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深想的假设
彭忘川是个很有行动力的人,认准了想做什么事,千方百计也会达成所愿。既然要问个清楚,做明白鬼,他便不再瞻前顾后,直接守在公安局大门口堵人。
电话不接又如何?终归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的,有本事闵三行连班都别来上。
可说来奇怪,他接连两三天都挑上下班的点儿蹲在门口等着堵人,连文沫都出出入入见了好几次,却偏偏没有闵三行的影子。
他是极不愿意见文沫的,哪怕在知道自己可能喜欢同性之后,面对文沫,他仍然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在意,那种见到了就想占有的冲动之强烈,得他平息了又平息才能压下去的,至于总跟文沫出出入入的那个高大男子,他更是看着百般不顺眼。
可除了闵三行,他在公安局里认识的人就只剩文沫一个,总天天掐着点过来堵人也不是事,蹲了几天毫无进展,也着实让他心里憋着一团火,不晓得闵三行这别扭脾气到底是什么了,想放着不管吧,又实在狠不下心来。
长到三十几岁,彭忘川还没经历过感情纠纷,要换成是他以往交往的女朋友,打两次电话还回音,恐怕直接分手了事,老死不相往来了,哪像现在这般费神。
万般无奈之下,彭忘川还是极不情愿地给文沫打了电话,希望能通过她,约闵三行出来好好谈谈。
彭忘川蔫蔫得打电话来时,她正跟程功在饭馆里吃着刚刚上来的盖浇饭。小馆子重油重盐,一股子地沟油味,文沫虽然很饿,但吃了几口就有些吃不下了,居然怀念起做什么东西都一个味的食堂来。
有电话来时,她正数着盘子里的米,闻着香肚子饿却吃不进去的感觉很不好受,因此听到手机响连看都没看是谁直接接了。
听到彭忘川的声音时她还觉得奇怪,郭奉先案没出之前大约一个多月她都挺闲的,那时程功还没调过来,她一个人成天不是泡在办公室就是缩在宿舍里,无聊得很,偏每次打电话约彭忘川得到的答复都是他很忙,没有空。
开着家诊所,忙起来的确什么都顾不上,最开始文沫还替彭忘川高兴,直到有一回她出去逛街,溜达到诊所附近,想去看看彭忘川,亲眼看到诊所放假没开门,再打电话过去,彭忘川仍然说他忙着接诊病人呢,才知道这位居然会刻意躲着她。
文沫自诩是个知情识趣的人。彭忘川如此礼貌且客套的疏远,她又如何再上赶着去讨人嫌,于是再没跟彭忘川联系过,仔细想想,已经有二十多天未曾联系。
因此接到电话文沫还有些惊讶,语气里不免带出两分,不知道他现在找她来有什么事。
彭忘川多聪明的人,听出文沫语气里的惊讶,脸不禁红了红,这要他怎么解释?好在是电话联系,文沫自然看不到他的表情,他索性装糊涂到底,直接问闵三行的行踪,明确表示希望文沫帮个忙,劝劝人来见自己。
文沫是知道闵三行的性取向的,可彭忘川?
不会这么巧吧?文沫嘴角忍不住抽了抽。不是说国内的同性恋群体占比不大吗?怎么她在市一共认识没几个人,就能凑出一对来呢?
严格说起来,他们两个会认识,还是文沫介绍的呢。这这这,他们以后成了还好,要是最后惨淡收场,她可就夹在中间尴尬死了。
怪不得彭忘川最近躲着她,闵三行也玩失踪,怕不是刚刚燃起的爱情小火苗被一盆冰水浇得透心凉,想不开躲起来了吧?
可是不对啊。闵三行哪里是会因为感情问题躲起来的人?他那么大大咧咧一个人,私下里听他谈起自己的情感经历,那叫一个丰富,在国外那几年正经交往过的男朋友就有三四个,更别提无数露水情缘了。
无论他跟彭忘川之间发生过什么,都绝对不会让他当这么久的缩头乌龟。
联想到刚发生的案子,文沫脸上表情凝重起来。
“闵三行与你有约,你到了晚些时候,连人都没看见?再之后,你给他打电话就一直关机了?你们两个,是哪天的约会?”
彭忘川自己心虚,向着友人承认自己喜欢同性很需要勇气,尤其是这个友人还是自己有些企图的,因此他在电话里其实说得很是吱唔,一般人绝听不明白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此时被文沫一语道破,他刚刚还微红的脸此时完全变成烤熟的大虾,慌乱之下报出个日期,连问都没问文沫为什么要问这些问题,就匆匆挂了电话。
文沫哪里还有心管彭忘川为什么火烧眉毛似地挂了电话,只听到他说的五月七日,就觉得有些不对了。
郭奉先是五月十六被人发现死在公园一角的,距离他失踪已经有十三天,也就是说,他是五月三号失踪的,最后行踪还没打探出来,但他名义上的妻子李明明与他并没有利益冲突,更没有作案嫌疑,在失踪时间上撒谎对她一点好处也没有,所以这个失踪时间,还是可以认可的。
这第二死者前天被扔在烂尾楼里,虽然栾法医的最终尸检报告没出来,但从他的随手笔记里也能大体知道,第二死者也失踪十来天了,胃内空空如野,身体极度虚弱,不然也不会一连几天挨鞭子就生生给打死了。
也就是说,前两名死者都是五月初失的踪,郭奉先是家属报了失踪,发现尸体后由他的亲戚王静直接认出来的,第二死者压根没人报过案,不是他本身独居,就是他离家之前已经交代过自己要出门一段时间,还未引起家人警觉。
凶手如果真的喜欢慢慢虐杀受害者,每一名受害者都关上十来天的话,闵三行在这么敏感的时间段内失踪,岂不是大大的危险?
郭奉先可已经被证实是个同性恋啊,第二死者虽然还没确定,但闵三行却可以肯定也是。他与家人赌气住在局里,后来一直没来上班,郭建峰出于护犊子的心态,一直没将他没来上班的事捅出去,还千方百计瞒着闵局长。
这小子以前有过下落不明的前科,那一次他被关进了拘留所,所以这一次他再次失踪,没有人往他被人抓走的方向考虑,谁会没事抓成年男子呢?
我靠,闵三行不会这么倒霉吧?文沫心中不安,却苦于无法求证。如果她单纯因为时间凑巧就大张旗鼓地嚷嚷开闵三行被凶手抓走,生死不明,回头等人毫发无伤得出现了,文沫自己无法下台不算什么,她既要说服众人说闵三行也可能成为凶手的目标,少不得得公开他是同性恋的事实。
曝光别人的**,绝对不是文沫愿意做的。闵局长是个爆炭性子,如果知道自己辛苦养大的儿子是个,恐怕宁愿他死在外面也别给自己丢人现眼的。只要闹得满城风雨的,闵三行哪怕真被人害了,闵局长都得恨死文沫,以后市再不会有她立足之地。
由不得她不谨慎!反正现在说什么都太早,还是先查清楚第二死者的身份,再做打算吧,文沫现在只能祈祷,是她杞人忧天,想太多,闵三行正不知道在哪逍遥快活呢。
程功当了多年特种兵,执行任务的时候连生肉都吃过,对着喷香温热的一盘饭岂有吃不下的道理,他饿得狠了,这小店里人又多又热,刚刚饭上来后,他只低着头吃饭,此时盘子空了,才抬头看见文沫挂了电话正发呆,一边擦嘴一边问:“怎么了?”再看她盘里的饭只动了几口,关切地问:“不合胃口?再给你点点别的吧?看你瘦的。”
以前两人同住一屋,虽然一直分隔两间住着,但抱肯定是抱过不知道多少次了,现在再抱,虽然人还是同一个人,可这身上却明显轻减了不少,连骨头都能摸出来。
望着文沫这风一吹就能倒的体型,程功哪能不心疼,连连唠叨她吃得太少,得养得胖点才行,不然骨瘦如柴的,身子如何能好得了?
文沫满脑子光想着闵三行了,根本没留意程功说什么,只下意识点了点头,等她回过神来,才发现面前又多了一晚汤面,而刚刚她没吃两口的盖饭已经到了程功面前,他正举筷吃得香。
同桌吃饭次数不少,可如此不嫌弃地吃她的剩饭还真是第一次,文沫有些不好意思,想抢回来自己再吃,把还没动过的面给他,被程功拦了,又夹起一大口塞进嘴里:“我喜欢吃呢,好吃,以后还要吃一辈子的呢。”
这老夫发起少年狂来,还真有点让人招架不住。他们两人聚少离多的,打电话虽然频繁,可说来说去无非是今天做了什么,有没有想我之类的,真正煽情的话很少说,有限的几次说出来,便显得很甜。
没成想这回程功调过来,居然小嘴跟抹了蜜似的越来越甜,他是个嘴皮子不算利索的,也正因为如此,现在时不时蹦出来的话,虽然平凡朴实得很,听在文沫耳朵里却每每能甜到心里去,还真是,又感动又羞涩呢。
不过她现在脸皮也练出来了,不再动不动就红,因此不再坚持换回来,低头吃面。嗯,这面真好吃,吃完吃完。
饭毕,饭馆里食客已经换了一拨,两个吊扇马力全开也架不住屋里喧闹,更平添了几分躁热,南方的五月天已经下火一般,程功本身火力壮,吃下两盘饭后早已经汗如雨下,连前襟的衣服都湿透了,文沫见状,忙几口扒完面,结了账走人。
中午正是热的时候,他们也不想在所有人都休息的时候敲上门去讨人嫌,先找个背阴地方凉快凉快,文沫便将刚才彭忘川来电、闵三行失踪时间与郭奉先相差无几的事说了。
闵三行这个人,程功以前在电话里没少听说,文沫在局里与他关系最好,他还曾担心过自己煮得半熟的鸭子飞走,于是很是旁敲侧击过不少次,还为此没少吃飞醋。后来在某些方面天生缺根筋的文沫终于听出来程功话里的醋意,才将闵三行的特殊喜好告诉了他。
多好啊,名副其实男闺蜜,程功放下大石,再不怕自家媳妇飞了,自然对闵三行印象深刻。但自他来了市工作还真就没见过这位,此时听文沫说起他失踪的事,表情也很是凝重。
再不靠谱,出身警察世家的闵三行也不至于无组织无纪律到如此地步,不声不响玩失踪。上一次他是不得已,怕丢人才不敢将自己的身份说出来,拘在自己人手里,这一次,他还会如此?可能性太小了。
市真的不大,同一时间段里失踪,本身就很值得怀疑,不过文沫的担心也并非多余,他们现在空口白牙,不过一个还未证实的推断,就随便说出去吓人,的的确确会让他们直接惹来闵局长的怒火,间接害了闵三行。
还得先查出第二死者的身份啊。可他们就这么大海捞针般在案发现场碰运气,也实在是太儿戏了些。
验尸报告啊,该出来的时候偏偏不出来,也真是急死个人了。
牢骚归牢骚,该干的还得干。这下也别歇着了,顶着太阳,干活吧。
警方推断凶手住所或者工作地点在案发现场附近,却拿着受害者的照片满大街找人认,其实还真是挺大海捞针的做法,没道理凶手想杀人,还让自己的街坊邻里看见的。
但架不住他们这次要抓的凶手是个奇葩,往往做事不按常理,文沫他们刚从阴凉的角落起身,买瓶水的工夫,顺便问了一句小店的店主人,居然还真被她一眼就认出来,这第二死者是附近的老街坊。
她这小店开了七八年,死者就光顾过七八年,算是老熟客了,怎么可能不认识,虽然不知道姓甚名谁,具体住址,也知道他家离得不算远,而且这位熟客似乎一直没结过婚,因为从来没见过他跟女人一齐出来过,更别提带着孩子了。
以他的年岁还没结婚的,附近应该有不少人知道他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