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生物体是基因创造的血肉机器。
生命短暂,基因不朽。
——理查德·道金斯丨《自私的基因》
[prt1·熊熊火焰]
四个小时之后,在东马港花城湾一家名叫“天涯海角俱乐部”的洋酒馆门前,一扇镔铁铸造的下水道井盖叫一只血淋淋的手臂撑开。
从中滑出赤条条的黏腻肉躯,他好像经历了数次奇异引力的变化,看上去就像是“一路自然坠落”,从正下方掉到正上方——窜出井盖时身上的血泥肉渣跟着这特殊的引力往半空弹跳,又被地球紧紧抓住。
伍德·普拉克又一次从地狱里爬了回来。
k-28空爆氢弹的热核反应没有杀死他,或者说——他已经死了。
在那个奇异灵界,在核爆火球笼罩的地层区域里,没有任何灵体或魔怪能够活下来,无论是弗雷特·凯撒或拉马什图养育的使徒儿女,通通变成了劫灰。
或许恶毒女妖可以通过物质位面的信仰之力重塑肉身,这种残留在人类历史里影响深远的传说魔怪生命力要强得多。
但是对伍德·普拉克来说,在短短的四个小时里,他死了两百多次。
一团妖风邪气聚起微小的尘土,汇作涌动溪流,凝结水汽变成基因图谱的血肉构型,使这男人重新变回人身人形。
与香巴拉本土神怪史诗描述的亚蒙神选一样——他确实能活,而且这种物质形态要比不死卢恩带来的赐福更加霸道野蛮。
但是这也带来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常人难以忍耐的折磨。
好几次骨骼和内脏都没来得及再生,这副粗糙的肉身就匍匐在滚烫的矮坡上,叫核弹残留的高温杀死,迅速变成一块烤肉。
再后来随着环境温度逐渐下降,从一千四百度的烈火炙烧,来到三百摄氏度的文火慢烤,这一身骨骼肌肉撑不了十来秒,能稍稍做出横身翻滚的动作,马上就变回热气腾腾的白色肉泥。
他在拉马什图所处的第六层异端狱死了又死,活了又活,还没来得及长出珍贵的眼睛,否则能看见他死得满地都是的干瘪焦尸。
到了死亡游戏的后半程,他已经失去大部分理智,只希望亚蒙神灵的赐福能够饶他一次,让他永远的死去,永远离开这血肉诅咒的迫害——正如光音天的精灵,食了地肥才拥有物质肉身,才会享受喜怒哀乐,才会感觉到痛苦和欢愉,他不想活了。
他不再想做人,苦难已经将他的心智击垮。
对于伍德·普拉克来说,安息日的到来可不是什么好事。看起来他好像拥有不死不灭的神灵祝福,可是这份力量带来的责任也同样沉重——是生得痛快,死得痛苦。
经过一百零二次死亡翻滚,我们暂且可以理解为,这具活尸从第六狱艰难的爬行蠕动,耗尽这一百零二条命(之前的一百多次,他连动动手指都是一种奢望)——终于保持着一个比较湿润的状态,从这漏斗状的奇异灵界,回到了物质位面。
他身上挂着不少狱界妖魔的零碎器官,胆子大一些的拦路虎都叫[sebob·性感炸弹]通通炸碎——聪明点儿的魔鬼大多都听见了核弹的咆哮,躲回了第七层地狱三环边界悬崖之下的魔窟魔宫之中。
他一路往下跌,跌出下水道井盖——尽管只过了四个小时,对他来说像是几个世纪那么久。
加拉哈德魔术院的孩子们都认为伍德教授的性格古怪,或许与这种经常主动赴死的经历有关,他的肉身留不下伤痕,心里却有无数道看不见的疤。
从意志崩溃的状态中醒来,伍德光着屁股,撑着身体爬起,先是用尽全身的力气,把沉重的井盖合上,再打开它反复确认——确保这个临时地狱门不会再次打开,不会有什么邪祟妖魔从里边逃出来。
他爬到酒吧的迎宾区旁边,在人家店老板的眼皮子底下,用地毯擦干净身上的污秽之物,顺道打开“避风港(提供给流浪汉的临时雨棚)”的廉价啤酒桶,拧动水龙头,张开嘴就这么喝了个饱。
“喂!先生!您没事儿吧?”店老板是个西洋人,名字叫格里高利,是香巴拉西大陆的土著,看上去是个面相和善的大叔,对伍德的经历十分好奇。
究竟发生了什么?老天爷为什么要把这浑身是血的金发男子送到酒吧门口来?
伍德没有答话,他又饿又渴,在狱界遭受的种种痛苦,它们依然残留在身体中,使肌肉神经不由自主的微微发颤。
他的肉身元质几乎换了两百多次,根本就无法适应这副新生的肢体。
尽管如此,他依然坚定执着,耗尽了心力,也要在脖颈上慢慢刻画出闪蝶的纹身。
[sebob·性感炸弹]持续在右手生效,随着左手拇指轻轻扣下一次又一次起爆开关,指尖贴合颈部皮肤,指甲一点点炸开微弱的火花,使真皮层留下一片片焦黑的碳渍,逐渐变成闪蝶振翅的图样。
“亚蒙大神呀!”酒吧老板捂脸惊呼——
——这是西大陆诸国公认的亚蒙神选者,好比救世耶稣,是神灵的亲儿子。
对香巴拉的西洋人来说,对于信奉太阳神的教徒来讲,伍德·普拉克的闪蝶纹身和超能力,都算神灵使者的特征。
老板连忙把伍德抱起来,想把这神子好生照料,说不定往后天涯海角俱乐部会变成新的酒神教堂呢!变成东马港数一数二的旅游景点!
“我撞大运啦!哈哈哈哈哈哈!~”
这么想着,伍德·普拉克的脑袋狠狠撞在门框上,脆弱的脖子也断掉,当场归西。
“我操!”格里高利大老板吓得脸色惨白,低声对怀里的神使问道:“您您没事吧?”
这种“不痛不痒”的致命伤,对于周六的伍德·普拉克来说简直太常见了。
只见淤胀的脖颈关节咔啦一声自动复位,刚刚离开肉身的伍德先生吐出一口恶气,活了过来。
“没事.下次轻点就好”
“那当然了.”热情好客的格里高利大老板接着往里走,见到小侍女奥莉端着一盘甜椒烤肉走出来,指缝夹着锋利的刀叉。
大老板呵斥道:“奥莉!你怎么能这样拿餐具?!很危险的!”
奥莉小姐从西洋跑来东马打工,这几年依然没治好水土不服带来的麻疹,安息日也没有休息的时间,本就心情不好,看见老板抱住这么个流浪汉进门,立刻叫嚣道。
“怎么了!我这么握着刀叉送餐怎么了?!凌晨四点打工是给你脸!别给脸不要脸嗷!”
她气得失去理智,把送餐单号撕了,猛的一甩手——
——指缝里的餐具变成伤人暗器,朝着格里高利老板的胸膛飞去。
老板也是不见外,连忙搂住伍德先生当肉盾。
奥莉女士吓得小脸发白,意识到自己情绪失控的那个瞬间,已经晚了。
“嗬!——”
她倒抽一口凉气,马上后悔,不该如此冲动,不该被愤怒支配头脑。
“呀呀呀呀!呀!”
伍德的后心叫餐刀捅穿,它本来不会伤及心脏,可是格里高利先生这么一提一抱,把神使搂起护住脸面,恰好刀子从肋骨下半边的空隙钻进了心室。
“您没事儿吧”
“伍德先生.”
伍德表情没有丝毫变化,他别扭的背过手,先把屁股上的钢叉拔出来,憋着一口气,把后心的小刀慢慢扯离肉身。
他随口应道:“我什么时候在你手上死第三次?甚至有点期待了.”
奥莉女士见到伍德先生,看清楚这神使脖子上的纹身,是又惊又喜的模样。
“老板!这位.”
格里高利点了点头:“没错,是伍德先生!伍德·普拉克先生!”
“哦!我是听着他的故事长大的!天哪!”奥莉女士连忙放下餐盘,满怀期待的看向这虚弱男子的英俊面庞:“和宗教艺术画里描绘的一模一样.”
西大陆的神怪传说将这位亚蒙的神选者,描绘得如同一个普通人。
他会疼,会害怕,也会死,但是在周六复活。
除此之外,他会一些灵能魔术,是个咒术天赋非常棒的炼金师。
他和大部分列侬土著一样,有高挺的鼻梁,有白皮肤高原人发红的腮,常年种植高粱,有浓烈的汗味。
他有一对好似欧珀般,像是大海那样深邃的蓝眼睛,他喜欢讲些没品笑话。
最重要的就是,这位神使无论到了哪个地方,心里都挂念着农民和工人,总会想方设法的搞点种子,弄点机械——正如亚蒙神的天职,太阳总是带来丰收,太阳总是驱赶疾病,太阳会让生命蓬勃生长。
“真的耶!”奥莉女士捡起刀子就往伍德心口捅。
伍德:“别”
话说得太慢了。
奥莉兴奋道:“好像流不出血来,立刻愈合啦!”
伍德:“拜托.”
又一刀下去,皮肤在开裂的同时往外挤压,把刀刃逼出肉身,紧接着好似果冻一样闭合了,肌肉互相咬在一起,然后不药而愈。
格里高利兴奋的笑道:“没错!这就是亚蒙的神选者!咱们要发大财了!奥莉!你知道嘛!他就是天涯海角的活广告呀!”
“哇哦!”奥莉女士终于停下施刑的手,丢开餐刀欢呼起来,“好耶!~”
伍德清醒过来,小声对店老板说:“你的店员刚刚杀了我七次,你现在还准备拿我当广告展览客人,我感觉和你沟通之前,要给自己上个野兽交流法术。”
在这微妙且弱智的故事氛围里——
——不得不说,伍德在香巴拉西大陆的工作还是有一点成效的。
至少这些来自西洋的土著没有把他当做亚蒙大神赐给凡人的奖品,没有把他扒皮拆骨当场煮了吃掉。
他们变得更加文明,能够读书认字,敢壮着胆子来到另一片更加野蛮的东大陆谋生。
“老板!烤肉!”门口来了一位龙骑兵团的战士,举起手里的猫咪钱,“我的烤肉呢!?”
就这样,伍德先生从老乡的手里逃走了,绕了好大一圈,回到了临时兵站,和杰森·梅根一起躺上病床。
这段故事还有许多小插曲,有许多令人哭笑不得的变故。
兵团战士费了老大的劲,才从格里高利先生手里买回来这块“神灵的血肉”——大老板收了钱还不甘心,请来东马港里最厉害的画师和摄影师,与伍德先生拍完照,画了一副素描临摹图,最后依依不舍的松开手。
奥莉女士特地在弹簧门框上做了标记,贴上标签。
[这道门框撞断了伍德·普拉克的脖子。]
避风港处的橡木酒桶同样有标签。
[神使在此饮酒求生,这桶酒就是天涯海角的圣酒。]
刀叉各贴上新的价目,新的文字说明。
[刀子杀了神使七次,卖五万六千个穗花钱。]
[叉子品过神使的屁股,卖十二万五千个穗花钱。]
[prt2·带他们回家]
回到兵站以后,伍德恢复了一些力气,与斥候兵团做完详尽的任务记录,留下近距离观察核爆现象的音频。
两条腿恢复知觉以后,他没有休息的意思,立刻爬下床,还有其他工作在等着他呢。
第一要务是确认哭将军的安危,还有傲狠明德的身心状态。
来到兵站搭建起来的临时指挥部,伍德恰好看见正在吸氧的boss,以及神情萎靡的哭将军。
“普拉克”boss看上去没什么好脸色,浑身酥软瘫在哭将军的膝盖上,瘫在一团柔软的鹅毛枕头上。
伍德:“我的小猫咪,您怎么敢跑来这种地方?”
boss:“你可以先穿上衣服再和我讲话吗?”
伍德低头一看,身上是一层凉飕飕的手术服,只有两块布条遮住肉身。
过了十来分钟,他换了一身新衣,匆匆忙忙从民居回到兵站,傲狠明德的状况已经好多了,似乎逐渐适应了这片陌生大地。
“看你这么匆忙,要再去一次魔池?”boss抬起爪子,要伍德扶它起来。
伍德连忙把氧气瓶和boss一起搂回怀里。
“不死鸟(苏绫的代号)没有陪着您?”
boss有气无力的应道:“东南战区需要她,确认k-28成功起爆以后,她连夜走了——要赶回前线。”
伍德接着上个话题说:“我要去拿回自己的东西,这些邪门玩意儿得妥善处理。”
“一起吧。”boss执意要和伍德同行。
回到司耀铺子的堤坝,回到下水道排污口。
在两组兵员的保护之下,伍德抱着boss一脚深一脚浅的走进弗雷特·凯撒的老巢。
他们来到灵云小队驱逐夜行兽的天井,顺着天井往上爬,再往酒神教堂的方向走七百多米,就见到与鹊山遗址类似的地宫岩窟。
伍德上一回以魂威超能抱住核弹往魔池里跳,没来得及细看,这回终于有时间好好整理养子的遗物。
“魂器爸爸是你送给霍普的十六颗辉石。”boss满心好奇,想多了解了解这位智库幕僚:“铁胎弓也是你的教学器材,好像这位咒术法师,这位养子在构造魂器方面,特别重视你呀。”
到了育生池和改造间,就有许多凉透的腥臭血肉挂在货架上,作为使徒生物的灵媒备用。
“这麻木钢钉是什么?”boss看过杰森·梅根的任务记录。
四样魂器里,就有一位满脑肥肠,戴着尖刺面盔的恐怖屠夫,被死魂灵称为麻木钢钉。
“我想让霍普站起来,像一个正常人那样站起来。”伍德说起这段往事,神色变得复杂,眼中也有了忧伤:“在他的第二十六节脊柱,还有左腿膝盖打十二颗钉子。”
“我没有万灵药,如果要治好他的畸形关节,使他像常人一样行走站立,昂首挺胸的面对生活,就必须加钢板敲钢钉。”
“我爱他”
“我深深的爱着这个养子,他应该是我的接班人,是未来的希望.”
“他的魔术天赋很棒,咒术天赋也不赖.”
这十二颗钢钉夺走了霍普下半身肢体大部分痛觉,也使他成功站了起来,可是身体的畸形治好了,内心的畸形却无药可医。
boss轻轻拍打着爱卿的肩,努着身体站起来。
“我能理解这种感觉。”
这一刻,伍德·普拉克再怎样坚强,他也要流泪——
——霍普·普拉克出身贫贱,可是伍德先生从来都不相信血脉的力量。
他想过,有没有一种可能,可以使人们从基因的奴役中解放出来。
香巴拉的血泪史大多都来自于自私的基因,人们照着父母的样子活着,照着家族的期望活过一个又一个无穷尽的轮回,人吃人的恐怖轮回。
或许霍普可以打破这道枷锁,变成典范。
他的遗传病能通过二十五到三十五年的时间慢慢用药物治好。
他的残废肉身可以通过钢铁来重塑,使他真正的忘记亲生父母带给他的痛苦。
基因是自私的,可是人类能够以纯粹的利他主义进行社会活动,创造一个又一个奇迹。这是动物和万物灵长的区别。
“龙骑兵团伤了二十七个,死了四个。”boss低下头,说起它的孩子们:“我要把他们带回去,带回九界。”
“你有办法么?”伍德从屠夫脑袋里拔出一颗颗钢钉,分离这铁盔的钢板,把这些灵媒带走。
艾欧女神不会放过这些灵体——
——只要死在香巴拉,这些战士们的英灵很难再回到故乡。
“天上的太阳斗不过我的。”
boss从小战士手里接走六组斥候领袖的骨头。
那是一块下颌骨,是爆炸现场找到的,相对完整的遗体。
它几乎伤心欲绝,捧起这块遗骸,摘下氧气面罩,慢慢把骨头送进嘴里嚼碎了,咽进肚子里。
按照授血办法的通用规则,喝过万灵药的芸芸众生都是傲狠明德的血奴,都要受到梼杌这位血主的控制,只是梼杌失了神智,变成了一具没有思想的腐尸。
boss可以用吞服遗骸的方法,把这些战死的孩子们带回九界。
“他和我在一起,他们和我在一起.”
伍德擦干净眼泪,又看向“恐怖老妈”的腐臭尸身,看向那身黑漆漆的修女服。
boss:“这身衣服也是魂器吗?”
伍德:“没错。”
boss感叹道:“看来霍普对你的妻子意见很大呀,造出这么个玩意来,为他养育怪胎灵媒,以供使徒邪神降临物质位面。”
“不”伍德不好开口说实话。
相传亚蒙太阳神教的教宗选出来的修女们,都要成为神灵的新娘,是终生不婚不育的处女。
“呃”boss见多识广,多少能猜出来魂器的来历。
“嗯”伍德干脆找来水壶,把水当做爆炸物,撒上恐怖老妈的尸体,“就是你想的那样。”
霍普·普拉克还有点女装怪癖,生前主动穿上这身衣服,要成为“爸爸的新娘”——
——过于混沌的魂器来路使傲狠明德瞳孔地震,一副“震惊猫猫”的表情。
“哦哇哦”
回到消防司耀街道,回到海岸。
恰好是早间五点十分,太阳刚刚爬出海平面的一瞬间。
洞道中传来低沉的轰鸣炸响,sebob·性感炸弹画上了新的句点,这不是第一个,对伍德来说也绝不是最后一个。
一切都在日夜轮转,一切都在往复循环。
boss的眼睛再次变成一对绿色碧玺,在周遭兵员的簇拥下,接来一盒又一盒骨灰。
它把战士们的遗骸均匀的涂抹在满是倒刺的舌头上,其中蕴含着独特的滋味。对生者千般不舍万般无奈,对死魂灵又有各种各样的期待——或许会变成加拉哈德魔术院墙上的一幅画,变成一首诗,变成一曲欢快的歌谣,变成棍棒里长吁短叹忧心忡忡的精灵,照顾着新来的乘客们,或许会变成后来学生们的良师益友,变成人们漫长道途中的守护神灵。
直到它的牙磕碎了,直到它咬住老骨头的水晶颅骨,咬住老猎王的遗骸触媒,尽管这些骸骨中已经没有任何灵能反应,它的所有灵光都消散了——恰好是这颗坚硬水晶头骨,带走它无往不利的尖牙。
直到湿热的海风带起一圈低飞的水鸟,直到跨过半个世纪的苦涩回忆通通跟着这颗牙齿,一起落进肚子里
所有的颜色都混在一起,所有的笑和泪都在这短短的一瞬间。
层层叠叠的海浪拍上礁石,在金光灿烂的暖阳余晖下,照出背阴面层层叠叠的深蓝浅绿,还有不断翻滚的,不断挣扎的,好似杂草一样的线条,在疯狂生长的光与影。
波浪跟着潮水一起飞来,一起退走,它在薪王四散的炫光中散射出海面的泡沫,再往下仔细看,就是深沉且黝黑的怪石,还有不断冒出气泡的热泉。
直到它一动也不动,它的线形瞳孔突然变得滚圆,失去了焦点,尝到熟悉的味道,啃开这又硬又苦的晶体。
好像在熊熊烈焰里煎熬,在太阳完全离开海平面的那一刻——
——boss已经看不清任何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