,从正面着笔。”
对此,海明威深有感触地说:
“这是我在学习写作上,得到的最好锻炼,也是写作的重要原则,我永远不记它。”
此外,报社里一些出色的记者和编辑也为海明威的新闻写作提供了知识和经验。
后来从军又让他的写作经历得以进一点深化,那个年代,让从战场上下来的战士,往往不是变成了诗人就是作家。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加拿大的约翰·麦克雷在1914年志愿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并在一个炮兵单位担任军医。
第二年,他在第二次伊普尔战役的恐怖中占据了前排位置,在那次战役中,德国人发动了一次攻击,包括战争中首次使用有毒氯气。
在照顾伤者和哀悼死者同时,麦克雷在《弗兰德斯原野》一书中写道,这首诗是从阵亡士兵的角度出发的,他们的坟墓里长满了野生罂粟花。
这首诗成为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最受欢迎和被广泛引用的文学作品之一。
其中,它激发了罂粟作为战争死难者“纪念之花”的使用。
先锋诗人纪尧姆·阿波里耐经常把战争描绘成感官的醉人盛宴。
阿波罗奈尔是一位有着神秘过去的波西米亚艺术家——他曾因涉嫌偷了《蒙娜丽莎》而入狱——尽管年龄超过征兵年龄,但他还是于1914年应征加入了法国军队。
他兴致勃勃地过着军人的生活,后来把他的经历变成了一系列名的实验诗,他在一首名为《战争奇迹》的诗中,对于文人的作品产生了催化剂的作用。
然而海明威对菲芡杰拉德说:战争永远都是最棒的主总题——它能在最短的时间里迅速集齐最多的材料,并将我们需要的所有东西全都堆到我们面前,而这些,通常需要我们等上一辈子才能获得。
海明威在战场上的时间并不长,刚刚过去一个多月,他便受了重伤,经过一系列手术,从他的双腿取出的子弹和弹片残骸共计227片。
这些留在身体里的痕迹,也创作了另类的文字世界,穿着军服的海明威英姿勃发,年轻而又帅气,谁能想到未来的他会用自己的笔创造出人生的光辉之路。
他作为战争受害的身份,连同他对人类冲突的深入研究,才才催生了他的《太阳照常升起》《永别了,武器》以及大量的短篇。
就在这次受伤期间,处于康复期的海明威,与负责看护他的护士阿格尼丝一见钟情,之后便疯狂地爱上了她。
她是一位伯爵之女,她比海明威大七岁,那时海明威才19岁,这对恋人订了婚,阿格尼丝许下诺言,会在战争结束后回到美国,与海明威结婚。
然而,次年春天,海明威收到了阿格尼丝的来信,宣布取消婚姻约。
因为她遇到了一位富有的公爵继承人,这对于还处在毛头小伙子阶段的海明威来说,是个巨大的竞争者,而这段没有硝烟的爱情,也就消弭于异地恋及不成熟之中了。
这次初恋也带了他沉重的打击,在他给密友的信件中,我们能够看到作家人生观和世界观的渐变,并且一窥他生命中的的一段低谷时光。
他愤恨、恼怒、惶恐不安,还大病了一场。
对于他来说,女人的背叛是不可忍受的,他只有通过打猎、酗酒和不停的创作来平复自己内心的创痛。
这段时间,他的创作还处于粗糙与生涩阶段,但却为未来的成就铺下了路基。
从聊天中得知,海明威非常喜欢看书,时常和家人讨论看过的书,甚至觉得多看书这一段时光才不算荒废。
还有他后来与诸多名人交往的信件与轶事。
他在信中说,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教庞德一些能够赢得拳击比赛的小技巧,他还说庞德能把自己好不容易打造起来的名声、荣誉,全部押在自己一无所知的一件事上,这对他来说才是体育精神的体现。
他对菲茨杰拉德说:
无论他做什么,无论他的行为举止有多么荒唐,我都必须理解,这一切都是病态所导致的,而我一定要不遗余力地去帮助他,尽好一名挚友的本份。
还有他对自己的父母不喜欢自己书是过于真实的描写,以至于看书时会有另一种观感的反对时,他说:
我之所以没再给你寄任何一篇我写的作品,是因为——要么是你,要么是母亲,把《我们的时代》退还给我了,看起来你似乎不想再看到我写的任何东西了。
因为如何所有事情看上去都十分美妙的话,故事就会显得不可信,是不能那样写的。
幸而他坚持了自己的路线,才形成了新的写作风格。
而琼瑶当年写《窗外》的时候,也因为母亲不理解绝食,而产生了很大的困扰,但她依然坚持了自己的写作风格。
大作家这种性格是其可爱的一面,只有坚持自己才能创新,才能以新的角度阐释世界。
后来有人说过一句名言:没有什么能杀死海明威,除了他自己。
海明威这一生受过无数伤,活脱脱一倒霉蛋,似乎厄运总能缠绕着他:包括坠机两次,一生脑震荡十余次;
参加战争当司机被机关枪扫射,身中200多块弹片,硬是扛着战友横跨战场求生;
到非洲和土著去追捕雄狮,险些被生吞活剥,伤还没好又去挑战猎豹。
这个男人的故事会永远流传下来,他用生命来塑造了一个“硬汉”形象。
他曾经发誓自己会好好活下去,绝不会自杀,却在59年前的深夜掏出猎枪伸进自己的嘴里,他没有犹豫就扣下扳机,头颅如被子弹射穿的西红柿一般,将自己爆头。
当这个男人的死讯传出来的时候,成千上万的人在讨论,很多人更是指责海明威是个懦夫,居然自己结束生命。
但是谁也没去体会62岁的海明威这几年到底活在怎样的生活中,看着自己千疮百孔的身体,看着自己一天一天老去的容颜。
他已经明白自己已经输了,已经不能再去钓鱼、捕猎、斗牛和任何自己热爱的事情。
于是在临死前他喊出“每个人都欠上帝一死,今年死了明年就不用等死了”。
看着现在的他,再想到几十年后他会亲自爆掉自己的头,黎耀阳就很唏嘘,不知道该不该出手逆转这个结局。
其实他更倾向于让历史洪流按照自然而然的趋势走下去,不要强行改变,因为那样会带来很多的未知。
他讨厌未知,不喜欢那种让人惶恐不安的感觉。
所以,他一直在努力,努力不去触碰历史惯性。
但是跟海明威聊过一段时间之后,他觉得有必要让这个人死的不那么凄惨。
虽然有人觉得这样的死法很海明威,但黎耀阳却不这么看,如果可以善终,谁希望死的这样突兀且不自然?
当然,这个事得以后再说,现在他活着好好的,对这个世界充满好奇,探索欲爆棚,死是不可能死的,不去害死人就不错了。
说实话,黎耀阳最感兴趣的是他为什么要去当间谍,这个词用在他的身上总感觉有一些幽默,不过他得不到答案了,因为这件事也是在海明威死后19年才被曝光出来。
据称是海明威在战争时期在古巴建立了一个间谍组织,这个组织没什么章程,就是口报一些所谓的机密,然后由海明威整理成文章。
而最引人注目的就是这个团队的成员组成,包括牧师、渔夫、侍者、老鸨、酒鬼等等,一点也不严肃,更像是一个业余组织。
然而海明威依然遭到了众多机构的秘密监视,尤其晚年的时候曾对身边的人说自己被秘密监视。
当时海明威因为这件事被弄得整天疑神疑鬼,最后更是到了精神失常的地步,只不过那时没人相信他,即使相信了也做不了什么。
海明威说:生活总是让我们遍体鳞伤,但到后来,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变成我们最强壮的地方。
黎耀阳试着问他:
“如果有一天让你去当间谍,你会同意吗?”
海明威不假思索的说:
“当然,为什么不呢?多有趣?能接触到很多不为人知的内幕,还能左右他人生死,天呐,我爱死这种感觉了,或许你有渠道?”
黎耀阳赶紧摇头,他可不想跟间谍扯上关系。
“好了伙计,让我们聊点正事,你觉得这篇稿子如何?能不能出书?”
“当然可以,很有深度,里面的见解也很独到,我想见见这个人,可以吗?”
“没问题,我来安排,不过在此之前,需要你帮个小忙…”
海明威确实是闲的蛋疼类型,只要给他一些好玩的事情,他就能玩的不亦乐乎,甚至连本职工作都放下不顾。
炒作?这个词他喜欢,而且很享受让一个默默无闻的人,一夜成名的那种满足感。
甚至比让他自己成名都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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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大西洋城,黎耀阳把海明威也带了回去,让他在《大西洋城日报》担任一名编辑,主管一个版面。
一开始他有点不情愿,似乎不太想拘束在一个地方,可随着他出入大西洋城各大赌场和脫衣舞俱乐部,这种不开心的想法烟消云散。
海明威发现了一个对他来说是天堂的地方,这里既有发挥他文学天赋的空间,也有让他流连忘返的酒吧夜店,更有很多有趣的外地人可以陪他聊天打趣。
反正芝加哥绝对没有大西洋城的生活丰富多彩,最关键的是,他最近找到了新的乐趣,就是帮人炒作,第一个目标就是威廉,如何让他成为全丑名人,是他手头最重要的工作。
对了,值得一提的是,刚到大西洋城没多久,他便爱上了一个姑娘,这件事还要从太平洋酒店的拳击比赛说起。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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