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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烟雨细迢迢,梦都风云斜木蓼。同是宁朝俩大烟花诗酒之地,一个美如画,一个如梦幻。这个朝代,最不缺的就是文人骚客。当然,李云在有了机会能捞点油水的时候,还是觉得未来的祖国好啊。
饮酒作诗,不如奔驰宝马陪衬;歌舞升平,不如搂着俩美女在自己的狗窝夜夜笙箫。当然,画还是要有的,枕头俩边,左侧一幅珍品人体脉络图,增强自身血气;右侧一幅少林绝学易筋经,不断变幻人体姿势。务必达到极限,那叫一个字,昂~~~
这天清早抱着他的拉菲做着美梦,自己也不知道怎么了,每天抱着这玩意儿,觉好睡了,梦也美了,以往不敢想的羞羞事儿也接二连三的来了,口水已干,只留下一身血气等待施展。门哐的一声就开了,自己梦里边居然被直接吓萎了!!!
“哪个王八蛋不要命了?啊?不知道这里是哪儿嘛?哦,七哥啊,啥事儿啊这是,这天王老子这会儿打打盹儿也是应该的啊。”
阿七吓了一跳,连刀都已别好,最近这位侯爷老说些莫名其妙的话,唯恐控制不住局势。
“侯,侯爷,出出人命了”。
李云揉了揉眼,有点不耐烦,
“什么身份啊这是,在哪儿,怎么啥事儿都往我这儿塞了。这老大干的还不如一打杂的,尿性。”
“一个邋遢醉老汉,死在个巷子里,大老早的被人发现跑来报案了,我这不,也还、还没去嘛”。
“就这身份啊?随便走走程序不就得了嘛?抓的到就抓,抓不到就说喝死了不就完事儿了?反正又没人管,有发现的塞点银子不就得了?我屋里边儿那木箱子看见没,随便捞俩儿,劳资不信堵不了几个平民老百姓的嘴。你自己看着办吧”。说完一个驴打滚又接着睡了。
“得令”。阿七倒是一阵窃喜,家里的伙食是该改善改善了,打开箱子一看,金闪闪的一片,爷是个开明人。拿五俩好还是五俩儿?算了算了,大家都不容易,还是拿十俩把。
“等等等,你刚才说是在哪儿来着”?
阿七瞬间背起了手,
“哦,在北边一小巷子里,叫西”
“我艹!赶紧备车,对了,记得换匹年轻儿的马,要快”。
说完人就不见了踪影,只留下俩扇摇摇晃晃的阁门。
阿七有些纠结,眼看就要泡汤了,到底拿还是不拿。
今年老娘也古稀有余了,还是拿俩吧,就当给侯爷积积阴德。
来到案发地的时候,天色仍然尚早,围观的百姓并不多,估计都是这片儿的居民听到动静前来凑热闹了。
“哎哟,你看看这人,真邋遢,脏死了。”
“玲玲别看,小孩子看不得这东西,遭怨的”。
“让开让开,青天侯府办案,不要喧哗,”俩个捕快攮开了人群给李云让开了道。
“啊,可是那青天神侯?这可神啦,有他在不出半会儿功夫,凶手怕是要伏法咯”
“是啊,这传闻的大老爷看着倒是挺年轻的,俊朗,哎,我闺女儿今年也十八了,听说侯爷孑身一人,你们倒是看看”
“得,王三儿,不是我说你什么,就你家那闺女儿,走起路来都带风,侯爷这小身板我看是经不起摧残,你还是放过他把,多为咱老百姓鸣冤辩屈才是正形儿。哈哈”
李云听到这些心里倒是挺舒服的,就是之前这个“李云”,性格冷漠了些,自己要不趁着去看看他闺女儿?只是这走路带风什么鬼?还是算了,忍不住打了个冷噤。
大概在巷口进去八尺来方,地上躺着穿着破烂的邋遢男子,李云忍不住皱了皱眉,这人身上的酒气实在太过浓烈,拿了块手帕,倒腾了一下。从面相上看大概五十来岁,应该是常年不梳洗打扮看起来会老一些,浑身上下并无明显伤痕,表面也并没什么变化,死亡不就。手上抱着酒壶,李云用鼻子嗅了嗅,摇了下,大概还有着半壶,随手别在了腰间。身上也没有什么财物,还真是个酒鬼。
李云招来俩捕快,
“抬回去给张叔把,身上东西仔细看着点儿,不要落下,放轻点,嗯,对了,张叔如果还没起搁门外候着吧,也不是什么急案”。
李云看着地下,也没什么鲜血打斗之类的痕迹,尸体躺在地上给人的感觉是很自然,应该是自己倒下的。
“阿七,把目击者叫上来下。”
不多时,阿七领着约莫四十多的大娘走了上来,衣着朴素,手上布满了老茧,额头也有了很多岁月的痕迹。不知为何,看见她李云想起了自己的妈,有些心酸,好久吃到她菜了。穷苦人家在哪个世界都一样,讨点生活不容易,还要受到各类歧视和欺压。大娘显得有些害怕和惊慌。李云缓和了下自己的语气。
“大娘别怕,没事儿,我问几句话就好。”
或许是语气起了作用,大娘渐渐的定了下来,点了点头虽然还是有些惊慌。
“您发现刚才那具、那个人的时候,是什么时候的事儿了”。
“大概,大概就半个时辰前吧,我发现就马上去你们那儿报案了,他们,他们说衙门的看见咱们这些老百姓都不当差,就,就青天侯府的人儿好使儿,踏实。”说完还小心的憋了一眼周围。
嗯,李云点了点头,这是一种悲哀,在哪个世界都一样,平等是相对双方的地位均势而言。法绿(怕和谐,共飞惹不起)是给上层人提供消费的一种产物。钱这东西,还真不会有罪;如果有,我还真宁愿被判个无期徒行。
“那您是怎么发现的,或者说发现之前有没有听到什么特别的动静”?
大娘想了想,
“嗯,俺说不说来,就是有点像那个摔倒的声音把,当时刚好睡的迷迷糊糊,打开窗户一看就吓了一跳,俺也不知道是人是鬼,喝了一声,**他妈也看到了。”
人群中另外大娘站了出来,点着头,
“对咧,当时可把俺俩吓坏了”。
李云响起了那三扇打开的窗户,大娘指了指,其中对立的那俩扇倒是对上了,只是自己当时走的太过匆忙,忘记了第三扇在哪儿,只记得依稀有个人影,
“对了大娘,除了你们俩,当时最开始看到的还有其他人吗?或者有没有打开过窗户?”
“这个,俺们倒是没注意,街坊邻居随后差不多搁一堆儿打开,之后大家就约着出来探探,王三儿胆大,直接就上去探了探说咽气儿了”。
“是的爷,当时俺给探的,鼻尖没气儿,断了”。人群中一个糙汉说道。
这就有点尴尬了,当时自己一门心思薅酒**去了,没看仔细。算了,还是按自己的来吧,查不到的时候在回头重新捋。
“那这人儿乡亲们有认识的吗”?李云清了清嗓门儿,总觉得这声音有点娘,不如自己那副胖身躯来的爷们。
乡亲们大都摇了摇头,倒是先前那个王三儿点起了头,
“爷,这人儿我知道,在梨花巷可是出了名儿的酒鬼,姓啥不知道,大家都管他叫酒色子,成天只知道喝酒,这撕可真能喝,没个三俩斗,可喝不翻他。”
一斗是十升,李云掂了掂腰间的酒壶,撑死也就三升,虽说夸大了一些,但是成天喝酒的人,想必来上个几壶不会肯定不成问题。
“那他平时住在这儿吗”?
王二挠了挠头,
“这倒是没看见,听人儿说平时都搁东边儿草市找地儿睡,他在那块儿喝酒,方便,在哪儿醉趴那儿睡呗。”
看来这案子也不简单啊,假设那个第三道窗户的人影是凶手,即使不是也肯定也有些关联,知道些什么,不然这酒色子不会喝醉了往这边跑,东边草市离这西巷还是有段路的。都怪自己,自己给自己找事儿做,不过算算也不亏。
“那你知道他平时在哪家酒馆喝酒不”?
“这个,爷,梨花巷那边儿到处都是酒馆,您可以到苏木酒肆问问,那儿人多,嘴儿杂”。王二显得有些为难,他们这个阶层的人,即使有钱大多数也都捐给了生活。
李云点了点头,看来这酒鬼平时坑蒙拐骗的事儿也没少干,饭都吃不起的人,还天天喝着酒,想必也有些仇家把。当然,要等张叔验完尸之后才能下定论了。
跟这群朴实告别的时候,强行给李云塞了不少干果饼子,盛情难却,也唯有却之不恭。自己尽量的去做把。
梨花巷,梦都地处北方,时值三月,正应了那句古诗,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整条街道的俩旁都开满了梨花,加上这里基本上都是开着酒肆。酒中封醇梨花香,别来无醉黯然殇。梨花香是梦都的千古佳酿,淳淳烈酒再泡以晒干的梨花封酿而成,烈酒醇正再加上梨花的暗香,让人入喉难忘。据说十年份以上的梨花香,专供皇室贵族,可是千金难求。
此刻未至日中,俩旁的酒肆也大都关着门,不过好在运气不错,远远的就看见苏木酒肆几个招牌大字迎风飘扬,旁边儿正站着个胖子似乎在矫正招幡。一看他那个满面油光的样儿,李云会心一笑,此番看来必有收获。这种人,搁哪儿都是个宰羊样的主儿,秉承着宁可错杀一千也绝不放过一个的金字商家招牌,才能把生意越做越大。
不要闲笔下啰嗦,笔下在尽可能的描绘自己心中所想的那个朝代人生活的一种社会面貌,有些人应该能体会到。虽然是笔下架空的一段历史,但这种风气曾经确实存在于我们的祖辈世界。时至今日,也各有千秋。每个案子都不会让你们失望,结尾是个大反转,等着入坑你们把你们,另外求各种票,新人想维持这种创作热情真的很难很难,不开玩笑。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我写书会有着一种无厘头的幽默,姑且当调料把,也会有一些黑色幽默,待君细品
(本章完)</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