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八十五章 你是谁心中的白…炽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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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峰觉得十分不解。
他只是短短的出去写了一封信,给法王禀报公子现状,为何一转身就是换一个照顾公子了呢?
“啊,是你护着欢儿啊,我们之前见过,我是无根寺无陌。”
“……”
他们只是见过一面而已,为何这样自来熟?
“神医他……”
“你是说无忧啊,他是我师兄,刚刚有事出去了,这段时间怕是不会回来了,你家公子就托我照顾了。”
“……”
为啥是你!你不是无根寺住持吗?我家公子缺少的可是大夫啊!你个住持能治好吗?
“我可是很靠谱的,小兄弟莫不是不相信我?”
“……”
哎,是信峰特别不相信,这无陌身上就没有丝毫靠谱的地方,让他如何安心将公子交给他?
“我还是去魏源县城内先找个大夫吧。”
公子的性命可不敢儿戏,比起眼前的住持他还是觉得城内大夫来的可靠的多。
说着就往外跑去,他家公子可是金贵之人,耽误不得。
无陌见着一句话都没有听进去的人,突然觉得自己受到了一万点伤害。这个没眼光的,他家公子如今活着可是他一手促成的!
“……”
小爷我见到五儿吃瘪觉得十分有意思啊,这货向来都是让别人吃亏的人(比如被蹭饭的我),如今让他碰壁难得啊!
“小兄弟,你回头看看,你家公子睁眼了!”
万不能够让他找个大夫过来,到时候他就是想要救欢儿也难以插手,眼下只有放手一搏了。转身就是欢儿那副吃瓜群众模样,自然是不会好好帮忙的,那只有他用强了!
无陌迅速破手指,将血液混入叶卿嘴里。
小爷我眼睁睁看着他这波操作,惊的眼睛都出来了。自己明明一直都是被困体内,却也融合不到里面(也有小爷不想成为叶卿的缘故),如今竟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进入躯体里。
然后……融合了。
竟然这般简单的就融合了!
在大庆那般要死要活的救了那么久,未曾想到只是区区五儿一滴血就成了。
因是突然间被锁入身体内,小爷我一直虽然不得移动分毫,可也是轻飘飘的魂体,这一下让我生生体验了一把何叫泰山压顶!
“好……重!”
我去,这还是具身体吗?!这跟石头一样的,板板正正的,动都动不了,还死硬的,真的是大美人那具身体吗?
“公子!公子!公子你醒了!太好了!”
信峰不相信这住持,却是亲眼目睹他家公子睁开眼睛,还说了一句话,今日当真是大吉大利,他家公子不仅能动了,竟是还可以睁眼开口说话了!
“多谢大师!信峰眼拙!还望大师原谅!”
小爷我看着那信峰瞅着一脸崇拜模样,就只差那星星眼了。
关键是信峰长得虽算不上顶顶好看的,也是个穿衣有肉,脱衣显瘦的主,如此一爷们做这星星眼状,小爷我恶寒啊!
可是即便如此,小爷我除了头还是哪哪都动弹不得。
“你能给我放出来了吗?”
信峰那小子,今日第二次去给他家法王殿下报喜去了,如此短短一日,就来了如此两件喜事,法王殿下,你可要挺住莫不要昏了过去!
“你如今安心待在里面,这具身体这许多时间没有魂魄滋养,就像是长时间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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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的机器,你总是要给他一个适应时间不是?”
小爷我也知道要适应适应,可这石头模样,心塞啊!
“五儿啊,你为何说没有其他选择了?”
小爷我现在想想五儿方才说的没有身体了,定然不是只身体这一样吧?
“你这次同魂穿周笑川的不同,周笑川那次他本人并未身死,那具身体原主的精魂还在,所以你在那身体里不会长久,而叶卿不同,想必你也发现了,这叶卿把自己散的一干二净,这几个月以来,你都是在里面,你便是这具身体的主人了,加之我当初把你魂魄放入这身体是为了防止你不适应,我还加了点东西在里面。”
“所以我以后没有其他选择了,是吗?”
“是。”
小爷我原来没有这许多选择。
“做叶卿有什么不好?你有了疼你的老哥,你还是欢儿,还有我这个兄弟。”
“我一个想要杀了他的人,怎么做人家的兄弟?”
不是小爷我磨磨唧唧,这是原则问题,我没脸大到曾经存有杀他之心,却心安理得的享受别人的好。
“欢儿,是,你觉得对他不起,可你还曾想想过,因为你的杀人之心,虽伤了他,可他到底未曾身死,而若是当日你袖手旁观,死的将会是周笑川,周潇笑,以及无数在大战里征战的士兵,那样的话,你会比现在好受吗?”
“……”
可是现在也没有太多改观啊!
“若是觉得亏欠,那就去弥补好了,一个月不行就一年,再不行就多几年,怎样都好说的,欢儿,一切都来得及!大不了还有我陪你!”
这个人,回头才发现原来他一直都在。
何彦欢想着欢儿同他说的话,不否认因为他的原因导致这许多人得以生存,可同时也有人因着他而丧命。他没有信仰,不会求助于三尺神灵,而他也并非什么圣父光环之人,他就是普通人。
即便如此,他也晓得如今自己推动这时间的齿轮。
他从一个同任何人都没有关系的异世穿越而来的魂魄一个,可有可无,死生对于这个世界上人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而如今看来,无形间这时间的某些事情竟是因着他的轨迹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若他没来,周笑川便会身死。
那后来的南阴郡叛军事宜,以及大庆蓄谋已久的那场大战,虽不至于同现在完全不同,可与如今差别巨大却是真的。
他这只小小的飞蛾,入了这时间的洪流中竟也掀起了这么一场不大不小的飓风。
果然,这世界同他连在一起了。
他原以为他可以做个旁观之人,看他们潮起潮落,兴衰荣辱,未曾想到他也是这局中之人。
回不去,自当是回不去了。
原来,想要换条路走,回头发现当初做的每一个决定都让如今的自己没有第二条的后路。
“五儿,我们回大夏京城。”
是,他何彦欢不是个十分干脆的人,平日里没有发现,未曾想经过此次战役以后,他原来是个如此不干脆之人,作为男人,自然需要拿出些气魄来,既然躲不掉。
那小爷我这次绝不会再躲起来。
不就是场风花雪月儿女情长,长了伤疤,自然就会愈合。
“去京城也不是件坏事情,毕竟我们还有一世欢安。”
是,一世欢安是他的心血,当日是,如今也是。
既然小爷我走不了CP情感之路,小爷我还可以做个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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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的事业人设!留下一批供后人学习的楷模形象!
谭梧虽不知欢儿为何一脸的神往之情,外加悲苦励志人设,不过好在他了解欢儿,自然知晓欢儿在熟人面前脑补功力非同一般。
其实,他觉得他已经长大了,熟知这世界上所有适合成人的法则。可他不知道的是,他其实一直都没有太大的变化。
他生活中一直都是拒绝复杂的关系,接受的最大限度怕也就是三点一线了。他活的很纯粹,比之他谭梧活的简单,精彩。
虽然这种精彩在许多人眼里都带着单调的色彩,可他们不知道的是,沉醉在这单调精彩里的人有多纯粹快乐。
他一直都喜欢欢儿。
那种当成好兄弟的喜欢,他是自己生活中的一盏泛着昏黄色彩的白炽灯。
虽然光亮不强,可那灯光带着暖意,会给人以抚慰。
这许多年来,他一直都是靠着欢儿的抚慰走到如今。
“好!既然如此,我们出发吧!”
你若是想要出发,我便陪你不离不弃。
如今躺在榻上不能动弹的他,依然是让人看不透的色彩,他是多变的,时时都有新鲜想法,会偶尔抑郁半晌,而后自己不药而愈,重新又是个活力满满的人。
他谭梧用了人生中的二十年,没有看透一个简单纯粹的人。
这就是面前此人对他最大的吸引之处。
赤子心性,古波不惊。
这二者都在他身上形成了一种矛盾却又和谐的氛围。
让他沉醉其中,乐不知返。
(系统:哟哟哟哟,来个诗人啊,难得难得,这么一篇糙老爷们的文章还能吸引文青气质满满的人前来,不容易不容易!
谭梧:各位好,小生乃是谭梧,现任无根寺住持一枚,欢迎各位前来烧香!
何彦欢:文青?谁?我吗?我不是一个绝色佳人,知己文青的人设吗?难不成崩塌了?
系统式白眼飘过:佳人,你吗?你回头看看那榻上,那硬邦邦的,一脸憔悴的老爷们是你吗?
何彦欢:……
疯叔来打酱油:米乃桑,还记得亲妈的名字吗?
众人:疯子?疯儿?疯二叔?
疯叔:……我我我,我是绝色~
众人:走了走了,天要下雨了,赶紧回家收衣服啦!
疯叔:这群没良心的儿子!)
这边一片风轻云淡好天气。
何彦欢同着五儿便向大夏国都出发。
而在赶往大夏国都参与议和的马车内,司马金看着信峰给他快马加急传来的佳音,他觉得冥冥之中,有神明看顾他,让他能够再次寻到这失散多年的兄弟。
他有些许觉得遗憾。若是他当时同着兄弟一起前往这大夏,他必然能够亲眼目睹兄弟醒来。
这遗憾随着他越往大夏国都去,便一步步加深。
“停车!掉头!”
“是,法王殿下。不知殿下还有何吩咐?”
他们只是主子的护卫,听从命令是他们的忠诚。
“我们回转黄州,在那里同信峰汇合。”
“是。”
黄州乃陆路到达大夏国都唯一通道。
他司马金想要同他兄弟一起,前往大夏国都。
(系统:这货真任性,说停就停了。
司马金:你不知道我是霸道总裁弟控人设-_-
系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