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爆发前,冯有才是京城里的一名出租汽车司机。核弹落下前夜,他阴差阳错辞了职跟着几个朋友想去南方做点水产生意,结果火车还没出河北地界就停在半道上,他跟着一帮兄弟裹在南逃的难民里开始了流浪生涯。
路上为了争食斗气和人打了不少架,随着局势的愈发混乱,他手上的武器也迅速升级,从开始的匕首到土制火药枪,然后又有了抢来的军用制式步枪,几个人一合计决定在q市外围留下来抱团发展,这里的大量驻军意味着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大量南逃的民众纷纷在附近落脚,只要有枪就不难从这些流民身上刮出油水来,这是这块土地上不变的规则。
冯有才等人迅速纠集志同道合者组建了一个武装团伙,他们坚持在城郊十公里以外活动以免引起当地驻军关注,时间证明这个原则是非常正确的。随着社团业绩的稳步增长,吃饱没几天的冯有才开始有了经营地盘的野心,他带着人背上枪巡视自己名义上的领地,踏踏实实挨家挨户落实税收政策,俨然一副山大王的嘴脸。
只是,当他看到那个海边窝棚里的小姑娘时,所有的雄心壮志瞬间烟消云散。
如今冯有才身边并不缺女人,乱世中的人妻白领漫山遍野都是,为混口饭吃主动投怀送抱者大有人在,他也算是高矮胖瘦见天轮换着享尽了帝王之福。
但和那小姑娘一比,自己床上那帮泄欲工具都是该扔的货。
其实,真正催生这段感情的暗因是冯有才背上一个快速增长的瘤子,南逃途中他因为饥渴难忍随手捧起路边河沟中溪水啜饮,不料几天后背上奇痒无比,一个黑色的肉瘤迅速冒了出来,与此同时他开始觉得喉部和锁骨处总有挥之不去的痒痛,夜深人静时即便抓挠得皮破血流也不解恨。
到了这种份上,只有小学文化的冯有才也明白死神进了家门,于是他变得更疯狂,杀人劫掠肆无忌惮,和那些女人们上床时不把对方弄得遍体鳞伤滚地求饶总觉得不过瘾。
疯狂使他的名头更响,但在内心深处他知道自己正在死去,他不甘心自己的生命就此流逝,他还没有富贵显赫过,他还没有在这世上留下属于自己的印记,直到他看见那个稚气未脱的姑娘。
那女孩没有沉鱼落雁的姿色,但那具洋溢着青春活力的躯体彻底震撼了冯有才。
对方的眼神语气,举手投足的动作都洋溢着青春的清新气息,那是半只脚踏进墓地的他所没有的,也是他现在最渴望的东西。这些美丽的东西融化了灵魂和肉体都在腐烂的恶棍,冯有才甚至暂时忘却了残暴的常态,他没有当场作恶,只是像丢了魂一样跟着党羽们默默离开。
返回营地后,接连几天他都沉浸在巨大的幸福感中茶饭不思,实际上这是他三十多年人生的初恋,那种感觉与窑姐婊子们的肉欲游戏截然不同。
最后,冯有才拿定主意把这女孩弄回来,成为她的主人,以此证明自己仍然能将青春和生命拥入怀抱中。
他的时间已经不多,有什么理由错过转瞬即逝的幸福呢?
“我要给你们找个大嫂。”冯有才郑重其事对着他的兄弟们宣布,引来的却是一阵哄笑。
冯有才选了个很不恰当的时间宣布自己的人生大事,这时正值一帮兄弟酒足饭饱之际,不少人喝得醉醺醺。社团初创没多久,尊卑关系不是很明显。
冯有才看了看那些笑得扭曲的熟(百度搜索 本书名 + daomengren 看最快更新)悉面孔,抬起步枪朝屋顶扫了一梭子,所有人立刻收起笑容。
“老子要结婚!”冯有才大喊。他的死党、二当家黑皮立刻跳出来圆场:“结!该结!兄弟们,都给老大撑起来!”刚才还在发愣的群匪这才回过神来,纷纷举起手中的刀枪借着酒劲狂呼,至于喊的是什么只有天知道。
林子云醒来时天刚亮,安秉臣和弟弟的呼噜声从一帘隔开的窝棚外间传进来。昨天下午安秉臣又去捞了一网鱼,回来让林子风赶紧用盐腌上,忙到半夜才睡,两个人都累得不轻。
林子云悄悄爬起来想用蒸馏器烧点淡水,他们今天就准备出发,路上的干粮有了,还需要准备点水。
刚把压了大半夜的篝火吹燃,林子云回身却看见山坡下面的路口站了一群背着枪的人,为首的正是那天那个眼光猥亵的秃子。
“我叫冯有才,手下有十几号兄弟。现今这世道,有枪就是有理,没枪就是没理,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大妹子,跟我回去过日子,绝对不亏了你,你这两个兄弟以后也跟着我混吧。你要天上的星星,我爬上去给你摘,你要海底的珍珠,我――”
“我要你妈个x!”林子风的声音突然从背后响起,随之而来的是嗒嗒嗒三发点射。冯有才一开口就吵醒了他俩,林子风这两天都在练枪,晚上睡觉也抱着那把五六,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人主动凑上来试枪,想也不想骂了一句就抬手开火。
子弹贴着冯有才头皮飞过去,他身边的人呼啦全趴下,嘴里骂骂咧咧。安秉臣两步冲出来把林子云拉回窝棚里,窝棚和路口之间隔着个小山包,相对要安全得多。
冯有才脸色先白后青,朝着地上一跺脚骂道:“妈拉个巴子,给脸不要脸,就别怪老子不客气了!”说完也不犹豫,扭头就跑。生气归生气,但他可没昏头,多次和其它帮派冲突的战斗经验还在。
这路口地势低又没有掩蔽物,对方在山包上居高临下,真打起来只怕自己这边要吃大亏,因此他打定主意先逃远点再找机会回来报复。身边这伙人一见老大带头跑了,哪还有留下的道理,于是全都撒丫子狂奔起来。
看到对方一哄而散,林子风抽开五六式的折叠枪托,仔细瞄准跑在最后的那个家伙扣动扳机,啪的一声,子弹落在对方脚下溅起无数碎石灰土。没打中,但却把那人吓了个半死,发力飞奔瞬间跑出有效射程外。
“他们肯定不会善罢甘休,我们赶紧走。”林子云不理解对方为何如此不济,但她知道这事不会就此结束。弟弟太冲动了,但他做的没错。
“我们恐怕走不远,你拿着这个,撑两分钟等我回来。”安秉臣把手枪递给林子云,对方人多枪多,靠两条枪绝对挡不住。这种情况下什么都顾不上了,得赶紧去开蜘蛛车过来助战,动作慢了可能就再没有机会,看那伙人的嘴脸都不像是知难而退的主。
林子风望着他的背影喊:“你去干嘛?”
“去取我的武器!”安秉臣的回答从早晨的海风中飘来。
“姐,他不会是丢下我们跑了吧?”林子风疑惑地问着,抽出(一秒记住 盗梦人 看最快更新)唯一的弹匣压满子弹。
“跑了就跑了,这桩事本来跟他也没多大关系。”林子云按昨天才学的方法拉动手枪套筒推子弹上膛,同时扳下击锤保险,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瞄准敌人扣动扳机。大事临头忌惊惶,但不知为什么,一向沉着冷静的她心中多了几丝莫名的烦躁。
“这帮混蛋,来一个我杀一个!”林子风刚才开枪惊退众敌,自信心爆棚。他最开始打的三发点射瞄的是对方头顶上空,算警告性质的鸣枪,后来追射逃在最后的那名匪徒才是真起了杀心,可惜没有命中。结合这两天的试射体验,他已经发现手中这杆枪的准星有些偏左,下次开火时调整下角度肯定能打中。
林子云没有弟弟这样乐观,敌人的去而复回只是个时间问题,而他们的位置和地势对方都一清二楚,再打起来必然处于被动。她扯下林子风头上的帆布圆帽,用一根棍子支在山石后,然后拖着弟弟绕到另一侧的树林里,这里地势更高,周边情况一目了然,如果这伙土匪想从旁边绕过来偷袭绝对会被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