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牢牢坐定,驴子便开始欢快的小跑。
绳索的一头套在驴脖子上,另外一头握在卫小歌的手里。她怕驴子使坏,将自己与长贵绑在一起,免得被颠下来。
这条绳索并不普通,原本是长贵给的,大概是他平时用来偷东西翻人家围墙的工具。
嫌弃不结实,卫小歌又添了些坚韧的树皮编织到一起。
一头修炼了两百年的野驴精都挣不开,当然也是因为套住的是脖子这种特殊的部位,它稍微一用力就被勒得翻白眼,浑身无力。
吃了人参的驴子精神很旺盛,不过每次跑得太快,脖子上便是一紧,它是有力都没办法使。
脚上没办法挥洒浑多出来的大量精力,它嘴巴里的废话自然多了起来。
“姑娘啊,你说得轻巧,两百年的修炼顶个屁用,什么法术都没有,就能开口说两句人话。我们这种小妖平时就是巡个山,还不敢跑太远,碰到个喜欢收妖的和尚道士,马上就打回原形。”
“你眼下是驴子形啊,还能打成什么样的原形。”
驴子愣了愣,“呃,这倒也是,不过修为会没了,会变成个傻驴子的。”
本来就是一头傻驴,卫小歌心想。
就这么一路走一路套话。
驴子大概是许久没见外人,反正它能开口说话的秘密被人发现了,因此没多少顾忌,有问必答,十分爽利。
因为长着醒目的白鼻子,鹿大王赐了个很响亮的名字叫做白泽,据说是远古神兽的名字,当时它还吓了一跳,生怕自己遭天打雷劈。
本来坚决推辞不肯受用,奈何众妖早就白泽白泽的朗朗上口,它见也没出什么事,如今将就用着。
深山里的妖大致分了三拨,它们这一批吃草茹素的。虽然数量不少但是战力极差,地盘其实最小,并且离人类居住的地方算不得远。
再往深里去,有个虎大王和一个犀牛大王,各自占山为王,都是响当当的人物,手底下豹子狼豺等凶残的妖精不少。
白泽很得意地讲道,“不过我们鹿鸣山也不是好惹的,光是在数量上就可以碾压它们。”
它又压低了声音,仿佛是在说个大秘密似的。
“我告诉你一件事,你可别同别人说起。我巡山的时候,遇到两个道士要去灭妖,还是我给指的路。眼下虎大王那边肯定要倒霉,以后再也不会来鹿鸣山找茬。”
卫小歌全当是在听西游记,饶有兴致地继续问,“白泽你也是妖,两个道士怎么没灭了你呢?”
驴子呼噜噜打了个响鼻,很得意地讲道:“真正有素质的道士与和尚,最是讲究吃素。我从不沾荤腥,身上没怪味,他们杀了我绝对会遭天谴的。最多是收了我的修为。
并且因为我帮忙指了路,于是就有了因果,所以他们连修为都不能收了去。因果这个词你懂不懂,就是帮他们做了事,就不能卸磨杀驴。
你也不能打我,我虽然吃了你小小一口人参,可是马上就能付了利息了,打了我就是卸磨杀驴。”
原来说这么多废话就是为了这个,给自己找点由头,免得再挨打,卫小歌顿时敬服不已。
她呵呵一笑,大声的赞扬,“白泽,你这个成语用得非常好,如果那个道士杀了你,杀的可不就是真正的驴么?
放心好了,只要你好好安心付利息,我不但不会将你下油锅炸了,也不会打你,以后掰点人参须给你吃也未必可知。”
对待坐骑,必须胡萝卜加大棒子,不然它就不晓得马王爷有三只眼。
白泽听到以后还有人参须可以吃,顿时干劲十足,昂起头撩起蹄子就拼命狂奔。
“慢点慢点,要是将我弟弟给颠得掉下去,小心我抽你一顿。”卫小歌忙高声怒吼,将手里的绳子扯紧。
白泽给勒得喘不上气,马上慢下步子。
“哦,忘记这茬了,你先前说过三次了。”它猛然想起来,颇有些不好意思,连脖子被勒了也觉得似乎罪有应得。
何止三次,这货隔一阵就发癫,跟得了狂犬病似的,卫小歌扶额。
好在它腿脚倒真不慢,似乎快赶上马匹了,跑山路如履平地。不然谁要花那么大气力,又是拉拢又是威胁的。
说话间,前方已经可看见十几具横七竖八的尸体,血糊糊地摆了一地。
还有几只不知道是什么品种的尖嘴鸟在啄食,看着很是恶心。
“长贵,等下将长富的眼睛给挡住,带他到远处去。”
小孩子见了太血腥场面,如果惊吓过度,将来难保不会有心理障碍,严重的会变成德州电锯杀人狂。
德州是哪里?卫小歌愣了愣,脑子里尽是些古里古怪的地名和想法。
没办法,估计肯定只喝了半碗孟婆汤,她很无奈的摇了摇头。
解下装着小长富的背篓,扭头一看,发现这小子竟然睡着了。白泽的背上颠簸得跟过山车似的,这样都能睡着,倒是个心宽的孩子。
以防万一,她仍旧将篓子的盖子给虚虚掩住,将小长富交给长贵。
“走远些,别让吵醒小弟。这种血腥场面你也不要看,免得引起心理疾病。嗯,我个人觉得,你已经有心理疾病了。”
虽然不懂什么叫做“心里疾病”,一知半解的白泽也在旁边忙道:“我也不看了,从前看过一些血腥的场面,有时候晚上睡觉会做恶梦,梦见自己被人大卸八块,然后摆上桌子变成一盘驴肉。”
卫小歌顿时对白泽的文采有些钦佩,连大卸八块都懂得使用,往后干脆让它当长贵的老师算了。
丁土不是说要让长贵识字懂道理么。
她随口说道,“你这么大的个头,恐怕不止一盘子驴肉,总得有一大锅。你带着长贵去一边呆着,我去那边看看。”
“得令!”
白泽仿佛有一种被鹿大王吩咐去干重要活计的错觉。主要这会儿除了卫小歌,它就是老二了,也就是二大王这种高贵的身份。
它忙低下脑袋,用鼻子很愉快地拱了拱长贵的肩膀,催着他赶紧走。
血腥味熏得它头晕脑胀的。
见长贵伸长了脖子往那头看,白泽摆出架势来,大声说道:“快走,姑娘大王吩咐了,小孩子不能看。”
这驴子真是人性十足,卫小歌“噗哧”地笑出声来。
笑了一声又觉得不太对头,难道她竟然完全不怕血腥,想到德州电锯杀人狂,她心中不由得一凛。
不再理会白泽他们,她很冷静地开始低着头开始看路,仿佛是本能似的,她每一脚都踏进已经存在的脚印之中。
不敢留下任何她来过的痕迹。
一共是十八具尸体,看了几眼之后卫小歌很快点清了人数。全部都是清一色的黑衣大汉,手脚粗大,人人都配备了弓箭与同样的阔刀。
他们的死法很相似,被剑所伤,来自同一柄细而锋利无匹的剑。这点从伤口的痕迹可以看得出来。
不用看得太仔细,她很快就判断出来,所有人全死在一人手中。
这名杀人的剑客的手段着实高明,真让人胆骨寒毛竖。十八人多数都是要害部位一剑毙命。
那名最后的死的大约是个首领,腰间刀鞘上镶嵌了一颗红通通的宝石,并且手里的刀也也比其他人显得质量更好一些,闪着蓝汪汪的寒光。
刀上有乌黑凝结的血。
显然那名剑客应该也受伤了,不知道死了没有,反正尸体肯定不在这里。
地上有一双其他黑衣人不同款式的靴子印,足迹却是很明显的一深一浅,剑客受伤不轻,有一条腿几乎废了。
卫小歌脸色凝重,心跳得很快,剑客肯定受伤,但是绝对没死。
更要命的是,万一还有另外一拨的黑衣人正在狩猎。
一个不小心,刚投胎的小命,说不定马上就要英年早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