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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二章

民国诡案录 张佳竹 6527 2024-02-07 15:01

  谁知这时赵家却说,已经答应让程杰几日后来拿钱。周父听了本想就此离去,但是赵家人却又叫住了他,问他想不想替亡妻报仇。周父伤心妻子之死,实在痛入骨髓,所以听闻有机会报仇,自然便停住步问他有何良策。

  于是赵家人便和他商议,说他们知道周姑娘正和豆腐坊的吴汉祥交往,若是让赵家先行上门提亲,替赵老太爷求娶周姑娘,等成亲当夜让吴汉祥去抢亲。这样一来,吴汉祥因为破坏公序良俗,被打死也只能自认。

  只要吴汉祥诈死,等程杰再来后赵家人将他杀了,然后装入吴汉祥的棺中,有人问起时就说程杰得了一大笔钱已经远遁他乡。这两件事看上去风马牛不相及,自然不会有人将之联想到一起。

  所以等再过段时间后,让吴汉祥和周姑娘远走高飞,那此事就成了一个天衣无缝的杀局。周父听了这个计划也觉得可行,他实在痛恨程杰,便回家去与当时的周姑娘商议。周姑娘听闻这是替母亲报仇,自然也一口答应,然后去央了吴汉祥。

  彼时吴汉祥与她正是情热之时,所以也一口应允了她。程杰到处玩“贼开花”的手段,不知害了多少人,怎知鹤上镇居然有一家人是他的受害者,最后掉进了人家彀中,也算是玩火**咎由自取,没什么可同情的。

  但是话虽这么说,卜鹰却坚持认为程杰不值得同情是一回事,但是由谁来惩罚他又是另一回事。如果每个人受到了不公待遇,便自行以杀人手段来泄私愤,这是比世道不公更可怕的事。

  既然当年玩“贼开花”的人都已得到了清算,那么杀死程杰的人就一定也要得到惩罚,这是对律法的最大尊重。我和季明媚都听得肃然起敬,没想到他平时不着四六,说起这些来居然也头头是道。

  不管承不承认,他其实都是一个好警察。我心中暗道,之前因为他对我的隐瞒而生成的芥蒂,也消除了不少。从他处事的风格来看,我相信他不会害我,他之所以没有将他那面牌子交给我,或许是事出有因。

  我准备等我们都闲下来时,与他还有季明媚都开诚布公地谈一谈。至于现在,自然是要先查清程杰之死的真相,以及拿到胡小天指使吴汉祥去文岭的证据。说来也奇怪,如果胡小天真的喜欢吴周氏,那吴汉祥就算不对他心存芥蒂,又怎会帮他去制造文岭山崩?

  我心底有些疑惑,不过此时不好说出来,就跟着他们一路回了镇公所。到镇公所后,镇长和卜鹰自然还要将程杰尸首的去向问清楚。吴周氏说,当时赵家忽然又将尸首带走,却没有透露将会如何处理,所以她也不知道最后尸首去了哪里。

  我们闻言都有些踌躇。若是这样,赵先生完全可以矢口否认吴周氏说的一切,就连杀死吴汉祥一事都可以坚决不认,因为毕竟吴汉祥早已“死去”十九年,而我们并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这一切。

  所以当务之急,就是要弄清程杰的尸首究竟去了哪里。但是赵先生既然推翻了原先的计划,又将尸首带走了,自然是有了更妥当的处理方法,我们这两眼一抹黑,又能上哪里去找证据?

  吴周氏见我们都陷入沉默,似乎沉思了一下,忽然出声道:“当年赵先生将尸首带走时,做了一件非常奇怪的事。”

  “哦?”我们闻言都精神一振,齐齐看向了她。

  “那块青玉。”吴周氏道,“青玉本来挂在程杰腰上,但是赵先生将尸首带走的时候,特意将青玉解了下来放回了棺中。所以它才会被人看到,以为它是汉祥的陪葬。所以后来卫郎中才能顺手将它拿走。”

  “咦?”我们都有些惊奇,这青玉虽然不值什么钱,即使赵家人看不上眼,跟着一起处理了便是,为何还要特意从尸首上解下来?

  “当时卫郎中曾出声问他,但是赵先生没有回答。我当时就在他旁边,我觉得,他好像有些厌恶那块青玉。”吴周氏又补充道。

  一块普通的玉石,不喜欢也就罢了,赵先生为何会厌恶呢?

  或许这块青玉上面,还隐藏了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我们都陷入了沉默,各自思索着,却都不得其解。我们从坟地赶往医馆,本就已是深夜,这时经过一番折腾,更是子时已过。不过虽然夜深了,我们却都了无睡意。

  镇长安顿好了吴周氏,将她关押在一间空房中,然后与我们一道走了出来。既然睡不着,我们便商议着干脆找上赵家,去会一会那位赵先生,说不定还能找出些线索。

  在前往赵家的路上,季明媚忽然有个疑问:“你们说,吴周氏是不是太配合我们了啊?”

  我们闻言都是一愣,镇长奇道:“她杀卫郎中被我们亲眼看见,本就无可辩解,不配合又能如何?”

  “不对。”我被季明媚那么一说,顿时也觉得此事有些异常,“我们到的时候卫郎中已经身亡,而且看样子已经身亡了有一段时间。这说明她有充足的时间逃跑,可她为何不跑呢?”

  那时虽然有乡勇守在医馆外监视,但是我们都以为她与卫郎中相好,她自己又说过只是去医馆陪卫郎中守会儿灵,随后便会去坟地与我们汇合,所以那时医馆外的人根本想不到她会杀人,自然也就不会阻拦她离去。

  那她为何没有离去,而是一直待在医馆,看着竟像是在等我们的到来?

  “或许,她是因为吴汉祥已死,觉得了无生趣,所以不想逃跑。”卜鹰冷不丁说道,表情严肃,一副对已婚妇女的心理了如指掌的模样。

  “或许吧。”我们都猜不出别的可能,只得暂且这么认为。一路走到赵家时,镇长上前敲门。夜深人静的,敲门声也格外空洞,听着就像有只啄木鸟在深夜耍流氓。门里的赵家人估计是体恤镇长半夜辛劳,所以不肯醒来给他开门,请他吃了一碗足量的闭门羹。

  一直都没人来开门,那门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要挨这样持续不断的打,到最后差点开口喊冤。镇长毫不理会,还是锲而不舍地敲。季明媚看着他严肃的表情,忍不住有些想笑。我瞥了她一眼,她才忙不迭地将笑容抹掉。

  其实我自己也有些想笑,毕竟不是谁都有机会看到四喜丸子在深夜敲门。我们并没有恶意,纯粹是因为镇长的长相实在太过讨喜。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一个老帮佣哈欠连天地过来开门,趿拉着一双破布鞋,张着一张血盆大口,似乎在请我们观赏他那颗妙不可言的门牙。

  他开了门见是镇长,身后又跟着这么多人,不由怔了一怔,问道:“镇长怎么来了?”

  镇长刚才那碗闭门羹吃得有点饱,所以声音中气十足,一进门就嚷道:“赵先生呢,我有事找他。”

  那帮佣说道:“赵先生睡下了。”话刚出口,赵先生就十分不给面子地出声道:“镇长深夜来访,有什么指教吗?”

  我们都循声看去,赵先生站在厅堂门口,身上衣装整齐,看样子竟像是还没就寝。赵家门口挑着个大灯笼,光线并不十分明亮,夜晚又起了些雾,所以赵先生站在那里如在云端。我们虽然看不清他的面貌,却能看清他那梳得一丝不苟的头发。

  我想起他在杀吴汉祥时,杀人之余仍不忘整理仪容,这种人说得好听是心志坚定,说得不好听便是铁石心肠,全然没把他人的性命放在心上。也难怪当年程杰勒索上门时,他会暴起杀心,说不定程杰就是他亲手杀死的。

  赵先生说着话,并不朝着我们走来,镇长见状只好带着我们向他走去。等走近后看清了他的面容时,我心中倒忍不住“咦”了一声,因为在我想象中,这位赵先生必定不苟言笑,时时板着一张棱角分明的脸才对。

  可叫人想不到的是,赵先生非但脸面光滑,而且脸部线条柔和,看人时眼角也时时带笑。他全身上下仿佛都散发着一种光芒,若不是旁边点着灯笼,差点会让人觉得这满院的光都是他发出的。

  季明媚也有些惊讶,在走过去的途中低声道:“我怎么觉得这位赵先生光彩照人,跟萤火虫似的整个人都在发光?”

  卜鹰轻咳了一声,也含糊道:“学什么不好,学人家用屁股发光。”

  我闻言差点笑出声来,急忙也轻咳一声才忍住了。我们走到赵先生近前,这才发现原来他脸上涂抹了什么东西,油光发亮,远近的虫子见了纷纷心生爱慕,奋不顾身地往上撞。

  大户人家平时都比较注重保养,可像这样男子也涂脂抹粉的还真不多见,我心中暗暗称奇。

  镇长走到赵先生近前,说是有桩命案要请他配合调查。赵先生微微一笑,面上毫无惊慌之色,只是做出一副愿闻其详的表情,却并不请我们进厅堂里去坐。镇长无奈,只好站着就将事情讲了一遍。

  赵先生听到我们怀疑他杀死了吴汉祥,脸上露出一丝恰如其分的惊讶,轻声说道:“吴汉祥?是我们赵家所杀,不过那是十九年前的事了。他公然闯入赵家抢亲,被打死也是与人无尤。”

  他说着,顿了顿又道,“或许现今的民国已经严禁私法,但是十九年前正值清民交替,我们乡下地方一向是民情舆论为先,政府与乡绅共同维护公序良俗。当年吴汉祥之死政府也知道,却并无追究。怎么,十九年后镇长要替他翻案吗?”

  他说得其实没错,清末民初以前皇权不下县,地方事务全靠乡绅与政府共治,为了维护公序良俗而制定的一些私法,也被政府承认。如果真是十九年前的事,我们确实无权再度追究。

  “可是,十九年前的吴汉祥并没有死,他是在昨日夜里才被你杀死的。”卜鹰盯着他道,眼神闪闪发亮,好像要跟赵先生比比谁更会发光。

  “哦?”赵先生看着卜鹰,“不知这位先生是?”

  镇长忙介绍说,这是从省里来的警察。赵先生闻言平静道:“十九年前,县上有个人来到赵家,污蔑赵家收藏贼赃,从赵家讹了一大笔钱。不知诸位可曾知晓此事?”

  我们闻言都点头,赵先生见状微微一笑,又道:“那时候吏治败坏,我们就算受了冤屈也无处申诉,只好花钱消灾。不过今时不同往日了,诸位再想玩这‘贼开花’的手段,恐怕不能如愿。”

  我们说他昨日杀了吴汉祥,他居然反咬一口,污蔑我们要再次玩“贼开花”,从赵家讹钱。不过说起来,他这话倒也不无道理。在不明真相的人听来,我们深夜找上门来,可不就像是来敲诈的吗?

  所以给我们开门的那个老帮佣听了,顿时瞪大了同仇敌忾的眼睛看着我们,同时眼神四下搜索着。我怀疑他是不是在招扫帚,好将我们扫地出门。我们来时就知道赵先生会否认,但只要他有嫌疑我们便能与他周旋,说不定能从谈话中找出一些线索。

  可是谁知他一张嘴就说我们要勒索赵家,而且参照了十九年前的程杰一事,也算有凭有据。这一下顿时主客易势,话题也被说死,我们再纠缠下去也是自讨没趣,便只好道了声深夜叨扰,准备夹着尾巴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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