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传说中战场的残酷,楚云枫好容易平静下来的心境,不由得又起了丝丝涟漪。
但是,现在显然没有让他担惊受怕的时间!
看着那越来越近的狰狞面孔,楚云枫剧烈波动的心倏然镇定了下来。
没有洞虚,没有三仙岛,没有师父,他也不过是普普通通的烂命一条,浑浑噩噩的在尘世间打滚几十年,仅此而已!
如今他已经见识过了仙气飘渺的三仙岛,见识到了古代的热血战场,总也算是不枉此生,纵死又何憾?
那就杀个痛快吧!
金国经常打的大宋满地找牙,其中最大的一个优势就是骑兵,而骑兵中的铁骑主要分为铁浮屠和拐子马两种。
铁浮屠是重骑兵,拐子马是轻骑兵。
而这一队斥候兵正是由一军之中最精锐的拐子马轻骑兵组成,每一个都骁勇善战,马术精绝。
楚云枫虽然看似踌躇了许久,其实不过短短几秒钟的时间。
而在这几秒钟的时间中,这一队斥候已经跨越了近百米距离,扑杀到了楚云枫面前。
与此同时,偏右方的一个骑兵已经扬起了手中依旧带着血腥气的弯刀,然后刀借马势,闪电般向着他的脖子砍了下来。
这些骑兵用这种方法砍下了不知多少敌人的头颅,而这些敌人有九成九是南人,而且是吓傻的南人。
所以,那骑兵十分放心。
但是,就在骑兵马刀即将砍到楚云枫脖子上的时候,楚云枫终于动了。
一道冷电一般的光芒乍然而起,与那骑兵马刀稍稍一碰,然后紧贴着马刀刀锋一个旋转,就刺进了那骑兵的咽喉。
霎时间鲜血迸溅,那骑兵甚至来不及发出一声哀嚎,就从马背上滚落了下来。
他临咽下最后一口气都没有明白,为什么先出刀的是自己,而先死的也是自己。
这就是形意门之中的转环刀!
形意门使枪,若是敌人的枪架住了自己的枪,自己的枪不会改原式,而是擦着敌人的枪一转,继续扎过去,此为转环枪。形意门的刀法也有此特点,以刀刃对着自己,敌人的刀劈过来,以刀背磕击,碰触之间,刀身就翻转了,刀刃顺势劈向敌人,这便是转环刀。
那骑兵借着奔马之势,一刀劈下势若千钧,若用普通法招架立时就会被嗑飞手中兵器,于是楚云枫就直接用了个转环刀,将敌手的刀势破开一个小缝,接着顺势而入,立刻将那厮扎了个对穿。
将那出手的金兵一刀刺死,楚云枫双腿一蹬,就已经落到了狂奔的马背之上。接着手中唐刀斜斜一撩,又将身侧的那个金兵斩于刀下。
两刀两命,楚云枫的心却是微微一沉。
他没有太关注过冷兵器时代的战争,也不是古代冷兵器的爱好者,对于古代甲胄的防护能力有多强心中有些没底。
这些金兵每人身上都穿着一套黑色的轻甲,楚云枫刚才斜撩一刀,由金兵的腹部斜上咽喉,不仅是为了杀伤敌人,也是为了测试一下那金兵身上甲胄的防御力。
经此一试,果然名不虚传。
楚云枫不懂得甲胄之分,至少也能看出这绝对不是沉重的铁甲,而应该是较为轻便的皮甲。
楚云枫手中唐刀是以现代工艺打造,论锋利程度远甚这个时代的诸多兵刃,但是这样锋利的刀刃切割在这身看上去颇为粗糙的甲胄之上,竟然显得颇为滞涩。
以现代唐刀的锋利加上他的一身怪力,竟然需要废不小的力气,才能将其切开一道缝隙,简直就好像拿着水果刀切割一本不薄的杂志一样。
其实楚云枫不知道的是,他用唐刀切得还就是一本“杂志”,而且还是一本用各种方法加固过的高档“杂志”。
古代两军交战,为了抵御敌军刀剑及箭簇对身体的伤害,士兵们往往会穿上甲衣或手拿盾牌进行防护。而甲衣一般说来都是用铁片串连而成的铁甲,也有用皮质制作的皮甲,还有用特殊的藤条编制的藤甲,这几乎所有人都知道。
不过大概很少有人知道,在古代竟然还有用纸做成的甲衣。
纸甲并非全用纸,而是纸和丝帛的混合,然后用大锤砸实,厚度基本都在三寸,也就是十厘米左右,几乎和新华字典差不多厚。
这种甲制作便宜,而且防御极佳。不仅可以近战防刀枪砍杀,如果沾了水,甚至连弓箭、早期的热武器火铳都能抗住,简直就是开挂一样的存在。
当然,万事不能完美,纸甲优点虽多,却也有两个致命伤,一是耐用性差,第二则是太厚太重,打起仗来不灵便。
不过上述所说的那种属于劣质纸甲,便宜、方便,但是缺点也不少。而优质纸甲是使用一种特殊的纸捶制而成,比一般的纸甲薄上很多,但是防御力却没有减弱多少,极为受将士青睐。只是,这种优质纸甲的价值甚至比正规的铁甲都要高昂的多,自然不可能有太多,一般也就是拿出几百几千套装备精锐部队而已。
而这一队金国斥候兵所穿的,就是这种优质纸甲。
楚云枫不知道这是所谓的纸甲,却知道自己此战更加麻烦了几分。
因为有这身甲胄护体,金兵可以放开了进攻,而他的进攻方向反倒被圈在了那寥寥几处裸露在外的部位。
这必然将大大降低他一身功夫的杀伤力!
只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他已经没有时间去瞻前顾后,只能勇往直前!
不过……要找一个对自己有利的地形才行!
楚云枫心中计定,也不说二话,右手一抖,将唐刀插回刀鞘背在背上,同时左手一探,将挂在马匹侧部的长枪摘了下来。
他双手握着长枪掂量两下,不由有些皱眉,实在是太轻了点。倒也正常,这枪只是普通的木杆枪,能有多重?但是这时候他没得选择,也只能先将就一下了。
他怒吼一声,立时手臂一抖,整条长枪好像出洞的毒蛇一般,向着那骑兵首领咽喉就刺了过去。
“杀!!”
这些骑兵乃是四骑一排,楚云枫最先杀死的骑兵是最外侧,而骑兵首领是在中间,距离楚云枫所在处大约三米左右。
若是唐刀,那自然不可能够得到。但是古时战场所用长枪长度几乎都是三四米开外,最长的甚至能够达到八米。这些斥候兵所用的长枪虽然没那么夸张,但是超过四米还是绰绰有余的。
几乎四五米长短的长枪前探,如同冷电迸射,一下子就刺中了骑兵首领的咽喉。
随即,伴随着轻微的喉骨破裂之声响起,骑兵首领身体一软,瞪着一双迷茫的眼睛,翻身从马上坠了下去。
楚云枫自进入须弥环境以来,站桩与抖大杆子是最重要的基本功。他一枪扎过去,不仅力量巨大无比,而且极为精准,虽然还没有达到真正的收发自如境界,但是在三四米距离上扎人要害那肯定是百发百中,绝不会失手有失手之虞。
其实这骑兵首领死得有些冤枉,他武艺不弱,不然也做不到斥候队首领的位置上,但是一来太过麻痹大意,二来楚云枫的武艺远在他之上,所以他刚刚拿起马刀,还未等有所反击,就已经死在了楚云枫冷电般的枪势之下。
杀死这骑兵首领,楚云枫没有丝毫犹豫的从马背上翻身跳下,然后像是一头矫健的猎豹一样几步就钻进了旁边的山林中。
他刚刚躲到树后,一片箭雨就普天盖地的射了过去。
可惜,这些金国骑兵注定只能是一场空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