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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总不能连自家弟弟的账都赖

  红云被无情的拒绝,只能无奈的站到一边去。

  满眼羡慕的,看着通天面前的一堆灵宝。

  那里面,要是有一件,哪怕就一件属于自己,那该多好啊!

  可惜,这是奢望!

  都押完了,就剩金白。他当然要押自己赢。

  于是。

  取下脖子上的二十四颗定海珠。

  “三哥,这算二十四件先天上品灵宝吗?”

  通天肝一颤,自己送给四弟的灵宝,难道是让他有一天来坑自己的吗?二十四件,非得赔个倾家荡产不可!

  “不算!这算一件先天极品灵宝。”

  通天抹了抹额头的汗,还好只送了他这一件。

  抹汗的手还没放下,就定在了原地,眼睛瞪大。

  只见金白又接连取出了,九九散魄葫芦、八景宫灯、玉虚琉璃灯、弑神枪、镇天棺、诛仙四剑+诛仙阵图!

  通天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他还从来不知道,四弟的手中,竟然有这么多灵宝?而且件件都品质不凡,最差也是上品先天灵宝。

  尤其诛仙四剑+诛仙阵图,组合起来威力极强,几乎达到先天至宝级别。

  这……根本赔不起啊!

  金白却不管那么多,把这一堆的灵宝,全都推到通天面前。

  “我也梭哈!”

  押完赌注,就和女娲,面对面的站到了练功场。

  女娲听西王母说过,金白虽然是个地仙,但对力之法则的领悟极高,实力极强,堪比大罗金仙。

  她也收起轻视,凝神应对。

  但心中还存着一个想法,地仙堪比大罗金仙,已经很过分了,再强,也就那样吧?

  女娲领悟的是生之法则,领悟程度已有三成。这份实力,放眼洪荒大地,已经是凤毛麟角。

  生之法则,生生不息。

  女娲站在那里,头发开始疯长,以头发作为武器,向金白攻来。

  这次比试,双方都不使用灵宝,仅凭赤手空拳对战。

  金白还是和以前一样,慢吞吞一拳,向前打去。

  禁锢别人的小技巧,在女娲身上失效了。同为法则领悟者,那一道法则之力,轻松被女娲破开。

  但金白不慌。

  力之法则、空间法则、速度法则、针之法则、痒之法则……一股脑的都用了出来。

  女娲忽然站不稳(毕竟她下面是蛇尾,一根圆柱,不好掌握平衡)。

  身上忽痛忽痒,难以忍耐。

  这种无孔不入的攻击,让女娲根本招架不过来。

  她的生之法则,不惧伤害。但缺陷就在于太过生机勃勃,冲动易撩。

  这一战,女娲输得没有还手之力。

  她怎么也不可能想到,金白竟然领悟了那么多法则?这还是人吗?

  所有洪荒生灵在内,能够知道法则的,已经是极少数,顶尖的一拨人。能对某一法则,领悟一点皮毛,那就已经是一方大能。

  谁能想到,这里会有一个领悟法则不要钱似的。打架的时候,十几种法则之力丢过来。

  这还怎么打?

  战斗结束,金白过去,对倒在地上的女娲,伸出一只手。

  女娲抬头看了看他。

  这一瞬间,突然觉得这个弟弟,怎么这么好看!

  一脸阳光灿烂的微笑,唇红齿白。

  虽然修为只有地仙境,但一身法则之力,繁杂纷然,神鬼莫测。

  关键是,这一战,在她最引以为傲的法则领悟方面,金白完胜了她。

  一个盖世的强者,却还是个一脸人畜无害的弟弟。

  这种强烈的反差,让女娲感觉,又钦佩,又喜欢。瞬间粉了。

  握住弟弟的手,让他拉自己起身。

  女娲对着金白微微一躬。

  “姐姐输了,那些灵宝,现在都是弟弟的了。”

  通天牙疼的一直在吸凉气。

  他忙活半天,好不容易坐了一次完美的庄,从女娲和西王母的手中,赢来那么多的灵宝。

  可是,还不够赔金白的。

  一赔二!

  通天开始翻自己的兜兜,不得已取出自己多年珍藏的一些灵宝,赔给金白。

  好心痛!

  但是没办法。总不能连自家弟弟的账都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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