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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奴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没有借机落井下石,也没有追究她的责任。
对了就对了,错了就错了,诺奴这个女人,这点意识还是有的。当老唐指出了她的错误,她承认自己错了可一点都没有含糊。
这种敢于承认错误的精神与磊落的情怀,一般男人都赶不上她。
其实诺奴这个女人,优点多多,有什么说什么,绝不藏私,是个好女人。
同时,这也是她的缺点。
就拿这次来说吧,若是她不找老唐评理,硬要老唐干掉我,我根本就不知道她在地狱公寓的地位如何,这么一闹,没把我搞臭不说,还把她自己给暴露了,她――就是一个仆人。
这是她自找的。
对此,我一点都不同情。
不过我不会因此看低她,因为她是智能机器人,一个拥有人类七情六欲的女人。
对她,我还是要保持相应的尊重。
尊重他人,才能获得他人的尊重。
这是一种超码的社交礼仪。如果一个人连这点礼仪都没有,那这个人在社会上活着也不会获得太多的尊重,毕竟强大到可以俯视天下的人并没有几个。
包括那些所谓的王者,都只能在一定范围内获得相应的尊重,绝难获得整个世界的尊重。其实仔细想来,这应该算是一种文化现象,毕竟一种文化要想征服另一种文化,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文化与文化之间只能是兼容并包,绝不可能是一种文化对另一种文化实现征服似的全覆盖。
因此,我十分理解诺奴这样做的原因。
一者她是想通过这种方式证明她的强悍,二者她还想以此达到挟持我的目的,让我时时刻刻都听命于她,可她没想到的是,她这样做,纯粹就是自掘坟墓,扳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因为她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就是无论她多强大,都难改变她是仆役这一事实,因为她的任务就是为地狱公寓服务,为需要她的人服务(这里所说的需要她的人服务,并不是指男人与女人之间的那点事儿,而是她必须根据地狱公寓的指令提供快捷而又准确的数据,因为她在本质上永远都是机器。)。
基于这三点原因,她才在老唐面前碰了个不硬不软的钉子。
但遗憾的是,她并没有看穿这一点,虽然她嘴上没说,但这并不代表她内心里便承认了我这个主人,――按照先入为主的原则,说什么我都得听她的才对,可是我还没有正式成为地狱公寓的成员,就要对她指手划脚了,换了是我,心里也会老大不舒服啊!
当然,她有这些想法也是正常的,毕竟她也算是一个准人类吧!
“诺奴,对不起。”
我主动打破了眼前的僵局。
诺奴看我一眼,没有说话,但她脸上的坚冰,却破开了一线笑容。
“诺奴,就当此前的事情没有发生过……”
“吐出来的口水,吞得回去吗?”
诺奴看着我,一幅不依不饶的架势。
我摇了摇头,没与她计较。
看得出,她对我还在耿耿于怀。
“其实,这事不能怪你……”
“责任本来就在你身上,可老唐却硬说我有问题……”诺奴板着脸,一脸的愤恨,满眼的失落,“这不是明打明的坑我么?过去的老唐,可不是这个样子啊!”
不管她想得通想不通,都是她的事,与我没有任何关系。
因为直到现在为止,我仍然是个应聘者。
虽然地狱公寓已经正式宣布应聘我为地狱公寓的一员,担任地狱公寓鬼经理一职,但问题是――直到现在,我仍然没有享受到经理的任何待遇,包括眼前这个诺奴,仍然没有把我当着是地狱公寓的人。
也就是说,在诺奴眼里,我仍然是个外人。
“这事与老唐没有关系,你不应该这么说他……”
“如果他有原则性,那么你就死定了。”
诺奴眼瞳往上一翻,一幅都是他你才活的恼怒。
我不想与她再就此事争论下去。
这种事情,永远也争论出不出一个所以然来,越争,只会越增加彼与此之间的裂痕。
说实话,对诺奴,我本来是没有什么看法的,但自她发誓说要杀了我的时候,我对她就有新的看法――她,是个口是心非的女人。
尽管她是机器女人,但我对她仍然保持着高度的警觉,因为――
她的心机好像也特深。
就像这次她找老唐评理,表面上她没有问题,但仔细想一下,便会发现,其实她是想借老唐的手除掉我。
但我不想揭穿她。
有些事情,最好烂在肚里。
也许我不说,我还能看到她的另一幅嘴脸,如果我说了,那我就什么也看不到了。
因为她会把她的情感、想法与**伪装起来。
“我承认这次是老唐放了我一马,可是你也要弄明白,我的死与活,其实与你并没有任何联系,你不应该这么对待我。”说这番话的时候,我脸上的表情古井不波,――我不想在诺奴面前表露我的真心与想法,“老唐说得对,我和你只是主仆关系,你应该为我服务,而不是想方设法取我的命,再说,就算老唐顺着你的意,你也不一定能把我的命取走啊!”
虽然她诺奴本事非凡,但真惹火了,套用江湖上流行的一句话――把老子惹毛了,又那个怕那个啊!
不过把话又说回来,直到现在为止,我都还没有真正产生过与她为敌的念头,如果她不听我劝,胆敢屡次三番找我的麻烦,真把我惹火了,我就跟她翻脸,拿永恒之焰烧死她。我坚信,她不是永恒之焰的对手。
一个嘴尖皮嫩的机器女人,岂又经得住高温烈焰的煅烧?
我敢说,只消一小屡火焰,就可以将她烧成灰烬。
“只要老唐放口,我取你小命,当如控囊取物,绝不费任何吹灰之力。”
听她口气,她要杀我,秒秒钟就可以搞定。
也许她有这样的能力,但同时我亦坚信,她要能这么轻松的搞定我,除非我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任由她宰割差不多,否则最后死的人未必是我,因为――我拥有强悍的力量与可以焚烧一切的永恒之焰,她挡不住这两样东西。
和那些被我杀掉的鬼比起来,诺奴强不到那里去。但是我清楚,由于她是人工制造的,所以有很多方面又是人类所不能比拟的……
(本章完)</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