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上是泰山压顶一般的黑云, 远处是无穷无尽的末日景象,被烧焦的怪兽尸体一般的山梁, 倒塌了一半的巨大冷凝塔,焦黑空洞的高楼残骸像黑夜里鬼魂的出没之地,枯黑的树干在黑云下林立,像恶鬼收割人命的刀枪剑戟。
就在这宛如地狱的末世废墟之间, 一片一眼望不到边的春日美景在眼前缓缓展开。
银杏树和胡杨翠绿的枝叶在风中摇摆,月季、凌霄、紫藤、茑萝、牵牛花和沈危不认识的各色藤萝花,交织勾连,爬过倒塌的矮墙栏杆和房屋废墟,攀上它们生长之路上所有的树木枝干, 在它们途经的每一个地方盛开怒放,织画出一副美不胜收的风景。
最美丽耀眼的,是花海中心那一大片蔷薇,一簇簇粉色的花朵娇艳欲滴,层层叠叠, 不露繁枝,随山就势,自由起伏, 一路蜿蜒, 一路芬芳, 覆盖了它们经过的每一处残垣断壁,每一寸荒凉废土,铺就出一个沁人灵魂、充满勃勃生命力的繁花世界。
野草从柏油路的缝隙中钻出一个个尖尖的嫩芽, 荠菜白色的小花在路边连成一片,沈危一步一顿,有点舍不得下脚,经过这几天的满目凄凉,他现在看见每一个自然的生命都觉得亲切。
他尽量绕开花花草草向前走,走了大约一百五十米,他流连在花海上的眼睛余光里,好像有个人影闪动,就在花海最灵动鲜艳的那个地方。
可他仔细看,人影又没了,只有一片花朵在摇动。
沈危加快了步伐,在草芽的缝隙里跑步跳跃向前,可很快,他停住了,前方的路被蔷薇花铺满了。
在星海中自由漂流,意识化作流散的宇宙尘埃,任它去往它所向往的任何地方。
无数的意识尘埃在翻滚跳跃,和那几个温润的星点在云海中嬉戏追逐,慢慢地,无论那几个星点飘向哪里,卫不争都能感觉到它的存在,他的意识尘埃在向他忠实地传达着星点的一切,卫不争根据尘埃的反馈,用星点更喜欢的方式与它游戏,一点一点,更加紧密地靠近它。
不知过了多久,意识的尘埃开始聚拢,星点在聚拢的尘埃中欢快地游弋,似乎是想离开尘埃形成的包裹,又像是因为喜欢而手舞足蹈。
尘埃快速聚拢,形成一个小小的蛋形容器,将星点完全包围在里面。
蛋形容器里青山绿水,鸟语花香,白云悠悠,江山如画。
星点却好像并不喜欢蛋形容器里的风景,它似乎被激怒了,温润被暴躁所取代,在蛋形里上天入地横冲直撞,直搅得蛋形小窝里风云涌动、电闪雷鸣、江河倒灌、山川倾覆,最后,蛋形内部成为淡金和柔绿交织的混沌状态。
卫不争的意识一点都没有因为美好的蛋形世界被破坏成一片混沌而不喜,相反,他别提多喜欢这个形状和色彩都格外美丽的家伙了,他贪婪地吸取着宇宙中无穷无尽的清灵,来滋养这个小可爱。
只有雏鸡蛋那么一点大小的混沌蛋是个大胃王,多少的清灵它都能够吸纳吞没,卫不争觉得这是自己当爸爸当得好,给宝贝儿挣的奶粉味道甜美,于是越吸收越有劲,混沌蛋被清灵滋养得晶莹剔透美丽无双,它好像终于有点满意了,安安稳稳地躺在卫不争的识海里,并且从内部释放出一丝丝清灵,回馈卫不争。
经过混沌蛋再加工的清灵实在太美好了,卫不争舒服得昏昏欲睡,就在这时,他好像隐隐听到了汽车引擎声……
卫不争睁开眼,眼前有什么东西挡着,他顺手一扒拉,觉得好像哪里不大对。
他坐在的地方很黑,眼前却有很多不规则形状的光亮,他还闻到了草木的清香,他闭了下眼睛再睁开,仔细看刚刚被他扒拉开的东西。
花?
垂在他眼前,挡着他视线的,是一朵朵一簇簇盛开的粉色蔷薇花?
卫不争猛地站了起来,然后头顶就被撞了一下,很疼,上面的东西还带刺。
他慢慢抬起头,看完头顶看四周:他被花朵包围了,粉色的花,绿色的叶,从前后左右四面八方把他包围,他站起来的瞬间,身后的石墩矮柱就被花藤枝蔓爬满了。
他按捺着心中的震颤,捂着头顶,慢慢把眼前密密匝织的蔷薇枝蔓和花朵扒开一个缝隙,钻了出来:“……???我哇,这也太漂亮了。”
眼前一眼望不到边的花海把他震晕了,不过,他随即就反应过来,自己是被汽车的声音拉出来的,汽车现在才是最重要的。
他赶紧往外走。
他身后的栅栏矮墙没有倒塌,蔷薇从矮墙上向四面生长蔓延,他刚才站在一个被蔷薇枝蔓搭盖而成的三角形空间里,靠矮墙的花海顶棚比他还高,他前面往北,两三米后,蔷薇的枝蔓才落到地面,穿过宽阔的马路,把对面远远近近倒塌的院落也都长满了。
卫不争小心地扒拉着枝蔓往前走,嘴里还小声嘟囔:“让让让让,别扎我别扎我……”
“……▂?”看着眼前长满了花簇的藤蔓慢慢往两边移动,卫不争真傻了,“混沌元力还有这功能?”
藤蔓好像特别喜欢卫不争,只为他移开了一条一巴掌宽的路,还是光长了刺的藤蔓移开,花朵依然伸展在小路上方。
卫不争往外走了两米,扭头就看到了刚刚转到眼前这条大路上,慢慢向东而来的汽车,他心里一喜:“真有车。”
可很快,他发现那辆车停下了,他正疑惑,看到有一个人跳下车,慢慢往这边走来。
卫不争急了。
他们不会以为这条路不通,想拐回去吧?
亚金市这么惨,它附近的其他地区肯定也好不到哪儿去,错过了今天这一辆,他可能得走到西海省才能再见到车,还得是西海省的中部或以东地区,这怎么可以?
他一个闪念,从青玉空间召出了自己的大背包,同时把几包食物和两瓶水放了进去,拔脚就想往路上跑,他得主动过去拦车。
一抬脚,他看到了自己脏乎乎的牛仔裤和防寒服,他抓了一把自己的短发:不行,自己这个模样,人家肯定不会给他搭顺风车的。
怎么办怎么办?奶奶的,谁规定男的拦车就一定是抢劫犯,老子是个如假包换的大好人……
卫不争急得团团转,他闪念进空间看了一下时间,十月十三日,下午三点三十二。
他居然在这里坐了两天整?
不,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得想办法拦住这辆车……拦车,林大姐能停车捎带王雅桐和辛媛,是因为她们是女孩子,看起来柔弱无害……
卫不争咬牙吐出了一口气,准备回空间。
他扭头往西又看了一眼,车还停在原地,下车探路的人走得不紧不慢。
车子离这里大约五百米,如果这人走到被蔷薇花覆盖的地方,发现路没问题,再喊车上的人,而车上的人按他们刚才的速度开过来,得开一分半钟左右,一分半,青玉空间九分钟,再加上这个人走到蔷薇花覆盖的地方,大概也需要一分半钟……
时间够了。
不过,得想办法让这个人看到路没有问题。
不管行不行,卫不争在心里转了一个念头,然后迅速退回蔷薇花深处他原来坐的地方,闪身进了空间,把他在皇冠商场三楼捡的那几个包全都召进卧室,一通抖,把所有包里的东西都倒在了罗汉床上。
老油绿,胸前绣着并蒂莲的旗袍,不行,太短,扔一边。
粉色带亮片的曳地长裙,好像可……不,后腰这个菱形大洞,一般人穿不出来,车上有女人的话,看到那个洞,绝对不可能让他上车,扔。
浅灰色羊绒长裙,还高领的,太好了,能盖着喉结,长度也将就,还有弹性,就它……,不,怎么前面开这么高个叉,别说大腿,这特么肚子都得露半拉吧?扔。
白色裙子,好像也不错,至少长度能将就,唵?怎么这么多层?婚纱?扔。
咖啡色羊绒套裙,裙子太短了,屁股都盖不住,扔。
红色旗袍,又瘦又短,扔。
这件裙子也够长,怎么面料全部是蕾丝?还有,这叫什么颜色?好像听那谁说过,藕粉色还是糖果色?
太嫩了,不过,里面的衬够舒服柔软,后背也是完整的,也没开叉,就是下摆有点窄,估计走路迈不开腿,不过这个可以克服,端着走几步,上了车就随意了。
嗯?前后都是v领,盖不住喉结怎么办?
卫不争继续翻,翻出三条手感超好,特别厚实的羊绒大披肩。
品牌款式都一样,只有颜色不同,大红,深绿、浅灰,他瞟了一眼价格签,2开头,五位数,富豪就是豪,几条披肩,顶他那天买的一大堆救命的东西。
卫不争看了一眼时间,空间正常流速已经过去六分钟了。
他扒了外套,先拿过一条干净的紧身阔腿牛仔裤换上(丝袜什么的,不搭顺风车他也不穿),然后拿过那件裸色蕾丝鱼尾裙就往身上套……套……
套不上。
赶紧拿下来找拉链,衣服做得太精致,拉链就一点点大,寻常人看不见。
终于找到了,在右边腰侧。
拉开拉链,终于套了上上去,一伸胳膊,就听“刺啦”一声,右肩后面一松……
小心翼翼地用左手去摸发出响声的地方,左边肩后发出同样的响声……
卫不争不敢动了。
去他娘的,不拉了。
弯腰小心地把衣服下面拉展,荷叶边只到小腿肚上边,有点短,不过,也没有更好的了。
他弯腰小心地去拿大红色的披肩,左肩又响了一下,卫不争怀疑现在左边袖子最多有一半和肩膀连着,不过,感觉上那块轻松多了。
就这样吧,反正外面包着披肩,里面什么样也没人看见。
卫不争把大红披肩披上,对着那个能360°照自己的仙品镜子看了看,把披肩往上拉,盖住喉结。
好像还缺点什么?
他看了一眼因为最近太乱没来得及理的短碎发,去那一堆奢侈品里扒拉,没有能戴头上的东西。
他意识一动,把自己前天买的一个大红色绒线西瓜帽召来戴上。
成了。
穿这么一身出去,肯定冻得够呛,不过和能蹭到顺风车比,冻就冻一会儿吧。
灰色的80升大背包和这身穿戴搭配看着有点精神失常,可现在顾不得这些细微末节了,也许碰上个怜香惜玉的色鬼,还觉得这么搭配特别有个性呢。
他拎着大背包,出了空间。
抓着大披肩,小心别让蔷薇枝给挂了,心里念叨着“老天保佑,爷爷奶奶保佑,大能和大能的师祖保佑……”,卫不争从花海形成的蓬子中走出来,站在只露出个头的位置,慢慢扒拉开脸前的花朵……
沈危不想踩到这些漂亮的花朵,他弯下腰,想把铺在地上的枝蔓拉开,可不知道怎么一晃眼,他发现地上的枝蔓和花朵并没有远处看起来那么密实,小心一点,他完全可以不踩到它们就能走过去。
他迈开大步,眼睛的余光看着刚才人影晃过的地方,继续跳跃跑步前行。
他对那个人影非常好奇。
他们从皇冠商厦出来后,一路上没有看到一个正常人类,在受灾最严重的东区,怎么会有人单独存在?
越往东来,丧尸和僵尸越多,他现在所在的地方,视线之内至少有两千个僵尸和三百个丧尸,只是这些失去了人类记忆和外形的人,现在都呆立在花海的周边,状态平静。
可就算这样,一般人看到了也得崩溃,而那个人敢一个人呆在这里,这份智商和傻大胆,和那天凌晨独自走夜路的傻瓜算是有一拼
如果不是坚信自己的心智和眼睛,沈危可能会把那个人影当成幻觉,可近十年严格到残酷的训练,让他对自己的视觉和其他感知充满自信。
一分钟之后,他接近人影出现的地方,看着这里格外鲜艳清灵的树木花朵,他更加确定自己刚才没有看错。
距离那片最美丽的花海二十米左右,他停了下来,转身对着西面的车子做了个“过来吧”的手势,然后轻轻地扒拉开浓密的花朵枝蔓,斜着走上人行道。
刚走出几步,他就听到了前面窸窸窣窣的声音,一抬头,正好和一个人的视线撞在一起。
沈危呆滞了几秒钟,清醒后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想抬手揉一下眼睛,不过他忍住了。
他脑子里突然莫名其妙地开始打架,一边努力地想着怎么开口才能不吓到对方,一边小消息乱窜:半个月没洗澡了,头发油腻不说,前天晚上好像还弄上很多泥;靴子上裂的大口子太难看了,裤子皱得麻叶似的会不会看着很窝囊?……
沈危史无前例地感到有点不自在。
不过,他绝对不会让自己的不自在表现出来,他微笑着问:“需要帮忙吗?”
卫不争从可能被抓包的惊慌中镇定下来,点头,微笑,然后拎着大背包,优雅地慢慢往外走——鱼尾裙下摆缝荷叶边的那一圈太窄了,他根本不敢走快。
沈危摇头甩掉一脑袋的官司,顾不上蔷薇枝蔓上的刺扎人,快速扒拉开一条路走过去:“这么大的包?来,给我吧。”
卫不争笑着摇头,左手不由得又拉了一下披肩。
沈危看了一下四周:“你在这里,是等人,还是……”
卫不争露出无奈的笑,他看了看东南方,然后垂下了眼帘。
他看到那辆特别酷炫的车已经开过来了,在大约二百米外又停了下来,车上跳下来三个人,都是男的。
他心中暗喜,车上没有女性,他蹭到的机会就更大些,早知道,他就不换这么一身妖里妖气的衣服了。
不过他随即一转念,不对,同性相斥,一车男人的话,更不会让他蹭车。
所以他换女装的决定还是很英明的,已经和车上的人搭上了话,蹭到车的希望至少有百分之三十了,继续努力。
沈危看了看东南方:“你想去火车站?”
卫不争微笑点头。
沈危说:“我们也往那边去,正好顺路,待会儿把你捎过去吧。”
卫不争差点脱口说出“谢谢”,到了嘴边憋住了,他笑得露出一口白牙。
沈危被晃得脑子轰鸣了一下,什么都没想,却手一伸就把包给拿到了自己手里,然后他扒拉开蔷薇藤就往路上走,同时对着王政清他们喊:“过来吧,路没问题。”
高佑翔像沈危刚才那样,跳着往这边跑,扯开嗓子叫:“我的妈呀,这也太漂亮了,头儿,那美女谁啊?想搭顺风车的?”
沈危说:“对。”
沈危说着,扭头看了卫不争两秒,没说话,继续往前走。
卫不争看着他的背影,觉得他好像在笑。
卫不争心里发慌:自己没露出什么破绽啊?不过管他呢,这个人看着不错,并且已经答应自己蹭车了,都是一起的,其他人应该不会驳他的面子。
三十多公里呢,能快出一天的时间。
不过,以后可能永远都不会有这么浓郁的乌冲供他修炼了,这里还是他得到混沌元气的地方,多在这里修炼几天,应该能把混沌蛋巩固得更健康漂亮。
高佑翔对着卫不争摆手:“嗨,美女,你是模特吧?”
卫不争微笑不语。
现在才三成把握,还不是暴露的时候,得等坐上了车,才能真正放心。
他小心地把披肩拉高,挡住喉结,同时还不能露出自己的飞机场胸和快要彻底断开的袖子。
项蓁在那边叫:“头儿,在这儿歇会儿吧?我们都觉得这里特舒服,想坐这儿练练你说的呼气吸气。”
高佑翔也跟着叫:“就是队长,这儿实在太美了。正好我肚子又开始发烫了,车上空间太小,这这儿,我离你们远一点,要是我变成丧尸,你们也有时间反应。”
沈危笑着说:“行,在乌烟瘴气里过了这么多天,遇上这么个伊甸园,都享受去吧;妞子,你离我们不能超过三十米,别让丧尸把你给吃了。”
高佑翔兴奋地指着卫不争刚刚离开的地方说:“我去那儿,那儿的花快开成牡丹了。”
沈危回头,对卫不争说:“小心,这里有个窨井,盖子没了。”
卫不争走到窨井跟前,左腿一跨……
沈危转身:“?”
“呃……”卫不争一脸尴尬,指了指鱼尾裙的下面:下摆有点窄。
鱼尾巴缝荷叶边的那一圈,撕裂了约三分之一,撕裂那块的荷叶边垂下有半尺长。
“……”沈危,“出门在外,如果没有专车,还是穿裤子更方便。”
卫不争:“。”
高佑翔也不嫌扎的慌,一路斜着去了那片花朵最大最艳丽的地方。
项蓁和王政清也过来了。
项蓁看着卫不争:“小兄弟,你是,衣服都……风化,不能穿了吗?”
卫不争愕然:“……呵呵,不,不是,是……是……”
他看沈危,脸上有点挂不住:这人不会也是一眼就看出他是男的了吧?如果是,特么这人得有多阴险啊!
沈危对卫不争微笑了一下,然后对项蓁说:“野外求生,鲜艳的颜色容易被发现。”
项蓁说:“我主要是说他的裙子,蕾丝的,冷不冷啊?”
都已经彻底露馅了,几个人也没有表现出不让自己蹭车的意思,卫不争心里彻底放松。
他嘴里说着“快冻死我了,这不都为了救命嘛”,顺手拉下披肩,卷吧卷吧塞进沈危背上的包里,然后伸手把已经几乎和主体断开的两个袖子扥下来,接着又弯腰把荷叶边几下扯掉,一起卷吧了塞进包里,跟着还要脱鱼尾裙的残留部分。
王政清和项蓁对他的豪放十分无语。
沈危说:“哎,外边冷,你还是去车里脱吧。”
卫不争一想,也是,他得先在车上占个位置,名正言顺了,就算他们一时半会儿不走,也没理由赶自己了。
他拉开沈危背上的包,拿出防寒服穿上,对项蓁和王政清说:“那我先去换衣服了。”
看卫不争和沈危走出了有二十来米,项蓁才小声说:刀爷,这不会是个变态吧?”
王政清说:“就算他是,他还能把咱们怎么着?”
项蓁点头:“也是,脸儿长得小闺女儿似的,估计是个异装癖。”
因为是先天混沌灵体,身体会自动排出杂质和有害物质,卫不争的皮肤非常好,特别的细腻紧致,他不白,他的皮肤是他自己最喜欢的麦色,五官乍一看也不是那种耀眼的漂亮,却十分清俊耐看,从来没有人会因为脸把卫不争的性别搞错,从举止到外貌,他身上没有一点让人误会他性别的地方。
王政清说:“异装癖什么的,就是个个人爱好,我看这小孩儿不错,这种时候,敢一个人在外面赶路,是个有胆的。”
沈危背着包,跟着卫不争走,走出三十多米又回头说:“刀爷,不行还把妞子给捆上,扔你们旁边吧,这周围丧尸太多,我怕一眼看不见,他真给咬一口。”
高佑翔在看不见的花丛里说:“我在这儿,来捆吧。项蓁、刀爷,快过来,这儿特别美,坐这儿跟坐蜜罐子里似的,特舒服。”
离大宝贝还有十来米,沈危就用遥控打开了车门,卫不争对大宝贝羡慕得流油,走到跟着,逮着摸了好几下,才开门进去。
沈危背靠着大宝贝,对着无人的远方无声地大笑。
作者有话要说:上班了,以后的更新时间改回晚上21点左右,大家以后晚上再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