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初遇史湘云
“这……是啥?”
直到贾蔷将一首小星星都唱完,贾芸才一脸茫然问。
给瞎子抛媚眼了!
贾芸完全搞不懂贾蔷手上这乐器。
琴棋书画在古代这都是富贵人家的专利,贾芸挨不着这东西,何况吉他这种还是从没出现过的乐器。
“这乐器叫做吉他,是一种全新的乐器,我打算卖一千两一个。”贾蔷简单道。
玩音乐就是费钱。
何况这还是他纯手工打造。
贾蔷觉得卖一千两不算贵,香水的价格已经充分验证了狗大户们不差钱。
当年李自成进京走一圈,那可是轻轻松松就刮出了七千万两。
“一千两一个?”
不懂乐器但是贾芸认钱啊,一听一千两,眼睛瞬间瞪圆,顿时展开了分析,“这乐器想要打开销路,瞄准的肯定是那富贵门墙里的小姐,但是这新乐器如何让小姐们接受是个问题。”
“首先必须得有这乐器的弹奏之法,将那弹奏之法推广开。”
“其次,得让蔷哥这乐器扬名,在京师之内形成一股风潮,这才会让富家小姐们跟随着追捧。”
贾蔷神色露出意外,没想到这贾芸还深得推广的精髓。
“你觉得如何才能让这吉他形成一股风潮?”贾蔷考教一句。
“最厉害的肯定是御用,毕竟楚王好细腰,国人多饿死,但是咱们肯定没有这个条件。”贾芸先是说了句。
这根本就是废话,俩人根本没那通天的门路,何况刚才还得罪了个疑似贵人。
“但是另外一处却是可行,这就要落在咱们铺子旁边的美人巷里了,青楼楚馆也一向是新奇物件的发源地,许多名诗词和才子佳人的故事都出自那里,京师好多闺中风潮,都是那里带动的。”
贾芸再出一计。
这就有点炒作的雏形了。
“你打算怎么做?”贾蔷颇有兴致。
贾芸微微一笑,“能带动这种风潮的,都是那大楼子里的花魁,可不是谁都能轻易见的,这吉他既然是蔷大哥精通,且蔷大哥这么英俊不凡、潇洒帅气,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当然是您去舍身探洞啊!”
说了半天,原来是让贾蔷去卖脸!
下流!
卑鄙!
无耻!
“看来也没有其他的办法了,改日就让我探一探那龙潭虎穴!”
深吸一口气,贾蔷最终缓缓道。
……
吉他售卖计划有了个雏形,贾蔷就打道回了贾府。
青楼,贾蔷没去过。
说实话,还是挺好奇的,毕竟后世没这玩意。
曾经辉煌的莞城,大宝剑赫赫有名,可惜那时他还小,没见识,等到想要一探究竟的时候,已经化为灰灰。
至于路边红灯小发廊,没劲儿。
利用青楼里的红牌清倌儿推广这事,此时倒是不着急,但是有一件事必须解决。
那就是新铺子的经理人问题。
吉他和香水不同,若是售卖,怎么着也得对音律粗通,贾芸对这方面的知识没有半点,那就没法兼顾吉他铺子。
但是除了贾芸,贾蔷没有别的人可用。
“哎,要是有58同城就好了……”
贾蔷喟然一叹。
“咚。”
脑子里思量着,不想撞了东西。
“矮油。”
抬头看去,就看到一个白衫打扮的揉着额头,嗔道:“你这哥人儿,则么这么不小心呢?”
这大舌头。
贾蔷差点笑了。
只是随即仔细瞧瞧眼前这位,胸前俩鸽子蛋并未掩饰,居然也是女扮男装的!
再看看她样貌,眼若银杏,眉如青黛,琼鼻娇俏,肌肤滑腻。
加上现在就在贾府附近。
贾蔷不禁心内一咯噔,这个女儿家不会是史湘云吧?
要知道红楼十二钗中,只有性情直率乐观开朗的史湘云,喜欢女扮男装,而且说话大舌头,经常把那“二”读成“爱”。
“湘云?”贾蔷道。
史湘云刹那眼睛圆睁,“登徒子,怎么敢直呼我的闺名!”
“额……我是贾蔷,是贾家的子孙。”
贾蔷委婉介绍,否则按理他比这史湘云低一辈,要叫眼前这丫头小姨,这可太操蛋了。
“你就是那蛤蟆诗的作者?”
史湘云的眼睛里瞬间换成了好奇,接着娇憨一笑,“我知道你呢,你是我的爱外甥!”
“……”
贾蔷摸摸鼻子,一指贾府那边的大门,“小姨妈,走好,不送。”
“改日找你请教诗词哩。”
史湘云没觉哪里不对,笑着道别,便往那贾府门墙里走去了。
贾蔷看着她的背影,心里却是有了些合计。
史湘云也是自幼没了双亲,生活贫苦,但是生性乐观有些男儿气,是能外出走动的。
这样的她,当个吉他铺子经理,应该没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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