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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第四十二章

年下是头狼 清简 7131 2024-02-08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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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到这句话说明你买的是防盗章。计划乍一听特别完美, 几乎挑不出来什么毛病, 可是路爵心里却总觉得不怎么踏实。

  江恒说他这是反应过度了。

  路爵当时以过来人的口吻, 反驳了他一句:“你没养过孩子,你不懂啊。”

  江恒温润的笑了笑:“你,竟然, 也会说出,这种话。”

  改变悄无声息, 路爵自己都没有意识到。

  他最喜欢哼的一句歌词就是“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之前对于两个人的生活简直无法想象, 就更别提和别人组成家庭,携手共度余生了。

  所以, 他的床伴一直都不固定, 在感情世界里也从没认真过。

  他跟路天生活在一起的时候,虽然也会闹得家里鸡飞狗跳,但是似乎也没有想象中那么不好。

  听见他这感想, 江恒当时笑了笑说:“所以, 你对,小、小天的,喜欢, 是那种, 对小、小猫小狗,的吗?”

  路爵没细想, 摇摇头说不知道。

  他没法知道, 这路天毕竟不是小猫小狗对吧。

  那一夜他睡得恍恍惚惚, 又做了那个相似的梦。

  视网膜传来一阵刺痛,他努力的想睁开眼睛,却只能看见面前的一片猩红。

  黑夜潮水一样吞噬了四周的景物,混沌的雾气中,传来一阵阵血腥的味道。

  一个男人的脸隐匿在黑暗中,还时不时冲他露出微笑。

  路爵努力想要看清他的脸,但却只是徒劳。

  大脑突然传来尖锐的嗡鸣,他痛苦的弯下腰捂着头部,再睁开眼的时候,手里突然多了一把冰冷的手/枪。54/式,铁黑色。

  路爵毫不犹豫的举起枪,把漆黑的枪口对准了那个面容模糊的男人。

  ――嘣。

  鲜血迸溅,开出一朵朵颜色妖冶的罂粟。

  他杀了那个男人。

  枕着被冷汗浸透的羽绒枕醒来,路爵唯一的感觉就是头痛欲裂。

  睁开眼看到头顶的天花板,犹豫了一下还是起了床。

  走到洗手间洗漱的时候,路爵从镜子里看到一张略带疲惫的脸,一张帅了整整四七二十八年的脸。

  挺拔的鼻梁跟眉宇形成深深的沟壑,剑眉斜飞入鬓,凭添一股英气,不笑的时候会给人一种隐隐的压迫感。

  路爵对着镜子漫不经心的摸了摸下巴。

  他也没穿上衣,镜子里的文身从左手手臂一直延伸到肩膀上去,这个黑色的图腾,还他妈有点抽象。

  洗完脸刷完牙,路爵就地来了数十个伏地挺身。

  他净身高一八五,平常站直了,身材挺拔紧绷如同满弓。肌肉是经过长年累月的训练锻炼出来的,线条犹如雕刻。再加上他骨架窄长,所以是属于穿衣显瘦,脱衣有肉那一挂的。

  他腹部沟壑纵横,八块肌肉一块儿不落,漂亮的人鱼线紧紧收进内裤里,与肩部形成完美的倒三角。

  豆大的汗珠随着他运动的动作,从喉结滚落到骨窝,描摹出颈部性/感的线条。

  路爵呼了一口气,从地上站起来,拿毛巾漫不经心的擦了两下脸。

  低头瞄见了腰窝上那个寸把深的疤,像这样的疤他身上有不少,肩膀上有,手臂上有,后背也有。

  关于这些伤口,路爵曾经进行过猜想。

  老子以前绝壁是个黑/社会老大,呼风唤雨,叱咤风云,带着两百多小弟,手里拿着一把刀,从铜锣湾一路砍到尖沙咀。

  酷到爆炸。

  某天,风云突变,老子的江湖地位不保,被兄弟插刀,在腥风血雨中差点没被炸死,江恒开直升机把老子救到一个小破城里,于是老子才沦落到开酒吧的地步。

  可是,经过几番思索,路爵觉得这个猜测有一丢丢不现实。

  因为,江恒应该不会开直升机。

  所以,故事的版本应该是江恒开着破旧货车把他运到这里。

  操,逼格一下就down下来了,路爵拒绝接受现实,还是活在幻想中开直升机比较帅气。

  出门之前,大东给路爵打了个电话,说已经到了s市一切安排妥当,叫他不要担心。

  路爵拿着手机点了点头,想起来大东看不见他点头,于是犹豫的问了一句:“你能不能把手机递给小天?”

  路天不会说话,把手机递给他猜哑谜吗。

  大东虽然有些奇怪,但还是照做了。

  “小天,记得不要随便脱衣服。”路爵说,“不要咬人。”

  想了想路爵又说:“也不能咬狗。”

  大东笑了:“我替狗感谢您一下子。”

  “甭客气。”路爵本来想说,注意安全之类的,但是想想就算是歹徒碰见了路天,那注意安全的也应该是人歹徒。

  就按路天那徒手撕人的操性,谁敢对他图谋不轨谁就倒了八辈子血霉。

  电话那头没声响,大东高着嗓子喊了一句:“爵哥,他点头了。”

  路爵不自觉露出一个微笑:“过几天我就去接你,别怕。”

  沉默半晌,他才听见路天说了三个字:“不担心。”

  声音很平静,也很温柔。

  “嗯,不担心。”路爵一晚上所有的不安、烦躁、恐惧、忧虑,就这样被这句话给一扫而光了。

  “爵哥,我们这会儿刚到,先带他去熟悉一下环境了。有什么事儿再跟你说。”大东说完就挂了电话。

  路爵老妈子一样把路天平时的生活习惯清点了一遍,列成清单给大东发了过去,发完后,他也被自己体内隐藏的人/妻属性给吓了一跳。

  就连“蓝色不要跟黄色一起穿,这种搭配很直男”,路爵都给写了上去。

  他估摸着以后在自己的社交软件上,还能再添个标签:“穿搭爱好者”。

  这是他除了“知乎流氓类话题知名答主”标签之外,最能拿的出手的一条。

  编辑完以后,老罗立马给他发了条消息:“行啊,你现在开始进军时尚界了?穿搭爱好者呢还,怎么这么给里给气的啊。”

  “比你多一个标签,你不服是吧。”路爵回,“有的人啊,就最见不得别人比他优秀。”

  “哎,我奇迹凉凉过关的时候一直压你一头,我这么优秀我说什么了吗?”老罗不服,“你给我等着啊。”

  没过多久,路爵刷新了下老罗的资料界面,标签赫然多了一条:“养狗王子。”

  “罗狗王,你挺行啊。”

  “狗王过奖了。”

  顶着狗王这标签,老罗玩奇迹凉凉都比别人有牛批些。多凶啊,狗王之王。

  “智障玩意儿,你知道为什么我老喜欢跟你一块儿玩吗?”路爵问。

  “怎么?”

  “因为我经常口渴,只有你脑子里的水最多。”路爵说,“不信你晃一下脑袋,肯定能听见大海的声音。”

  “我操,还以为你说哥水多呢。”

  “敢情你还是朵出水芙蓉。”路爵没由来笑了,“德行。”

  老罗回:“谢谢您嘞。”

  没多久老罗又发来一条消息:“等会儿一起吃饭吗,我做多了。”

  路爵想了想:“都有什么?”

  老罗拍了张结衣的照片发过去:“狗肉火锅!”

  路爵不加思索就答应了:“好!等我。”

  老罗做饭是一绝,什么宫保鸡丁,松鼠桂鱼,蒜蓉蒸虾,他全不会。

  老罗只会煮面条,但是却好吃到开个面馆都能生意爆棚的那种。

  路爵在他家吃了两碗,吃完把汤全给喝了,一边冲他竖大拇指一边说:“好吃!”

  “你能把嘴边上东西擦明白了再说话吗。”老罗嫌弃的看了他一眼说,“晚上跟我一起去截人呗。”

  谁又欠你钱不还了?”路爵从兜里掏出一张纸擦了擦嘴问,“截谁?”

  “没人借我钱,前提是我也得有钱借给别人。”老罗抬眼看着他说,“截刘顺那孙子。”

  “操,你知道他在哪儿么。”路爵听说他弄完这一出,就立马躲起来了,身边没有两个以上的保镖就不敢出门。

  “知道啊,他今天要去的场子,有我认识的人。”老罗说,“不过,他身边那几个保镖的身手不错,得小心点。”

  “我就喜欢身手不错的。”路爵笑了笑,“这样的打起来才有手感。”

  当天晚上,刘顺从酒局上下来,果然被灌了个烂醉,连走路都走不稳,被人驮着才勉勉强强的找到了自己的停车位。

  路爵跟老罗就倚在他车前,一见人来立马扑了上去,一人按住一个保镖,往地上一摔,拽着刘顺的胳膊就往小胡同里拉。

  胡同黑咕隆咚的也没个监控,平时不会有人路过,把人揍死在这儿,等尸体凉了也不一定能被人发现。

  路爵拽着他的衣领,拳头就像是雨点一样往他脸上招呼,刘顺脸上青得青紫得紫,眼睛底下瞬间黑成了熊猫,只好护着脑门缩在墙角连连求饶。

  “去/你爸爸个大黄狗。”老罗狠狠往他心口踹了一脚,“哪位大哥的裤衩子没穿好给你露出来了?你不挺牛逼挺能耐吗?还他妈暗中算计人呢。”

  老罗还想再说几句,被路爵给阻止住了:“别说了,反派容易死于话多。”

  老罗一愣,又补了一脚,恶狠狠的说:“我们是好人,这孙子才是个坏蛋,坏出水了都。”

  “再出也没你这出水芙蓉水多。”路爵说完伸出长腿随意一踢,把哼哼唧唧的刘顺踹到墙角,拎着他的衣领往前一提,剑眉蹙起,形成恶劣的压制感,放低了声音说,“滚吧。”

  “神他妈长得像毒/贩。”路爵老大不乐意了,对着反光的玻璃窗拽了拽皮衣夹克的衣领,“操,哥这脸,稍微包装一下就能直接出道,而且还得是那种霸总人设。”</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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