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斯理《黄金故事》
这个故事,极之特别,看的时候,要特别小心。
尤其是第一部分,在一种相当特殊的情形之下和我发生关连,所以叙述的方法,也比较特别。至于究竟是在什么样的特殊情形之下和我有了关连,以后自然会说明。现在不说,一来,免得破坏了第一部分所应有的那种特殊诡秘的气氛,也是说故事的手法之一。
在第一部分之中,有一些叙述,是我看到的,有一部分,是我想到的,有一部分,是我知道的。我,并不参与其中,但是却又像是正和所发生的事在一起――这是其特殊之处。还有一些则是和白老大商讨时他告诉我的资料。
所以,需要先说明一下,那么各位接触这个故事时,就可以知道,在第一部分,那是我的联想,那些才是真正发生着的事。
听起来,好像很复杂?其实一点也不,看下去,自然条理分明,十分容易了解――我已叙述了那么多故事,大家都应该对我的本领,有一定的信心,对不对了闲话少说,言归正传。
月黑风高,大约有二十个人,一色黑布包头,组羊皮密扣紧身袄,结着绑腿,穿着快鞋,在滩上疾走。
滩,是江滩。
江,是金沙江。
可见。尽管有着江滩,可是江水还是急湍,凶狠,在黑暗中;翻腾的江水,喷出一层一层的白沫,犹如一个硕大无朋的怪物,正在邸舌,溅出唾沫,要把它能吞噬范围之内的一切都卷吞下去。
在那群疾走者的身后不远处,沿着江滩,可以看到密密麻麻搭建着的窝棚。窝棚是用木板。草。芦席搭成的一种居住的所在,虽然是供人居住的,住在窝棚中的,什么样的人都有,最多的,自然是来自川西的穷人。他们向西走,进入西康境内之后,再一直向西,来到这段金沙江。成千上万的穷人,一直向西徙移,来到了这个以前从来也没有听说过的地方。原因是为了黄金。
黄金!
这种自古以来,就引起了不知多少争掠抢夺,引起了不知多少纷争纠缠,几乎把人性丑恶的一面全都引发出来的矿物,周期属第一类副族化学原素,原子序数第七十九,摄氏在二十度时比重十九点叁二,熔点是摄氏一零□□点四叁度,有着许多其他物质所没有的特性。
例如它的延展性,它的不易变,自然,更重要的,是它一直被人类当作是衡量价值的标准。
它的另一个特性,是在所有金属之中,只有它可以独立地出了现,其他金属,皆和许多别的物质共存,共存体的矿石,要经过提炼,金属才能独立出现,黄金自然也有和其他物质共存的矿石,但是它也以独立的形态存在,纯度极高的天然金块,在世界各地,锁有发现,一到手,就是纯金,不必经过提炼的手续。
哲物纯金块的地域,多半有着湍急水流的河滩。峡谷,北美洲岿部地区,是着名的纯金块出产地区。另一个盛产纯金块的地区,由于交通不便,文明闭塞,而且由种种恶势力蒙上了一层极度秘的色彩的,则是在中国西康省的那一段――金沙江从青海省和西康省交界处的特利彭渡口向东南延伸,婉蜒一百五十公里,勤卡松渡口为止。
这一百五十里的江流,是名副其实的"金沙"江,江水在非汛期,最深处也不会没顶,湍急的江水底下,全是大小不同的捆邪右。早年,据说,只要淘起一箩鹅卵石,其中就必然有闪闪生光。夺目生辉的大大小小的金块。
大的金块,可以比人拳还大;小的,可以小如粟粒,不知道在多少万年之前,它们在高山峻岭之上,或者在岩石的缠里,或者在古树盘虬的树根之中,作为地球无数组成部分之一,存在于地球。然后,湍急的水流,把它们冲刷下来,在汹涌翻滚的江底,随着泥沙或石块滚动着,在不知什么时候,它们停止了移动,就此默默躺在江底,再也不动,直到被人发现。
人类最初是如何在江底发现这种闪闪发光的金块的?已经不可考据,或许在几万年之前,江边有了原始人的足迹时,这种闪亮沉重的金属块,就已经引起了原始人对它的好奇和珍爱。
原始人要金块来作什么呢?由于它的沉重?拳头大小的金块,比起同样大小的石块来,要沉重得多,在抛掷出去的时候,也能产生更大的力量,击中目的物时,也就有更大的杀伤力。原始人用金块来狩杀野兽,一定比石块有效。
这可能就是原始人珍爱金块的原因之一?
别笑,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价值观,在原始人的时代,猎物增加,食物不缺,在原始人的生命中,就有着至高无上的价植。
在人类逐渐进化的过程中,总有些特别聪明的才智之士,会把许多偶然的发现,逐点逐点累积起来,变成智慧,不知自什么时候起,人类发现要烙化金以后,变成大金块。
大金块可以再融化,可以通过一定的工艺程序,变成任何形状。
于是,黄金的用途便不够止于投掷野兽了,它有了新的价值。再久而久之,当人类发现这种闪亮的东西,它的光辉,竟可以经年累月,绝不减退,它的价值,自然又进了一层。
几万年下来,终于有一天,几个披着兽皮的边民,偶然拿看在河滩上捡来的金块,遇上了穿着衣服的,来自遥远的中原的文明人,发现文明人对金块的喜爱,远在他们的想像之外时,黄金的现代价值观,就开始确立了。
幸运的士著,在文明人处,用金块换到了他们所需要的物品。不幸的土著,由于手上有着金块,遭到了文明人的杀害――他们之中,有的只怕至死也不明白,何以那种在江边随手可以检到的东西,会引得一些人起了杀机。
又不知过了若干年,这段江的江滩和江底,有大量金块的消息,终于传了出去。
遍地黄余。随手可拾埃
还有什么比这个现象更吸引人的?于是,开始是一小批一小批,攀山越岭,干里跋涉,远赴这满是黄金的地域,终于,一大群一大群,成千上万的人,各种各样的人,都涌向那里。
如果人类是一种理性的生物,是一种天性和平的生物,是一种不带侵略性的生物。如果人性中有公平。不贪婪、不凶残、不自私……简单说-句,如果人类不是人类,而是一种秉性和人类截然相反的生物的话,那么,情形就十分好。
再多的入涌到江边来,大家各自把自己捡到的金块收起来。
谁肯起早落夜,谁肯冒险涉到水深及腰的急流中去,谁机敏过人,凭脚趾踩踏的感觉就可以辨出那是卵石还是金块,谁肯向江水更汹捅的上流去,谁就可以得到更多的金块。
-得到更多金块的人,会引起其他人的艳羡,但人人只要肯付出,也一定可以得到更多的金块。
那有多好。
只是,可惜人类是人类。
于是,当大量的人涌到江边的时候,人类必然的行为就发生了,有的人,自己不辛辛苦苦地去捡拾金块,当别人半个身子浸在冰寒彻骨的江水中的时候,他们在火堆旁喝酒取乐,磨着他们的刺刀,然后,当人家带着金块,抱着疲乏欲死的脚步,瞒跚地沿着江潍,回到简陋的栖身所的时候,利刀挥动,结束了他人的性命,他们得到了他人的金块。
也有的人,拥有更多的杀人利器。更多持有利器的人。冲进了一段江流,在利刀挥动之下,声称这段江是他的私产,任何人要在这里捡抬金块,必须听从他的分配。
自然会有人不同意,可是不同意的人,唯一的结果,是他的冒着鲜血的尸体,顺着急湍的江水翻腾出去,清澈的江面上。白色的水花上,溅起鲜红的皿水,等到血水越翻越多,自然而然,这段江流,就属于私产了。
真正捡拾金块的人,依然在豁出生命捡拾金块,但是他们得到的,却再不属于他们自己所有。更有的人。运用更强大的力量,抢夺己有人占领了的地区。-切全是在弱肉强食的自然法规之下。自然进行,优胜劣败。好象谁也未曾发出过什么怨言,都认为天下事,就应该这样。
于是,就产生了一种特殊的人,这种人,生在世上,唯一的行动,就是杀人。奉命杀人,杀人的后果如何,杀人的目的如何,他们一概不理,他们只知道,当需要他们杀人的时候,他们就只有两个选择,杀人或被杀。
即使是这种人,也不会选择被杀的,所以,杀人其实是他们的唯一选择。
这种人,在江域,有一个特别的称呼:"金子来‘。金子是不是来,来得是多还是少,就得看他们杀人是不是够狠,够快,够多。"金子来",多么动听的一个名称,可是这个名字,是浮在鲜血上的,就像浪花浮在江水上一样,也正像浪花一样,眨眨眼就会消灭,而又一定有新的浪花替代。
在经过了几百年,或者上干年的弱肉强食之后,江边的形势,几乎已经固定下来,形成了一种"`社会组织形态‘‘――这是人类禀性的最伟大的发挥,就像金字塔是人类最伟大的建筑:自基层起,一层一层上去,到最顶,就只有一块石块,这块石块。是真正的统治者,下面一层一层,各有使命任务,自然有种种法规,令得连最底下的一层,一动也不能动。经过几百年或上干年的混乱残杀,自人的身体中迸溅出来朝鲜血究竟有多少,也无可追究,总之,如果那么多的鲜血,在同一时间涌出来,那么,清碧的江水,肯定会成为一片赤红。至今,河滩上和河底的鹅卵石中,还有一种,全部或局部,呈现一种暧昧的,诡异的赭红色口不信可以比较一下,这种赧红色,和干了的血迹,简直一模一样。据说,那就是历年来在江边流血的人的血凝结而成的,这种石头,倒没有什么特别动听的名称,就简单地叫着"凝血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