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不承认
从前,秦凯一直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他身为警察,代表的就是国法,就是正义。
直到自己女儿死于非命,他一腔怒火无处宣泄,才知道,原来所谓的公正也有附加条件,有的时候,求一个公平,要一个答案,难如登天。
果然,当他牵扯进命案当中,得到的也不是公正,而是被强迫认罪。
做了这么多年刑警,审过的犯罪嫌疑人不计其数,什么手段是他不知道的。禁令出来之后,对犯罪嫌疑人要人道主义关怀,不能打也不能骂。那如果嫌疑人拒不交代的时候,怎么办?
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什么的,只是初级手段。
打亲情牌,试图突破心理防线只适合有软肋且有所求的嫌疑人,像他这样的孤家寡人,呵呵。
其他招数都失效之后,剩下最笨也最有效的一招,就是长时间审讯,他们可以轮流换人,针对的始终都只有秦凯一个。
本来就困得头疼的秦凯这回罪可真的遭大了。每每他眼皮快合上的时候必有惊堂木般的巨响在耳边响起,审讯室内永远亮如白昼,他想喝水,没有,想吃饭,没有,想睡觉,没门。
精神折磨,十分有效。
两天之后,秦凯瞪着满是血丝的双眼,像头愤怒却饥饿的狮子,灼灼望向对面的同行:“我再说一次,我没有杀人!”这是底限,也是事实。
身体和精神上承受再大的压力,秦凯都不可能承认自己没有做过的犯罪行为。口供是能随便录的吗?白纸黑字写出来、经过他签字画押的,那叫铁证如山,便是上了法庭想要推翻都得费不少功夫。
杀人大罪,岂容儿戏!
洛州县公安局刑警队全体成员:“......”
果然曾经当过警察的人犯罪什么的,最讨厌了。所有审讯手段门清,油盐不进,他们都快熬不住了,人家除了憔悴点以外,嘴还跟煮熟的鸭子一样硬!
看来,他们得另辟蹊径了。
本来按照老规矩,有他们自己人犯了事的,一般不到尘埃落定那一天,是不会主动通知他们的同事和上级的。
警察队伍里混的人,第一要忠,第二要义。上级对下属,除非坏得无可救药的,护犊子是必不可少的品德之一。
无论如何,先得不管不顾地护住,但是手下人真有不妥当,也得由着他们内部查清楚,再大义灭亲。
这也是为什么如果内部出了问题,大多很难发现的原因。这种习惯没有什么约定俗成,只从建国一代代传下来,代代皆是如此。
如果要说警察里什么警种最惹自己人讨厌,非公安纠察莫属,这只专门将枪口对准自己人的队伍,在公安局里就像过街老鼠一般的存在。小到警察容风纪,中到贪啊污啊受啊贿,大到杀人越货,没有他们不能管的。
可他们却可以称得上警察里最闲的一处所在,原因嘛,自己想去。
所以对于像秦凯这样异地犯了事儿的同行,他所在单位最晚才会知道。不过鉴于秦凯一直这么的冥顽不灵,他们只得先通知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重案一组了。
如此完整的证据链,两条人命,可不是区区一个市局重案组组长能护得住的。
郭建峰接到这一通打来重案一组办公室的电话,一时半会儿有些转不过弯来。等他终于听明白听筒对面的人说了什么,第一反应就是:这是骗子,居然胆大包天到骗到警察头上来了。
不然怎么会以奉公守法著称的秦副组长短短一个多月沦为杀人犯了呢?
退一万步讲,就处秦凯真的想杀谁,说句不好听的,他有几百种可以逃避法律制裁的方式,尾巴绝对能扫得无比干净,又如何让人抓了现行呢?
所以,这肯定是骗子来电......是吧?
他连听完的耐心都没有,直接骂了两句骗人也找清对象,然后直接摔了电话。
直到对方第二次打来,再次自报家门,郭建峰才醒过神来,不对,哪个骗子敢如此嚣张,而且说的很多细节都能与秦凯对上,而且以警察的能力,想要查查隔壁市有没有出他们所说的命案,不过一个电话的事。
新鲜出炉的两具尸体,连骗尸报告都还没出呢,凶手就已经落网的消息,其实传得挺广的。这可是明晃晃不掺假的功劳,破案神速,所有参与办案的警察都与有荣焉。
怎么会?
郭建峰找了好几个邻市有过联系的同行确认,得到的回答都是确有其事,案子已经告破了,但具体犯罪嫌疑人是谁,他们就不得而知了。这种正在侦查阶段的刑事案,保密工作还是要的。
秦凯在漫长的一夜又不得睡后,精神从极疲惫变得有些亢奋,尤其是看到郭建峰黑着张脸进来时,他甚至以为自己是因为太困,出现幻觉了。
这一趟洛州县之行,郭建峰没有告诉组里任何人,连跟上级领导请假,都是以自己家里有事的名义,起的私人假期。
他实在没有办法相信,秦凯会走上犯罪道路,不亲眼看了看,不亲口听他说,他无论如何都不会信。
如此憔悴狼狈、满脸青须胡茬,消瘦了一圈,看人时两眼无神的秦凯让郭建峰心疼不已。他是警察,怎么可能看不出来秦凯这是被审得不轻啊。
有些恼怒地望向身旁的刑警队长,郭建峰怎么也没想到,同行坑同行,他们执行得真彻底,便是真的有罪又如何?犯得着这么折腾人吗?
人的心天生就长在左边,自然是偏的。郭建峰与秦凯相熟,肯定先入为主地偏向于他,觉得以他的人品,万万干不出杀人的事来。
但自己来到别人的地盘上,并且自己组里的人还捏在人家手里,郭建峰不是不懂变通之人,心里再多不满,面上都得和和气气,毕竟有求于人家呢不是。
郭建峰递出香烟,脸上堆出些笑容:“兄弟,怎么说也是曾经的自己人。咱们公事公办,但你看,是不是得先让他休息休息,真审出个好歹来,也不好交代不是?”
每个人的体质可以因人而异,但是人就有生理极限,几天几夜不吃不喝不睡,可是会死人的。要真让人死在他们看守所,他们这些人都得吃不了兜着走。
要不然他们以为叫郭建峰来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也怕出事。当下见郭建峰态度不错,主动提起,他们正好做个顺水人情。
秦凯死扛着不说,他们却并没有闲着,留几个人跟他耗,其他人马不停蹄地展开调查。有了调查方向,查起来事半功倍。
首先,在洗浴中心抓获秦凯时,他的储物柜里搜到的匕首以及血衣的鉴定结果加急出来了。匕首正是杀死高云思和另一具无名男尸的作案凶器,匕首并没有做过清洁,仍然能提取到与无名男尸能做同一认定的生物检材。
血衣上的血迹则来源于高云思,从血迹的凝固程度推断,也与高云思遇害时间相吻合。
高云思租住的小区,警方也从监控中找到了秦凯的影子。他跟高云思在案发当晚一起回家的正脸照得无比清晰,至于为什么警方在案发时间段内没有找到他,则是因为他警察出身,反侦察意识不低,根本不是在作案后立刻离去,而是等到早上,众人都出去上学上班的六点多钟,才混在人群里离开的。
离开时他很低调,特意戴了网上帽子,也一直没怎么抬头,要不是已经知道是他作案,衣着和身高又都对得上,警方差一点就要把他错过去了。
而谢施朋,那位倒霉的货车里被人发现有尸体的司机,居然在看守所里秦凯被提审经过他的监舍时突然认出人来。
天底下竟有这么凑巧的事,说出去都没人信吧?
可偏偏发生了。谢施朋开着车一路上的行踪已经被调查清楚,无名男尸死亡时间被发现时已经超过四十八小时,明显是被害后弃尸货车的。
谢施朋无犯罪纪录,是个本份守法的人,按常理来说,不会做出杀了人还把尸体一直放在车里带着跑的蠢事,他自己更是天天喊冤。只要查出死者身份,确定与谢施朋并无关系,他就可以被放回家了。
高云思一死,警方的注意力不免要转移过去,尤其是秦凯落网后,他们全部的精力都用在如何让秦凯开口上,无名男尸的身份查找上进展就有些迟缓了。
谢施朋被关了四天,精神几欲崩溃。四天里,没有人理他,他度日如年,每天做的最多的事,就是趴在监舍门上,从十厘米宽的透气口往外看,希望能叫住个来去匆匆的警察,问问自己究竟要在这鬼地方呆多少天。
吃吃不好,睡睡不好,还得受着同监舍犯人的欺负,最重要的,是他根本就是清白的,没杀过人,凭什么他要被抓起来!
家里人还不知道如何着急!
谢施朋一天比一天焦躁,每天都在脑海中将自己一路行来区区几次停车时见过的人,发生的事仔细回忆了不知道多少遍,拼命想要回想起来到底是什么地方,什么时间,自己的车让人暗渡陈仓,当了替罪羊了。
看到秦凯被带着经过时,谢施朋最开始只觉得这个人乍一看有点眼熟,却一时想不起来在哪见过,而且他一向是个守法的好市民,没道理会看着个犯了法的人脸熟,市又不是他家,他在这没亲戚没朋友,哪里会有熟人。
就在秦凯马上就要走过去时,谢施朋盯着他的侧脸出神,突然怪叫出声:“我靠,是你!”
怪道他觉得这孙子眼熟呢,可不就是他从高速下来,拐弯到附近小饭馆,想找个地方吃顿饭,休息会儿时,差点在路上撞到的那个愣头青嘛!
可那明明是两百公里以外遇到的人啊,怎么好死不死得在这儿又碰上了?
他记得很清楚。
那时天已经黑了,太阳下山后,没有路灯的国道很窄,对面大车的远光又晃得路上基本什么都看不见。
不过这一段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行人也少,谢施朋来来去去跑惯的路,心里有底,倒不觉得害怕,刚从高速上下来的他腹中饥饿,一时事速很快,80公里/小时的速度向前奔去。
秦凯进入他视线范围以内的时候,他再想刹车已经有些来不及了。脑海一片空白的他死死将刹车踩到底,可方向盘却把得稳稳的,不敢乱往对向车道上打,以期避让开秦凯。
一来对向车道上有车,他急打方向很可能会迎头撞上对面的车,二来他现在拉着一车货,重载之下,急打方向,九成都要翻车。
其实踩死刹车也不是明智之举,车能停下,货也会挤坏车厢,几十吨的重量,闹着玩呢吗?他有些后悔,为什么自己要开这么快,限速60的路段开出80的速度来,出了事,自己就要全责了。
现在的人可都金贵,哪个死了不得赔个几十万,哪怕有全险,也少不得自己得出点血。
谢施朋一瞬间想到很多很多,他觉得时间过得挺慢,其实现在回想一开,可能也就几秒钟,他的车便与秦凯擦肩而过,没有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仿佛,他曾经看到在他刹车按喇叭时,秦凯向一旁躲闪了下,身手相当敏捷,一场大祸化为无形。
吓出一身白毛汗、好不容易停下车的谢施朋到底意难平,冲着秦凯喊了几句不要命了,跑到大马路上走,想死别害别人之类的话。秦凯没有回嘴,只站在原地,静静看着他。
他开着车灯,很亮,却看不清秦凯的表情。
之后,到了他平时总去的吃饭的地儿,等自己吃完准备上车休息几个小时再上路时,秦凯刚刚顺着路走过来,还从自己车旁边路过。
明明他停车的位置不在紧靠着马路的空地上啊,中间隔着至少两辆车的位置呢,他怎么能绕到自己车边上?
当时这些不算重要的小事,现在让他再回想,却蓦得得出个结论:这小子当时是不是因为自己骂他,动了手脚坑他,在他车上扔了那个死人?
(.123=老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