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内如此,对外也是这样。
他们将欺软怕硬奉为金科玉律。刚才的那个带小孩儿的男子,毫无疑问是可以随意欺压的。而现在开着豪车而来的,一看就不好对付。
按照他的想法,先说两句狠话,那人要是识趣,必然不会把事闹得太僵。
但是,给了他面子,他还蹬鼻子上脸了。这事可就难办了!
小头目四下看了看,大半夜的,地方又偏僻,别说监视探头,就连路灯都没几个。如果他动了手,再趁着夜色往胡同里一钻,难道还能查得出来?
“是你自找的!”小头目咬着牙,恶狠狠地合计着。
“老子问你两遍了,装作没有听见?小子,你很嚣张啊!”
“小的们!准备动手!把这小子给老子拿下!不是看不见听不见吗?老子要废了他的招子,废了他的顺风!”
小头目的眼睛瞪得快要从眼眶里掉出来。
原本没将他们放在眼里的秦思王闻言,冷冷一笑,说道:“秦某纵横天下,自离开金陵那一日起,到如今,五年间南征北战,杀人无算!配与我说话的,能有几人?敢对我不恭敬的,又有几人?说实话,你们这样的歪瓜裂枣,连蝼蚁都算不上!”
混混们闻言,无不惊诧。但是,作为小头目的那个,却仍然不肯低头。
“大话谁都会说,敢在老子面前吹牛,你小子是找死!”
“是吗?”秦思王阴冷地笑了笑,说道:“我本不想多管闲事。但我既然管了,就不会畏首畏尾。你们之前的仇怨,我不管。可是现在,已经不是你们和他之间的事,而是你我的仇怨。你知道我的仇人,都是什么下场吗?”
小混混倒吸了一口凉气,感觉自己提到了铁板。
这眼神,这语气,这姿态,这令人喘不过气的压迫感!
他偷偷看了眼自己的小弟。今天肯定无法善了,他能否逃过一劫全在这些小弟身上。
然而,就连他都被吓住了,他的小弟又怎么可能好到哪儿去?
一不做,二不休!不能再迟疑了,趁现在还有机会!
“还敢在老子面前装?你他妈找死!动手,一起上!”小头目恶狠狠地喊道。
小弟们虽有疑虑但却都听话地动手了。不知者无畏。他们还没有审时度势的能力,也缺乏看清形势的眼光。
作为混混,总得见几次血,经过几次教训,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可惜,这种劫难,很少有人能躲过三次。
街头斗殴,手很黑。混战之时,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这帮混混都是些愣头青,一说要上,开始还有些顾虑,可一旦动上手了,便什么都不管不顾了。
然而,挡在他们面前的是铁狼。
他们的街头斗殴手段,在铁狼面前,就和小孩子过家家一样――天真,可笑!
连一招都懒得陪他们玩,铁狼一动手变是杀招。为求速战速决,他完全放弃了防守,而是用攻击应对攻击。
出手狠辣,且丝毫不让!
别人的拳头来得急,他根本就没有想过闪躲,直接以铁拳回应。
两拳相撞,铁狼毫发无损,而混混则指骨折断,惨叫不绝。
使出腿法的则更惨,那人太过阴险,专门朝下三路招呼。还是趁着铁狼跟人打斗时,趁乱发招的。
铁狼一怒之下,发了狠。直接飞起一脚,将那人的腿给踢断了。然后,用力在那人的要害上,踢了好几脚。
遭此重创,眼看是活不成了。
短短十几秒,铁狼就将这些人收拾了干干净净。其动作之流畅,可谓是轻轻松松,毫无难度。
拍了拍身上的灰尘,铁狼来到秦思王面前复命。
秦思王微微点头,让他将男子和那个孩子都搬到车上去。
有些发愣的小头目已经不知该做何是好。从始至终,这两人都没有将他放在眼里,可他却偏偏凑上前来。如今,他想要逃跑都不敢,想要讨饶又开不了口。
他不明白,为什么这两人不按规矩办事,为什么非得闹成这样收不了场!
直到此时,他都没有觉察到自己的错误。悄悄拾起一把水果刀,他的内心稍稍安稳了一些。
这时候,没有旁人,也顾不得面子了。
或许,他们可以谈谈。
秦思王看都没有看他一眼,而是一心看着铁狼急救。
作为军中精锐,铁狼的急救本事自然很高明。但是,在铁狼的救治过程中,秦思王却发现了异常。
“把他放平!别管小孩儿,这人情况不对。”
铁狼得到提醒,很快就反应过来。然后,按秦思王的吩咐救助。
男子昏迷已久,两手均已血肉模糊。另有几处外伤看起来非常可怖。
但是,这些却并非最关键的问题!
最要命的伤在后脑处!那是被钝器所伤的,颅内可能已经积水,而外伤导致的出血也能随时要了他的命。
这一处伤势,铁狼当然发现了。但他的做法是不要触碰,先略微救治,其他的送到医院再说。
但是,秦思王一眼就断定,如果放任不管,可能到不了医院,这人就会断气!
“封住穴位,阻断血脉!但是不要干扰气脉运行!能不能活,就看他的意志力了。”秦思王面色凝重地说道。
铁狼出手如电,一瞬间就在各处穴位和血管的关键节点处击打。虽然找准那些位置非常不容易,可是铁狼却一点都没有迟疑。
这是结合了传统经络学和现代解剖学的紧急救助手段,在战场上非常实用。之所以没能普及,是因为操作起来太过复杂。
一般的医院,直接进行正常救助就行了,省时省力。可是战场不同,在那种情况下,如何吊住命才是关键,想要好好施救,那是在做梦。
然而,即便铁狼救助得当,受伤的男子仍然没有好转的迹象。
铁狼仍在小心施救,可是,男子的呼吸和脉搏都越来越微弱。
“尽人事,听天命。把孩子带走吧。”秦思王叹了一口气,说道。
若是在西域边陲,街头发生这种命案,还情有可原。毕竟那里情况复杂,不仅有境外势力搅风搅雨,还有内奸带路党,甚至那些民众中还有为了一己私利不惜铤而走险的人。
可这里却是金陵!
地处帝国腹地,从古至今,都是文明之都!
亲眼见证这一切的发生,秦思王觉得自己的经历和这个年轻的男子有些重合。
五年之前,也是这样的一个黑夜,他遭遇了刺杀。对方在他的公司中直接动手。
也许是侥幸,那人没有得手。
可是,一个弃学从商不久的年轻人,又怎么会是那些专业杀手的对手。
所以,在金陵的街头,他无助地逃窜,对方在身后追赶。没有人站出来帮助他,就算是巡捕司,都像是蒸发了一样。
你是天才,一秒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