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晚上,三头吸血鬼被打包送去了,斯塔克集团的秘密实验室。
吐过之后的斯塔克,头脑分外清醒,已经有了好几个不错的,关于针对吸血鬼的,武器的设想。他需要一些试验品,来验证自己的武器效果。
乔治局长对于事情的最后结果,无比的满意。他最好的想象里,也没有这么顺利,高兴的回去准备组织一支,专门对付吸血鬼的队伍。当然要先去华盛顿开那个,不知道什么内容的会议。
往后几天阿尔文也没有歇着,他不是救世主,没法儿单枪匹马的冲到吸血鬼的老家里把它们都干掉。
但阿尔文是个行动派,我解决不了整个纽约的吸血鬼,但是我能让整个地狱厨房保持干净。让我的家人、孩子,还有学校的学生免遭吸血鬼的威胁。
有了实物的参照,鬼狼能轻易的嗅出吸血鬼的味道。白天的时候带着鬼狼,一条街,一条街的搜过去,把那些藏在阴暗处的吸血鬼拉出来晒晒太阳,对他来说没有任何难度。
当阿尔文带着“雅典”“罗马”“斯巴达”三头鬼狼,踏上自己的街区外的第一条街道的时候,整个地狱厨房像是被倒进了清水的油锅,开始翻滚沸腾起来。
地狱厨房的大小黑帮开始奔走相告,紧张的戒备起来。整个地狱厨房的人都知道,阿尔文虽然是三条街区的老大,但是他很讨厌黑帮。如果阿尔文要向外扩张地盘,那可能会有很多黑帮流血、消失,就像曾经的25街区。到现在都没人知道,那里原来的黑帮成员都到哪里去了。
阿尔文站在27街的街口,看看前面不远处,十几辆车将整个街道堵了起来,20来个看着像工人多过像黑帮的分子的家伙,拿着枪械。在车子后面躲躲闪闪的张望。
一个电话打了过来,阿尔文好笑的看着这些人,黑帮分子这么胆小的可不多见。接通电话。
“这里是阿尔文,你是谁!”
“是的,我现在站在27街的街口,怎么你有什么问题吗?金并!”
“哦~是的,我们有过协议,可那又怎么样?就因为我们有过协议,我就应该站在这里,等你这个婊子养的过来?嗯~”
“嗯,你要早说你是以校董的身份,来给我打电话,我不会这么粗鲁。那我等你一会儿,你最好把地狱厨房能说的上话的人都叫过来,我可以为你们变个魔术。”
“ok ok 我不是黑帮,对你所谓的地盘也没有兴趣。校董先生,今天的事情与地盘无关,我保证。”
挂了电话,过了一会儿,一个长着一个酒糟鼻子的秃顶矮胖子爱尔兰人,小跑着过来。
阿尔文认识他,这条街的老大,他叫克拉克盖博。纽约有三分之一的假鞋是经过他的手卖出去的。
虽然他的长相糟践了这么好的名字,可是他的人还不错,最起码阿尔文没有听过,他干过什么特别伤天害理的事情。
克拉克小跑到阿尔文的面前,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小心的将阿尔文请到了一家爱尔兰酒吧里。
酒吧还没有营业,克拉克打发走了,同样惊慌的酒吧老板,亲自为阿尔文送上了一杯咖啡。
阿尔文笑着看了看,像个服务生一样站在一边的克拉克,笑道:“你不用紧张,盖博先生,我今天不是来找麻烦的。请坐下,我们还有空聊一聊,也许还能做笔生意。”
克拉克听的愣了一下,他其实是个生意人,只不过卖假货的公司在美利坚不合法,所以他带着一帮与其说是黑帮小弟,不如说是工厂保安的家伙,在27街扎下了根。
其实克拉克并不讨厌阿尔文,有时候他恨不得自己的街上,也有一头巨狼闲逛。这样他可以省下一大笔,养打手的开销。
生意人的本能驱使下,克拉克问道:“不知道阿尔文老大有什么好生意,来关照一下我。”
阿尔文搓了搓鼻子,有点不好意思的说道:“克拉克,你知道社区学校,对不对?”看克拉克点头,接着说道:“我们的孩子还没有一身合适的校服,这非常不利于树立我们学校的形象。你是做服装、鞋帽生意的,你应该明白,这是笔不错的买卖。”
这有什么不明白的,这买卖太好了。一个学校一千多将近两千个孩子,每年冬夏两季校服,每套两件,一年一换。
都知道,阿尔文老大是个公道的人。这哪里是谈生意啊?这是在送钱啊!
克拉克激动的抹了抹脑门上的汗珠,也不问阿尔文会给什么价格,他决定就算亏一点,也要把生意做下来。但是校服上一定要打上“盖博”的牌子,如果学校老师需要的话,西装我也是能做的。而且没听说过阿尔文让谁在生意上吃过亏,给他餐厅送材料的家伙每次都能拿到现钱。
“明天,阿尔文老大,明天我就带着样品去您的店里找您,只要世面上有的款式,我这里全部都有。我的二儿子就在学校里上7年级,他是学校足球队的防守端锋,学校的足球队的衣服和鞋子都是我赞助的。您放心一定给您最好的材料。”
阿尔文微笑的点点头,他心里对校服的样子有些成熟的想法,就是学生们应该不会太喜欢。
没有在说话,阿尔文安心的等着金并过来,得当着他们的面宰两个吸血鬼,才能打消这些土鳖黑帮的疑虑,放心的让自己带着大狗在他们的地盘上晃悠。
很快酒吧的门被推开了,一大群人闹哄哄的,走了进来。领头的是一个身高两米,体重超过150公斤的黑人胖子。
上一次这么整齐的黑帮老大集会,还是上次社区学校“校长选举”的时候。
金并穿着一身金色的西装,里面衬着一件绿色的衬衫。蹭亮的光头像是刚打过腊,反射着门口照进来的阳光。出奇的这个纽约地下大佬,长相却是出奇的憨厚,大眼睛、大鼻子、厚嘴唇,如果换个工作服他更像是一个憨厚的农民,而不是什么黑帮老大。
金并手拿着一根,顶端镶了一块大宝石的手杖,很有气派,挥手就叫身后的人各自散开坐下。
迈着沉重的步伐,将酒吧地板踩得“嘎吱”直响。巨兽一般的金并,无视了可怜的椅子的抗议,一屁股坐了上去。沉默的看着阿尔文等着看,他能说些什么?
他很怕阿尔文,因为他知道阿尔文有些奇怪的能力,随时都能要了他的命。但是他不能退缩,他是这个城市的地下大佬,如果他退缩了,其他有野心的帮派就会像,闻到血腥味的鲨鱼,一块儿扑过来,将他分食干净。
其实阿尔文挺欣赏金并,这个从地狱厨房一路踩着对手的尸体和鲜血,爬到纽约地下大佬位置的家伙。他一直都清楚自己应该做些什么,不管有什么后果。
就像现在,哪怕知道自己得罪阿尔文不会有好的结果,他也要坐在阿尔文的面前,跟他谈判。因为丢了地位,对他来说比丢了性命,更可怕!
也许这就是地狱厨房出身的,成功人士的特色。我也许很坏,但我骨头很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